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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10:33:02
请各位网友在注册或发帖前,认真阅读本规定一经注册或发布留言,即视为接受本规定 一、栏目简介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成立于2017年5月,设《百姓呼声》编辑部、消费维权部、协作服务部三个二级部门,有《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多个栏目。其中,《百姓呼声》栏目创办于2001年,是国内第一个网络问政栏目,也是红网倾力打造的核心品牌,和湖南各级党政领导与老百姓沟通的主平台、主阵地;《问政湖南》栏目创办于2011年,是湖南第一个官民可以直接互动的网络问政平台,也是湖南唯一有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认领网民留言的网络问政平台;《消费维权》栏目创办于2010年3月,是红网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创办的一个公益性平台。网络问政栏目的宗旨是:聚焦百姓呼声、化解社会矛盾、关注国计民生、推进依法治国,做党委、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致力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部门所获部分荣誉:2004年,《百姓呼声》栏目获湖南新闻奖一等奖;2006年、2007年,《百姓呼声》蝉联湖南省好新闻一等奖;2008年,《百姓呼声》获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新闻名专栏);2011年,《消费维权》栏目获得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称号;2013年,《问政湖南》栏目获得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称号;2017年5月,红网将二级部门《百姓呼声》编辑部提至一级部门网上群众工作部,是全国媒体中的第一个网上群众工作部;同年6月,《问政湖南》获湖南新闻奖一等奖;同年11月,《问政湖南》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新闻名专栏);2018年4月,红网《百姓呼声》编辑部被湖南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同年5月,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文明窗口单位称号;2019年3月,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同年9月,《消费维权》栏目获湖南新闻奖一等奖。凡在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栏目发言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细则(一)以下内容可能无法获得展示或办理: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10、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11、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12、重复、大量发帖并发布与所在栏目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的;13、未经本栏目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14、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15、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以及属于纪检监察、部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二)关于实名制管理:1、为便于与网友沟通,核实内容真实性,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在本栏目发言须使用实名(手机号验证);2、本栏目实行后台实名制原则,即网友在后台注册账号时,使用实名和与身份证信息绑定过的手机号码,发布帖文时可以不使用实名(使用昵称);3、发布帖文时,须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以及被投诉人的联系资料;4、对关键信息缺失、虚假、无效的发言,栏目组有权不予发布、不作回复或直接删除;5、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红网将严格保密,并视为网站最高机密。(三)关于来帖处理的说明:1、本栏目尊重所有网友发言的权利,但发言内容一经提交发布,无法撤回,请珍惜并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机会;2、网友或其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真实信息,确保事实准确、表述清楚(包括但不限于所述事实发生时间、地点、详细过程),字数应尽量控制在2000字以内;如有证据材料,请以图片(大小不超过5MB)或视频形式上传;3、本栏目严格保护发帖人及留言中涉及的当事人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建议网友勿在留言、跟评等公开区域发布他人的隐私信息;4、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栏目有权对网友提交的内容进行审核、修改或删除。留言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发布;5、对已作调查、已有回复的帖文,栏目组将根据有关规定,全文或择要在《呼声回音》《最新回应》《消费回音》等栏目进行公布;6、帖文发布与否,栏目组不会另作通知。部分没有发布的帖文,栏目组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内参、舆情专报等形式予以上报处理;7、个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如认为本栏目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应依照法律规定向《百姓呼声》栏目发出通知(直接发布留言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本栏目将依照通知内容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对涉嫌侵权内容进行处理。《百姓呼声》栏目依法处理相关内容即视为履行完毕相关法律义务,不再对涉嫌侵权内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出现搜索引擎可以搜索到栏目已删除内容的现象,为搜索引擎自带缓存所致,此类问题红网及本栏目无权也无法处理,请网友自行联系搜索引擎服务商进行处理。(四)关于用户注册的管理: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和使用昵称;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和使用昵称;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6、当用户昵称违反相关规定时,栏目组有权在不通知网友的情况下对网友昵称进行修改。7、注册成功后,账号可在《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栏目登录使用;若出现无法登录/发帖等情况,可通过邮件形式说明问题(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五)关于律师签名档的管理:1、内容规定与发帖规定一致;2、签名档中不能含有其他网站的超链接、文章或音乐;3、为方便浏览阅读,签名档内容请尽量不超过100字。(六)关于版权等问题:1、网友在《百姓呼声》栏目发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仅代表发帖网友本人观点,与本栏目和红网的立场无关,网友文责自负;2、转载文章请注明文章原始出处和发布时间,并注意原作者的版权声明,由此产生的版权纠纷由转帖用户承担,本栏目有权对转载内容进行删除处理。3、《百姓呼声》栏目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图形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等均受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法律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含《百姓呼声》及其他原始权利人)同意,上述内容均不得在任何平台被直接或间接发布、使用、出于发布或使用目的的改写或再发行,或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4、网友在本栏目发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附带版权声明的除外),红网编辑、记者有权转载、引用;帖文经红网编辑转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处理后,相关政府部门有权对内容进行转载和使用。5、网友发表在《百姓呼声》上的文章及图片/视频等内容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发帖网友承担,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侵犯文章或图片/视频原作者或第三人的著作权、人身权所导致的民事责任,以及遭受行政机关处罚所导致的行政责任。6、若网友选择提交发布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7、《百姓呼声》栏目拥有管理页面、ID、昵称的一切权力,请网友服从管理。若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反映。 三、管理规定解释权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所有。感谢您对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栏目的关注和支持!若您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在相关栏目发帖陈述,或通过电子邮件阐明(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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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12:45:47
1、如何发表帖文?打开百姓呼声首页,点击我要发言,完成登录或注册后,进入留言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确认留言即可。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我要留言,完成登录或注册后,进入留言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确认留言即可。2、如何修改帖文?您发送的每一条帖文,我们都认为是真实有效的,为了帖文审核及后续办理,帖文提交后是不能修改的,您需要在提交时对所说的内容负责。3、如何查看帖文?登录账号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的发言进行查看。4、如何查找帖文?打开百姓呼声首页,在上方找到搜索框,输入标题关键词进行搜索。5、帖文怎么没有展示?百姓呼声的帖文审核需要时间,随着发帖量的不断增加,我们将尽量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如超过24小时未获得展示,可能由于节假日放假、帖文信息要素(所涉人物、单位、地址、事件经过及具体诉求等)不全或含有《栏目管理规定》中提到的禁止内容。6、帖文怎么没有回复?根据您提供信息的详实程度、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及是否有办理机构进行办理,具体回复时间无法估计,请耐心等待。百姓呼声为您搭建与各级党政部门沟通的桥梁,不干涉双方沟通结果。百姓呼声会积极携手各方更好地解决问题,但作为网络问政栏目,百姓呼声无法保证您的帖文能获得回复,亦不保证您的诉求一定能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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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17:06:12
第一步:注册《百姓呼声》栏目账号在《百姓呼声》栏目首页点击登录/注册,通过手机验证码注册账号。第二步:登录账号后进入个人中心,提交入驻申请信息登录账号,在个人中心页面的升级为入驻单位处,填写相关申请信息,点击提交入驻信息。 第三步:等待栏目编辑审核成功后,重新登录账号即可直接回复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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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21:02:47
(一)什么是联动律师为帮助网友维护自身权益,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百姓呼声》栏目组愿与各值得信赖的律师事务所、专业知识丰富的国家注册律师合作,为网友高质量地答疑解惑或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经过本栏目组严格的审核认证成为联动律师之后,方可用律师身份点评所有网友帖文。(二)联动律师享有的权限1、醒目的回复显示效果。联动律师所有回复内容均以醒目的字体显示,并自动置顶在网友主帖之后;对问题进行解答后,律师回复连同所回复的主题帖将自动加入到律师解答栏。2、个性化的个人签名。每位经过认证的律师均拥有个性签名档,显示律师的个人资料 (姓名、单位、电话、执业理念等;公布电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网友可以直接向专家提问或交流);回复越多,显示的次数就越多。3、独特的专家展示平台。对所有联动律师,本栏目均予以特别推荐,为其开辟专栏(参考)对律师进行宣传(律师简介)、集中展示律师回复内容(已回复问题列表);栏目首页为律师最新点评榜,按律师近期解答情况由系统自动显示。4、其它宣传机会。红网首页推荐;通过媒体采访、新闻稿件等形式进行宣传;百姓呼声公众号《律师说法》话题展现。(三)申请程序1、注册。申请联动律师者,请先按系统提示实名注册(因为只有注册网友登录后才能申请)。登录后,请进入个人中心点击认证为联动律师。2、提交资料。请提交真实姓名、擅长领域、工作单位等资料,并上传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等资料。3、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成为本栏目的联动律师。律师登陆后,即可在线回复帮网友答疑解惑。(注:律师回复,尽量详细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保证解答合法合理,勿使用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起诉等敷衍性语句。原则上,联动律师应每周都有点评。如连续几周无点评,系统将自动取消其联动律师的身份。)如果您有其它问题、意见或建议,还可通过电话(0731-82204997)与本栏目编辑取得进一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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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14:35:46
权利保护申诉指引(暂行)感谢各位网友对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关注和支持!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规范网友行为,保护网友权利,本栏目特发布《权利保护申诉指引(暂行)》。若您有任何批评、意见、建议,请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直接提交。《权利保护申诉指引(暂行)》全文——一、有关说明为保证广大网友的合法权益和栏目的有序运行,请务必在使用本栏目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此项说明。1、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尊重投诉人,也尊重被投诉人,更尊重每一个拥有各项合法权利的权利享有人!我们深知,一则不妥当的言论,很可能会造成另一种冤屈或伤害。2、本栏目充分发挥网络媒体舆论监督和桥梁作用,为网友提供比较顺畅的网络问政通道,但作为媒体平台,栏目无法保证所有网友的留言一定能获得公开展示(具体可参阅《栏目管理规定》等公告),也不保证留言能全部获得回复,亦不保证诉求一定能获得解决。3、为更好地保护被投诉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对于可能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极少数内容或作品,根据有关规定,本栏目将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被投诉人(单位)的权利。下文所称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享有的隐私权、著作权、名誉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各项合法权利的权利享有人或单位。下文所称作品仅指网友存储并公开张贴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对于本栏目已派记者或发函调查的作品,不在本文所述作品之列。二、平台免责声明1、本栏目所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除特别署名外,其内容均由广大网友提供。网友发布的一切内容(如留言、评论等)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视为红网或《百姓呼声》栏目赞同其内容之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作为内容的发布者,网友需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因所发布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由该内容的发布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红网或《百姓呼声》栏目对上述内容予以免责。2、本栏目尊重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之严肃性。但鉴于国际互联网络的特殊性,本栏目无法对网友存储并公开张贴的作品之真实性、合法性逐一进行全面鉴定。3、栏目给网友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留言展示状态变更、站内信等)仅作为一种状态提醒或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不能作为提起信访或诉讼的依据。4、个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权利人)如认为本平台上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应依照法律规定向栏目发出通知,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栏目将依照权利人通知内容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对涉嫌侵权内容进行处理。依法处理相关内容,即视为履行完毕相关法律义务,栏目不再对涉嫌侵权内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为了协助和保护投诉双方的权利,本栏目可采取技术或其他措施,以保护服务、保护我们的用户。6、若权利人在申诉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栏目有权拒绝处理。三、网友权利与责任本栏目将对所有的有效书面文书进行关注,协调、处理,以保证广大权利人的正当权利。在向本栏目申诉前须了解以下事项:1、网友在本栏目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栏目相关管理制度,遵守本平台的管理规定。为了建立健康的网络交流环境,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不得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泄露他人隐私。如由于网友公开自己或其他第三方信息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其自身承担。2、请客观、理性地评价信息,提倡就事论事,做到理智、文明,理解并尊重公众正当合法的意见表达权、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权、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杜绝打击报复或毫无证据的主观推测。本栏目支持网友作出及时、准确的回应或书面说明。3、如网友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栏目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请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4、网友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所提交内容均应真实、完整并与其拥有的权利相符,与拥有权利不相符的要求将得不到支持。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网友应该认识到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和公开公用性、无限复制性、交互性,以及网络空间的不确定性。6、请务必根据所反映的内容选择正确、正当的反映渠道,错误、不正当渠道的选择将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处理。四、申诉指引及要求权利人认为平台上的某些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栏目发出书面通知书:申请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表须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对问题做逐一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2、如以个人名义申请,除完整填写登记表外,还需要提供您本人的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国公民)正反面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并附上本人亲笔签名。3、如以单位(公司)名义申请,除完整填写登记表外,还需要提供单位(公司)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件、工作证、相关授权证明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公章。4、登记表内灰色字体部分为注意事项,请务必遵照填写。5、请您将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zbs@rednet.cn。6、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视真实、完整的通知书为有效通知,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权利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本栏目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原件)后,将立即对涉嫌侵权的内容作出处理,更正修改、关闭跟评、撤消发布或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公开发布或转送内容提供者。五、申诉受理程序对真实、完整的有效通知书,栏目将按如下流程进行受理:1、确认权利人身份,核查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2、以准确或及时的方式启动、进行或完成处理程序。调查、核实、整理需要一定时间。本栏目将根据您留下的有效联系方式,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或公开反馈;如需派出记者调查,将在10-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与您联系;如内容牵涉重大,需提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时间为15-60个工作日。3、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处理意见或新闻报道,经审查通过后,24小时内公布。4、对权利人提交资料(原件)及其它相关图片、传真共同归档;如需打印的,必须打印存档。5、若要举报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或对本栏目相关服务的咨询及投诉,可直接登陆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六、附则1、如本栏目处理程序之任何环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该部分视为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并修改,其它条款保留有效。2、对本栏目处理程序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以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文部分条款仅供权利人参考,不应在申诉时加以援引。3、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等,修改本条款、服务形式等,并在https://people.rednet.cn等位置提示有关内容,但不另行通知网友或权利人。若您不同意改动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若您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您已接受有关变动。4、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栏目所有。 红网改稿、删稿(帖)申请登记表我司(公司名称)或本人(个人姓名)向贵网站正式提出申请,请协助核实处理,详情参见以下内容:标题名称提示:填写完整的标题链接地址提示:必须是平台上可直接定位到的具体的、精准的链接发布时间 需求□修改    □删除   是否委托□是    □否   (如存在委托关系,请分别填写申请人信息项,委托人信息项)申请人信息姓名:注册昵称(ID):如未注册请填无注册手机号:如未注册请填无注册邮箱地址:如未注册请填无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邮编:通讯地址: 原因 1、对涉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内容进行具体事实及详细理由的描述。2、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数进行说明并经由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3、注:为保障用户和作者的知情权,栏目可视情况将该原因内容予以公告。如其中涉及隐私、商业秘密或不愿被公开的部分,请特别说明。公章(单位/公司)如表格内容超过当前页请加盖骑缝章本人签名(委托人签名)请权利人撰写以下保证:我(本单位)保证,函件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如果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年 月 日红网保留对改稿、删稿(帖)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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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22:03:39
  近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些人假冒《百姓呼声》栏目工作人员的名义在党政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新闻采编、经营等活动。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发帖网友的权益,损害了红网的形象和声誉,也给湖南部分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在此,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郑重声明:本栏目为公益性栏目,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以本栏目名义从事新闻等业务,所有假冒本栏目的行为均为非法;本栏目所有主题帖文,均实行后台实名制,未经许可,请勿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表、擅自转载伪造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红网无关、与发帖网友无关。  各单位、个人如遇有非法人员(或可疑人员)从事上述活动,应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汇报、向公安机关报案,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或,向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等新闻管理机构直接举报。或,直接向我们举报,本栏目将根据举报信息进行相关调查及取证,并积极响应司法要求或法律程序。  感谢长沙李小姐、郴州陈先生、衡阳曹先生、岳阳刘先生等网友及时的举报和建议。  附:监督举报电话(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010—65212787,010—65212824  湖南省委宣传部:0731—82217471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0731—84801033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0731—84302568  红网:0731—8296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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