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管理规定
2021-12-01 10:33:02

请各位网友在注册或发帖前,认真阅读本规定

一经注册或发布留言,即视为接受本规定

 

一、栏目简介

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成立于2017年5月,设《百姓呼声》编辑部、消费维权部、协作服务部三个二级部门,有《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多个栏目。

其中,《百姓呼声》栏目创办于2001年,是国内第一个网络问政栏目,也是红网倾力打造的核心品牌,和湖南各级党政领导与老百姓沟通的主平台、主阵地;

《问政湖南》栏目创办于2011年,是湖南第一个官民可以直接互动的网络问政平台,也是湖南唯一有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认领”网民留言的网络问政平台;

《消费维权》栏目创办于2010年3月,是红网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创办的一个公益性平台。

网络问政栏目的宗旨是:“聚焦百姓呼声、化解社会矛盾、关注国计民生、推进依法治国,做党委、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致力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部门所获部分荣誉:

2004年,《百姓呼声》栏目获湖南新闻奖一等奖;

2006年、2007年,《百姓呼声》蝉联湖南省好新闻一等奖;

2008年,《百姓呼声》获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新闻名专栏);

2011年,《消费维权》栏目获得“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称号;

2013年,《问政湖南》栏目获得“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称号;

2017年5月,红网将二级部门《百姓呼声》编辑部提至一级部门网上群众工作部,是全国媒体中的第一个网上群众工作部;同年6月,《问政湖南》获湖南新闻奖一等奖;同年11月,《问政湖南》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新闻名专栏);

2018年4月,红网《百姓呼声》编辑部被湖南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同年5月,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文明窗口单位”称号;

2019年3月,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同年9月,《消费维权》栏目获湖南新闻奖一等奖。

凡在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栏目发言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细则

(一)以下内容可能无法获得展示或办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1、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

12、重复、大量发帖并发布与所在栏目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的;

13、未经本栏目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

14、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

15、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以及属于纪检监察、部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

(二)关于实名制管理:

1、为便于与网友沟通,核实内容真实性,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在本栏目发言须使用实名(手机号验证);

2、本栏目实行后台实名制原则,即网友在后台注册账号时,使用实名和与身份证信息绑定过的手机号码,发布帖文时可以不使用实名(使用昵称);

3、发布帖文时,须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以及被投诉人的联系资料;

4、对关键信息缺失、虚假、无效的发言,栏目组有权不予发布、不作回复或直接删除;

5、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红网将严格保密,并视为网站最高机密。

(三)关于来帖处理的说明:

1、本栏目尊重所有网友发言的权利,但发言内容一经提交发布,无法撤回,请珍惜并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机会;

2、网友或其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真实信息,确保事实准确、表述清楚(包括但不限于所述事实发生时间、地点、详细过程),字数应尽量控制在2000字以内;如有证据材料,请以图片(大小不超过5MB)或视频形式上传;

3、本栏目严格保护发帖人及留言中涉及的当事人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建议网友勿在留言、跟评等公开区域发布他人的隐私信息;

4、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栏目有权对网友提交的内容进行审核、修改或删除。留言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合格的,方可发布;

5、对已作调查、已有回复的帖文,栏目组将根据有关规定,全文或择要在《呼声回音》《最新回应》《消费回音》等栏目进行公布;

6、帖文发布与否,栏目组不会另作通知。部分没有发布的帖文,栏目组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内参、舆情专报等形式予以上报处理;

7、个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如认为本栏目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应依照法律规定向《百姓呼声》栏目发出通知(直接发布留言或发送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本栏目将依照通知内容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对涉嫌侵权内容进行处理。《百姓呼声》栏目依法处理相关内容即视为履行完毕相关法律义务,不再对涉嫌侵权内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出现搜索引擎可以搜索到栏目已删除内容的现象,为搜索引擎自带缓存所致,此类问题红网及本栏目无权也无法处理,请网友自行联系搜索引擎服务商进行处理。

(四)关于用户注册的管理: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和使用昵称;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和使用昵称;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6、当用户昵称违反相关规定时,栏目组有权在不通知网友的情况下对网友昵称进行修改。

7、注册成功后,账号可在《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栏目登录使用;若出现无法登录/发帖等情况,可通过邮件形式说明问题( 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

(五)关于律师签名档的管理:

1、内容规定与发帖规定一致;

2、签名档中不能含有其他网站的超链接、文章或音乐;

3、为方便浏览阅读,签名档内容请尽量不超过100字。

(六)关于版权等问题:

1、网友在《百姓呼声》栏目发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仅代表发帖网友本人观点,与本栏目和红网的立场无关,网友文责自负

2、转载文章请注明文章原始出处和发布时间,并注意原作者的版权声明,由此产生的版权纠纷由转帖用户承担,本栏目有权对转载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3、《百姓呼声》栏目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图形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等均受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法律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含《百姓呼声》及其他原始权利人)同意,上述内容均不得在任何平台被直接或间接发布、使用、出于发布或使用目的的改写或再发行,或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4、网友在本栏目发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附带版权声明的除外),红网编辑、记者有权转载、引用;帖文经红网编辑转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处理后,相关政府部门有权对内容进行转载和使用。

5、网友发表在《百姓呼声》上的文章及图片/视频等内容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发帖网友承担,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侵犯文章或图片/视频原作者或第三人的著作权、人身权所导致的民事责任,以及遭受行政机关处罚所导致的行政责任。

6、若网友选择提交发布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7、《百姓呼声》栏目拥有管理页面、ID、昵称的一切权力,请网友服从管理。若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反映。

 

三、管理规定解释权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所有。

感谢您对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栏目的关注和支持!若您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在相关栏目发帖陈述,或通过电子邮件阐明(邮箱地址:people@red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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