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推出2026年第4期《律师回复简报》(2026年4月),是律师对各位网友所发帖子回复以及点评的汇总。在此衷心感谢律师们对本栏目的重视以及网友们的热心。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律师的跟帖点评,并从中得到帮助。
2026年4月,有458位网友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律师的回复和点评:
1、《赫山区缇香名苑二期6栋整栋楼油烟倒灌严重,长期弥漫刺鼻气味》
刘俊律师回复:
该“住改商”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本栋楼全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多地法规明确禁止在居民楼内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其行为已构成相邻权侵权,并可能违反环保法规。
证据准备
侵权事实:拍摄油烟倒灌、异味弥漫的视频照片,记录噪音分贝。
损害后果:保留沟通记录、投诉回执,如有健康影响需医疗证明。
经营信息:核实其营业执照与经营平台信息。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街道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投诉,要求查处并责令整改。
民事诉讼:若投诉无效,可联合受影响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益阳碧桂园景观灯坠落砸坏业主玻璃泡坏衣柜,物业拒不赔偿》
刘俊律师回复: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负有法定的维修、养护和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景观灯因维护不善坠落,物业公司存在明显过错,依法应对您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
损害事实:您已拍摄的现场照片、视频,清晰记录了坠落的景观灯、破损的玻璃及被水浸泡的衣柜。
损失证明:更换玻璃、维修衣柜的报价单或发票。
沟通记录:与物业管家、总部沟通交涉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其推诿责任。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益阳市赫山区住建局或朝阳街道办事处投诉,要求主管部门介入督办,责令物业履行赔偿责任。
提起诉讼:若协商与投诉均无效,可凭现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如大厅钢结构、照明设施)负有法定的维修、养护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长期未履行维修职责,导致设施损坏、漏水及照明缺失,已构成违约,并可能危及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拍摄钢结构变形、漏水痕迹、大厅无照明的视频与照片,注意记录时间。
沟通记录:保留向物业报修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其“上报了”但长期未处理。
影响证明:记录因漏水、黑暗造成的生活困扰或安全隐患(如老人小孩出行风险)。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益阳市赫山区住建局物业科或朝阳街道办事处投诉,要求责令物业限期整改。
提起诉讼:若问题持续,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关于长沙铂丽瑞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美芙斯医疗美容的医疗纠纷》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您遭遇的情况涉嫌“医托”诈骗与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美机构通过“拼房”诱导、虚假宣传、隐瞒价格、无正规合同等方式,诱使您接受服务,已构成欺诈。您有权主张“退一赔三”。此外,若操作机构无资质或使用不合规产品,还可能涉及非法行医。
证据准备
诱导消费证据:美容院“拼房”女士及老板的诱导言行记录。
交易凭证:定金及两次付款的转账记录、收据。
服务瑕疵证据:术后红肿、溃烂的照片、视频,与客服沟通记录。
机构信息:“歌柔飞”及第二家机构的名称、地址。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立即向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12315)和卫健部门(12320)举报其虚假宣传、医托、无证行医等行为。
报警处理:若涉及金额巨大、机构跑路或存在诈骗嫌疑,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起诉讼: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作为房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主体,其施工违规导致房屋漏水且维修长达半年,致使主卧无法居住,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及商品房买卖相关司法解释,您不仅有权要求其履行修复义务,还有权主张修复期间的租房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甚至可依据合同追究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证据准备
质量缺陷证据:维保拆解确认施工违规的记录、漏水现场照片/视频、维修期间的施工记录。
损失证明:因无法入住产生的租房合同及发票、在外住宿凭证、误工证明。
沟通记录:与开发商、物业沟通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报修单,证明其拖延事实。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住建局(质监站)或拨打12345热线投诉,要求主管部门督办整改。
发函催告:通过EMS向开发商寄送《整改及赔偿催告函》,明确赔偿诉求与期限。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凭上述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投诉三湘大市场家具城梦洁门店》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的主张可能不成立。虽然定制产品通常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仅更换为商家提供的标准色板颜色,且未显著影响二次销售,可能不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定制”。关键在于,商家在销售时未明确告知“改色即视为定制且不可退换”,也未在单据上注明,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相关“不退不换”的条款可能无效。因尺寸问题更换,若产品无质量问题,消费者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商家不能完全拒绝协商。
证据准备
沟通记录:与销售人员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证明其主动推荐颜色且未告知定制后果。
付款凭证:订单、收据或发票,证明未注明“定制产品”及“不退不换”条款。
产品资料:商家提供的色板照片或宣传册,证明所选颜色为标准选项。
救济途径
再次协商:持证据与门店或总部沟通,指出其告知义务的缺失。
行政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主张商家侵犯知情权。
司法途径: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定制”条款无效并要求更换或退货。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学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物件损害责任),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医美费用,若医生诊断建议进行祛疤治疗,或疤痕确实影响容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法院通常会支持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以构成伤残为唯一标准。
证据准备
事发证据:现场瓷砖脱落照片、孩子搬书时的在场证明(如同学证言)。
医疗记录:病历、诊断证明(特别是关于“轻微脑震荡”和“缝6针”的记录)、医疗费发票。
后续治疗预估:医院出具的关于后续祛疤/医美治疗的建议或费用预估单。
救济途径
再次调解:持医疗建议与学校谈判,明确告知若诉讼学校将承担更多诉讼费及精神赔偿。
行政施压:向邵东市教育局申请行政调解,或拨打12345要求督办。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后续医美费及精神抚慰金。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酒吧深夜重低音扰民,已构成违法。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通常指22:00至次日6:00)的噪声排放标准更为严格。酒吧的低音炮穿透力强,即使做了隔音,只要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就属于违法行为。此外,若酒吧选址位于居民住宅楼内或邻近,可能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附近的规定,可从源头进行核查。
证据准备
音视频记录:在夜间(特别是23点后)录制清晰的视频,展示噪音源、时间,并可使用手机APP初步测量分贝值作为参考。
记录日志:详细记录噪音发生的日期、具体时段、持续时长及对你生活的影响(如无法入睡)。
沟通记录:保留与酒吧、物业或社区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立即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进行投诉,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专业噪声检测并查处。
报警处理:在噪音严重时直接拨打 110 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
联合维权:联合其他受影响的邻居共同投诉,增强维权力度。
提起诉讼: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吧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学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物件损害责任),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医美费用,若医生诊断建议进行祛疤治疗,或疤痕确实影响容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法院通常会支持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以构成伤残为唯一标准。
证据准备
事发证据:现场瓷砖脱落照片、孩子搬书时的在场证明(如同学证言)。
医疗记录:病历、诊断证明(特别是关于“轻微脑震荡”和“缝6针”的记录)、医疗费发票。
后续治疗预估:医院出具的关于后续祛疤/医美治疗的建议或费用预估单。
救济途径
再次调解:持医疗建议与学校谈判,明确告知若诉讼学校将承担更多诉讼费及精神赔偿。
行政施压:向邵东市教育局申请行政调解,或拨打12345要求督办。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后续医美费及精神抚慰金。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0、《涟源滨江国际城小区文兴酒吧噪音扰民》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酒吧深夜重低音扰民,已构成违法。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通常指22:00至次日6:00)的噪声排放标准更为严格。酒吧的低音炮穿透力强,即使做了隔音,只要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就属于违法行为。此外,若酒吧选址位于居民住宅楼内或邻近,可能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附近的规定,可从源头进行核查。
证据准备
音视频记录:在夜间(特别是23点后)录制清晰的视频,展示噪音源、时间,并可使用手机APP初步测量分贝值作为参考。
记录日志:详细记录噪音发生的日期、具体时段、持续时长及对你生活的影响(如无法入睡)。
沟通记录:保留与酒吧、物业或社区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立即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进行投诉,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专业噪声检测并查处。
报警处理:在噪音严重时直接拨打 110 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
联合维权:联合其他受影响的邻居共同投诉,增强维权力度。
提起诉讼: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吧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1、《长城宽带公司售后无人管》
李国律师回复:
如你所述,你与长城宽带存在合法服务合同,你已足额支付1688元续费,对方未提供稳定宽带服务,且2026年起售后失联,已构成根本违约。
核心权利: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未使用期间的续费费用,并主张因服务不达标产生的合理损失(如替代网络费等)。
维权步骤:
1. 留存关键证据:缴费凭证、网速异常截图、售后沟通及失联记录;
2. 优先投诉:拨打12381(工信部)、12315(市监)、12345热线,要求介入督办退费;
3. 投诉无果:向法院起诉,主张退费、赔偿,诉讼时效3年(自2026年售后失联起算)。
李国律师回复:
如你所述,邮政未按约定送货上门、未事先沟通直接放驿站,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免费送货上门,或主张未按约定投递的赔偿(通常按快递费比例或当地邮政规定),拒收驿站取件不承担责任。
维权步骤:
先联系派件员 / 网点,要求送货并录音留存沟通。
无果则拨打11183邮政客服投诉,要求处理并书面回复。
投诉无效,向12305邮政业申诉平台或12315投诉,要求依法查处并赔偿。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3、《申请提前还车贷,邮储银行以线上合同为要求提出支付违约金15%》
李国律师回复:
若如你所述,你与该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属银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银行未依法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且违约金约定显失公平,你有权拒绝支付8800元提前还款违约金,并要求正常办理提前结清手续。
核心法律依据及事实:1. 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提前还款违约金条款属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加重责任条款,银行需以加粗、高亮等醒目方式提示,并口头或书面说明,但其未履行该义务,你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2. 你已正常还款16期,支付利息5333.28元,银行已获得足额资金占用收益,提前还款无实际损失,8800元违约金远超后续应付利息(2666.4元),约定显失公平,可主张调整或无效;3. 你提前还款系出于合理需求,无恶意违约,符合诚信原则。
维权建议:1. 留存证据(贷款合同、还款记录、与银行沟通录音/记录、线上签约界面截图);2. 书面函告银行,明确拒绝支付违约金,要求限期办理提前结清手续;3. 协商无果,拨打12378(金融监管热线)、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金条款无效、判令银行配合办理提前还款。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长沙未来漫城四楼功夫派兴趣课不退费》
李国律师回复:
若如你所述,你与该公司存在合法服务合同,你因机构中途换教练、孩子不愿上课申请退费,符合合理解约情形,机构拖延近3个月未退剩余学费,已构成违约;机构若有“概不退费”约定,该条款属霸王条款,依法无效,未消费的预付款必须退还。
核心法律依据及事实:1. 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概不退费”属排除消费者返还预付款权利的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2. 按法律规定,预付式消费中未消费部分的预付款,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机构无正当理由拖延退费违法;3. 机构中途换教练导致孩子不愿上课,你申请退费具有合理理由,无任何违约行为,机构敷衍拖延无法律依据。
维权建议:1. 留存证据(缴费凭证、上课记录、与机构沟通录音/微信记录、退费申请记录);2. 书面催告机构,明确要求限期退还剩余学费,留存催告凭证;3. 协商无果,拨打12315(市监)、12345投诉,或向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机构退还剩余学费并承担拖延退费的合理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5、《岳塘区人小声高欺骗消费者缴费,缴费后告知无法按合同上课,退费难》
李国律师回复:
若如你所述,机构因自身原因(人数不足)无法开班,已构成根本违约。你有权拒绝 “入高级班补差” 的不合理方案,并要求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至 16 岁,或解除合同、全额退费并赔偿损失。
维权要点:
证据: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录音、承诺宣传截图。
书面催告:明确要求按约履约 / 限期退费,留存记录。
投诉:12315/12345,重点投诉 “虚假宣传、违约不退费、回避责任”。
诉讼:投诉无果可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全额退费及违约金。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李国律师回复:
若如你所述,长沙中海阅溪府二期开发商及所属维保部门,因施工违规导致你房屋主卧漏水,且维修周期长达半年、维权一年多无果,已构成严重违约,侵害你的合法居住权及财产权益,你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核心事实及法律依据:1. 维保已确认,主卧漏水系施工违规(墙体水槽积水未排净强行封闭)所致,开发商作为房屋建设方,需对施工质量承担法定及合同约定责任;2.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的半年维修期内,主卧因维修产生粉尘、异味、结构传声异常,完全丧失居住功能,开发商需赔偿你该期间无法入住的损失(如租房费等);3. 你一年多通过客服沟通维权,开发商始终拖延、未给出任何答复,属消极推诿,加重其违约责任,其不能以自身施工及维保问题为由,转嫁损失、回避责任。
维权建议:1. 留存全部证据(维保拆解确认记录、维修现场照片/视频、与开发商/维保/客服的沟通记录、租房合同及缴费凭证等);2. 书面催告开发商,明确要求其赔偿半年无法入住的损失,并对房屋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出具合格证明;3. 协商无果,拨打12315、12345投诉,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赔偿损失(租房费、误工费等)及违约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7、《新晃县乐府廊庭车库出入口的广告拍遮挡视线》
李国律师回复:
若因广告牌遮挡视线引发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要由该广告牌的设置者、管理者承担,结合事故各方过错划分责任;同时,广告牌遮挡视线本身违反法律规定,可先要求相关方拆除、整改,避免事故发生。
核心责任主体及法律依据:1. 广告牌设置者/管理者(如小区物业、广告公司、广告牌权属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广告牌,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该广告牌遮挡车库出入口视线,导致无法观察路面行人和车辆,设置者/管理者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比例结合事故具体情况确定);2. 车辆驾驶人:驾驶人驶出车库时,负有减速观察、确保安全通行的义务,若未履行谨慎驾驶义务,需承担相应次要责任;3. 行人:若行人横穿道路未注意观察,存在过错,也需承担对应责任。
补充说明及维权建议:1. 若事故因广告牌遮挡视线直接导致,广告牌设置者/管理者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不足部分按各方过错比例分担;2. 目前广告牌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先向小区物业、城管部门投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要求责令设置者拆除或整改广告牌,排除安全隐患;3. 若发生事故,务必留存证据(事故现场照片、广告牌遮挡视线的影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维修凭证),协商赔偿无果可起诉相关责任方,或拨打12345、12315投诉督促责任方担责。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8、《投诉三湘大市场家具城梦洁门店》
李国律师回复:
若如你所述,你在三湘大市场家具城梦洁门店购买的皮床,仅更换门店提供的色板颜色,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定制产品,门店以“改色属定制产品”为由拒绝退换,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已侵害你的知情权,你有权要求门店为你更换尺寸合适的皮床,或依法主张退换货。
核心事实及法律依据:1. 依据最高法相关案例及司法实践,定制产品的核心特征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流通性,你仅从门店提供的色板中选择颜色,未改变皮床的核心规格、结构,不影响该皮床的流通使用,不具备定制产品的本质属性,门店将其认定为定制产品属狡辩、混淆概念,无法律依据;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你享有知悉所购商品及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人员主动建议你挑选色板颜色,却未告知改色可能被认定为定制服务、影响退换货等相关后果,付款单据也未体现任何定制及影响售后服务的条款,门店已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你的知情权;3. 你因皮床尺寸问题要求更换,属合理诉求,门店以“消费者自身原因”拒绝,无正当理由,且态度强硬、推诿责任,不符合公平诚信原则。
维权建议:1. 留存全部证据(购房合同、缴费凭证、与门店销售人员/负责人的沟通记录、色板照片、付款单据等);2. 再次与门店协商,明确告知其改色不构成定制产品、其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性,要求立即为你更换尺寸合适的皮床;3. 协商无果,拨打12315、12345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门店侵权及不合理拒绝退换的情况;4. 若仍无法解决,可向门店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门店履行更换义务,或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参考同类案例,法院通常会支持消费者合理诉求。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滕宙峰律师回复:
针对您的问题,我从“物业是否应该负责”以及“您该怎么维权”两个方面,为您梳理了清晰的思路和具体的行动指南。
一、 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实践,物业公司是否担责,关键在于下水道堵塞的位置和原因。您可以对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判断:
情况一:物业应当负责
如果堵塞的是楼栋的公共主管道,或者堵塞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定期疏通、维护的义务造成的,那么物业公司就构成了违约或履职不当,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木地板被泡、需要除臭等都属于直接损失。
情况二:楼上邻居可能共同负责
如果堵塞物是楼上某户业主不当使用造成的(比如倾倒装修垃圾、杂物等),但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户,那么楼上所有共同使用该管道的业主可能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一句话总结:公共管道出问题,物业公司难辞其咎。如果它拿不出定期维护的记录,或者查不出是哪户业主的责任,它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二、 您现在可以立即采取的维权行动
面对物业的推诿,您不能被动等待。建议您按以下步骤主动出击,每一步都很关键:
第一步:立刻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物业的推诿往往是因为业主没有提供确凿的证据。请立即着手收集:
现场照片和视频
沟通记录
损失清单
第二步:多渠道投诉,让主管部门介入
既然协商无果,就果断寻求官方帮助。您所在的辰溪县有多条有效途径:
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是最直接的途径,说明情况后,他们会将工单派发给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
联系辰溪县综治中心:专门负责调解物业等矛盾纠纷,电话是 0745-5246548(工作日时间拨打)。
使用“五溪解纷”微信小程序:线上反映问题,非常方便。
向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投诉:住建局是物业公司的直接主管部门,他们有权对不作为的物业公司进行监管和处罚
第三步:关于“明年交物业费”的考量
您提到“明年交物业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不建议直接拒交,可以暂缓并主张抵扣
最后一步:诉讼是终极武器
如果以上所有途径都无效,物业依然推卸责任,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公司“第一时间推卸责任”是不专业且不负责任的表现。请记住,法律是站在您这一边的,只要您证据确凿、程序正确,就一定能讨回公道。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生活!
20、《通道县金水岸绿水家园临时自主管理人员安装梯控强制收取物业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一、物业的行为违法:核心结论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私自安装梯控并以限制乘梯方式催缴物业费,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你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从全国各地的处理案例来看,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对此类行为的态度都非常一致:违法,必须纠正。
二、法律依据:多个维度支撑你的主张
1. 程序违法:安装梯控须经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安装梯控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业主共同决定。
程序要求: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未经任何程序私自安装,程序上完全违法。
2. 催缴方式违法:不得以限制电梯使用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限制使用电梯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实质上是基于其在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债权而不当限制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超出了合理必要限度。”这意味着,无论业主是否欠费,物业都无权通过限制电梯使用来“逼迫”交费。
3. 限制出行自由:侵害业主基本权利
电梯是业主共有设施,是业主出行必备的基础条件。
物业私装梯控“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限制业主出行自由,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该行为属于“滥用物业管理权,违法限制业主出行自由”
你提到的老人、小孩、行动不便的人因此被“关在家里”,正是法律所要防止的情形。
三、你可以采取的具体行动
第一步:联合业主,集体维权(力量更大)
单个业主起诉也能胜诉,但如果能联合更多业主一起行动,效果更好、速度更快。
第二步:多部门投诉(最直接有效)
物业私装梯控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你可以同时向以下部门投诉:
投诉渠道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主管部门)
投诉渠道2: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安全主管部门)
投诉渠道3: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第三步:起诉到法院(终极手段)
如果投诉后物业仍不整改,可以直接起诉。
物业私装梯控的行为,法律上站不住脚,行政上会被责令整改,司法上会被判决拆除。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权。
刘俊律师回复:
本案的核心在于确定下水道堵塞的原因及责任主体。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负有对公共排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疏通和维护的法定义务。如果堵塞发生在公共主管道,或物业无法证明其已尽到定期维护的义务,则其推卸责任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应对业主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能证明堵塞是由楼上某户业主不当使用(如倾倒装修垃圾)所致,则应由该侵权人承担责任;若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则可能由共同使用该管道的所有业主分担损失。
📄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第一时间对反水现场进行全方位拍照和录像,清晰记录积水范围、受损的地板、家具等财产细节,以及厕所反水的具体位置。
原因证据:在物业或专业人员疏通管道时,拍摄或保留疏通出的堵塞物(如油垢、毛发、建筑垃圾等),这是判断堵塞原因和责任方的关键物证。
损失证据:详细列出受损物品清单,并尽可能提供购买发票、装修合同等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
沟通记录:保存好与物业公司就此事进行沟通的全部记录,包括微信聊天、短信、通话录音等,以证明物业存在推诿、不作为的情况。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物业科进行投诉,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物业履行职责。
第三方调解:联系辰溪县综治中心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对物业纠纷进行调解。
提起诉讼: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将物业公司及楼上所有共同使用该下水管道的业主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2、《浏阳市百润公馆物业服务差,开发商虚假宣传》
刘俊律师回复:
本案涉及物业违约与开发商虚假宣传双重法律关系。
物业方面: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未履行保洁、安保、消防维护义务,且隐瞒公共收益,构成违约。特别是垃圾池占用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物业需承担行政及民事责任。
开发商方面:销售承诺的配套(幼儿园、游乐设施)未兑现,违反《广告法》及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宣传。
行政方面:12345热线转办后相关部门未回访、未协调,可能涉嫌行政不作为。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拍摄消防通道堵塞、门禁敞开、垃圾堆积、电动车乱停的照片/视频。
书面/电子证据:购房合同、宣传单页(关于幼儿园承诺)、物业费收据、公共收益缺失的公示记录。
投诉记录:保存12345投诉工单号、通话录音,证明已寻求救济但未获处理。
救济途径
多部门联动投诉:
消防/安全隐患:直接拨打96119或12345举报消防通道占用,要求消防救援机构查处。
行政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成立业委会:联合20%以上业主向街道办申请成立业委会,行使监督权或解聘物业。
司法诉讼:起诉开发商要求兑现配套或赔偿违约金;起诉物业要求整改、公示收益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祁东县玉合街道派出所不予立案》
颜忠军律师回复:
点评:推诿报警,是职责缺失更是作风之弊
一、要点分析:错在何处,应如何处置
樊冬霞女士实名反映的遭遇,表面上是一句“那我也不知道,你自己去找”的消极回应,实则暴露出个别基层执法单位在落实“首接责任制”上的严重缺失。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试行)》及《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接报案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首个接到报案的单位或民警,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案,必须接受、依法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具体到本案:
1.行为定性:樊女士此前电话报警与当日下午上门报案,均指向同一事实,属同一派出所管辖范围。民警以“找第一个接警人”为由不予受理,已构成推诿处置、消极作为。
2.正确做法:对于上门报案,派出所应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并出具回执。即便认为应由其他民警或单位办理,也应在内部流转、依法移送后告知当事人,绝不能让群众自行寻找所谓“第一接警人”。
二、深度评论:执法为民,不容“一推了之”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其核心在于责任与担当,而非流程与推脱。
本案中,民警一句“你自己去找”,表面是程序问题,实质是将内部管理混乱的代价转嫁给求助群众。当事人正遭受骚扰、敲诈、威胁,本就处于不安之中,派出所本应是其寻求保护的“第一站”,却因一句推诿变成了“无头案”的起点。这种“踢皮球”式的回应,不仅违反制度,更直接损害了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不能停留在文件里、口号上。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风的底色在于担当。唯有让推诿者承担责任,才能让“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承诺真正落地有声。
刘俊律师回复:
业委会行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程序违法:依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使用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业委会无权擅自决定,其私下投票若未公开透明或存在造假,决议可被撤销。
资金违规:挪用业主费用、大额支出未公示,违反了财务公开义务,涉嫌侵犯业主共有权,严重者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证据准备
书面文件:收集原物业合同、业委会发布的任何公告、财务收支明细(如有)。
沟通记录:保留与业委会成员、社区街道的沟通录音、微信截图。
现场证据:拍摄新物业进驻、旧物业撤场的现场情况。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街道办和区住建局申请查处,要求撤销违规决议并责令公示账目。
司法诉讼:可起诉,请求法院撤销业委会决定或确认合同无效;若发现资金挪用线索,可向公安报案。
罢免业委会:联合20%以上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现任业委会成员。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5、《攸县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宰客,设卡》
刘俊律师回复:
检测站行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违规收费与服务:设备故障仍收费并锁定档案,导致你无法异地检车,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强制交易与欺诈:以“锁车”相要挟指定维修,且“加燃油宝收费350元”涉嫌价格欺诈和强制消费,违反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中严禁指定维修的禁令。
证据准备
交易凭证:保留750元检测费发票/收据、350元维修费收据或转账记录。
系统记录:拍摄检测站电脑显示“设备故障”或“已登记”的界面照片。
沟通录音:录制与工作人员关于“设备坏了”、“必须去指定厂修”的沟通录音。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拨打12345或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管检测站)、市场监管局(管价格和欺诈)投诉,要求退还费用并行政处罚。
行业举报:向当地交通运输局举报其违规操作。
司法诉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针对350元维修费),若协商不成可起诉。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反映靖州县征地款分配问题》
余金律师回复:
网友ags0lj2,您好:
您反映的靖州县塘湖村盘上组“征地补偿款一直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中”和“外嫁女得不到征地补偿分配”的问题,联动律师回应如下:
(一)村委会应当依法依规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被征地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工作,应当将收到的征地补偿费及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26〕20号)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征地补偿费之日起三十日内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应当将收到的征地补偿费中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及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应在尊重农户意愿、不能打乱重分农户承包地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被征地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工作。
(二)具有成员资格的外嫁女,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害妇女、儿童以及其他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八条的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实践中,外嫁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分配权,核心问题在于评判该外嫁女是否具有成员资格。关于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法第十八条还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三)合法权益维护路径的建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26〕20号文件的要求,各地应将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范围,推动构建乡镇监管在前、各类审计监督随后、纪检监察跟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农业农村(经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指导监督;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被征地农民相关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若您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内部管理、运行、收益分配等发生纠纷,或者对成员身份有异议的,您有权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存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还可以请求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以上律师意见供您参考,祝您生活愉快!
余金律师
2026年4月2日
滕宙峰律师回复:
关于您凌晨反映的鹤城区河西大视界KTV噪音扰民问题,我理解深夜被持续噪音干扰无法休息的煎熬。从您的描述来看,这已不是第一次投诉——此前相关部门虽出具过整改回复,但问题至今未解决,空调外机轰鸣声、包厢歌声、低频震动持续存在。
以下我为您梳理了针对性的维权路径和具体操作建议。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部门
法律依据: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和减少振动的措施,边界噪声昼间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
责任部门:根据该规定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这意味着,处理KTV噪音问题,文旅局是第一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噪声,城管负责户外社会生活噪声。
具体到怀化市: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负责中方县辖区,鹤城区的噪音投诉应联系鹤城区相关部门。怀化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0745-2714098。
二、当前可采取的投诉渠道
1.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首选)
拨打 12345(怀化市内)或 0745-12345(外地)
这是统一受理平台,会按职责分派到文旅局或生态环境局处理
建议每次通话记录时间、接线员工号、工单编号
2. 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
网站: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可以上传视频、录音作为证据
3. 红网《百姓呼声》平台
我看到您已经在该平台发布了投诉帖子。鹤城区委网信办已回复“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处”,建议您持续关注并补充证据。
三、如持续无果的升级途径
1. 向市级主管部门投诉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室:怀化市迎丰中路738号110室,电话0745-2714098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KTV行业监管)
2.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要求相关部门公开该KTV的:
环评审批文件
噪音检测报告
整改验收材料
3.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相关执法部门明确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您可以对其不作为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您之前经历的“劳动争议诉讼”之外的另一种法律救济途径——行政法领域的“履职之诉”。
建议您今天白天首先拨打12345,明确要求“夜间突击执法”和“书面检测报告”,同时强调这是“已整改过但未落实”的持续扰民问题——这会触发更严肃的督办程序。
李国律师回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商家虚假宣传的性质
商家导购宣称朱砂手链具有“辟邪养生治病”等功效,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二、关于“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
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即“退一赔三”。
三、关于旅行社的退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违反此规定的,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您于2024年6月13日购买,至今已超出法定的30天维权期限,无法再依据该条款向旅行社主张先行垫付退货,但仍可向商家直接主张权利。
四、行动建议
行政投诉:向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要求对商家虚假宣传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退货。
民事诉讼:如协商及投诉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商家“退一赔三”。
证据固定:请务必保管好购物票据、支付记录、导游带团购物证明等证据。
以上为律师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29、《湖南玖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合约》
李国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与该公司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关系,你为定作人,该公司为承揽人,承揽事项为定制高德地图服务。
该公司在长达4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完成定制服务并上线,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揽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但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回预付款。
维权建议
投诉(首选):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要求责令退款。
证据保全:保存付款凭证、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含承诺内容)、合同/订单截图,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及对方违约事实。
诉讼途径:如投诉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李国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该运营商以 “无预约号”、"每日限号"为由要求用户抢号办理,阻挠你办理携号转网,实质是设置不合理门槛,属于变相拖延、限制携号转网服务的违规行为。显属违规,侵犯你的权益。
根据《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运营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限制用户选择其他运营商。
及可以向工信部申诉:拨打 12300 或通过工信部平台投诉。
保存证据材料:资格查询记录、抢号记录、沟通记录。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31、《汨罗市罗江镇青春室内门加工厂厂家量错尺寸导致木门无法安装》
李国律师回复:
针对你描述的木门安装质量问题及入户门门楣无法安装的情况,从法律角度简要分析如下:
构成根本违约:木门安装后离地高达20cm,严重背离正常使用功能(如漏风、漏光、无法正常闭合),属于严重质量问题,已构成《民法典》意义上的“根本违约”。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重作、更换。
门楣问题责任明确:门楣尺寸过大导致无法安装,责任在于加工厂测量或制作失误。师傅将门楣板带回,说明厂方已自认存在瑕疵。你有权要求其重作合格门楣或折价补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可以主张:① 退货退款(问题木门及对应门锁);② 重作/修理(由厂方承担全部费用);③ 赔偿损失(如因此延误装修产生的额外租金、工期损失等)。
固定证据:拍摄木门离地间隙、漏光情况的清晰照片/视频;保留与厂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注意合法取得)。
明确诉求:要求厂方在3-5日内给出解决方案(重做、退款或赔偿)。若拒绝,立即向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12315)投诉。
诉讼兜底:若争议金额不大(预估数千元),可向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32、《关于长沙新英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拒不退还培训费用的求助》
彭毅律师回复: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可以按以下优先级和步骤操作:
第一步:全面固定证据,包括与招生老师的所有聊天记录,特别是其中对方做出承诺、您明确限定院校范围的记录,以及机构的宣传册、网页、朋友圈中关于“承诺录取”、“保过”等内容的截图、82000元的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合同文件等
第二步:正式协商或者投诉举报 书面发函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携带你整理好的全套证据复印件,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提交正式的书面投诉。
第三步:法律途径 如果机构仍拒绝退款,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或解除教育培训合同并退还培训费用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欺诈可撤销合同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欺诈的“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条款。
希望你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33、《请长沙实梦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全额退还20880元费用》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该公司无金融资质却开展助贷业务,涉嫌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其以“低息银行贷”为诱饵,实则办理高息网贷并收取高额费用,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欺诈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虚假宣传。您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要求全额退还20880元服务费,并主张惩罚性赔偿。
证据准备
合同票据:服务协议、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宣传记录:业务员承诺“低息、正规银行贷”的微信聊天、录音。
放款凭证:实际到账的网贷合同、还款计划(证明是高息网贷)。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其“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向金融监管局举报其“非法从事金融业务”。
报案处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张涉嫌合同诈骗。
民事诉讼:向法院起诉,主张受欺诈签订合同,要求撤销合同、退费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娄底车主购大众宝来停车状态发生自燃,一年两个月得不到任何赔偿》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车辆在购买后短时间内、正常停放状态下因发动机故障自燃,且消防部门已明确认定非人为或外因导致,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及《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与销售者(4S店)应承担产品缺陷导致的侵权赔偿责任。您已尽到初步举证责任(正常使用、非人为),厂家若无法证明车辆无缺陷,应承担败诉风险(举证责任倒置)。
证据准备
核心证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证明起火原因及排除人为因素)。
权属与合规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保修手册、保养记录(证明车辆在质保期内且依规使用)。
损失证明:车辆报废证明、维修估价单或全损评估报告。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拨打12315投诉,要求介入调解。
保险代位追偿:若您投保了车损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保险公司向厂家追偿(代位求偿)。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立即向法院起诉厂家和4S店,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及相关费用。鉴于事实清楚,胜诉概率较高。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湖南艾默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10个月,一直无法要到》
尹兰英律师回复:
您好!公司拖欠您工资10个月、社保14个月,您多次与法人吴联籽协商均未落实,要解决问题,关键在于启动正式法律程序,而非继续等待对方“口头承诺”。
针对拖欠的工资,建议您马上收集证据,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劳动仲裁完全不收费。无论争议金额多大,您无需支付任何仲裁费用。
其次,仲裁时效的问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终止,因此即使被拖欠10个月工资,也完全在仲裁受理范围内,但要注意,必须在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提出。
再者,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若公司不履行,您可以凭生效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建议您马上行动起来,收集以下证据:
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牌照片
工资标准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
欠薪证据:与法人吴联籽微信聊天记录、沟通录音
公司主体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针对未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
社保补缴向税务或人社部门投诉(拨打12333或12366),公积金补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拨打12329)。两者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两者都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请尽快持材料分别办理。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6、《湘江新区网友反映联想小新新电脑反复死机》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您购买的新电脑短期内频繁死机,且维修后故障依旧,已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若因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有权凭修理记录要求销售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或退货。商家以“划伤”为由拒绝换机并试图以赠送服务替代法定三包责任,该做法不合理。若商家拒绝履行,您可主张退货退款。
证据准备
购买凭证(发票、订单截图)。
历次维修记录、工单(证明维修次数及故障未解决)。
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录音(证明其承诺换机及后续推诿)。
电脑故障视频、照片(直观展示问题)。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拨打12315投诉,要求介入调解。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7、《安化县梅城晨光路医院家属楼墙体已经开裂》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楼顶属于该栋楼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并非顶楼业主的专有部分。根据《民法典》第273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如“没漏水到我家”)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因此,楼顶防水维修费用应由该栋全体业主共同分摊。你个人垫付的合理维修费,有权向其他业主追偿。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漏水、墙体开裂的照片/视频,以及渗水至4楼的证据。
费用凭证:历次自费维修的合同、发票、支付记录。
沟通记录:与邻居、社区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
救济途径
找谁调解:因无物业,应直接联系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有职责代行业委会职能或协调老旧小区维修事宜。
费用分摊:请求居委会组织该栋楼业主开会,协商分摊维修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全体业主按专有面积比例分摊你已垫付的费用。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8、《要求长沙市58同城提供发票》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回复如下,供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根据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58号借平台向您收取担保费和服务费,应当向您开具发票。若58好借拒不开具发票,您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举报。关于您反映58好借向您收取高额担保费并不出具合同的事项,您可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39、《雨花区中海星樾府物业经理服务意识弱》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回复如下,供参考。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建立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经理作为物业公司指定的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人,其行为代表物业公司。若物业经理存在专业能力不足、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您可对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质量约定。如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改正。如物业公司拒不改正,您可向小区业委会反映,要求业委会督促物业公司改正。您也可向小区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40、《浏阳天空剧院欺骗消费者》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做如下回复,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您作为观众购买观赏票、观看燃放烟花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其权益受到该法的保护。根据您的描述,浏阳天空剧院的通过视频号宣传“三层七彩祥云”“幸福树烟花”,而且“三层七彩祥云”首次为三层叠放,但在实际燃放时“七彩祥云”是普通版,不是三层叠放,也没有宣传中的幸运树燃放。如燃放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完全失去观赏效果,则经营者的行为属于典型虚假宣传。如经营者燃放效果虽与宣传存有一定区别,但不影响实际观赏效果或影响较小的,则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或瑕疵。如属于虚假宣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或瑕疵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有瑕疵担保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修。由于烟花燃放观赏效果具有瞬间性,建议您收集、固定证据进行维权。建议您首先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权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41、《桃江县谷山佳苑2栋3单元顶层漏水无人处理》
刘俊律师回复:
屋顶属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有维修义务。若已过保修期,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经法定比例业主同意;若物业不配合,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在保修期内,只要漏水不是由您装修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就是法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维修义务。
证据准备
漏水照片、视频、维修记录
与物业沟通记录(书面、录音)
维修报价单、损失清单
救济途径
向住建部门书面投诉物业不作为
自行维修后起诉追偿费用
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承重墙裂缝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开发商负终身保修责任。物业有协调义务,但非责任主体。若物业拖延,可要求其履行协助职责,但核心追责对象为开发商。
证据准备
裂缝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
书面报修记录、沟通录音
购房合同、房屋交接书
第三方安全鉴定报告(如有)
救济途径
向益阳市住建局书面投诉,要求责令开发商检测维修
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若鉴定为不合格,可起诉前房主要求退房、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3、《雨花区红星天铂业主违法拆除承重结构不整改》
刘俊律师回复:
业主拆除承重结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危及公共安全,涉嫌违法。住建局已开具整改通知但未强制执行,属于不依法履职情形。物业未履行巡查、制止、报告义务,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构成失职。
证据准备
- 拆除现场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
- 住建局整改通知书及送达记录
- 与物业、住建部门沟通记录(录音、书面)
- 房屋结构图纸、购房合同
️ 救济途径
- 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 向城管、住建部门联合举报,申请强制停工与鉴定
- 向物业发函追责,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 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4、《我在邵阳得闲24H棋牌俱乐部商铺喝了过期的桶装水,导致上吐下泻》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商家提供过期7个月的桶装水,违反《食品安全法》,属“经营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您饮用后就医,已造成人身损害,有权要求赔偿。12315未处理不影响您依法维权。
证据准备
过期水桶照片(清晰显示生产日期)
购买/消费凭证(支付记录)
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
与商家沟通记录
救济途径
向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要求查处
若仍无回应,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直接向法院起诉商家,主张医疗费、误工费及最低1000元惩罚性赔偿
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5、《双清区JS舞蹈诱导我小孩贷款报培训班》
刘俊律师回复:
机构在明知学员无收入情况下诱导办理“培训贷”,且拒绝退款,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欺诈及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特别是“不退课不退款”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无效。根据2025年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若机构存在欺诈(如诱导贷款、虚假承诺),你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退一赔三”。
证据准备
诱导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机构诱导无收入学生贷款)。
合同票据:培训合同、贷款协议、转账记录。
拒退证据:机构明确表示“不退费”的录音或书面回复。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重点举报“诱导大学生/无业人员贷款”及“霸王条款”,要求市场监管局介入调解。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主张机构欺诈导致合同可撤销,要求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6、《开锐职称办理失联,8000元退款无门》
刘俊律师回复:
该公司承诺“包过”、“省外代评”且目前失联,已构成根本违约,甚至涉嫌合同诈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退回预付款。合同中“未按时办理全额退款”的条款有效,你有权要求全额退还8000元。
证据准备
合同与支付:电子合同(重点标注退款承诺)、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沟通记录:与严老师、教务老师的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其拖延、未实质服务)。
失联证明:近期联系无果的截图或通话记录。
救济途径
平台投诉:立即在“全国12315平台”,要求市监局介入。
公安报案:因对方失联且涉及多人(网搜该公司有大量类似投诉),可能涉嫌诈骗,可向广州警方或你所在地派出所报案。
民事诉讼:若行政调解无果,向法院起诉公司及其股东(若公司已注销或异常),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及利息。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7、《曝光倍姿养生物科技虚假丰胸广告, 承诺不兑现还拒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通过虚构身份、分步诱导、虚假承诺等手段销售产品,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其承诺“保证效果”却无法兑现,且以“不买会导致萎缩”等话术施压,涉嫌虚假宣传与恐吓营销。你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16060元并主张三倍赔偿。
证据准备
抖音广告截图、产品购买记录
微信聊天记录(重点保存“老师”身份、诱导话术、承诺内容)
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标注收款方信息)
产品实物及包装(拍照留存)
对方拒绝退款的沟通记录
救济途径
向“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商家虚假宣传、欺诈消费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款及惩罚性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颜忠军律师回复:
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是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县卫健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由于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一般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因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辞退临聘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由该事业单位承担,而非直接由财政承担。虽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但其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应以单位名义支付经济补偿金。且,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年限及基数也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比如: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即使一次性将70余名临聘人员全部裁员,“千万补偿”的说法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更不存在“千万补偿”财政兜底的可能。当然,裁员方案的制定应当切实保障被裁人员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49、《长沙聚趣教育违约拖延需退还学费》
王丹艳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陈述如下,供您参考:您与长沙聚趣教育构成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各方均应按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您陈述长沙聚趣教育承诺“7天试学,不满意可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您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亦显示对方承诺退款。那么,作为长沙聚趣教育应当履行承诺的退款义务。如您与长沙聚趣教育不能就退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投诉仍不能解决退款问题的,您可以收集培训合同,付款记录,申请退款记录等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0、《雨花区红星天铂业主违法拆除承重结构不整改》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做如下回复,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亦明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结合您的陈述,红星天铂56栋业主违法拆除飘窗承重结构的行为,已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妥善保存拆除现场的照片、视频、整改通知书等证据材料,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若该业主未按住建部门要求的期限完成整改,或物业公司在其装修过程中未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您可再次向住建部门投诉反映,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1、《雨花区某灯饰调包欺诈消费者》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回复如下,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你从商家处购买“九牧牌”冲水阀(价格169元)等水电用具(包安装),商家应当按照约定为你提供“九牧牌”商品并负责安装。安装师傅系商家指派,其安装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应由商家承担。如安装师傅确将“九牧牌”调包成“古桐牌”,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您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建议您保留好包括购买凭证、安装记录、与商家及安装师傅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及合理损失赔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2、《长沙曦光影业有限公司不发工资拖着半年了》
彭毅律师回复:
以下是针对您的情况的建议:
1. 收集并整理所有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沟通截图、以及欠薪金额和时间的详细情况证据。
2. 与该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与协商,协商不成向长沙市开福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书面提交投诉材料。
3. 如果劳动监察处理慢或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建议在欠薪发生起一年内提出。
53、《洞口县一交通事故判责严重不公》
谢玉良律师回复:
对交警责任划分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54、《洞口泰极之都拖欠工资未发》
谢玉良律师回复:
可以向洞口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处理或向洞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55、《长沙K7舞社(时代广场店)恶意闭店跑路,拒不退还会员预付学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舞社擅自闭店导致培训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依法退还投诉人剩余未消费课程对应的费用。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应当保存好课程支付凭证、课程记录等相关证据,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舞社经营者退还剩余费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6、《领跑牌一车型出现碰撞事故安全气囊不弹出》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投诉人所述情况属实,投诉人驾驶领跑牌F27000BEVB01B车型出现碰撞墙体事故后安全气囊未弹出,该车辆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缺陷产品的相关规定,车辆安全气囊系统未能在合理碰撞情况下发挥保障人身安全的作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用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投诉人应当妥善保留事故现场的照片、录像、购车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可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主张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相关损失,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7、《长沙市芙蓉区美的云璟小区消费维权》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长沙市美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五百七十七条、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长沙市美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多次公开宣传并承诺按期交付,现项目停工且拒不正面回应施工进度、未提供复工计划及交付保障方案,交房日期临近,而逾期交房的风险日趋增大。在此情形下,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如开发商未按规定公示案涉房屋装修品牌、型号、材质、施工标准等核心信息,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涉嫌侵害了购房人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宣传承诺材料、项目停工证据、沟通记录等证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8、《投诉湖南妇女儿童医院通过医生违规推销假冒洋品牌给婴幼儿》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投诉人所述情况属实,湖南妇女儿童医院接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指定患者家属购买院内便民服务柜台由湖南鑫志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销售的普通食品,有违医师执业规范。医院医师利用诊疗便利,向6月龄婴幼儿家长指定推荐院内普通食品并指派专人引导购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医师执业规范、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推销商品的规定。
患者家属按医师的指导和推荐从院内便民服务柜台产品。涉案DHA、益生菌产品均为普通食品,并不具备保健或治疗作用。该两款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进口食品规范,湖南妇女儿童医院有责任、有义务向消费者进行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非进口食品,以“进口、易吸收、适用婴幼儿食用”等内容诱导消费者购买,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关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建议投诉人妥善保存门诊病历、消费凭证、产品包装、医师推荐及沟通记录等证据,就医院及医师涉嫌违规销售问题向当地卫健部门投诉举报;如怀疑该两款食品为假冒洋品牌,则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若查实该两款食品非进口食品或标签存在问题,则投诉人有权依法与经营者及医疗机构协商退货退款、赔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请求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9、《长沙聚趣教育违约拖延需退还学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长沙聚趣教育在与投诉人达成一致同意全额退款后,长期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退款义务,该行为已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长沙聚趣教育在合理期限内全额退还学费3400元,并可依法主张支付相应逾期退款利息。
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培训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退款申请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0、《移动以搞活动为由忽悠坑消费者》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以原有套餐不变、免费领取电饭煲为宣传诱导办理业务,事后每月收取20元费用且连续扣费36个月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条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相关规定;移动公司未如实告知业务合约内容、误导消费者办理有偿服务并擅自按月扣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关于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通信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者误导消费者接受其他有偿服务的规定。
消费者享有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建议消费者与移动公司协商终止违规合约并退还已扣费用,移动公司应当如实告知业务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就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向工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 12315热线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61、《长沙讯嘉配送有限公司虚假招聘租车诈骗,恳请上级部门严查并追回全款》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描述的"高薪司机、就近仓库配送、固定派单"等虚假承诺,以及签约后公司无仓库、无货源、负责人承认无履约能力、直接让您自行注册货拉拉接单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 "套路运" ——这是近年来全国多地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新型诈骗犯罪模式。
什么是"套路运"?
"套路运"是指行为人成立空壳公司后,以招聘司机为幌子吸引求职者前来洽谈,以"稳定货源、不装不卸、保底高薪"等为诱饵,诈骗司机支付管理费、加盟费、押金等费用,骗取销售车辆的差价及管理费、调度费、加盟费、违约金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日报》中明确指出:"套路运"是一种以高薪招聘货车司机为诱饵,通过虚假承诺稳定货源、诱导贷款购车等手段实施诈骗的犯罪模式-。
本案的行为特征与"套路运"完全吻合。
维权路径:刑事报案是首选,民事诉讼是备选
路径一:刑事报案(强烈推荐,这是最有效的途径)
为什么刑事报案是最佳选择?
首先,您的损失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二万元以上,您损失的28000元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其次,刑事报案的实际效果优于民事诉讼:刑事报案成功后,公安机关会依法查封、冻结涉案公司资产,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追回的赃款会依法返还给被害人。相比民事诉讼需要您自行申请财产保全、自行申请强制执行,刑事案件的追赃挽损效率更高。
路径二:民事诉讼(备选,可单独或并行启动)
如果刑事报案暂时无法立案,或者您希望在刑事程序之外同步推进民事追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诉讼策略
您的诉讼请求应为:请求法院撤销《车辆租赁及归属协议》,判令公司全额返还剩余款项28000元。
需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尽快启动诉讼程序,以免丧失权利。
特别提醒:您提到"负责人承认公司无履约能力"以及"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持续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这两点事实对推动立案至关重要。在报案时务必重点强调:该公司不仅骗了您一人,还在持续骗更多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与单纯的合同纠纷有本质区别,有助于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
62、《湖南石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诈骗》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你陈述湖南石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中国移动话费打折”为借口打电话给用户实施诈骗,结果事情办不下来,收款1500元也不退。由于信息量有限,现为有助于你及时、准确地维权,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供参考:1. 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你与湖南石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通话录音、转账凭证以及其他电子和影像资料等证据,以证明该公司以中国移动话费打折为由打电话,并收取你1500元费用的事实。2.根据你整理的证据材料,如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你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维权,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如该公司或公司工作人员确涉嫌违法犯罪的,你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3、《皮肤受损,天心区痘院士不退款》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做如下分析,供参考:你与商家构成美容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你陈述办卡后多次使用但未见成效反而皮肤受损严重,导致你改善皮肤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你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商家退款。对商家以“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如商家未就“不退不换”条款与你协商一致,也未履行法定的提示与说明义务,属无效格式条款,商家以“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无法律和事实依据。此外,商家一味推销不适合你的滞销产品,诱导你办理高额会员卡,且在皮肤已出现不良反应后仍继续诱导你追加消费,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以及第九条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规定。建议你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付款凭证、与商家的微信聊天记录、皮肤受损的照片或视频、就医记录(如有)等。若商家拒绝退款,可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若投诉无法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4、《怀化臻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诈骗》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提供的图片显示,你与怀化臻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日签订《考证培训协议书》,你陈述支付15万元,根据协议第四条退款说明:1、在甲方辅助学生完成考证比赛注册后,若因乙方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甲方有权不退定金五万元整;2、学生通过甲方培训后两次比赛若均未获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退还费用壹拾伍万元整。从协议内容来看,双方约定的退款条件具有明确的适用前提。你孩子未能获得考试机会,需要区分具体原因,从你现有描述暂无法判断。对此,你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对照协议约定,看是否符合退款条件。如符合退款条件,你可与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另外,对你提及该机构校外考试培训涉嫌虚假宣传、诈骗、违规高额收费等问题,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行政部门负有监管职责,你可通过12345投诉举报维权。
65、《株洲市天元区佳兆业小区门店开裂》
王丹艳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做如下分析,供参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未经审批及业主同意擅自搭建羽毛球馆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业主的权利。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如物业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建筑规范采取防水防护措施、未设置合理排水系统,导致雨水渗漏造成你门店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针对你的留言反映的问题,你可就物业公司违规搭建行为向住建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66、《隆回县鹏阳东城学府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59万,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
安金龙律师回复:
根据讲述,重点核实阳鹏集团是否未支付欠款。 如果属实,这个欠款属于到期债权,法院可以直接送达阳鹏集团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要求支付欠款到法院。 律师需要核实这个情况,恢复执行,也可以提供新的财产线索进行执行,比如其他工程的工程款等。
67、《请求沅江市解决巨星KTV居民楼二楼大量养狗扰民问题》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大量养狗扰民,有两种方式处理,一种常规方式,报警110,要求处理,治安处罚法有相关规定,大量养狗本身,就是违法,养狗要符合相关条件,也是可以深究。 另外,也可以撵狗,或者其他处理,比如赶走狗。
68、《江永县唐湘源饭店油烟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此事,可以拨打12345向工商和环保部门反映,这属于这两个部门监管的内容。
安金龙律师回复:
1、关于警方不立案问题,可以向公安局信访处反映。 2、此事,根据讲述,构成合同诈骗的可能性比较低,想要立案概率大,就联合其他被骗的一起报案。 3、但是,属于经济纠纷的可能性更大,立案不了,可以通过法院民事诉讼处理,告公司和股东、高管等人,冻结他们的财产。
安金龙律师回复:
此事,可以报警处理,协商不成,也可以法院诉讼。
安金龙律师回复:
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诉讼,要求退款。
72、《邵阳市JS舞蹈机构存在合同诈骗》
安金龙律师回复:
这是服务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诉讼处理,要求退款和赔偿。
安金龙律师回复:
买一层送一层,明显属于诱导宣传,顶楼属于公共区域,这是社会常识,不可能为个人所有,开发商也无权赠送。 关于购房人和开发商的纠纷,协商不了,法院诉讼,依据购房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安金龙律师回复:
买一层送一层,明显属于诱导宣传,顶楼属于公共区域,这是社会常识,不可能为个人所有,开发商也无权赠送。 关于购房人和开发商的纠纷,协商不了,法院诉讼,依据购房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安金龙律师回复:
买一层送一层,明显属于诱导宣传,顶楼属于公共区域,这是社会常识,不可能为个人所有,开发商也无权赠送。 关于购房人和开发商的纠纷,协商不了,法院诉讼,依据购房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此事处理,有三种方式,一协商,二投诉,三诉讼。去健身房现场协商处理即可,适当过激反应可行。
77、《洛阳市可酷娃平衡车老板跑路》
安金龙律师回复:
此事协商不了,可以法院诉讼,退款和赔偿,将新旧老板和公司都告了。
安金龙律师回复:
这是常见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协商不了,可以法院诉讼,将公司和老板,股东、高管等所有人告了。
79、《长沙讯嘉配送有限公司虚假招聘租车诈骗,恳请上级部门严查并追回全款》
安金龙律师回复:
这也是常见的骗局之一,招聘司机,实为租车套路。 协商不成,法院诉讼,要求退款。也可以同时找媒体报道,网络曝光等途径,多管齐下。
80、《宁远县蜜雪冰城门店的柠檬水没有开封,发现有蚊子苍蝇》
安金龙律师回复:
协商处理,退款退伙,或加赔偿。
81、《重庆市财汇广场B塔渝景民宿宰客》
安金龙律师回复:
如正规平台下单的,请联系平台客服处理此事。
安金龙律师回复:
可以拨打12345或者市长信箱网站,向教育局反应无证办学问题,要求执法检查,同时要求退款。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此事处理,有三种方式,一协商,二投诉,三诉讼。去健身房现场协商处理即可,适当过激反应可行。
84、《洛阳市可酷娃平衡车老板跑路》
安金龙律师回复:
此事协商不了,可以法院诉讼,退款和赔偿,将新旧老板和公司都告了。
安金龙律师回复:
这是常见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协商不了,可以法院诉讼,将公司和老板,股东、高管等所有人告了。
86、《长沙讯嘉配送有限公司虚假招聘租车诈骗,恳请上级部门严查并追回全款》
安金龙律师回复:
这也是常见的骗局之一,招聘司机,实为租车套路。 协商不成,法院诉讼,要求退款。也可以同时找媒体报道,网络曝光等途径,多管齐下。
87、《宁远县蜜雪冰城门店的柠檬水没有开封,发现有蚊子苍蝇》
安金龙律师回复:
协商处理,退款退伙,或加赔偿。
88、《重庆市财汇广场B塔渝景民宿宰客》
安金龙律师回复:
如正规平台下单的,请联系平台客服处理此事。
安金龙律师回复:
可以拨打12345或者市长信箱网站,向教育局反应无证办学问题,要求执法检查,同时要求退款。
90、《请求沅江市解决巨星KTV居民楼二楼大量养狗扰民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该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侵害了您的生活安宁权;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证据准备:系统收集犬吠录音录像、投诉记录等证据。
维权途径: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或罚款;若无效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该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及物权保护的规定,侵害了您对祖坟的合法权益;同时可能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在禁止区域建造坟墓。
证据准备:建议您收集族谱记载、土地权属证明、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
维权途径:可先向村委会或乡镇司法所申请调解;若无效,可向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查处;最终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判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欺诈和不当得利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虚假宣传和公平交易的规定。其以“包下款、低息”为诱饵收取高额费用但未实际放款,构成违约及欺诈。
证据准备:您已持有的合同、转账记录、聊天及宣传截图是关键证据。
维权途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其违规经营;必要时,可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财产并主张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3、《邵阳市JS舞蹈机构存在合同诈骗》
刘俊律师回复:
机构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动后,新经营者应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机构拒认合同涉嫌违约。
请求权基础: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或退费;若认定欺诈,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赔偿。
证据准备:请收集合同原件、收据、转账记录、与前任老师的沟通记录(证明冻结事实)、以及机构转让协议中关于“继续履行义务”的条款。
救济途径:先向12315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解无效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权益或退还未消费金额。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宣传“买一层送一层”,若该承诺对合同订立及价格有重大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该宣传内容视为合同条款。现因该赠送面积属违建被拆除,开发商构成违约。
请求权基础: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主张解除合同(退房);或依据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违约责任。
证据准备:需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当时的宣传册/海报、沙盘照片、销售沟通记录(证明“赠送”承诺)以及相关部门的拆违通知。
救济途径:建议先向住建部门投诉或申请消协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装修等实际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家未事前告知合同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可退不可转让”等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且您在付款后14天内提出退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付式消费“七日无理由退款”的司法解释精神(虽超7天,但未消费且时间较短,可主张合理期限内解除)。
请求权基础: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无效)、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解除)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证据准备:请保存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证明未事前告知及事后冷处理)、合同照片。
救济途径:建议先向12315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若调解无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条款无效并全额退款。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6、《洛阳市可酷娃平衡车老板跑路》
刘俊律师回复:
前任老板未经学员同意转让俱乐部,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关于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该转让对学员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学员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前任老板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退费责任;若其失联,可追究其股东或清算义务人责任。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五百七十七条;《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证据准备:收集培训合同、付款凭证、剩余课时记录、闭店通知、与新老老板的沟通记录及天眼查工商信息截图。
救济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联合其他受害学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代表人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7、《宁远县蜜雪冰城门店的柠檬水没有开封,发现有蚊子苍蝇》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出售含异物的饮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您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可按一千元计算。
请求权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证据准备:请务必保存好未开封的饮品原物、购买小票或支付记录,并对饮品内的异物进行清晰拍照或录像。
救济途径: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若调解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8、《重庆市财汇广场B塔渝景民宿宰客》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没房”需加价才能入住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虚假宣传和公平交易的规定,构成欺诈。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全部房费并主张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
请求权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证据准备:请立即收集预订平台的订单截图、支付凭证、与老板娘及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录音等),并对无窗房间进行拍照录像。
救济途径:首先向预订平台投诉并要求介入;同时可拨打重庆当地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民宿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刘俊律师回复:
该公司无办学许可且超范围经营,以“正规经营”话术诱导消费,涉嫌欺诈及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您有权要求全额退费并主张赔偿。机构要求补交高额费用属于无理要求,且“概不退费”等格式条款无效。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关于欺诈及合同无效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虚假宣传及退费的规定。
证据准备:请保存转账记录、小程序分期凭证、营业执照查询截图(证明无资质)、通话录音及聊天记录(证明虚假宣传)。
救济途径:立即向12315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其违规办学;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分期平台;必要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退款。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00、《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拒赔肝衰竭重疾险》
李彦律师回复: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争议主要是问题就是被保险人的疾病或疾病状态与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以及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是否与通用的医学标准相一致。就本案而言,被保险人患慢性肝炎衰竭(失代偿),保险合同也约定这种病症属于重大疾病,但又限定了诸多条件,如肝性脑病、腹水、黄疸等,实际上限缩了保险责任,也可能与通用医学标准不一致,导致该条款不生效。
101、《东风日产汽车金融与醴陵阿星汽车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高利率货款》
彭毅律师回复:
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收集并整理证据:这是所有后续步骤的基础。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包括购车合同与贷款合同、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尤其是能证明约定的是5%年利率的证据内容)、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还款明细,能清晰显示每期还款金额和利息构成。
二、正式与销售方交涉。携带上述证据,前往购车的4S店或联系其总部客服,明确提出您的诉求,说明其承诺利率5%与实际利率9.9%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与欺诈。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并解决方案。常见的合理诉求包括协商降低后续贷款利率至原承诺水平、退还多收的利息差额,或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允许您提前结清贷款而不收取高额违约金。 重要沟通尽量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三、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立即向主管部门投诉,拨打 12315 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其“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如果贷款方是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可以向金融监督管理局投诉其不当销售行为。
四、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就合同欺诈问题征求法律意见,评估诉讼的可行性与成本,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贷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建议您保持冷静,依法维权。
102、《怀化臻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诈骗》
彭毅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该公司以“保过”“保录取”为诱饵收取高额费用,涉嫌违法违规。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全面收集与整理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请务必系统性地整理好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收据或发票、与公司人员的聊天记录、学校引荐证明等。
第二步:正式与相关方交涉并固定事实。携带证据材料前往该公司,书面提出全额退款15万元的正式要求,并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答复。同时立即向孩子所在高中的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明确指出是“学校引荐”,学校对此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要求其协助处理并督促公司退款。
第三步:如果该公司在收到您的退款要求后,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失联或态度恶劣,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您可以携带所有证据前往公司所在地或您本人所在地的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要求刑事立案。
第四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不予刑事立案,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可以启动法律程序。包括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103、《怀化臻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诈骗》
滕宙峰律师回复:
这件事的性质非常严重,涉及的15万元金额也相当大。从您的描述来看,这家公司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合同违约,而是涉嫌构成刑事诈骗,同时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多重问题。以下为您详细分析维权路径。
一、先看关键结论:这属于"保过班"类诈骗的典型套路
您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类似骗局:不法分子以"体育特招""包拿二级运动员证""包上本科"为诱饵,向家长收取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费用,实际上根本没有能力兑现承诺,最终导致孩子既浪费了时间,又错过了正常的升学机会。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以"包拿证""包录取"为幌子,收取高额费用,最终无法兑现承诺,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诈骗罪。
二、定性分析:对方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键点: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必须通过正式比赛取得符合标准的成绩,由体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授予,任何机构都不可能"保证拿到"-。对方的承诺本身就是违法的,这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欺诈故意。
根据湖南省的量刑标准,诈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维权路径:建议三管齐下
第一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刑事途径)
第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行政途径)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途径)
策略一: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承诺"包拿国家二级运动员证"本身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该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策略二:主张欺诈撤销合同
对方以虚假承诺诱使您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同样产生返还财产的法律效果。
特别提示:建议同时起诉学校和该体育公司。学校作为引荐方,如果明知或应知该机构存在问题仍进行引荐,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即便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也有助于查明事实,给对方施加压力。
第四步: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补充途径)
高中学校引荐校外机构收取高额费用、承诺升学,涉嫌违反教育管理规定。
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请务必在时效内采取行动。
104、《东风日产汽车金融与醴陵阿星汽车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高利率货款》
安金龙律师回复:
根据车辆销售和车贷相关流程,相关材料需要购车人签字确认,并可能有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过程,所以不知情的概率很小,更多可能是只管签字,不看内容,这是很多人的做法,不认真不谨慎的表现,最终导致这样的结果出现。 如果贷款过程有违规,有隐瞒等,是可以追责和曝光的。
105、《湘潭碧桂园大学印象质保期内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恳请领导督办彻底维修》
安金龙律师回复:
如果开发商不处理,先发函警告,要求处理,否则自行维修,将维修和损失相关过程录像公证,再进行索赔。
106、《怀化臻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诈骗》
安金龙律师回复:
协商不成,法院诉讼处理。
107、《衡阳县电信欺诈消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电信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告知仅缴纳300元话费即可办好电话卡与网线,未如实告知套餐实际每月存在额外扣费的情况,侵犯了你的知情权。电信以合约绑定强制你继续使用套餐、拒绝退网的行为,属于强制交易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通信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者误导消费者接受其他有偿服务的有关规定。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知情的权利,建议消费者与电信公司协商另行选择业务套餐,电信公司应当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推荐相应业务套餐供消费者选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就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向工信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108、《长沙创课优学科技有限公司无证办学,不予退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长沙创课优学科技有限公司超出营业执照 “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的经营范围开展线上计算机培训服务,且未取得教育办学许可证、未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备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该公司工作人员以“正规经营”“网课合规”等虚假宣传话术误导消费,诱导支付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相关规定。
建议消费者与长沙创课优学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并立即终止分期支付。该公司应当停止超范围经营及违规办学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保留好转账记录、沟通记录、营业执照查询信息、支付凭证等证据,就经营者的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及违规拒退费用行为,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投诉举报,或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相关服务约定无效、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109、《华为PuraX新机8天故障,售后辱骂消费者》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消费者可凭购机发票与三包凭证办理检测、换货或免费维修。若商家售后拒绝履行,可持购机凭证及检测数据等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0、《娄星区工人文化宫涉嫌乱收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娄星区工人文化宫健身房无任何收费公示即收取年费四百元,属于未按规定公示并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乱收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该健身房收费后拒绝开具收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应按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应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等合理费用。你预付费用后次日要求部分退款,属于行使合同解除与退款的合法权利,健身房拒绝属于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其相关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应认定为无效。
消费者应当妥善保管缴费记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1、《宁远县蜜雪冰城门店的柠檬水没有开封,发现有蚊子苍蝇》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该经营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该饮品内存在蚊虫异物,属于典型的混有异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销售该食品已构成违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您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购买饮品的价款,并支付最低一千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问题饮品、购买记录等相关证据,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明确要求商家退还货款、支付一千元赔偿金。
112、《天猫监管失职,商家跑路拒全额退款》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权益受损,可向销售者索赔;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直接向平台索赔,平台赔偿后有权向商家追偿。商家已跑路失联、商品下架,天猫平台无法提供有效联络信息,依法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商品不符合安全要求、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该智能马桶使用仅8个月即智能失灵、无法使用,存在明显质量缺陷,且商家承诺六年质保却失联,平台未尽资质核验、交易监管与售后保障义务,放任商家逃避责任,依法应连带承担全额退款责任。
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购买记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途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3、《我在凤凰县半江红服饰店接受妆造服务后皮肤过敏,商家拒不承担责任》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凤凰县半江红服饰店提供的妆造服务及化妆品导致消费者接触性过敏,已涉嫌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消费者在接受店内妆造及卸妆服务后当即出现过敏症状,经医院诊断为接触性过敏,消费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商家作为化妆品提供方和服务提供者,其以需检测产品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要求退还妆造服务费239元、赔偿医疗费80.06元及交通费60元,并要求商家书面道歉、由监管部门核查化妆品卫生合规性,其要求正当且有一定法律依据。商家应当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亦应对店内化妆品的进货查验、卫生状况、备案资质等进行核查处理。
114、《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廖小碗店拒绝开发票》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莲城步行街廖小碗店拒绝开发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廖小碗店应当向您开具发票。
消费者应当保存抖音团购券核销记录、微信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税务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5、《中国电信乱扣费问题》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个人意见认为中国电信未经许可每月开通133元增值服务并持续13个月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情形,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也应当适用该条规定给予惩罚性赔偿。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每月话费账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供参考。
116、《衡东县天英学校入职不缴纳五险一金》
刘俊律师回复:
学校的做法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补缴社保并补足工资差额。
法律分析
社保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学校“工作一年半后才缴纳”的规定直接违法,剥夺了你的法定保障。
同工同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仅因“应届毕业”身份而打折课时费,涉嫌就业歧视和克扣工资。
证据准备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聘书、入职通知书。
工作证明:排课表、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学生名单。
薪资证明:银行流水(显示实发工资)、工资条、课时费计算标准截图。
救济途径
社保补缴:携带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税务部门(社保征收机构)举报,要求责令学校补缴。
工资维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足课时费差额。注意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17、《株洲市天元区佳兆业小区门店开裂》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物业公司擅自在楼顶违建羽毛球馆导致漏水的问题,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你有权要求拆除违建、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违规搭建与改变用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将楼顶(共有部分)改为经营性羽毛球馆,属于违法行为。
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施工未做防水、破坏排水系统导致漏水,存在明显过错,应赔偿你门店的装修及经营损失。
证据准备
违建证据:楼顶羽毛球馆的现场照片、视频,证明其存在且无合法审批手续。
漏水关联:雨天楼顶积水、排水不畅的视频;漏水点与违建位置关系的照片。
损失证明:门店受损(墙体开裂、装修泡水)的清晰影像资料、维修报价单、因漏水导致的经营损失证明(如停业记录)。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或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物业违规搭建,要求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
司法诉讼: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违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18、《天猫监管失职,商家跑路拒全额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你遇到的智能马桶商家跑路、天猫平台拒绝全额退款的情况,这属于典型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虽然商家失联,但平台在特定情形下仍需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平台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无法提供商家有效联系方式,或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你有权要求平台先行赔付。
三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商家(及责任方平台)应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证据准备
交易凭证:订单详情页截图(含订单号、实付金额、商家名称)、支付记录。
质量证明:马桶失灵的照片、视频,以及报修记录。
沟通记录:与天猫客服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特别是平台承认商家失联或拒绝全额退款的凭证。
商家状态:店铺首页截图,证明商品下架、商家失联。
救济途径
升级投诉: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小程序)向**天猫平台所在地(杭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重点主张平台未尽监管义务。
互联网法院起诉: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将天猫运营方(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解决此类纠纷最高效的法律途径。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19、《天心区振业悦江府顶楼违规改造设备平台,高空漏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3001室顶楼业主的违规行为,其已构成严重侵权与安全隐患,你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违规改建与超载: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未经设计单位提出方案擅自增加楼面荷载,以及将无防水要求的阳台改为厨房、卫生间等。该业主将设备平台改为花池,大幅增加荷载且无防水,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侵害共有权与相邻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其占用公共天台、破坏防水导致楼下漏水及安全隐患,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及你的相邻权。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花池现状、泥土堆积、外墙及楼面破坏痕迹、楼下积水及空调外机被浸泡的照片与视频。
损害证明:自家墙体受潮、漏水、受损的影像资料及维修报价单。
沟通记录:向物业投诉的记录、与3001室业主交涉的录音或聊天截图。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立即向当地住建局(针对违规装修、破坏结构)和城管部门(针对违建、侵占公共空间)举报,要求现场执法并责令恢复原状。
司法诉讼:若行政手段无效,可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要求3001室业主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20、《道县华府欢乐城房屋漏水多次反映无人处理》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房屋漏水且物业、开发商推诿的情况,责任主体取决于漏水原因及房屋是否在保修期内。
法律分析
开发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屋面防水、卫生间及外墙面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为5年。若在保修期内且非人为损坏,开发商必须免费维修并赔偿损失。
物业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对共有部分(如公共管道、楼顶)负有维修养护义务。若因物业未尽管理职责(如未及时疏通公共管道)导致漏水,或物业在接到报修后未履行协助、督促义务导致损失扩大,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漏水点、受损墙面、家具的照片与视频(建议拍摄时间水印)。
权属与合同:购房合同(确认交付日期以计算保修期)、住宅质量保证书。
沟通记录:向物业和开发商报修的书面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其拖延或不作为。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住建局(房管局)**投诉,要求主管部门介入督办。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若在保修期内,起诉开发商要求维修及赔偿;若属公共部位管理不善,起诉物业公司。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21、《在长沙市摩天轮App购票后无法退票且没有任何渠道和选项退票》
刘俊律师回复:
对于您因亲人离世而无法观演并遭遇退票困难的情况,我们深表同情。从法律角度看,您要求退票的诉求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平台和主办方互相推诿、拒绝退票的做法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合同解除权:您与售票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亲人离世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可被认定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该事件导致您无法观看演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票。
“霸王条款”无效:平台以“不支持退票”等格式条款为由拒绝您的合理请求,该行为可能无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此类“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条款,因不合理地限制了您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退票权,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霸王条款”。
证据准备
亲属关系及事实证明:外公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能证明您与外公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等文件。
购票凭证:订单详情截图,包含订单号、票价、演出时间等信息。
沟通记录:您与平台、主办方沟通退票事宜的全部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用以证明您已及时通知并遭到拒绝。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投诉,可拨打 12315 热线,提交上述证据,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
司法诉讼: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整理好所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解除合同、退还票款。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22、《衡东县天英学校入职不缴纳五险一金》
董盛峰律师回复:
您好,凡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个是法定义务,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进行反馈,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123、《洞口县天坤回龙府9号栋外墙真石漆项目拖欠农民工血汗钱》
董盛峰律师回复:
建议你们先向总施工单位先反馈这个事情,看是否是劳务班组克扣了你们的工资,如果是总施工单位拖欠班组,导致班组无能力支付,建立你们集中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馈该事项,寻求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
124、《衡东县天英学校入职不缴纳五险一金》
董盛峰律师回复:
您好,凡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个是法定义务,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进行反馈,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125、《洞口县天坤回龙府9号栋外墙真石漆项目拖欠农民工血汗钱》
董盛峰律师回复:
建议你们先向总施工单位先反馈这个事情,看是否是劳务班组克扣了你们的工资,如果是总施工单位拖欠班组,导致班组无能力支付,建立你们集中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馈该事项,寻求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
126、《岳麓区甄美芯医疗美容无限拖延导致功能性损伤,无法通过手术修复》
董盛峰律师回复:
您这个事情时间较久,事情感觉也不简单,怕存在到时候想起诉但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建议早日联系专业的律师维权
127、《本人投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乱扣费》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您浦发信用卡“不知情扣费”的情况,银行若无法证明您主动授权,其扣费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 核心依据: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发卡银行必须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及标准,未经持卡人激活或同意,不得擅自扣费。
- 请求权基础: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及合同编的规定,若银行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该服务合同未成立或无效,银行占有该资金无合法依据,您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证据准备
- 交易流水:标注出所有被扣费的月份和金额。
- 沟通录音:与客服交涉的录音,特别是对方无法提供您“主动开通”凭证(如录音、电子签名)的部分。
- 使用记录:证明您从未使用过该权益(如“玩转全球”涉及的取现记录查询)。
救济途径
- 监管投诉:若协商无果,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投诉,要求行政介入。
- 司法诉讼:保留好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28、《安化县纯信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物业公司侵占公共收益的行为,法律明确支持业主维权。
法律分析
收益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违规认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共用部位经营需经业主大会同意,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擅自侵占且拒不公示,已构成侵权。
证据准备
经营证据: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快递柜等现场照片/视频,以及相关租赁合同。
财务证据:物业过往公示的账目(如有)、银行流水等。
沟通记录:向物业发函质询及对方拒绝/不予回复的记录。
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向安化县住建局或东坪镇政府投诉,要求行政介入责令整改。
司法诉讼:若已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起诉;若未成立,可由20%以上业主联名推选代表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收益及利息。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29、《邵阳市蓝天出租车公司司机违规变道肇事,司机主责拒不配合》
滕宙峰律师回复:
一、关于司机拒签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司机拒签认定书,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即便司机拒绝签字,交警部门可以通过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程序,认定书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因此,您手中的责任认定书(司机主责)完全可以作为索赔依据,无需担心对方拒签问题。
二、出租车公司的法律责任
出租车公司对肇事司机的侵权行为负有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出租车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必须对司机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声称"不管"、"不负责",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司法实践中,出租车公司通常被判定为赔偿义务主体,需先行赔付受害人的损失,事后再向司机追偿。
此外,出租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在赔付范围内。 肇事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您索赔的重要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负有赔付义务。
三、当前应当采取的具体行动(按紧急程度排序)
第一步:通过交强险申请医疗费垫付(最紧迫,优先处理)
这是解决当前医疗费困难的最快途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医疗费用部分有责限额为1.8万元)有义务垫付抢救费用。
具体操作流程:
-
联系交警部门,申请开具《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
-
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将垫付款项直接打入医院账户
第二步:向出租车公司正式书面交涉,要求其履行用人单位责任
鉴于出租车公司"不约束、不督促、不协助"的态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向出租车公司发出正式的书面索赔函
-
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拨打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该公司对肇事司机管理失职、未尽企业主体责任、拒不配合伤者理赔的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对出租车公司进行监管和督促。
-
向保险公司同步索赔。
第三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备用方案)
第四步:准备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130、《湖南移动长沙市公司乱收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未经告知擅自开通动感地带电竞包服务,侵害了您的知情权。同时,移动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通信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者误导消费者接受其他有偿服务的有关规定。
消费者享有商品和服务的知情权及选择权,建议消费者与移动公司协商选择业务套餐,移动公司应当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推荐相应业务套餐供消费者选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就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向工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131、《邵阳市联通虚假公示,办理设限》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湖南联通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权利的规定、第十条关于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相关规定;同时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延误向消费者提供其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明确规定。湖南联通公司以内部考核、基层客服不敢办理为由,对自身公示的合规业务设置办理障碍,违背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湖南联通协商中仅愿补偿100元话费、拒绝按消费者合理诉求处理,且对符合条件的业务办理无故设限、变相强制用户更换指定套餐,违背工信部电信业务“放心办明白办”的监管要求,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对电信服务进行监督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建议消费者与湖南联通再次协商,要求其严格按照 APP 公示的业务规则,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办理备案号25HN301809的流量王25G全国流量包-48期(湖南)业务,不得附加任何额外限制条件。如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保留好联通APP业务公示截图、历史业务办理记录、与客服沟通录音及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就湖南联通的违规行为向工信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2、《天心区鲜记湘乡银丝粉新开铺店外卖参杂异物,老板拒不处理》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则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从上述规定来看,您完全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购买该食品的价款,并支付最低一千元的惩罚性赔偿金。但您点的外卖为开放式食品,在证据的固定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如商家拒不承认系自身过错造成异物,可能您的维权会陷入僵局。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问题食品、购买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明确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争取与商家达成和解。
133、《湘江新区润芳园二房东欺诈签合同》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该房东的行为涉嫌侵害您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该房东将房屋二三楼打通,用石膏板隔出九间房,未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备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正确使用和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租赁合同、现场图片、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可联合其他租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门、消防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4、《雨花区东塘街道华银园小区房屋漏水,物业不处理》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银园物业服务中心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在业主明确报修房屋漏水问题后,经勘查确认系楼上705房二次供水进水管慢性漏水所致,却以已报长沙水务公司为由长期推诿、敷衍,拒不履行维修义务,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关于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规定,以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备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之规定。物业在明确案涉水管属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并归其管理维护后,仍无故拖延十数日未组织维修,导致业主房屋持续渗水、墙面霉变脱落,财产损失持续扩大。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消费者因商品或者服务出现故障或者质量问题要求修理、赔偿损失,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之规定。
消费者作为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过程中享有人身与财产安全保障,及时获得服务维修及损失赔偿的权利,建议消费者与华银园物业服务中心沟通,明确要求其立即排查并彻底修复楼上705房漏水点,并对受损天花板、墙面进行修复、恢复原状。如物业仍拒不履行,可保留漏水现场照片、报修记录、沟通录音、水务公司勘查结论等证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物业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也可申请人民调解、依法提起诉讼,追究物业怠于履行义务导致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135、《武冈市展辉中央新城五栋楼下的爱武冈音乐馆深夜扰民》
刘俊律师回复:
酒吧若位于居民住宅楼内或邻近,可能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选址的规定。其深夜高分贝噪音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已构成噪声污染违法。对于居民投诉后无效果的情况,若相关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
请求权基础
- 关于选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 关于噪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 关于行政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证据准备
- 夜间(22:00-06:00)的录音录像,记录噪音内容和时间。
- 详细的《噪声日志》,记录每次扰民的日期、时段和持续时长。
- 向12345、110、环保等部门投诉的通话记录、回执或书面答复。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持续拨打12345热线,或直接向城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投诉,并要求书面答复。
- 行政复议/诉讼:针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民事诉讼:联合受影响的居民,以相邻权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酒吧,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36、《临澧县临澧奥园楼板开裂 》
刘俊律师回复:
楼板开裂属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在保修期内负有法定维修责任。若因开发商拖延维修导致你在装修期间或使用中发生漏水并殃及楼下,根据司法实践,开发商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你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需承担次要责任。
请求权基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证据准备
- 楼板开裂的高清照片、视频。
- 与开发商、物业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书面函件。
- 向住建局投诉的记录及回复。
救济途径
- 发函催告开发商限期维修。
- 向住建部门投诉或申请第三方鉴定。
- 起诉开发商要求修复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37、《我在汨罗市国道上正常行驶,因为路面坑洞轮胎爆胎》
刘俊律师回复:
道路养护部门对国道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确保道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因路面坑洞未及时修复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车辆受损,养护部门存在管理维护缺陷,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其“有坑很正常”的说法无法律依据。
请求权基础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该条为民法典正文一千多条的最后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证据准备
-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原因及责任)。
- 现场照片/视频(清晰记录坑洞位置、大小、深度及车辆受损情况)。
- 车辆维修清单及费用发票。
救济途径
- 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要求明确责任养护单位并协调赔偿。
- 若协商不成,可凭上述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38、《蓝山县友谊小区整栋楼开裂透光,存在安全隐患》
刘俊律师回复:
房屋开裂已危及人身安全,属于重大安全隐患。住建部门作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明确投诉后若互相推诿、拖延处理,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不得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请求权基础
- 关于行政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 关于监督问责:《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825号)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投诉举报必须受理,不得推诿,否则将面临约谈、通报批评甚至政务处分。
证据准备
- 房屋开裂的高清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展示裂缝宽度及延伸情况)。
- 向住建局、政府等部门投诉的通话记录、短信、书面回执或录音。
- 相关部门推诿扯皮的沟通记录。
救济途径
- 行政复议: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无果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履职。
- 紧急避险:若情况危急,可向应急管理部门反映。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39、《通道县金水岸绿水家园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安装梯控,》
刘俊律师回复:
临时自主管理方未经业主共同决议擅自加装梯控,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将梯控与物业费捆绑,属于以限制物权实现债权,且涉嫌违法催收。电梯属业主共有设施,其改建及重大管理事项须经法定比例业主表决同意。
请求权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司法实践将限制电梯使用纳入此类禁止行为)
证据准备
- 梯控装置现场照片/视频。
- 限制乘梯、催缴物业费的通知或记录。
- 证明未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的相关证据。
救济途径
- 向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
- 请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介入。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拆除梯控、恢复原状。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0、《我在凤凰县半江红服饰店接受妆造服务后皮肤过敏,商家拒不承担责任》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作为服务提供者,未在服务前询问过敏史或进行皮试,且提供的产品导致人身损害,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无论产品是否合格,服务过程中的损害均应由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请求权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过敏史,履行安全提示义务。
证据准备
- 支付凭证(239元记录)。
- 凤凰县人民医院急诊病历、诊断书(接触性过敏)、医疗费及车费票据。
- 过敏部位照片、与商家沟通记录。
救济途径
- 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行政调解及核查产品合规性。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1、《长沙市雨花区某培训学校欺诈学员》
刘俊律师回复:
该培训学校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及无证办学。其宣传承诺“教会技术”但实际未履行,且强制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学员交流,实质是以培训为名行推销劣质原料之实,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请求权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证据准备
- 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的宣传广告截图/录屏。
- 缴费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保密协议。
- 沟通记录(微信聊天、录音)、学员证言(7人联名)。
- 购买劣质老面的实物照片及沟通记录。
救济途径
- 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其虚假宣传及无证办学。
- 向教育局举报其违规办学行为。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合同、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2、《雨花区东塘街道华银园小区房屋漏水,物业不处理》
刘俊律师回复:
本案属于典型的混合过错案件。漏水点位于“二次供水管道”,该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负有法定的维修养护义务,其以“已报修水务公司”为由推诿,构成不作为,应承担主要维修责任及因拖延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同时,楼上705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据相邻关系原则,对漏水造成的直接损害负有责任,且必须履行配合维修的义务。建议采取“双被告”策略,要求物业修管、705配合并分担损失。
请求权基础
-
物业公司责任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
楼上业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证据准备
- 现场证据:渗水、墙皮脱落、霉变的照片及视频(需带时间水印)。
- 定责证据:长沙水务公司96533的通话录音或工单记录(证明属物业管辖)。
- 沟通证据:与物业、705业主的聊天记录、报修记录、通话录音。
- 损失证据:受损物品清单、维修报价单。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拨打12345热线或向雨花区住建局物业科投诉,要求行政督办物业履职。
- 司法诉讼: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维修及赔偿)和705业主(要求配合维修及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3、《浙商银行恶意拖延还款申请》
刘俊律师回复:
银行在双方已签字确认提前还款方案后,仍无故拖延并强行计收后续利息、违约金及手续费,已构成违约。特别是加收合同未约定的1600元手续费,属于违规收费;因银行自身拖延导致的逾期记录,不应由消费者承担,银行有义务修复征信。
请求权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行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约定外的收费项目。
证据准备
- 2025年11月双方签字确认提前还款的书面文件或现场录音、照片。
- 原始贷款合同(重点标注提前还款条款)。
- 银行出具的包含不合理费用的账单、还款记录。
- 银行催收电话录音、短信记录(证明其拖延与威胁)。
- 个人征信报告(显示逾期记录)。
救济途径
- 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金融监管总局投诉。
- 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诉,要求更正征信。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银行纠正账单、修复征信、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4、《长沙奥特莱斯家居有限公司定制房门违约存安全隐患,商家拒不整改》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隐藏合页”为普通合页,且整改后仍存在房门脱落等严重安全隐患,构成根本违约。因产品已危及居住安全,你有权拒绝继续维修,主张全额退款或重作。
请求权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
证据准备
- 订单合同(重点标注“隐藏合页”条款)。
- 房门脱落、缝隙大、螺丝松动的现场照片及视频(带时间水印)。
- 商家承认失误或拒绝整改的沟通记录(微信、录音)。
- 此前向12315投诉的记录及反馈结果。
救济途径
- 再次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证据包,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 向长沙市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商家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或重作,并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45、《恳请尽快拨付苏仙区坳上镇水塘村拆迁补偿款》
唐铭键律师回复:
此事症结在于高速公路迟迟未拨款,区、镇、村三级前后均在积极协调此事
146、《长沙星辰医美机构套路消费,找医托诱导拼房》
谷伟律师回复:
您经历了一场精心策划、环环相扣的"医美骗局",看起来这绝非一次普通的消费纠纷,而是一套完整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商业欺诈套路。 好在您对整个骗局的过程进行了极为详尽、清晰的复盘,完整保留了消费凭证、转账记录,且能准确回忆事件全流程及涉事人员特征。这意味着您手中的证据较为完整,为维权的成功提供了保障。
首先,医美服务属于消费行为,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保护。本案不仅可以主张服务合同违约,更可以主张消费欺诈,从而适用《消保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医美机构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其次,本案中的"欺诈"行为可以从以下五个维度进行认定。一是安排"托儿"编造虚假消费案例,夸大宣传美容效果、恶意诱导消费者,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二是以"拼单折扣"为虚假噱头涉嫌构成价格欺诈。三是"形象打造师"未告知医生资质,侵犯知情权,涉嫌构成欺诈。四是强行推荐超出需求的项目,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五是未告知产品信息及诊疗风险,涉嫌违反告知义务,涉事医院未如实告知您推荐项目的诊疗规范、潜在风险、收费明细等关键信息,也未按规定进行充分的风险告知。
结合上述分析及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本案维权前景相对乐观。全国各地法院在多起医美欺诈案件中均作出了有利于消费者的判决,这些判决明确传递了同一个信号,医美机构欺诈消费者,必须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京三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判断接受医疗服务行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生活消费"行为,最核心的标准是患者接受的医疗服务是否属于自主定价且基于意思自治的市场交易行为。您全自费、未使用医保、项目为机构自主定价,完全符合这一标准,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基于以上事实和分析,您应当确立以下明确的维权目标,第一,全额退还消费款项110980元;第二,依法获得三倍惩罚性赔偿金332,940元;第三,还可主张因维权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损害程度评估;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您的合法权益正在被侵害,时间每拖延一天,证据灭失、机构注销、维权难度加大的风险就增加一分。
请立即行动起来,如需律师帮助可以通过工作邮箱联系我:guwei@junzejun.com,只要证据确凿,你的合法权益最终会得到保障。
147、《隆回碧桂园翘楚堂一期至今无证究竟是何原因?》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困境我们认为,涉及三重清晰的法律关系。首先是您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的核心义务不仅包括按时交付房屋,更包括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交房后90日内)协助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目前,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证,已构成根本违约。其次,您与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您每月偿还的房贷,是基于您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这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无法办证)并不能成为您停止还贷的合法理由。否则,您将面临对银行的违约风险,影响个人征信。最后,开发商与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的行政监管关系,房产证的办理需要开发商先完成项目的“首次登记”,这涉及到规划、消防、土地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开发商无法办证,正是卡在了这些环节。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 收集和固定证据。1)权属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2)违约证明:《交房通知书》(证明交付时间)、开发商关于延期办证的任何公告或通知;3)沟通记录,保留与开发商、物业、政府专班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信访回复函等。
2.发送正式书面函告,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如30日)协助办理产证,并保留邮寄凭证。函中应明确列明其违约事实、您的具体诉求以及其若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如诉讼、投诉等)。
3.若发函后开发商仍无回应,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进行实名投诉举报。举报内容聚焦在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如未办房产证等。
4.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或者您希望获得经济赔偿,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48、《株洲市亿通篮球训练馆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培训费用》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截图可以证明以下关键事实:其一,合同关系与付款事实,您支付了培训费用3680元,与该机构建立了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其二,退费合意,曹教练确认了剩余53节课时,并同意“明天先提交上去然后走流程”,这表明双方就退费事宜已达成初步一致。其三,机构拖延的明确借口,机构方(曹教练)以“财务不在/休假”、“堆积事务多”、“财务去海南休假”、“年后处理”等非正当理由,一再拖延退款。特别是“财务去海南休假,今年处理困难”等说辞,可以证明其恶意拖延的主观意图。株洲市亿通篮球训练馆的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退还预付款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该机构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截图、录屏;
2.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3.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49、《长沙县鑫通二手车行欺骗隐瞒消费者》
彭毅律师回复:
针对您描述的二手车交易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一、收集并整理证据。包括购车合同、付款记录、商家承诺的聊天记录或录音、车辆检测报告(特别是证明漏水问题与修复工艺不合格的文件),以及多次协商的沟通记录。
二、向长沙市长沙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12315平台正式投诉,提交整理好的证据,明确指出商家隐瞒车况、销售不合格产品涉嫌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并依法查处其欺诈行为。
三、如果市监等部门调解无效,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退款及赔偿。 请注意保留沟通记录,避免与商家直接冲突,通过合法渠道高效解决问题。
150、《本人要转网,联通工作人员不给取消宽带》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联通营业厅以改套餐为由拒绝退还设备、阻挠取消宽带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终止宽带服务,运营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霸王条款无效。该公司的行为还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通信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误导消费者接受服务,不得拒绝、拖延办理退订业务。联通工作人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建议消费者携带设备、身份证及办理凭证,再次到营业厅明确要求无条件退还设备、立即注销宽带并办理转网,全程录音留存证据。若再次遭拒,可当场拨打联通总部监督热线 10015、工信部申诉平台 12300,同时拨打 12315、12345 投诉,举报其强制消费、设置退网障碍。可书面要求联通限期办理,逾期未办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请确认强制条款无效、判令立即退还设备、注销宽带并配合转网,依法维护自身通信自由与消费权益。
151、《长沙县鸿运达驾校不退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驾校拒绝退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未接受驾校任何培训服务,驾校未履行主要培训义务,应扣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后退还预付款。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缴费凭证、沟通记录、投诉记录等关键证据,向交通运输局驾培管理部门拨打 12328 热线投诉,要求责令驾校限期退还扣除合理费用后的剩余全部学费;也可拨打 12315、12345 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驾校违规经营、恶意克扣预付款行为;亦可向长沙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若仍未解决,整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服务合同、退还全部预付款及利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52、《浙商银行恶意拖延还款申请》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本律师认为浙商银行拖延贷款人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您于2025年11月申请提前还款,银行已签字确认,双方达成合意提前结清,银行却以还款人数多为由拖延,违反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金融产品经营者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浙商银行违背提前还款承诺,擅自加收2026年1—3月利息、逾期违约金及1600元手续费,与合同约定提前2年还款无手续费相悖,属于违规收费与违约行为。同时,浙商银行恶意拖延还款申请的行为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实行消费歧视。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延误向消费者提供其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
建议消费者与浙商银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扣除2026年1月、2月已还金额后,按剩余实际应还金额办理提前还款,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同时立即申请恢复消费者征信。如消费者的上述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保留好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签字确认材料、还款凭证、沟通记录、征信报告、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就浙商银行的违约行为向银保监会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53、《在长沙市摩天轮App购票后无法退票且没有任何渠道和选项退票》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摩天轮App设置的“不退不换”条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摩天轮App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提前24小时以上履行通知义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前提下,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全额退还票款。建议立即整理并提交亲属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沟通记录等完整证据,与摩天轮App及主办方联系沟通,明确要求全额退款。若仍遭拒绝,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投诉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必要时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确认“不退不换”条款无效,并主张全额退还票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54、《投诉澧县甘溪滩镇芦茅村天价水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关于您反映的长期不在家被停水、要求补缴700元水费的情况,以下是具体分析和处理建议。
一、700元收费的法律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您提到的"慧农公司",经核实应为澧县惠民村镇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供水公司")。 自2022年6月起,澧县全面启动农村供水体制改革,实现县域69家水厂全部国有化回收,由惠民供水公司统一接管运营,实行全县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您所在的甘溪滩镇也在该公司供水范围之内。
根据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澧发改价商〔2024〕1号),澧县农村集中供水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容量水价(包干制)每户每年120元,包含60立方米水量;超过60立方米的部分,按2.30元/立方米收取计量水价。
因此,每年120元的容量水费,是用于补偿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成本的固定费用,并非按实际用水量收取。 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的《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各地可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固定成本。该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农村自来水价格参照执行。
三年半约700元(120元×3.5年=420元,另可能含计量水费或其他费用)的收费,正是基于上述容量水费政策累积而来,并非乱收费,而是有政策依据的。
关于村民自建管网的说明: 您提到十多年前由村民自己出钱安装自来水,但这并不影响供水公司依法收取水费。根据澧县农村供水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全县69家农村水厂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已统一回收,由惠民供水公司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管理、统一服务。供水公司接管后,提供了统一的供水服务,有权按照政府定价收取水费。
二、核心争议点:长期不在家是否必须缴纳容量水费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您在长期外出前未向供水公司申请报停,则容量水费仍然会持续产生。
根据湖南省农村供水的通行做法,长期不在家的用户可以选择向供水公司申请报停,报停后不再收取基本水费(容量水费)。
如果用户没有申请报停,则默认继续使用供水服务,容量水费会持续产生,这是符合规定的。
总结: 容量水费制度在农村供水管理中有政策依据,但长期不在家的用户通常可通过提前报停免除该费用。
155、《新宁县魏某无视法院判决,借钱不还》
滕宙峰律师回复:
回龙镇派出所的处理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公正之处,违反了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原则,核心问题在于选择性执法和双重标准。
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张冬春的行为(揪衣领、拽地、撕烂衣服)同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和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是带有肢体暴力的侵害行为;而陈德林次日在国道边不点名不点姓地骂了半个多小时,属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公然侮辱行为,且没有肢体接触,也未点名道姓,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低于前者。然而,派出所的处理结果却是:张冬春"啥事没有",陈德林却被处以拘留三日的处罚。这种对比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同样确立了"过罚相当"原则,要求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行政相对人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中,张冬春和陈德林双方均有骂人行为,但张冬春一方还具有明显的肢体暴力(揪衣领、拽地、撕烂衣服),依法应当受到更重的处罚。然而,派出所仅处罚陈德林而完全不处罚张冬春,这种"只打一方"的处理方式,在量罚上存在明显失衡,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在类似案件中,已有法院以"处罚明显不当"为由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例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的一起案件中,就以"过罚明显不当"为由撤销了湘阴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此外,从您的描述来看,张冬春等人的行为发生在2026年2月13日,陈德林当时就向回龙镇派出所反映了情况,但派出所似乎并未对张冬春作出任何处罚。而到了3月23日,派出所却主动打电话将陈德林叫去,以"违反治安管理法"为由处以拘留三日。这种"选择性执法"的做法,本身就说明派出所的处理存在偏袒一方的嫌疑,违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
156、《投诉澧县甘溪滩镇芦茅村天价水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关于您反映的长期不在家被停水、要求补缴700元水费的情况,以下是具体分析和处理建议。
一、700元收费的法律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您提到的"慧农公司",经核实应为澧县惠民村镇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供水公司")。 自2022年6月起,澧县全面启动农村供水体制改革,实现县域69家水厂全部国有化回收,由惠民供水公司统一接管运营,实行全县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您所在的甘溪滩镇也在该公司供水范围之内。
根据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澧发改价商〔2024〕1号),澧县农村集中供水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容量水价(包干制)每户每年120元,包含60立方米水量;超过60立方米的部分,按2.30元/立方米收取计量水价。
因此,每年120元的容量水费,是用于补偿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成本的固定费用,并非按实际用水量收取。 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的《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各地可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固定成本。该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农村自来水价格参照执行。
三年半约700元(120元×3.5年=420元,另可能含计量水费或其他费用)的收费,正是基于上述容量水费政策累积而来,并非乱收费,而是有政策依据的。
关于村民自建管网的说明: 您提到十多年前由村民自己出钱安装自来水,但这并不影响供水公司依法收取水费。根据澧县农村供水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全县69家农村水厂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已统一回收,由惠民供水公司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统一管理、统一服务。供水公司接管后,提供了统一的供水服务,有权按照政府定价收取水费。
二、核心争议点:长期不在家是否必须缴纳容量水费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您在长期外出前未向供水公司申请报停,则容量水费仍然会持续产生。
根据湖南省农村供水的通行做法,长期不在家的用户可以选择向供水公司申请报停,报停后不再收取基本水费(容量水费)。
如果用户没有申请报停,则默认继续使用供水服务,容量水费会持续产生,这是符合规定的。
总结: 容量水费制度在农村供水管理中有政策依据,但长期不在家的用户通常可通过提前报停免除该费用。
157、《新宁县魏某无视法院判决,借钱不还》
滕宙峰律师回复:
回龙镇派出所的处理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公正之处,违反了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原则,核心问题在于选择性执法和双重标准。
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张冬春的行为(揪衣领、拽地、撕烂衣服)同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和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是带有肢体暴力的侵害行为;而陈德林次日在国道边不点名不点姓地骂了半个多小时,属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公然侮辱行为,且没有肢体接触,也未点名道姓,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低于前者。然而,派出所的处理结果却是:张冬春"啥事没有",陈德林却被处以拘留三日的处罚。这种对比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同样确立了"过罚相当"原则,要求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行政相对人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中,张冬春和陈德林双方均有骂人行为,但张冬春一方还具有明显的肢体暴力(揪衣领、拽地、撕烂衣服),依法应当受到更重的处罚。然而,派出所仅处罚陈德林而完全不处罚张冬春,这种"只打一方"的处理方式,在量罚上存在明显失衡,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在类似案件中,已有法院以"处罚明显不当"为由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例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的一起案件中,就以"过罚明显不当"为由撤销了湘阴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此外,从您的描述来看,张冬春等人的行为发生在2026年2月13日,陈德林当时就向回龙镇派出所反映了情况,但派出所似乎并未对张冬春作出任何处罚。而到了3月23日,派出所却主动打电话将陈德林叫去,以"违反治安管理法"为由处以拘留三日。这种"选择性执法"的做法,本身就说明派出所的处理存在偏袒一方的嫌疑,违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
158、《新宁县魏某无视法院判决,借钱不还》
滕宙峰律师回复:
需要客观指出的是,陈德林次日在国道边骂人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规定。但是,考虑到以下情节:一是陈德林系因合法债权长期无法收回、上门催收反遭辱骂殴打,情绪激动之下实施了骂人行为,事出有因;二是陈德林不点名不点姓,侮辱对象并不明确,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三是骂人时间仅半个多小时,经警官电话叫停后即主动回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综合以上因素,陈德林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相对较轻,依法可以从轻处理,或者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不必然导致行政拘留的处罚。
针对回龙镇派出所的不公正处理,陈德林有以下维权途径:
第一,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即新宁县公安局)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
第二,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或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直接选择诉讼,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诉讼的核心理由可以是:处罚决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对张冬春未作任何处罚而对陈德林处以拘留,处理明显不公。
第三,要求追究张冬春的法律责任。 陈德林可以向新宁县公安局或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要求依法追究张冬春殴打他人和公然侮辱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被撕烂的衣服损失。
第四,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按每日二百元计算),行政拘留可暂缓执行-。这一程序需要尽快启动,建议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暂缓执行申请。
总结: 回龙镇派出所的处理方式明显不公,违反了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原则。张冬春揪衣领、撕烂衣服的行为同时触犯殴打他人和公然侮辱两条规定,依法应当受到处罚;而陈德林的骂人行为情节相对较轻,派出所却仅处罚陈德林而不处罚张冬春,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159、《湘江新区网友投诉善瑞Ai理疗骗局》
艾卓然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判令返还加盟费以及利息。
近年来中国保健品市场乱象突出,一些厂家、商家打着保健品的旗号,游离在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边缘,通过夸大产品性能、虚构使用效果等虚假宣传,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涉公司可能宣称采用奇效特术,利用未经质量检验的产品康复理疗,并夸大、虚构治疗效果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市场的监管秩序,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根据《民法典》146条、148条、153条等规定认定涉案合同无效并返还相关费用。
2004年11月11日,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73号)批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理疗’属于诊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为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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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辰溪县建欣家园房屋下水道堵塞导致60%面积浸泡 》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物业公司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含公共排污管道)负有维护、养护和管理的义务。若管道堵塞系日常维护不当所致,物业需承担违约或侵权赔偿责任;若系楼上住户不当使用(如乱扔杂物)导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鉴于多次反水,物业显然未尽到管理职责。
证据准备
- 现场证据:反水现场的照片、视频(记录水位、受损家具地板细节)。
- 记录证据:历次报修记录、物业上门查看的记录、沟通录音或聊天记录(证明物业知情且推诿)。
- 损失证据:受损物品购买发票、维修报价单、第三方定损评估报告。
- 原因证据:物业疏通管道时取出的堵塞物照片(判断堵塞原因)。
救济途径
- 发函交涉:向物业发送书面《整改及赔偿告知函》,要求限期整改管道并赔偿损失。
- 行政投诉:向住建局物业科或街道办投诉,要求行政介入督促整改。
- 司法诉讼:若协商无果,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物业及开发商(若管道设计缺陷),要求修复管道、赔偿损失及鉴定费。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61、《关于湖南愈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本案涉嫌多重严重违法。商家将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宣传为具有“逆转糖尿病”治疗功效,并恐吓消费者以诱导高额消费,已构成欺诈,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若产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如格列苯脲),则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商家虚构专家身份、夸大病情、恐吓式营销,若证据确凿,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证据准备
- 交易证据:所有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快递单号。
- 宣传证据:抖音广告截图、直播间录屏、产品宣传页面。
- 沟通证据:与“王先生”“刘助理”“杨首席”等人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重点保存其承诺疗效、恐吓言论)、通话录音。
- 产品证据:产品实物、包装(查看有无“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说明书。
- 损害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证明因服用其产品导致病情加重及并发症)。
救济途径
- 立即停用产品并就医,固定医疗损害证据。
- 向全国12315平台投诉商家虚假宣传、欺诈销售。
- 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诈骗线索(虚构专家、恐吓、金额巨大)。
-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款、三倍赔偿及医疗费等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62、《湘江新区网友投诉善瑞Ai理疗骗局》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宣称“稳赚不赔”并夸大理疗床治疗效果,涉嫌违反《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若商家无真实经营意图,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资金,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诈骗罪。
证据准备
- 交易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发票、合同协议。
- 宣传证据:产品宣传单、讲座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承诺回报和治疗效果的言论)。
- 产品信息:理疗床实物照片、说明书、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救济途径
- 报案:若涉及人数众多或金额巨大,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大队)。
- 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虚假宣传,要求行政查处并调解退款。
- 诉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63、《宁远城央一品逾期557天,何时能够要回我的家》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认为:1.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约定2024年9月30日交房,截至2026年4月已逾期超18个月(557天),构成根本违约。首先,非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的逾期,属于开发商单方违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其次,开发商在项目已逾期停工的情况下,仍对外虚假宣传、违规销售,隐瞒项目风险,涉嫌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开发商与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的行政监管关系,本案中,业主投诉住建局“监管失察、漠视民生”,涉及行政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收集合同、付款凭证、违约证据、虚假宣传材料、沟通记录、租金支付凭证等。
2.发送正式书面催告函或者律师函,函中应明确列明其违约事实、您的具体诉求以及其若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如诉讼、投诉等)。
3.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向宁远县住建局正式书面投诉,要求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具体包括:立即叫停城央一品的违规销售,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用于1号栋建设、促开发商公布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明确的交房日期、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等。
4.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4、《湘江新区网友投诉善瑞Ai理疗骗局》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商家以“稳赚不赔”为诱饵,夸大理疗床治疗功效,骗取老年人10多万元投资),首先,商家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其核心构成要件为,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明知理疗床无宣称的投资回报和治疗功效),实施了欺诈行为(虚构“稳赚不赔”、夸大疗效),导致消费者(您母亲)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作出了购买(投资)的意思表示,构成消费欺诈,可主张“退一赔三”;其次,商家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投资回报)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立即协助您母亲收集并整理以下材料:1)合同与财务凭证,投资合同、协议、收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等;2)宣传与沟通证据,商家发放的宣传册、广告单、产品说明书、现场讲座的录音录像、线上推广链接或截图。特别注意含有“稳赚不赔”、“治疗XX疾病”、“投资回报”等承诺的内容;3)产品与商家信息,理疗床的品牌、型号、序列号,以及商家的公司全称、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4)沟通记录,与销售人员、客服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
2.向“善瑞Ai理疗床”经营场所所在地(湘江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投诉举报材料,附上所有证据副本。明确请求:1)对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2)责令商家向您母亲退款;3)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5、《零陵区滨江一号开发商延期交付,拖欠电梯维修费用导致停电梯》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分析如下: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业主在未实际收房前无需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应由开发商(建设单位)承担;其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再者,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在质保期内电梯故障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电梯维保合同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业主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维保公司以开发商拖欠款项为由停止维保,不能对抗业主对电梯的正常使用权,维保公司应通过向开发商追索欠款的方式解决纠纷,而非损害第三方业主的合法权益。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设施,开发商拖欠电梯公司款项不能成为停止维保的正当理由。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1)合同文件,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付款凭证;2)沟通记录,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电梯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3)书面材料,预交物业费收据、延期交房通知、电梯公司关停通知;4)向政府部门投诉的受理回执、回复函;
2.成立维权小组,业主推选3-5名代表,统一维权口径;制作维权材料,整理问题清单、法律依据、诉求明细;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业主会议,同步维权进展。
3.行政投诉。首先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开发商延期交房、未履行维修责任;其次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违规收取物业费,还可以向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投诉电梯停运安全隐患。
4.正式法律催告,撰写或者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及法定代表人发送催告函,要求支付电梯维修费,恢复电梯正常运行;立即停止违规收取物业费行为,明确交房时间表并承担延期交房违约金。
5.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6、《湖南华洋阳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购车诚意金拒绝退回》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和提供的图片,我们认为:首先,您提及销售人员未提前告知该店“非一汽奥迪官方授权经销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公司使用奥迪商标且不说明非授权身份,其提供的信息既不真实,也不全面(隐瞒非授权事实),违反了上述法条,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其次,关于“诚意金”与“定金”,在法律上,“诚意金”或“订金”通常不具有担保合同的“定金”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时需双倍返还)。它更接近于预付款或履约诚意金。若双方最终未订立正式合同,且无特别约定,收款方原则上应予返还。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销售认购单》第五条第2款,剥夺了消费者在经营者存在误导、欺诈等过错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权和财产返还请求权,属于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其拒绝退还“诚意金”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支付凭证、书面文件、与销售人员的所有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或通话录音等沟通记录。
2.发送正式书面函告。可向该公司发送律师函或由您本人签章的正式书面通知函。函件载明清晰陈述事实,写明支付20000元诚意金的时间、用途;明确指出问题,强调其在销售过程中隐瞒“非一汽奥迪官方授权经销店”这一关键信息,涉嫌误导;阐明法律性质,说明“诚意金”不同于“定金”,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应予返还;明确诉求与期限;告知法律后果,表明若逾期不退,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并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3.行政投诉。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将整理好的所有证据材料作为附件提交,进行投诉举报;
4.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7、《投诉宁乡市金榜学霸培训机构拒不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认为,首先,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中,消费者支付费用的对价是获得约定的教育服务。当服务因不适应等原因无法继续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的权利是消费者的核心救济权。“开课不予退费”条款完全排除了这一权利,同时免除了机构在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应承担的返还对价的合同责任,明显构成“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格式条款含有前述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其次,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及相关规定,为防范资金风险,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2025年6月一次性收取费用17960元,承诺服务至高考,时间跨度远超3个月,费用超过5000元。该行为属于违规收费。最后,《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补习提升成绩”。当课程内容远超学生接受能力,导致其完全无法跟上学业进度时,该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您作为监护人于2025年8月中旬停止上课,并正式提出退费,此行为在法律上可被认定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1)合同文件,收集培训合同、报名表、缴费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截图、收据等);2)沟通记录,整理与机构协商退费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3)课程记录,保存课程安排、实际上课记录、学生反馈听不懂的证明。
2.行政投诉。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该机构涉嫌违反“双减”政策,一次性收取超过规定期限的费用(2025年6月缴费至高考结束,明显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一次性预收费用超5000元的限制)。
3.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8、《关于湖南愈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产品图片(如“固体饮料”、“植物饮品”、“蛋白片”等)显示,这些仅为普通食品、固体饮料或保健食品(如“灵芝孢子油软胶囊”标注为保健食品),对方声称其产品能“调理糖尿病”、“逆糖”、“排毒”、“防止并发症”甚至“逆转”,并利用“华夏医院”、“首席”、“专家”等名头进行包装,使您误认为其是具有治疗功效的药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并对您的购买决策造成了欺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普通食品宣称疗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次,对方以“不用产品就会并发症、截肢”等言辞对您进行恐吓,迫使您在恐惧中支付高额费用,这种行为涉嫌胁迫,导致您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定,相关消费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的行为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的认定,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1)交易证据,保存好所有支付凭证(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银行转账记录)、订单截图、收发货快递单号、物流信息;2)宣传与沟通证据,完整保存与“王先生”、“刘助理”、“杨首席”等人的全部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特别是涉及“逆糖”、“排毒”、“防止/治疗并发症”、“截肢威胁”、“要求您不要吃药”等关键对话。保存抖音上关于“北同世家降糖茶”的宣传页面截图‘’;3)产品实物证据,对您收到的所有产品(包括包装盒、内部物品、说明书等)进行多角度、清晰拍照。保存实物产品、包装或标签。
2.对销售方、收款方、生产方(根据产品包装上的生产商信息(如“普济延生堂”背后的公司、“东方源起”背后的公司等))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举报上述经营者以普通食品、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虚假宣传治疗糖尿病功效,对消费者进行欺诈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
3.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69、《投诉长沙名门汇门窗有限公司霸王合同》
杨亲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认为,首先,您与商家的法律关系是定作人与承揽人关系,而非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您定做2扇三联动铝合金推拉门、2张铝合金平开门、2张室内实木门及门套线,属于“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其次,合同全文充斥交费和收费字眼,缺乏双方权利义务、产品质保条款、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等必备内容。合同通过系统性缺失上述条款,使得您的权利处于无法依据合同主张的状态,而商家的义务则被模糊化甚至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相关缺失条款(实为整个付款框架)应被认定为无效。最后,您保留3%价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行使 “同时履行抗辩权”,您支付价款的义务与商家交付合格门窗的义务构成对待给付;合同未约定“先付款后安装”,应视为双方义务应同时履行;商家未安装室内木门,属于未完全履行其主债务,您有权在商家履行其剩余安装义务前,拒绝支付相应的剩余价款。这285元是您行使该抗辩权的具体体现,合理合法。最后,商家以“之前被骗过”为由要求全款,这在法律上不成立。商家与其他主体的纠纷,不能成为其在与您的合同中加重您责任的理由,商业交易本身存在风险,商家应通过完善合同、购买保险等方式管理风险,而非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在您已支付96.97%价款的情况下,商家以3%尾款为由拒绝履行主要义务,涉嫌构成权利滥用,违反诚信原则。建议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和固定证据。
2.行政投诉。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举报该公司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侵害消费者权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3.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70、《永兴县网友咨询缓刑刑满以后可以冻结犯罪记录吗》
余金律师回复: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仅对未成年犯罪有条件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目的在于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而对成年人犯罪目前尚无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依据和相关制度,故成年人犯罪不能封存犯罪记录。
缓刑属于有罪判决,缓刑考验期满符合考验要求的有利后果是不再执行原判的刑罚,但不代表无罪或记录消失,故亦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171、《永兴县网友咨询缓刑刑满以后可以冻结犯罪记录吗》
彭毅律师回复:
不可以“冻结”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会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永久保存,不存在“冻结”这一法律程序。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有罪判决本身就会产生犯罪记录。 通常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为您被判处缓刑,意味着已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构成了犯罪。公安机关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会核查数据库中的记录,一旦发现有犯罪记录(包括缓刑),将无法为您开具“无犯罪”的证明。
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但“有罪”的判决结果是确定的。目前没有法律途径可以消除或“冻结”此记录,也因此无法获得标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需要背景审查的场合,请务必根据对方要求,如实说明情况。如有特定事项需要处理,建议咨询相关单位或专业法律人士,小心网络上“封存犯罪记录”的不实宣传。
缓刑说明你受到刑罚相对较轻。在需要出示相关记录时,您可以依法使用判决书、解除证明等法律文件。对于某些职业限制,请理解这是法律的普遍规定,不必因此全盘否定自我。社会的包容性远超我们的想象,诚实、勤劳、负责的品质在任何地方都会赢得尊重和机会。
172、《常德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彭毅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是一起典型的因项目长期停工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且涉及总包单位无力支付、建设单位拒绝先行垫付的责任争议。您的诉求是追索劳动报酬,核心在于追究建设单位“高新控股”的工资垫付责任。 以下是具体的维权步骤和法律依据建议:
1.立即系统整理证据,包括: 劳动关系证明:能证明您受“高新控股”和“浩宇建设”共同安排工作的任何文件、通知、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的微信/短信记录。 欠薪事实证明:明确约定3000元/月工资标准的证据、详细的工资欠条、您计算的工资明细表、银行流水。 履职证明:您在停工期间持续在岗工作的证明,如值班日志、巡查记录、与管理人员沟通工作内容的记录等。
2. 向劳动监察大队实名投诉举报: 前往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明确提出“高新控股”作为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监督和垫付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停工,且总包单位无力支付时,建设单位负有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其“未到支付节点”的理由不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对“高新控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您的工资。
3. 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举报“高新控股”作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导致拖欠工资,也可向其上级国资监管机构举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损害国企形象和公共利益,要求上级主管部门督促其履行社会责任、支付工资。
4. 申请劳动仲裁: 虽然总包单位濒临破产,但您可以将总包单位“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高新控股”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要求两单位连带支付拖欠的工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早日拿到工资。
173、《长沙市祥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欺骗,拒不退款》
安金龙律师回复:
付了钱,事没办成。 对此事情,协商不了,走法院诉讼。
174、《永兴县网友咨询缓刑刑满以后可以冻结犯罪记录吗》
安金龙律师回复:
成年人的犯罪判刑,一般不存在冻结犯罪记录。 如果符合轻微犯罪,可以考虑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以在律师的协助下,看能否申请成功,目前这个属于试点试行,不是全面铺开的制度。 成年人的已经判刑的,不能出具无犯罪记录,是有犯罪记录的。如果是轻微犯罪封存了的,是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 还有疑问,可以详细咨询律师,获得更准确的判断分析。
175、《长沙县碧桂园以未结清物业费为由拒绝配合业主办理水表电表过户,阻止业主装修》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此事,可以向长沙县住建局或市场监管局反映。
176、《双清区友阿天匯小区拒绝了我安装充电桩》
安金龙律师回复:
组织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可以向社区和街道反映此事。 关于充电桩的条件和手续,可以登录网上国网app查看。
177、《长沙市祥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欺骗,拒不退款》
董盛峰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有约定,未办好的法律后果,建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发言提起诉讼
178、《永兴县网友咨询缓刑刑满以后可以冻结犯罪记录吗》
滕宙峰律师回复:
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封存制度。
(一)目前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100条第一款,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缓刑考验期满,只是刑罚执行完毕,并不意味着犯罪记录消失。缓刑本身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一旦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犯罪记录即永久留存,不会因缓刑期满、表现良好、年限久远而自动删除。
(二)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不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九条,对于个人查询,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有犯罪记录者通常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除非其犯罪记录已依法封存。
(三)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进展(重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正在推进中。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改革要求。
目前,上海、杭州、广州、南通、山东德州等部分城市已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轻微犯罪人(通常要求所犯罪名为轻罪、宣告刑在三年以下,且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涉黑、严重暴力犯罪等特殊情形),在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后,可申请犯罪记录封存。封存后,当地社区及派出所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免除其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截至2026年4月,该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何时完成从试点向全面推行的转变,目前司法机关尚未给出明确期限。因此,在您所在地是否适用、如何申请等问题,需要向当地司法机关具体咨询。
179、《旅游区预定新晨智能酒店遭霸王条款侵害》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酒店拒绝退款的行为确实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您的权益有相应法律依据支撑。以下为您具体分析并提供建议:
一、法律依据分析
- 公平交易权:正如您提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酒店“超过30分钟不可退”的规则,在您未实际入住且未给酒店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单方面限制您退款,这种做法可能构成对公平交易权的侵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包括合理的退款政策。
- 格式条款效力:酒店通过美团平台展示的预订规则,大概率属于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酒店未以合理方式提示您“超过30分钟不可退”这一重要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格式条款可能无效。
二、处理建议
- 收集证据:您需进一步整理相关证据,如订单详情截图(包括订单号、预订信息、申请退款时间等)、与美团客服及酒店沟通的记录(文字、语音或通话记录),证明您申请退款的时间、沟通经过以及酒店拒绝退款的事实,还有酒店后续房间预订情况的相关截图(显示在您申请退款后的7个小时以上无房间被订),以表明您的退款未给酒店造成实际损失。
- 再次与美团平台沟通:鉴于之前与酒店直接沟通效果不佳,您可再次联系美团平台,向其强调酒店拒绝退款行为可能存在的违法性,要求平台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加强与酒店的协调,争取达成退款协议。您可以明确指出酒店的格式条款可能存在无效情形,希望美团平台作为中间方积极履行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
-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美团平台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可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时,详细说明事情经过,提供上述收集的证据,并阐述酒店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的理由,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责令酒店退还您的款项。
- 考虑法律诉讼:若投诉仍无法解决纠纷,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诉讼可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通过司法途径能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结果。在诉讼过程中,您需充分准备证据,清晰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说,您的诉求具有法律合理性,只要妥善运用法律手段并积极维权,有望实现退款的目标。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0、《宁远妙瑜伽馆预付卡未消费不退费》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诉求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依据的。以下是对您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一、法律依据分析
- 关于全额退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指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在您的案例中,您办卡后一次课程未上,瑜伽馆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所以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 关于 “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提供方有义务以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而商家在您办卡时,全程未提示、未解释 “退费需扣除 30% 手续费” 的条款,这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并且,《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进一步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所以商家所依据的这个高额扣费条款应属无效。
- 关于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商家收取您的费用后拒不开具发票,此行为涉嫌违规。
二、处理建议
- 与商家再次沟通:虽然之前沟通效果不佳,但您可以尝试再给商家发送一份书面通知(通过 EMS 快递并保留好寄送凭证),明确指出其行为存在的违法之处,重申您要求全额退款的主张,并限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 5 个工作日)让其回复并退款。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商家最后一次协商解决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后续可能的维权过程中,也能证明您积极尝试解决问题的态度。
-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您向永州市宁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思路是正确的。您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瑜伽卡的收据、与商家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注意保留原始载体)、如果有当时办卡的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也可一并提供,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填写投诉表格时,详细描述事情经过和您的诉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一般会介入调查,责令商家整改违规行为。
- 考虑其他途径:若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虽然可能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能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结果。
总体而言,您在法律上占据优势地位,只要积极采取合理的维权措施,很有希望实现全额退款并纠正商家的违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务必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1、《耒阳市外滩公馆小区物业拒不维修车库漏水,致充电桩漏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彭毅律师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小区车位漏水、充电桩漏电而物业拒不维修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地下车库公共区域的防水、排水、电气线路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保修期过后,相关维修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其“等开发商处理”、“业主自行联系”的说法是推诿之词,这属于物业公司严重不履行其法定管理维护职责的情况,且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您的诉求完全合理合法,以下是具体维权步骤建议:
第一步:固定证据,正式发函。
证据收集:拍摄清晰的漏水点、漏电充电桩、损坏的漏电保护器视频和照片;保存好与物业管家沟通的全部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记录每次报修的时间、对象和回复内容。
发送书面函告:整理一份《关于要求立即消除车位漏电安全隐患的正式函告》,通过快递(EMS)邮寄给物业公司,并保留好邮寄凭证。函中应清晰描述问题与风险。明确引用《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维护服务区域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等法律规定。设定一个合理的维修期限(如7日内),并严正声明,若逾期不处理,您将向主管部门举报并自行采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由物业承担。
第二步:向政府部门实名投诉举报。 由于涉及电气火灾和触电安全隐患,行政投诉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建议同时向以下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举报物业公司不履行维修养护职责,要求对其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2. 应急管理局:举报“充电桩漏电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此类问题属于安全生产监管范畴,应急消防部门有权并会高度重视,可对物业进行警示或处罚,督促其立即排除险情。
3. 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管理机构,负有协调处理社区纠纷、督促物业履职的职责。
第三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在物业拖延期间,为绝对安全起见,可立即联系供电公司或专业电工,对漏电充电桩的电源进行安全断开,并张贴醒目警示。相关费用可后续向物业追偿。切勿自行操作。
第四步:法律途径。 若以上步骤均无效,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鉴于安全隐患紧迫,可起诉物业并要求法院裁定其先行维修,消除危险,并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履行维修义务、赔偿充电桩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等。
182、《慈利碧水园开发商出售地面车位是否合法》
彭毅律师回复:
开发商出售地面车位通常不合法,其合法性取决于一个关键前提是该车位是否被计入了业主的购房公摊面积,以及其所在土地是否属于业主共有的小区公共区域。这是问题的核心。您需要去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您小区的原始规划审批图纸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查看这200个地面车位的位置是否在规划批准的车位范围内,以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是否已分摊给全体业主。如果已计入公摊,则属于全体业主。 在认定车位归属全体业主后,可以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返还车位退款等纠正行为,如果开发商拒绝返还车位退款或纠正,全体业主可委托业委会或推选代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车位归属全体业主,并宣告开发商的“出售”行为无效。
183、《汉寿县u9酒吧凌晨噪音扰民,多次投诉无果》
刘俊律师回复:
该酒吧持续超标排放噪声,已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城管部门多次约谈却未采取有效处罚措施,涉嫌行政不作为。
证据准备:收集多次投诉记录、城管回复凭证;录制夜间噪声视频(需显示时间与分贝值);整理居民联名投诉书及因噪音影响健康的医疗记录。
救济途径:向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城管部门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如罚款、责令停业)。同时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吧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4、《通道县春天里自助KTV门口打群架扰民》
刘俊律师回复:
该KTV若存在打架斗殴,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其噪音扰民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若未安装或未保证监控正常运行,则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其开设在居民楼下,可能不符合娱乐场所选址规定。
证据准备:录制包含时间、地点信息的打架及噪音音视频;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频率;保留向有关部门的投诉记录。
救济途径:立即拨打110报警,举报打架斗殴及噪音扰民;向文旅部门举报其监控违规及选址问题;向12345热线投诉。若行政部门不作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5、《长沙市洋湖和园安置房面积实际面积与购买面积不符,开发商不退钱》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交付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面积误差未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已构成根本违约。相关部门长期未有效履职,涉嫌行政不作为。
证据准备:收集购房合同、房款缴纳凭证、面积差异书面记录、房屋质量问题照片视频、历年投诉记录及官方回复。
救济途径:就面积差退款及利息、房屋质量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款、赔偿利息及修复损失。针对行政部门不作为,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责令其履行监管职责。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6、《嘉禾中港龙熙府住宅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漏水点在公共排烟管道,属房屋质量或公共设施问题。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对公共设施负有维护义务,二者推诿构成不作为。
证据准备:收集漏水现场照片、视频(含时间水印)、橱柜损坏清单及购买凭证、与物业和开发商的沟通记录、报修记录。
救济途径: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并督促整改;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和物业,要求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及财产损失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7、《天元区天泰花园外墙水管破裂》
刘俊律师回复:
外墙水管属公共设施,物业负有法定维修养护义务,以“防盗窗不好修”为由拖延三年未处理,已构成不作为,需对业主损失担责。
证据准备:拍摄外墙水管破裂、墙面发霉、车库进水等现场照片和视频,保留与物业、社区的沟通记录及报修凭证。
救济途径:向住建局物业科或12345热线投诉,要求督促物业履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物业,要求其立即维修并赔偿墙面发霉等财产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8、《邵东市龙熙府邸物业不作为》
刘俊律师回复:
邻居侵占专属机位构成侵权,违反民法典第236条(排除妨害请求权)。物业未履行管理维护义务,违反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义务)。行政部门未实质处理即回复“办结”,涉嫌程序违法,违反《行政诉讼法》第12条(受案范围: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证据准备:购房合同及户型图、现场侵占照片/视频、物业拒绝处理记录、12345投诉及“已办结”回复截图。
救济途径:起诉邻居排除妨害、物业承担违约责任。针对行政不作为,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89、《泸溪县全域旅游公司违反劳动法》
刘俊律师回复:
公司“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违法解除后果)及第87条(支付二倍赔偿金),你有权主张2N赔偿(约10个月工资)。针对公司通过第三方签约规避责任,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解释(一)》第46条,可主张将前2年工龄合并计算,要求连续赔偿。
证据准备:历年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社保记录(证明实际用工主体)、辞退通知(录音/微信)、第三方公司不知情证明。
救济途径:向泸溪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补缴社保。若对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律师个意见,仅供参考。
190、《关于零陵区壹方中心地下车库车位停车难一事,向有关部门求助》
刘俊律师回复:
消防栓突出占据车位导致车辆刮蹭,若其距离车位边缘过近(如小于安全距离),则违反《消防法》第28条(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关于消防栓设置位置的规定,物业未履行维护义务违反《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义务)。
证据准备:现场照片/视频(含消防栓突出尺寸、车辆刮蹭痕迹)、车位尺寸测量记录、与物业沟通记录、消防栓位置与车位距离测量数据。
救济途径: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投诉,要求核查消防栓设置合规性并责令整改;若协商无果,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1、《汉寿县u9酒吧凌晨噪音扰民,多次投诉无果》
刘俊律师回复:
该酒吧持续超标排放噪声,已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城管部门多次约谈却未采取有效处罚措施,涉嫌行政不作为。
证据准备:收集多次投诉记录、城管回复凭证;录制夜间噪声视频(需显示时间与分贝值);整理居民联名投诉书及因噪音影响健康的医疗记录。
救济途径:向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城管部门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如罚款、责令停业)。同时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吧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2、《通道县春天里自助KTV门口打群架扰民》
刘俊律师回复:
该KTV若存在打架斗殴,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其噪音扰民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若未安装或未保证监控正常运行,则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其开设在居民楼下,可能不符合娱乐场所选址规定。
证据准备:录制包含时间、地点信息的打架及噪音音视频;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频率;保留向有关部门的投诉记录。
救济途径:立即拨打110报警,举报打架斗殴及噪音扰民;向文旅部门举报其监控违规及选址问题;向12345热线投诉。若行政部门不作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3、《长沙市洋湖和园安置房面积实际面积与购买面积不符,开发商不退钱》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交付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面积误差未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已构成根本违约。相关部门长期未有效履职,涉嫌行政不作为。
证据准备:收集购房合同、房款缴纳凭证、面积差异书面记录、房屋质量问题照片视频、历年投诉记录及官方回复。
救济途径:就面积差退款及利息、房屋质量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款、赔偿利息及修复损失。针对行政部门不作为,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责令其履行监管职责。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4、《嘉禾中港龙熙府住宅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漏水点在公共排烟管道,属房屋质量或公共设施问题。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对公共设施负有维护义务,二者推诿构成不作为。
证据准备:收集漏水现场照片、视频(含时间水印)、橱柜损坏清单及购买凭证、与物业和开发商的沟通记录、报修记录。
救济途径: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并督促整改;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和物业,要求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及财产损失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5、《天元区天泰花园外墙水管破裂》
刘俊律师回复:
外墙水管属公共设施,物业负有法定维修养护义务,以“防盗窗不好修”为由拖延三年未处理,已构成不作为,需对业主损失担责。
证据准备:拍摄外墙水管破裂、墙面发霉、车库进水等现场照片和视频,保留与物业、社区的沟通记录及报修凭证。
救济途径:向住建局物业科或12345热线投诉,要求督促物业履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物业,要求其立即维修并赔偿墙面发霉等财产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6、《邵东市龙熙府邸物业不作为》
刘俊律师回复:
邻居侵占专属机位构成侵权,违反民法典第236条(排除妨害请求权)。物业未履行管理维护义务,违反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义务)。行政部门未实质处理即回复“办结”,涉嫌程序违法,违反《行政诉讼法》第12条(受案范围: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证据准备:购房合同及户型图、现场侵占照片/视频、物业拒绝处理记录、12345投诉及“已办结”回复截图。
救济途径:起诉邻居排除妨害、物业承担违约责任。针对行政不作为,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7、《泸溪县全域旅游公司违反劳动法》
刘俊律师回复:
公司“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违法解除后果)及第87条(支付二倍赔偿金),你有权主张2N赔偿(约10个月工资)。针对公司通过第三方签约规避责任,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解释(一)》第46条,可主张将前2年工龄合并计算,要求连续赔偿。
证据准备:历年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社保记录(证明实际用工主体)、辞退通知(录音/微信)、第三方公司不知情证明。
救济途径:向泸溪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补缴社保。若对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律师个意见,仅供参考。
198、《关于零陵区壹方中心地下车库车位停车难一事,向有关部门求助》
刘俊律师回复:
消防栓突出占据车位导致车辆刮蹭,若其距离车位边缘过近(如小于安全距离),则违反《消防法》第28条(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关于消防栓设置位置的规定,物业未履行维护义务违反《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义务)。
证据准备:现场照片/视频(含消防栓突出尺寸、车辆刮蹭痕迹)、车位尺寸测量记录、与物业沟通记录、消防栓位置与车位距离测量数据。
救济途径: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投诉,要求核查消防栓设置合规性并责令整改;若协商无果,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99、《岳阳吉利星愿车主新车出厂GPS有问题,维权难》
刘俊律师回复:
GPS作为车辆核心功能,其故障属于质量问题。若同一故障累计维修超过4次仍未解决,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4条(“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退货”),你有权要求退车。4S店“只管修,风险买家担”的说法违反该规定。
证据准备:购车发票、三包凭证、完整维修工单(需盖章)、GPS故障视频、与4S店/厂家沟通录音。
救济途径:向岳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要求行政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永州市零陵人行道地砖松动致电动车骑行者摔伤,恳请市政部门依法处置》
刘俊律师回复:
道路管理部门未尽维护义务致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1256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骑行者借道人行道因无非机动车道,可减轻自身过错。
证据准备:现场地砖松动照片/视频、受伤及车辆受损照片、医疗记录、报警记录、路段无非机动车道证明。
救济途径:向永州市零陵区城市管理局或市政工程管理处索赔;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1、《慈利县碧水园开发商出售地面车位是否合法》
刘俊律师回复:
地面车位若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依据《民法典》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擅自占用规划物业用房或公共场地,违反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及第278条(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业主共同决定)。
证据准备:小区规划图(核实车位及物业用房位置)、购房合同及公摊面积说明、开发商售车位合同与收款凭证、现场照片。
救济途径:向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投诉要求查处违规销售;联合业主向法院起诉,确认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要求停止销售并返还收益。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2、《桃源县桃花源温德姆至尊豪庭酒店拖欠工资》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酒店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社保违反**《社会保险法》第63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你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主张加付赔偿金(需先经劳动监察责令后逾期不付)。
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显示欠缴月份)、考勤记录。
救济途径: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并补缴社保;若单位逾期不付,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付赔偿金(50%-100%)。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3、《鹤城区新源里小区房屋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楼上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位于其室内的公共管道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其拒不配合维修导致损失扩大,构成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及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物业及维修人员出具的漏水原因确认书、现场漏水及发霉照片/视频、儿子医疗诊断记录、财产损失清单。
救济途径:请求社区或物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业主立即维修管道、恢复墙面原状并赔偿医疗费及财产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4、《道县寿雁镇下乐海李家村有人在宅基地大门口建坟》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对方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于你宅基地大门口极近距离建坟,该行为已构成对你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的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你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妨害。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你有权要求其迁坟,恢复原状。
证据准备:宅基地使用权证、现场建坟位置的照片与视频(需清晰显示与大门的距离)、与对方交涉的录音或聊天记录、村委会的证明或调解记录。
救济途径:首先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请求行政调解与查处;若无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5、《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望安徽独眼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10岁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7111.32元的大额消费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范畴,且未经监护人追认,依据**《民法典》第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该充值行为无效。依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商家应退款。
证据准备:户口本(证明亲子关系及年龄)、支付流水、游戏充值记录、商家拒绝退款聊天记录、律师函及送达证明。
救济途径:向安徽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申请互联网法院调解;若仍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全额退款。需注意,若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如泄露密码),法院可能判决家长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6、《衡南县新塘南路富华商贸城C、E栋两家烧烤店向空气中直排油烟》
滕宙峰律师回复:
烧烤店铺面外烧烤营业、油烟直排,既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侵害了您作为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宁。您可以依法向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以下是具体的投诉渠道和操作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同时,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的执法主体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而非生态环境部们。因此,您应当向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
投诉渠道
首选渠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拨打 12345,该热线已整合原环保举报热线12369,话务员会将您的投诉转至城管部门处理,是统一受理平台,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
直接拨打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34-8553311;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34-8693319。
衡阳市级投诉电话(如县级处理不力可拨打)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餐饮油烟污染投诉电话:0734-8857066。该电话为衡阳市城管执法局设立的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举报投诉专线。
城市管理热线 12319
部分地区城市管理部门设有 12319 热线,可用于投诉露天烧烤及其他未在室内进行烹饪的餐饮油烟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现场投诉地址: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富民巷168号(或富民巷138号政策法规股)
投诉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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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证据:建议您在投诉前,用手机拍摄烧烤店油烟直排的视频、照片,记录油烟飘入家中的情况,保留晾晒衣物受影响的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现场核查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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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投诉内容:投诉时请清晰说明:烧烤店的具体地址(衡南县新塘南路富华商贸城C、E栋)、两家烧烤店在铺面外烧烤营业、油烟直排污染空气、对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家中常有油烟味、衣物无法晾晒)等事实。
207、《还呗平台强制贷款产生利息超过国家法定利息》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2025年以来的LPR水平(约3.1%-3.4%)计算,当前合法的年利率上限约为12.4%-13.8%左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平台收取的所谓"担保费""服务费"等名目,本质上都属于资金占用的成本,在计算利率时应当一并纳入综合成本。也就是说,如果利息+担保费+其他费用的综合年化利率超过上述上限,超出部分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您有权拒绝支付。实践中,还呗平台的综合年化利率经常被投诉达到36%,甚至更高,明显超出法定上限-。
维权行动步骤(按推荐顺序操作)
第一步: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热线
这是最权威、最有效的投诉渠道。 12378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设立的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专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
拨打技巧:建议拨打后,迅速按"1"(投诉键),再按"0"(人工),跳过冗长的语音播报,以便快速接通人工客服。
话术参考:"我要投诉还呗平台违规收取高额利息,并要求撤销因误操作产生的贷款合同。本人于〔具体日期〕在还呗平台原本想贷款5000元,因操作失误点成了5万元,发现后立即联系平台要求退款,但平台拒绝。同时,该笔贷款的综合年化利率高达〔计算后的百分比〕%,远超国家规定的36%红线以及LPR四倍的上限。现诉求:一是要求平台按原路退还全部5万元本金,撤销该笔误操作贷款;二是如无法撤销,要求按合法利率上限(LPR四倍)重新核算本息,退还超额利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在线提交投诉。该平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营平台,处理效力等同于12378书面投诉,7日内必有答复
第二步:同时向以下渠道提交投诉,增加维权成功率
1. 黑猫投诉平台:注册账号后提交投诉,标题建议使用"还呗平台涉嫌发放高利贷!实际年化利率远超国家法定红线"的格式,便于引起关注。
2. 全国12315平台:通过网站或微信小程序提交投诉,选择"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受理单位,投诉内容参照上述模板填写。
3. 中国人民银行12363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可拨打此热线反映问题
208、《嘉禾县珑熙府10栋延迟交房已超3年,目前还没有达到交房标准》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情况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延期交房已超过三年、水电不通、房屋漏水等质量缺陷,需要分别从不同法律角度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维权措施。
维权行动步骤(按推荐顺序)
第一步:联合其他业主,成立维权小组
您的情况并非个例,建议尽快联合10栋及其他楼栋的业主,成立业主维权小组或推选业主代表。联合维权的优势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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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维权成本(律师费、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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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诉求,增强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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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后续集体诉讼或集体信访
第二步:向嘉禾县住建局正式投诉
鉴于嘉禾县住建局曾就该楼盘成立过专门的工作专班,建议以书面形式(EMS邮寄+保留凭证)向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正式投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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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项目保交楼进度及专项借款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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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开发商限期解决水电不通问题,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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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发商履行漏水保修义务,修复电箱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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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支付方案。
第三步: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拨打 12345,投诉内容可参照:
"本人于2020年10月购买嘉禾县珑熙府10栋商品房,约定2023年3月交房,至今已延期超过三年,仍未达到交房标准。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到处漏水,电箱严重漏水无法接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大部分房子未通水电,无法装修入住。请求住建部门责令开发商:1.限期修复漏水及电箱隐患;2.尽快接通水电;3.按法定标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四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行政投诉无果,您可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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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按法定标准计算,主张调增合同约定的过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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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判令开发商限期修复漏水等质量问题,接通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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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由于本案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议委托专业房产律师代理,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步:关注"保交楼"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已推出"保交楼"专项借款,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您可以向嘉禾县住建局或郴州市住建局询问,珑熙府项目是否已纳入"保交楼"专项借款范围,以及专项借款的落实情况。郴州市已有恒大林溪郡等项目成功获批"保交楼"专项借款的先例。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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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时效紧迫:如果您希望退房,需立即查阅合同并咨询律师,确认解除权是否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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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管理: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议尽快通过书面形式(EMS邮寄催告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以中断时效。
209、《嘉禾县中港龙熙府漏水事件》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10栋负一楼电箱内漏水,物业和开发商长期不予解决,已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以下从法律责任和投诉渠道两个层面为您分析。
一、责任主体:物业公司是第一责任人,开发商和供电公司也有责任
(一)物业公司的责任——最直接的责任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负一楼电箱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对此负有法定的维修养护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相关司法判例也印证了这一点:在类似的小区配电设施损坏案件中,法院明确认定,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配电管理机房及其设施设备应尽合理的注意和管理义务,若因运行维护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其管理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电箱漏水属于明显的设施缺陷,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并修复,已构成未妥善履行管理维护义务。
(二)开发商的责任——保修期内应担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电箱漏水问题,在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及赔偿;质保期外需根据具体责任划分。珑熙府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大量房屋未通水电即已入住),严格来说仍处于建设期或保修期内,开发商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供电公司的责任——也可能涉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供电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如果电箱漏水是由于供电部门所属设施的问题导致的,供电公司也负有维修责任。
(四)法律后果——物业不作为可被追责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并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物业公司长期不处理电箱漏水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已构成违反法定义务,可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处罚。
210、《嘉禾县中港龙熙府漏水事件》
滕宙峰律师回复:
维权行动步骤(按推荐顺序)
第一步:立即向政府部门正式投诉
(一)向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首选渠道)
住建局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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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嘉禾县住建局投诉电话(建议通过12345转接,或直接拨打嘉禾县政府值班室电话0735-6622207查询住建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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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红网"百姓呼声"平台继续留言,已有其他业主就该问题进行了投诉,建议联合发声
投诉内容模板:"本人是嘉禾县珑熙府10栋业主,小区10栋负一楼电箱内严重漏水,已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反映,均未得到解决。电箱漏水存在重大触电和火灾安全隐患,已有多户业主入住。请求贵局责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限期修复电箱漏水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二)向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如县级投诉无果,可逐级向上反映。郴州市住建局设有城市既有房屋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566921,该电话专门受理房屋安全隐患相关投诉。举报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三)向嘉禾县应急管理局举报
电箱漏水属于安全生产隐患,应急管理部门有权介入。根据《嘉禾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嘉禾县应急管理局受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可通过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四)向国网嘉禾县供电公司反映
电箱漏水直接威胁供电安全,供电公司对此有维修养护责任,可向当地供电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其配合处理。
第二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拨打 12345,要求话务员将投诉工单转至嘉禾县住建局,并明确要求书面回复处理结果。12345是统一受理平台,工单流转有记录,便于后续追踪。
第三步:联合其他业主,增强维权力量
该问题并非您一户的问题,已有其他业主在红网平台反映相同情况。建议您联合10栋及其他楼栋的业主,共同向住建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或共同拨打12345,集体反映的力量远大于个人。
第四步:采取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行政投诉无果,可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限期修复电箱漏水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本案涉及公共安全,法院通常会较为重视。
211、《桃源县桃花源温德姆至尊豪庭酒店拖欠工资》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酒店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社保违反**《社会保险法》第63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你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主张加付赔偿金(需先经劳动监察责令后逾期不付)。
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显示欠缴月份)、考勤记录。
救济途径: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并补缴社保;若单位逾期不付,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付赔偿金(50%-100%)。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12、《鹤城区新源里小区房屋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楼上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位于其室内的公共管道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其拒不配合维修导致损失扩大,构成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及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物业及维修人员出具的漏水原因确认书、现场漏水及发霉照片/视频、儿子医疗诊断记录、财产损失清单。
救济途径:请求社区或物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业主立即维修管道、恢复墙面原状并赔偿医疗费及财产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13、《道县寿雁镇下乐海李家村有人在宅基地大门口建坟》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对方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于你宅基地大门口极近距离建坟,该行为已构成对你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的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你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妨害。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你有权要求其迁坟,恢复原状。
证据准备:宅基地使用权证、现场建坟位置的照片与视频(需清晰显示与大门的距离)、与对方交涉的录音或聊天记录、村委会的证明或调解记录。
救济途径:首先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请求行政调解与查处;若无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14、《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望安徽独眼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与救济途径
10岁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7111.32元的大额消费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范畴,且未经监护人追认,依据**《民法典》第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该充值行为无效。依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商家应退款。
证据准备:户口本(证明亲子关系及年龄)、支付流水、游戏充值记录、商家拒绝退款聊天记录、律师函及送达证明。
救济途径:向安徽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申请互联网法院调解;若仍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全额退款。需注意,若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如泄露密码),法院可能判决家长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15、《衡南县新塘南路富华商贸城C、E栋两家烧烤店向空气中直排油烟》
滕宙峰律师回复:
烧烤店铺面外烧烤营业、油烟直排,既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侵害了您作为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宁。您可以依法向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以下是具体的投诉渠道和操作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同时,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的执法主体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而非生态环境部们。因此,您应当向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
投诉渠道
首选渠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拨打 12345,该热线已整合原环保举报热线12369,话务员会将您的投诉转至城管部门处理,是统一受理平台,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
直接拨打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话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34-8553311;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34-8693319。
衡阳市级投诉电话(如县级处理不力可拨打)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餐饮油烟污染投诉电话:0734-8857066。该电话为衡阳市城管执法局设立的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举报投诉专线。
城市管理热线 12319
部分地区城市管理部门设有 12319 热线,可用于投诉露天烧烤及其他未在室内进行烹饪的餐饮油烟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现场投诉地址: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富民巷168号(或富民巷138号政策法规股)
投诉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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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证据:建议您在投诉前,用手机拍摄烧烤店油烟直排的视频、照片,记录油烟飘入家中的情况,保留晾晒衣物受影响的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现场核查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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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投诉内容:投诉时请清晰说明:烧烤店的具体地址(衡南县新塘南路富华商贸城C、E栋)、两家烧烤店在铺面外烧烤营业、油烟直排污染空气、对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家中常有油烟味、衣物无法晾晒)等事实。
216、《还呗平台强制贷款产生利息超过国家法定利息》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2025年以来的LPR水平(约3.1%-3.4%)计算,当前合法的年利率上限约为12.4%-13.8%左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平台收取的所谓"担保费""服务费"等名目,本质上都属于资金占用的成本,在计算利率时应当一并纳入综合成本。也就是说,如果利息+担保费+其他费用的综合年化利率超过上述上限,超出部分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您有权拒绝支付。实践中,还呗平台的综合年化利率经常被投诉达到36%,甚至更高,明显超出法定上限-。
维权行动步骤(按推荐顺序操作)
第一步: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热线
这是最权威、最有效的投诉渠道。 12378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设立的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专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
拨打技巧:建议拨打后,迅速按"1"(投诉键),再按"0"(人工),跳过冗长的语音播报,以便快速接通人工客服。
话术参考:"我要投诉还呗平台违规收取高额利息,并要求撤销因误操作产生的贷款合同。本人于〔具体日期〕在还呗平台原本想贷款5000元,因操作失误点成了5万元,发现后立即联系平台要求退款,但平台拒绝。同时,该笔贷款的综合年化利率高达〔计算后的百分比〕%,远超国家规定的36%红线以及LPR四倍的上限。现诉求:一是要求平台按原路退还全部5万元本金,撤销该笔误操作贷款;二是如无法撤销,要求按合法利率上限(LPR四倍)重新核算本息,退还超额利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在线提交投诉。该平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营平台,处理效力等同于12378书面投诉,7日内必有答复
第二步:同时向以下渠道提交投诉,增加维权成功率
1. 黑猫投诉平台:注册账号后提交投诉,标题建议使用"还呗平台涉嫌发放高利贷!实际年化利率远超国家法定红线"的格式,便于引起关注。
2. 全国12315平台:通过网站或微信小程序提交投诉,选择"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受理单位,投诉内容参照上述模板填写。
3. 中国人民银行12363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可拨打此热线反映问题
217、《嘉禾县珑熙府10栋延迟交房已超3年,目前还没有达到交房标准》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情况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延期交房已超过三年、水电不通、房屋漏水等质量缺陷,需要分别从不同法律角度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维权措施。
维权行动步骤(按推荐顺序)
第一步:联合其他业主,成立维权小组
您的情况并非个例,建议尽快联合10栋及其他楼栋的业主,成立业主维权小组或推选业主代表。联合维权的优势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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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维权成本(律师费、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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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诉求,增强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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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后续集体诉讼或集体信访
第二步:向嘉禾县住建局正式投诉
鉴于嘉禾县住建局曾就该楼盘成立过专门的工作专班,建议以书面形式(EMS邮寄+保留凭证)向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正式投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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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项目保交楼进度及专项借款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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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开发商限期解决水电不通问题,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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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发商履行漏水保修义务,修复电箱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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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支付方案。
第三步: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拨打 12345,投诉内容可参照:
"本人于2020年10月购买嘉禾县珑熙府10栋商品房,约定2023年3月交房,至今已延期超过三年,仍未达到交房标准。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到处漏水,电箱严重漏水无法接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大部分房子未通水电,无法装修入住。请求住建部门责令开发商:1.限期修复漏水及电箱隐患;2.尽快接通水电;3.按法定标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四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行政投诉无果,您可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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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按法定标准计算,主张调增合同约定的过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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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判令开发商限期修复漏水等质量问题,接通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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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由于本案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议委托专业房产律师代理,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步:关注"保交楼"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已推出"保交楼"专项借款,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您可以向嘉禾县住建局或郴州市住建局询问,珑熙府项目是否已纳入"保交楼"专项借款范围,以及专项借款的落实情况。郴州市已有恒大林溪郡等项目成功获批"保交楼"专项借款的先例。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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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时效紧迫:如果您希望退房,需立即查阅合同并咨询律师,确认解除权是否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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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管理: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议尽快通过书面形式(EMS邮寄催告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以中断时效。
218、《嘉禾县中港龙熙府漏水事件》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10栋负一楼电箱内漏水,物业和开发商长期不予解决,已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以下从法律责任和投诉渠道两个层面为您分析。
一、责任主体:物业公司是第一责任人,开发商和供电公司也有责任
(一)物业公司的责任——最直接的责任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负一楼电箱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对此负有法定的维修养护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相关司法判例也印证了这一点:在类似的小区配电设施损坏案件中,法院明确认定,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配电管理机房及其设施设备应尽合理的注意和管理义务,若因运行维护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其管理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电箱漏水属于明显的设施缺陷,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并修复,已构成未妥善履行管理维护义务。
(二)开发商的责任——保修期内应担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电箱漏水问题,在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及赔偿;质保期外需根据具体责任划分。珑熙府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大量房屋未通水电即已入住),严格来说仍处于建设期或保修期内,开发商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供电公司的责任——也可能涉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供电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如果电箱漏水是由于供电部门所属设施的问题导致的,供电公司也负有维修责任。
(四)法律后果——物业不作为可被追责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并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物业公司长期不处理电箱漏水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已构成违反法定义务,可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处罚。
219、《嘉禾县中港龙熙府漏水事件》
滕宙峰律师回复:
维权行动步骤(按推荐顺序)
第一步:立即向政府部门正式投诉
(一)向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首选渠道)
住建局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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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嘉禾县住建局投诉电话(建议通过12345转接,或直接拨打嘉禾县政府值班室电话0735-6622207查询住建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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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红网"百姓呼声"平台继续留言,已有其他业主就该问题进行了投诉,建议联合发声
投诉内容模板:"本人是嘉禾县珑熙府10栋业主,小区10栋负一楼电箱内严重漏水,已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反映,均未得到解决。电箱漏水存在重大触电和火灾安全隐患,已有多户业主入住。请求贵局责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限期修复电箱漏水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二)向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如县级投诉无果,可逐级向上反映。郴州市住建局设有城市既有房屋领域问题举报电话:0735-2566921,该电话专门受理房屋安全隐患相关投诉。举报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三)向嘉禾县应急管理局举报
电箱漏水属于安全生产隐患,应急管理部门有权介入。根据《嘉禾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嘉禾县应急管理局受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可通过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四)向国网嘉禾县供电公司反映
电箱漏水直接威胁供电安全,供电公司对此有维修养护责任,可向当地供电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其配合处理。
第二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拨打 12345,要求话务员将投诉工单转至嘉禾县住建局,并明确要求书面回复处理结果。12345是统一受理平台,工单流转有记录,便于后续追踪。
第三步:联合其他业主,增强维权力量
该问题并非您一户的问题,已有其他业主在红网平台反映相同情况。建议您联合10栋及其他楼栋的业主,共同向住建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或共同拨打12345,集体反映的力量远大于个人。
第四步:采取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行政投诉无果,可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限期修复电箱漏水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本案涉及公共安全,法院通常会较为重视。
220、《长沙县湘龙街道畅佳名车二手车合同纠纷》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案件涉及两个独立但可以并行主张的法律关系:
1. 合同违约(民法典路径)
车商承诺"车况不符给予退订",但第三方检测确认车辆右C柱存在切割焊接,属于重大事故车,车况明显不符承诺。同时,车商提出"先放他那里卖出再退款"的方案后,至今车辆不知所踪、车款未退,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车辆已无法交付,您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损失。
2. 消费欺诈(消法路径)
车商的行为符合消费欺诈的全部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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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故意:车商明知车辆右C柱存在切割焊接(重大事故车),却坚称"仅为剐蹭""非重大事故车",故意隐瞒真实车况;
-
实施欺诈行为:通过虚假陈述(宣称非重大事故)诱导您签订合同;
-
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您因不了解汽车相关知识,被车商误导,误认为车辆车况正常;
-
基于错误作出购买决定:若事先知晓车辆为重大事故车,您不可能以正常价格购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合同中未注明"非事故车",车商作为专业二手车经营者,负有主动、如实披露车辆真实状况的法定及合同义务,特别是可能影响车辆价值和安全性的重大事故情况-。合同中未注明,并不免除车商的告知义务,更不构成免责理由。
此外,右C柱切割焊接属于重大事故车的典型特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安全性及市场价值,这种隐瞒行为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消费欺诈。
维权行动步骤
第一步:固定证据,立即行动(1-3天)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务必先将上述证据整理完毕并备份。证据一旦丢失,维权将极为困难。
第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3-7天)
携带整理好的证据,向车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拨打12315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投诉,举报车商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第三步:报警处理(同步进行)
车辆"不知所踪"可能涉及刑事问题,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车商在接收车辆后失联、车辆下落不明的情况。若车商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第四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的最终途径)
若协商和行政投诉均无法解决,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提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221、《投诉长沙诗与远方婚介公司虚假宣传》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情况涉及消费欺诈(婚介公司虚假承诺诱导消费)与人身侵权(短信威胁、骚扰)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需要分别采取不同路径维权,同时推进。婚介公司人员的短信威胁、扬言找到家人等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立即采取的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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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所有骚扰证据:将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全部截图保存,不要删除任何一条信息,同时记录骚扰发生的时间、电话号码;
-
立即报警(拨打110) :携带保存的证据,前往您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向民警说明婚介公司人员通过短信威胁、扬言找到家人等事实。短信威胁可以报警立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
告知家人、注意人身安全:将情况告知家人,提醒家人注意陌生来电和来访,必要时可暂时更换联系方式;
-
如有进一步升级威胁:如果对方扬言"杀你全家"等严重威胁,应立即再次报警,此类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注意:即便对方声称的"要路费"金额不大,威胁行为本身已构成治安违法,报警时重点强调"威胁人身安全"和"多次发送恐吓信息干扰正常生活",而非经济纠纷。
婚介服务属于消费行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权益受损,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您的情况符合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婚介公司通过微信承诺"有房有车的优质男性""路费免费、住宿免费",诱使您从长沙前往贵阳,实际安排的男性条件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虚假承诺和欺诈性营销。即使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您仍然有权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惩罚性赔偿。此外,路费、住宿费属于因欺诈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样可以向婚介公司主张赔偿。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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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向接线人员说明婚介公司名称(贵阳花果园具体是哪家婚介公司)、地址、具体问题及诉求,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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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可通过此渠道反映问题,由平台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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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材料准备: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记录、行程凭证等,证明婚介公司存在虚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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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若行政投诉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12315投诉属于行政调解途径,其优势是成本低、流程相对快捷,但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婚介公司拒不配合,调解可能难以达成实质效果。因此,建议将12315投诉作为辅助手段,若行政调解失败或对方拖延时间,应及时转向民事诉讼。
222、《父亲在冷水滩区兴业普亲老年养护院受伤,养老院的处置令人心寒》
余金律师回复:
养老机构与养老人员建立养老服务合同关系后,对养老人员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安全保障责任。养老人员在养老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调查清楚受伤的原因是厘清责任的关键。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因养老机构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的、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的、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害等等,不同的情形对应的责任承担不同,除因自身过错导致损害的情形外,一般均可对外主张损害赔偿。
具体到本案情况,调查受伤的原因可以从当事老人自己的陈述、养老机构的情况说明、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方面综合还原事实经过,同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必要时家属可以申请司法机关调取监控记录。同时,建议同步取证病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发票、养老服务合同等关键证据,以备后续维护权益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场所;
(六)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九)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223、《父亲在冷水滩区兴业普亲老年养护院受伤,养老院的处置令人心寒》
余金律师回复:
网友3wjbqhi,您好:
养老机构与养老人员建立养老服务合同关系后,对养老人员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安全保障责任。养老人员在养老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调查清楚受伤的原因是厘清责任的关键。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因养老机构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的、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的、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害等等,不同的情形对应的责任承担不同,除因自身过错导致损害的情形外,一般均可对外主张损害赔偿。
具体针对你反映的情况而言,调查受伤的原因可以从当事老人自己的陈述、养老机构的情况说明、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方面综合还原事实经过,同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必要时家属可以申请司法机关调取监控记录。同时,建议同步取证病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发票、养老服务合同等关键证据,以备后续维护权益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场所;
(六)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九)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224、《望城康桥悦城小区新房交付,入住就漏水》
李阳锟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 5 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开发商)应按约定质量交付标的物。交付质量不合格,买受人(业主)可要求维修、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开发商应对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开发商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漏水对你造成的损失。
具体维权步骤如下:
1、固定证据(1)对墙面起皮、铲开后的基层、渗水痕迹多角度拍照 + 高清视频,标注房号、日期。(2)保存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收房记录、保存第一次报修记录、维修记录、与物业 / 开发商的微信 / 短信 / 通话录音(证明你多次反映)。(3)以EMS 特快专递向开发商(湖南乐万邦)和物业分别发《房屋质量问题限期维修催告函》保留快递单、签收记录、发送截图。
2、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向当地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3、向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立即对卫生间防水工程彻底返工维修,并赔偿相关的维修期间租房费、误工费、材料费、装修损失等损失。
225、《雨花区迪卡侬损坏顾客产品而不赔偿》
李阳锟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损,享有依法获赔的权利。第二十三条规定耐用商品 6 个月内瑕疵,经营者负举证责任。你的球拍购买不足 11 个月,在交付球拍时,经营者也检查了球拍并无质量问题后才同意提供穿线服务,服务完毕后,球拍受损,且该该损害也发生在经营者的经营产地,现经营者主张系球拍老化导致产品损坏,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需证明非其过错,否则担责。建议再次与经营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向雨花区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退还服务费并赔偿全部损失(球拍、交通费等费用)。
226、《蒸湘区金钟新悦城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
李阳锟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费纠纷可通过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但物业不得以此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或限制业主行使合法权利"、发改能源〔2016〕1611 号第四条、第六条”物业应配合业主安装,不得阻挠“的规定,您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属于车位的正常使用用途,受法律保护。即使存在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情况,物业也无权侵害您合法安装充电桩的权利。且根据司法实践,全国多地法院(包括湖南省)均明确”物业不得以物业费、安全隐患等为由拒绝出具安装证明;出具证明仅为流程环节,审批权在供电 或消防部门,非物业权限“,因此物业无权以”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安装充电桩。建议您向12315、12345等平台进行线上投诉,同时向住建部门进行书面投诉,若投诉无果,可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物业立即在《充电桩安装同意书》上盖章,履行配合安装义务。(2)赔偿因拖延安装造成的合理损失(如额外充电费用、租车费等,需提供证据)。(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27、《株洲旺亿邻超市涉嫌消费欺诈,买筒子骨给龙骨和其他骨头》
李阳锟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20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1条: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超市将龙骨标为筒子骨售卖,符合 “标价内容与实际不符” 的价格欺诈情形,你可以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整理好以下材料:
(1)购买凭证:超市购物小票(品名 “龙骨”、价格 17.2 元)、支付记录。
(2)货不对板证据:货架标价牌照片(必须拍到 “筒子骨” 字样、对应价格);你购买的骨头实物照片 / 视频(证明是龙骨,非筒子骨);同超市筒子骨、龙骨的价格对比(可现场拍摄或查询市场价)。
()3沟通记录:后续与超市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若超市承认标价错误或者 货不对板,直接作为证据)。
2、与超市直接协商,提出诉求
(1)全额退款 17.2 元;
(2)按《消保法》第 55 条,主张三倍赔偿(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算);
(3)要求超市更换为你想要的筒子骨并道歉(可选)。
3、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1)拨打 12315 热线、12345 政务热线
(2)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4、提起诉讼
228、《长沙县湘龙街道畅佳名车二手车合同纠纷》
彭毅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车商将重大事故车谎称为“剐蹭”进行销售,已构成明确的消费欺诈。您“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的诉求合法。 具体维权步骤建议如下:
第一步:全面固定证据,包括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第三方检测报告(明确标注为D级事故车)、与车商沟通的所有微信/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
第二步:向车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举报材料,也可以拨打 12315 或通过小程序/网站举报。这是核心渠道,举报其“销售隐瞒事故的重大事故车,构成消费欺诈”,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行政处罚并组织调解,支持您“退一赔三”的诉求。
第三步:提起法律诉讼。如果行政调解失败,或车商继续拖延,应立即提起诉讼。 诉讼策略:以“买卖合同纠纷”及“消费欺诈”为由,将车商(公司或个人)列为被告。
诉讼请求:
1. 请求撤销购车合同;
2. 判令被告返还购车全款;
3. 判令被告支付车辆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4.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为防止车商转移资产,在起诉同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其名下相当于诉讼请求金额的财产。
229、《投诉宁乡市金榜学霸培训机构拒不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你遇到的培训机构退费纠纷,这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合同违约。机构以“开课不予退费”的格式条款拒绝按比例退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1. 法律定性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机构课程与学生基础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时对应的费用。
2. 证据准备
- 合同关系: 培训合同、报名收据/发票(证明支付17960元及服务期限)。
- 无效条款: 宣传单、协议中关于“开课不予退费”的文字截图。
- 沟通记录: 学生反馈“听不懂”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以及后续协商退费被拒的录音或书面回复。
3.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 拨打12315(市场监管)或当地教育局电话,重点投诉其**“霸王条款”**。
- 司法诉讼: 若投诉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格式条款无效并要求返还剩余课时费。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0、《宁乡中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招聘欺诈、擅自变更薪资标准拒不结算工资》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你遇到的薪资纠纷,这是一起典型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变更劳动合同案件。公司在你入职后,未经协商强行将“计时”改为“计件”,且拒不支付约定工资,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法律定性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单方面变更薪资结构且拖欠工资,你有权要求按原约定(38元/小时)补足差额,并可依据第三十八条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证据准备
- 约定证据: 招聘截图、与中介及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核心证明38元/小时的约定)。
- 劳动证明: 考勤记录、工作派单凭证(证明你提供了16.5天的劳动)。
- 异议证据: 你明确表示“不接受变更”的沟通记录(证明你未默认接受计件制)。
救济途径
- 劳动监察投诉: 携带证据向宁乡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 劳动仲裁: 若投诉无果,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足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1、《国合快车汽车连锁店办卡用户为什么老受伤害》
李阳锟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更换服务内容必须提前明确告知,隐瞒不告知属于违法。你享有自主选择权,商家不能在车辆已上架、机油已准备好的情况下临时换品,逼迫你接受,属于变相强制消费。
你购买的是4 年福斯机油保养套餐,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商家擅自更换更低档次机油,属于《民法典》第 577 条中的根本违约,应当退还差价、赔偿损失。且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整改并处罚。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维权:
1、再次联系国合快车总部或监督电话明确说名“我购买的是4年福斯机油保养卡,你们门店在车辆上架后擅自更换低价机油,全程不告知,属于强制消费、违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补偿 100 元机油差价,否则我将直接投诉 12315。”
2、向12315平台进行投诉要求补差价或重新更换为福斯机油或退还对应次数的费用。
232、《岳阳碧桂园棠溪人家4栋106号商铺漏水拖延两月,损失持续扩大》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商铺露台漏水且物业推诿的情况,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案件。物业作为公共区域(露台)的管理人,有法定义务进行维修,其拖延行为已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定性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据准备
- 权属与合同: 商铺产权证、物业服务合同(证明物业有维修公共区域的义务)。
- 损害事实: 露台漏水点、内墙被侵蚀、装修损坏的高清照片/视频(需体现时间水印)。
- 沟通记录: 与物业电话沟通的录音(证明其“口头应付、拒绝文字留痕”)、之前的报修记录。
- 安全隐患: 380V高压电隐患的警示照片或专业机构评估报告。
救济途径
- 发函警告: 委托律师向物业发送《律师函》,严正要求其在限期内出具书面方案并施工,否则将起诉其承担扩大的损失。
- 行政投诉: 向当地住建局或街道办投诉物业“不作为、推诿”,要求主管部门介入督促维修。
- 诉讼保全: 若情况紧急,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行为保全,责令物业立即维修,并赔偿已造成的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3、《望城康桥悦城小区新房交付,入住就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你遇到的房屋墙面反复起皮问题,这属于典型的房屋质量保修责任纠纷。墙面反复起皮通常是因为防水未做好或基层处理不当,开发商以“交付即合格”推卸责任是不合法的。
法律定性与依据
1. 开发商的保修义务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分析: 你的房子是2024年6月交付的,目前正处于法定的5年保修期内。无论开发商是否口头承诺,法律明确规定卫生间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开发商必须负责维修,且不能收取费用。
2. 物业公司的协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妥善维修、养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分析: 如果卫生间漏水是由于公共管道或外墙渗水导致,物业有维修公共设施的义务;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物业有义务协助你联系开发商。
证据准备
为了通过律师函或诉讼维权,请整理以下证据:
- 房屋权属: 购房合同、交房验收单。
- 损害现状: 墙面起皮、脱落的高清照片/视频(需包含时间水印,证明是反复发生)。
- 沟通记录: 你多次联系开发商和物业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对方“不回复”)。
- 维修痕迹: 第一次铲除修补的记录(证明问题未解决)。
救济途径
- 发送律师函:
- 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给开发商和物业公司。
- 明确指出卫生间渗漏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5年强制保修规定,要求对方在收到函件后7日内出具书面维修方案并进场施工,否则将向法院起诉并索赔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因维修造成的误工费等)。
- 行政投诉:
- 向当地住建局或质监站投诉,要求主管部门介入督促维修。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4、《电信公司卖手机给未成年小孩》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您孩子(11岁)独自购买手机一事,商家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出售高价商品,且未开具发票,该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您有权主张交易无效并要求退款。
法律定性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 您的孩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费990元购买手机显然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范围。由于该交易未经您(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因此该购买行为自始无效。商家应当返还货款,您应当返还手机。
证据准备
- 主体证明: 您和孩子的户口本或身份证,证明孩子的年龄及您与他的监护关系。
- 交易证明: 支付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银行流水),证明交易时间、金额和收款方。
- 沟通记录: 与商家交涉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您已明确拒绝追认该交易。
- 辅助证据: 孩子当天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线索,可用于证明商家在销售时明知或应知其为未成年人。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 向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高价商品且拒不提供发票的行为,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
- 发送律师函: 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函中应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民法典》第十九条,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全额退款,否则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 提起诉讼: 若调解失败,可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商家返还990元购机款。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5、《蒸湘区金钟新悦城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您遇到的物业以欠缴物业费为由拒绝配合安装充电桩的情况,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物业费的缴纳与配合安装充电桩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无权将两者捆绑。
法律定性与依据
-
物业的配合义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这表明,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是物业的法定义务,而非可以选择性履行的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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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捆绑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确立了“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业主安装充电桩符合绿色出行导向,是其对自有车位的合理使用。物业以物业费纠纷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属于无正当理由的阻挠,违背了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和诚信原则。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认为物业费纠纷与充电桩安装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得捆绑。
证据准备
- 核心证据: 物业明确以“欠交物业费”为由拒绝盖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 权属证明: 您的车位产权证或长期租赁合同。
- 安装申请: 您向物业提交的充电桩安装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 沟通记录: 证明您与物业就此事进行沟通的全部记录。
救济途径
- 发送律师函: 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及《民法典》规定,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无条件配合办理盖章手续,否则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 行政投诉: 向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进行书面投诉,举报物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请求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
- 提起诉讼: 若以上途径无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履行配合义务,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文件。此类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胜诉率极高。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36、《长沙市水灵珑美护中心伤害消费者身体据不退款》
李阳锟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第4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接受服务受人身损害,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营者提供服务造成人身伤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9条规定:商家因过错构成民事侵权,应赔偿全部治疗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消保法》第53条归档: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提供(或提供致害),应退回预付款、支付利息及合理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 8 条规定:商家故意拖延退款超15日,属违法,市监局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消保法》第 8、9、26 条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你有权知晓产品成分、操作规范、风险告知;对于商家过错造成你损失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商家 “一经办卡概不退款” 等格式条款无效,你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商家未按规定时间退款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因市监局调解失败后,建议你立即商家所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判令解除你与长沙水玲珑德思勤店的全部预付服务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卡内余额 19407 元,并支付自起诉日起至付清日的利息(按 LPR 计算);(3)判令被告赔偿你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以票据为准);(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在诉讼的同时,可以再次 12315/12345 投诉,向长沙市卫健委 / 雨花区卫健局举报,举报事由:涉嫌非法医疗美容、使用不合格产品、操作致人身伤害(头皮微针或导入属医疗美容范畴,需相应资质)。
237、《长沙众乐体育组织服务有限公司霸王条款》
李阳锟律师回复:
机构频繁擅自更改上课时间、不安排补课、导致你无法完成课程,属于根本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提供(擅自改时间、缺课),你有权要求退回剩余预付款,并可主张利息与合理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35条:培训机构违反约定调整培训时间、减少培训时长,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在你提出退款后 15 日内退还费用
《民法典》第563条、第566条:机构擅自变更合同核心条款(上课时间),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未履行部分(12 节课)全款。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10条:机构拒绝退款、故意拖延超过 15 日,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建议按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通过微信 、 短信 、 邮件的方式书面通知机构,要求解除合同、3 日内退还 1200 元
2、向12315投诉并请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退款并依法查处。
3、向机构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1)解除培训合同;(2)判令退还1200 元;(3)被告承担诉讼费。
238、《长沙友谊二手车涉嫌欺诈外地消费者》
李阳锟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民法典》第 148 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 14 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根据上诉规定,商家提供的车辆存在,故意调表 12 万公里、隐瞒轮胎安全隐患、低开发票、恶意胁迫交易,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的法定条件,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主张退还车款3.28 万元并要求车商三倍赔偿9.84 万元,共计13.12万,并要求车商赔偿维修费、轮胎费、交通费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委托长沙第三方机构出具《调表鉴定报告》
2、向长沙县市场监管局、12315 举报(双投诉)
3、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撤销或解除购车合同;(2)被告退还购车款 3.28 万元;(3)被告支付 3 倍惩罚性赔偿 9.84 万元;(4)被告赔偿轮胎费、维修费、交通费(以票据为准);(5)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239、《雨花区网友购买戴尔电脑硬件故障三次,一直拖延解决不愿意换新》
李阳锟律师回复:
你要求更换新机完全符合国家三包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戴尔以 “必须第三次维修”“使用超一年” 为由拒绝,均属违法、无效。你自 2025 年 12 月已符合换新条件,戴尔长期推诿属于故意拖延、侵害消费者法定权利。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要求更换、退货;不得设置额外门槛。根据上述规定,无法开机、死机、内存故障于三包法定性能故障,戴尔仍然应当承担维修或换货义务,其“三次维修” 、“使用超一年不换”的说法属于私自加码的无效规定。
建议按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向戴尔发正式书面换新通知
(2)向12315、市场监管局投诉
(3)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三包义务,更换同型号全新笔记本电脑;赔偿维权合理费用(交通费、通讯费);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240、《湖南移动欺诈消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移动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开通电视付费业务,且在明确要求取消后持续扣费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与违规收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运营商擅自开通业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该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拒绝未经同意的强制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计。依《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通信经营者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强制或误导消费者接受有偿服务。你在不知情下被开通业务,明确要求取消后仍被持续扣费,完全符合上述法条禁止情形,移动公司行为已严重违法。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近四年话费账单、扣款明细、客服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也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1、《江华一方滨江悦小区房屋已购买几年,还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永州市富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明示产权办理等事项,因经营者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水电未移交、验收不合格系开发商自身义务未履行,并非消费者过错,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后果。
建议消费者妥善留存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契税缴纳凭证、物业私信及与置业顾问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先与开发商正式交涉,要求其明确办证事宜、限期完成水电移交及验收;协商无果的,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同时可向住建部门反映水电验收及移交问题,必要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办证义务、承担违约责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2、《零陵区金科桃李郡承诺赠送的杂物间、车位等都没有到位》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永州金科桃李郡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开发商就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具体确定、对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说明和允诺,即便未载入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违反需承担违约责任。您所述开发商书面承诺赠送 4-8㎡杂物间、两年内到位,内容具体明确,直接影响购房选择,属于有效合同义务,开发商长期拖延、拒不兑现,已构成根本违约。
建议消费者立即妥善保管购房合同、赠送杂物间的书面证明、沟通记录、现场照片等全部证据,联合其他受侵害业主共同维权:先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函,限期明确两项事项的具体方案与时间;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请求监管部门介入查处虚假宣传、督促履约;同时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必要时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赔偿损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3、《桃江王某售卖蜂蜜存在欺诈行为》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王玮(头条号:快乐王胖)在头条和抖音直播平台上售卖蜂蜜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经营者宣称蜂蜜品质独特、以此抬高售价远超市场价格,已构成误导性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标签,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案涉蜂蜜仅使用无任何标识的光瓶进行销售,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强制标准。
建议消费者及时保存直播视频、商品照片、交易记录等完整证据,通过12315平台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同时可督促平台履行审核管理责任,对相关商品及直播内容采取下架、封禁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4、《天元区山泉养发馆以更换老板为由不允许消费者使用充值卡余额》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充值后,门店擅自更换经营主体、单方拒绝履行服务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应当退还全部未使用预付款。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消费者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款余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充值记录、聊天记录、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要求责令门店及品牌方限期退还全部未使用余额;同时向株洲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督促商家履行退款义务;若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预付式服务合同、退还全部充值余额及相应利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5、《投诉怀化中国电信》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电信运营商未告知取消宽带需次月生效并多收一月套餐费的行为,属于典型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运营商办理业务时应全面告知取消规则、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不得隐瞒或误导。该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擅自设定“次月取消、多收一月费用”的不合理规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相关条款无效。同时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通信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误导消费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您有权要求立即取消宽带服务,拒绝支付多收的套餐费用,运营商应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费用并办理即时注销。
建议消费者携带身份证、宽带办理及缴费凭证,先向运营商官方客服提出诉求,明确要求立即取消宽带、按日结算费用、免除多收套餐费;若遭拒绝,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45政务热线或向通信管理部门举报其违规设置取消障碍、侵害消费权益;维权过程中留存沟通记录、录音、短信等证据,可主张确认该格式条款无效,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运营商立即办理注销、退还多收费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46、《岳塘区天元美居乐15栋一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
滕宙峰律师回复:
一楼业主私自破坏绿化、硬化地面、围建成私人后花园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圈占。您要求其恢复原状,是完全合法的诉求。
一、法律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一楼门前的绿地并不是一楼业主的私人财产,而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公共区域。
《民法典》第942条则规定,物业公司负有维护小区公共绿地的义务,发现被侵占时应当要求侵权人整改并恢复原样。
《城市绿化条例》 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并处罚款。
此外,《湘潭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岳塘区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责,重点对违法搭建等行为予以查处。
二、具体应该怎么做?建议按以下三步走
第一步:先找物业(最直接、成本最低)
物业公司是第一责任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对小区公共绿地负有管理义务,发现侵占行为后,物业应当向该业主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原状。如果物业不作为,您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岳塘区住建局)投诉,要求督促物业履职。
第二步: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物业协调无效,或您希望有更强的行政力量介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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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是统一的投诉举报渠道,会按职责分派到城管、住建等部门处理。违建、毁绿占绿问题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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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该热线目前已并入12345,同样有效。
-
形成书面报告:建议您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最好带日期、地点水印),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岳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岳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投诉,要求其责令该业主限期拆除硬化地面、恢复绿化原状。如果相关部门不作为或逾期未回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从全国各地的执法案例来看,城管部门对这类行为通常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可强制拆除-。
第三步: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或您希望更有力地维权,可以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恢复原状"的民事诉讼。
247、《涟源市滨江茗苑新疆羊来勒烧烤店油烟直排》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已投诉但无效,接下来怎么做?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采取以下升级措施:
第一步:向涟源市城管局直接投诉,要求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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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工业桥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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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要求:①责令烧烤店立即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②对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③若拒不整改,依法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治。
第二步:向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环保大队反映
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设有环保大队,专门负责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该大队曾成功协调解决多起餐饮排烟管道安装难题,具有专业执法能力。
第三步:拨打12345并明确要求"书面回复"
再次拨打12345时,建议做好以下准备,以便更清晰、有力地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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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烧烤店的具体位置(滨江茗苑沿河路新疆羊来勒羊肉烧烤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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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油烟直排的严重程度(何时排放、影响范围、是否无法开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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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之前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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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书面处理回复,并记录工单编号以便后续跟进
第四步: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投诉执法不作为
如果城管部门在您多次投诉后仍未依法履职,可向涟源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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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0738-416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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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行政不作为、敷衍整改等行为
第五步:向省级以上环保督察渠道反映
如果地方层面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可以将问题升级到省级甚至中央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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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这是面向全国的官方举报平台,餐饮油烟问题属于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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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信访渠道: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厅长信箱或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对于地方久拖不决的问题,省级督办往往更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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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进驻期间是反映问题的黄金窗口,交办的案件通常会得到地方高度重视并限期整改。督察组还会对已销号案件开展"回头看",若发现反弹或敷衍整改,将严肃追责。-建议关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督察信息,或在下一轮督察进驻期间集中反映。
四、最后的救济途径:民事诉讼
如果所有行政投诉渠道均已用尽,油烟直排依然持续,您可以考虑提起相邻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合理使用不动产,避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餐饮排烟若造成空气污染或噪音扰民,涉及相邻权纠纷,法院可依法判决餐饮店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248、《怀化龙创上层嶺地小区装修押金到期大半年未退》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法律判断完全正确。装修押金和物业费是两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物业无权以物业费未缴为由擅自扣留装修押金。下面为您梳理具体维权路径。
(一)升级行政投诉渠道
您在12345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解决,建议采取以下升级措施:
1. 直接向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住建局下设物业监督管理股,是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直接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其说明不退押金原因并责令退还-。
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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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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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5-2557997(传真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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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0786950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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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夏季下午15:00-18:00,冬季下午14:30-17:30
投诉时,请清晰陈述:①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的事实及约定3个月退还;②装修已完成大半年,远超约定期限;③物业以物业费未缴为由拒绝退还;④此前通过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住建局督促物业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
2. 向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若鹤城区住建局处理后问题仍未解决,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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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建局联系方式:可拨打0745-12345转接,或关注怀化市住建局官网公告-。怀化市住建局领导曾通过12345热线接听市民诉求,对物业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处置-。
(二)保存证据,防范法律风险
请您务必保留好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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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押金缴费凭证(收据、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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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重点标注押金退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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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验收合格证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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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业沟通的记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注意录音需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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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投诉记录(工单编号、回复内容)
注意:请求返还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道物业拒退押金之日起计算,请务必在时效内采取行动。
(三)最后的救济途径: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所有行政投诉渠道均已用尽,物业仍拒不退还,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和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不得以非法方式催缴物业费)主张物业的扣留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
249、《长沙市酷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诱导我孩子消费900元》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培训机构存在多重法律问题:一是诱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消费并阻拦其联系家长,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营业执照仅有"教育咨询"却实际开展英语培训,属于典型的超范围经营;三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培训,涉嫌无证办学。您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该消费行为,于法有据,有权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还900元费用。
1. 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您孩子的情况属于典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消费行为的效力认定
900元的培训消费,对于一个未成年人而言,通常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文具、小额零食等日常消费)。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您明确拒绝追认该消费行为,则该消费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培训机构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3. 培训机构阻拦孩子联系家长的问题
培训机构在孩子消费过程中阻拦其联系家长,这一行为本身具有明显的恶意,意图切断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消费行为的知情与监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该培训机构明知其行为可能存在问题,属于恶意诱导消费,进一步加重了其法律责任。
4. 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性质
该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有"教育咨询",却实际开展英语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根据相关规定,任何机构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活动,严禁以"教育咨询"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若该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培训,将被认定为无证经营加超范围经营的双重违规,处罚力度更重。该培训服务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5. 无证办学的行政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含培训学校)超范围经营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250、《天元区华地美墅湾电梯前室的水渗至入户门内,餐厅变池塘》
滕宙峰律师回复:
看到您家的情况,两年内反复渗水,各方推诿,确实让人心力交瘁。
关于您问的“公共区域渗水至业主家还要负责任?”,答案是:责任方(开发商或物业)必须负责。 电梯前室虽然是公共区域,但其渗水直接损害了您室内的私有财产,开发商或物业不能因为“公共区域”的身份就推卸掉维修和赔偿的责任。
1. 开发商:首要责任,设计缺陷也难辞其咎
开发商是您房屋渗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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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义务:无论渗水是施工质量还是设计缺陷引起的,只要在保修期内,开发商都必须负责维修,并赔偿您的损失-。
-
保修期限:房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通常为5年。您的情况发生在交房后,远未超过5年保修期。
-
“按图施工”≠“设计无缺陷”:住建局“按图施工”的结论,只说明施工合规,并不能为存在缺陷的设计图背书。如果设计本身存在飘雨、积水等缺陷,开发商依然要承担责任-。
2. 物业公司:协管与公共区域管理者
物业公司的责任取决于其在本次事件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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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的“二传手”:在房屋保修期内,渗漏问题主要应由开发商解决,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您登记、统计问题,并及时向开发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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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的管理者:电梯前室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公司对其负有管理和维护义务。渗水发生在公共区域并蔓延至您家,物业公司也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3. 住建局:监管部门而非裁决者
住建局的核心角色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行政验收。其“按图施工”的结论不代表免除开发商的民事责任。同时,若您认为住建局在处理投诉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您有权依法定途径维权-。
4. 损失赔偿范围
您可以主张的损失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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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费用:彻底修复渗水问题及因此受损的室内装修(如墙角、地板等)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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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因渗水导致您家中的物品损坏(如家具、电器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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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如果渗水严重到无法正常居住,您可以主张在此期间的租房费用和搬家费用。
您并非孤立无援,法律赋予了您维权的武器。开发商的“设计缺陷”和“按图施工”等说法,都不能成为其逃避责任的借口。请务必按照“固定证据 → 升级行政投诉 → 司法诉讼”的路径,坚定地走下去。
251、《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冻结我工资一年多,未预留发放生活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所反映的情况,涉及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平衡债权实现与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保障的问题。具体而言: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自2022年8月4日起对您的唯一工资账户采取全额冻结措施,自2025年1月8日最后一次发放生活费后,至今已长达一年零三个月未向您预留发放任何生活费。
您的工资账户系唯一生活来源,法院在冻结时应当为您预留基本生活费。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未依法为您预留基本生活费,则其执行行为涉嫌违法。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按照以下路径逐步推进维权:
途径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首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途径二: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执行异议未能及时解决,或希望同步推进,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途径三: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强烈推荐)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途径四: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途径五:信访投诉
特别提示:关于"投诉人"身份的说明
您在问题描述中使用了"投诉人"的表述,需要特别说明: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您的身份是"被执行人"(债务人)。准确的身份认定有助于选择正确的法律救济途径——被执行人提起的是执行异议,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投诉"。
252、《长沙宅乐美收取5780元家政服务费,育婴师服务不达标却拒不退款》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向家政公司支付5780元服务费,家政公司承诺提供合格专业的育婴师及售后保障,但实际安排的育婴师服务未达标。从法律角度看,这起纠纷的本质是家政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服务,构成合同违约,同时也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层面的问题。
维权路径(按推荐顺序)
第一步:升级行政投诉(成本最低、效率较高)
您已经通过12345投诉,但问题尚未解决。建议同步向以下部门投诉:
1.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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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731——84683490
-
投诉举报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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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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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合同纠纷,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因其负责监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拨打12315热线(12315与12345已并线运行)
-
消费者协会可协调双方解决纠纷
3. 向商务部门投诉
-
若涉及家政行业规范问题(如家政公司未按行业标准培训人员),可向商务部门反映,商务部门负责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
向当地商务局投诉,要求对经营者的违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要点:投诉时应当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热线电话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邮寄地址、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受理结果及理由-。投诉时需详细说明:商家全称、注册地址(芙蓉区)、消费金额5780元、服务不达标的具体情况、与商家沟通的经过及商家拒绝退款的事实,并附上微信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第二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行政投诉无效)
如果行政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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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家政服务合同
-
请求判令被告(家政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5780元
-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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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明欺诈行为,可同时主张三倍赔偿17340元(总计23120元)
诉讼策略:建议将家政公司列为被告,诉讼时需提交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服务不达标的证据等。
关于合同条款的特别提示:如果您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存在类似"上户超过XX天不予退费""服务开始后概不退款"等条款,此类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合同解除权,应属无效。您不必因合同中存在此类条款而放弃维权。
253、《宁远妙瑜伽馆预付卡未消费不退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从法律角度看,您完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商家提出的"扣除30%手续费"缺乏法律依据。
结合宁远县本地的投诉举报渠道,建议您按以下顺序采取行动:
第一步:继续向12315平台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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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2315平台:通过全国12315 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
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可直接拨打,反映预付卡消费纠纷
-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受理或邮寄信函,地址为宁远县九疑中路28号,办公电话0746-7223262
投诉时重点说明以下事实:
-
办卡后一次未消费、商家未提供任何服务
-
商家未提示、未说明退费扣除30%手续费条款
-
商家未交付合同文本
-
商家以"合同规定"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第二步:向税务局12366举报未开发票问题
拨打12366热线,提供瑜伽馆的名称、地址、消费金额等信息,举报其收取费用后仅开具收据、未开具正规发票的行为。-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您可以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2580元。
在诉讼中,由于合同文本由商家掌握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根据《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您的合理主张认定相关事实。
需要保留的证据
建议您妥善保管以下证据:
-
商家开具的收据(证明付款事实)
-
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您多次申请退款、商家不予理会或直接不回复)
-
任何与商家沟通的记录(截图、录音等)
-
办卡时的相关宣传材料或口头承诺记录
综合结论:商家要求扣除30%手续费没有法律依据,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2580元。建议您首先通过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投诉,如商家仍不予理会,可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以通过12366举报其未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增加维权筹码。
254、《岳塘区天元美居乐15栋一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
刘俊律师回复:
责任主体:15栋一楼业主。 性质:小区绿地原则上属全体业主共有,该业主未经规划审批及业主大会同意,擅自硬化、圈占,侵犯了共有权,且属于违法建设。
请求权基础:
-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 《民法典》第286条: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 《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
证据准备
- 侵权事实:现场破坏绿化、硬化地面、围建的照片/视频。
- 权属证明:小区原始规划图(证明该区域为绿地)。
- 合同依据:购房合同或《管理规约》中关于禁止私占绿地的条款。
救济途径
- 发函:由物业或业委会发出《整改通知函》或《律师函》。
- 投诉:向城管(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举报,要求认定违建并强制拆除。
- 诉讼:业委会或物业起诉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55、《涟源市滨江茗苑新疆羊来勒烧烤店油烟直排》
刘俊律师回复:
责任主体:烧烤店经营者(侵权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人)。 性质:商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直排油烟;若部门接到投诉后未依法查处,构成行政不作为。
请求权基础: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证据准备
- 侵权证据:油烟直排视频(需清晰显示排放口及烟雾浓度)、夜间噪音录音、受影响居民的健康诊断书。
- 行政不作为证据:历次拨打12345的投诉记录、相关部门的回复短信或书面答复(证明已投诉但未解决)。
救济途径
- 发函:向监管部门寄送《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限期查处。
- 投诉: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 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告部门不作为)或民事诉讼(告商家排除妨害)。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56、《怀化龙创上层嶺地小区装修押金到期大半年未退》
刘俊律师回复:
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 性质:物业无权单方面将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装修押金属于担保物权性质,物业费属于服务合同债权,两者法律关系不同,未经协商一致擅自抵扣构成违约。
请求权基础:
-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944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理延伸:亦不得非法扣押其他款项)。
证据准备
- 合同凭证:装修押金收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重点看退款约定)。
- 履约证明:装修验收合格单、入住证明。
- 侵权证据:物业明确表示“要抵扣物业费”的录音、聊天记录或书面回复。
救济途径
- 发函:向物业寄送《限期退还押金告知函》,明确拒绝抵扣并要求限期退款。
- 投诉:向住建局物业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其违规收费/扣款;其不作为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 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57、《宁远妙瑜伽馆预付卡未消费不退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从法律角度看,您完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商家提出的"扣除30%手续费"缺乏法律依据。
结合宁远县本地的投诉举报渠道,建议您按以下顺序采取行动:
第一步:继续向12315平台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
全国12315平台:通过全国12315 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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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可直接拨打,反映预付卡消费纠纷
-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受理或邮寄信函,地址为宁远县九疑中路28号,办公电话0746-7223262
投诉时重点说明以下事实:
-
办卡后一次未消费、商家未提供任何服务
-
商家未提示、未说明退费扣除30%手续费条款
-
商家未交付合同文本
-
商家以"合同规定"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第二步:向税务局12366举报未开发票问题
拨打12366热线,提供瑜伽馆的名称、地址、消费金额等信息,举报其收取费用后仅开具收据、未开具正规发票的行为。-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您可以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2580元。
在诉讼中,由于合同文本由商家掌握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根据《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您的合理主张认定相关事实。
需要保留的证据
建议您妥善保管以下证据:
-
商家开具的收据(证明付款事实)
-
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您多次申请退款、商家不予理会或直接不回复)
-
任何与商家沟通的记录(截图、录音等)
-
办卡时的相关宣传材料或口头承诺记录
综合结论:商家要求扣除30%手续费没有法律依据,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2580元。建议您首先通过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投诉,如商家仍不予理会,可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以通过12366举报其未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增加维权筹码。
258、《岳塘区天元美居乐15栋一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
刘俊律师回复:
责任主体:15栋一楼业主。 性质:小区绿地原则上属全体业主共有,该业主未经规划审批及业主大会同意,擅自硬化、圈占,侵犯了共有权,且属于违法建设。
请求权基础:
-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 《民法典》第286条: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 《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
证据准备
- 侵权事实:现场破坏绿化、硬化地面、围建的照片/视频。
- 权属证明:小区原始规划图(证明该区域为绿地)。
- 合同依据:购房合同或《管理规约》中关于禁止私占绿地的条款。
救济途径
- 发函:由物业或业委会发出《整改通知函》或《律师函》。
- 投诉:向城管(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举报,要求认定违建并强制拆除。
- 诉讼:业委会或物业起诉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59、《涟源市滨江茗苑新疆羊来勒烧烤店油烟直排》
刘俊律师回复:
责任主体:烧烤店经营者(侵权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人)。 性质:商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直排油烟;若部门接到投诉后未依法查处,构成行政不作为。
请求权基础: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证据准备
- 侵权证据:油烟直排视频(需清晰显示排放口及烟雾浓度)、夜间噪音录音、受影响居民的健康诊断书。
- 行政不作为证据:历次拨打12345的投诉记录、相关部门的回复短信或书面答复(证明已投诉但未解决)。
救济途径
- 发函:向监管部门寄送《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限期查处。
- 投诉: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 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告部门不作为)或民事诉讼(告商家排除妨害)。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0、《怀化龙创上层嶺地小区装修押金到期大半年未退》
刘俊律师回复:
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 性质:物业无权单方面将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装修押金属于担保物权性质,物业费属于服务合同债权,两者法律关系不同,未经协商一致擅自抵扣构成违约。
请求权基础:
-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944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理延伸:亦不得非法扣押其他款项)。
证据准备
- 合同凭证:装修押金收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重点看退款约定)。
- 履约证明:装修验收合格单、入住证明。
- 侵权证据:物业明确表示“要抵扣物业费”的录音、聊天记录或书面回复。
救济途径
- 发函:向物业寄送《限期退还押金告知函》,明确拒绝抵扣并要求限期退款。
- 投诉:向住建局物业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其违规收费/扣款;其不作为可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 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1、《长沙市水灵珑美护中心伤害消费者身体据不退款》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以下是对您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收集和固定证据: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头皮养护的付款记录,证明消费事实及金额;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用以证明因接受该店头皮养护服务导致头皮接触型皮炎的事实;若有与店家沟通退款等事宜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也需妥善保存,这些可证明商家拒绝退款的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该店的头皮养护服务导致客户头皮出现接触型皮炎,损害了客户的人身安全,违反了此规定。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客户有权要求商家退还未消费的卡内余额及未完成的服务次卡费用,还可要求赔偿因治疗皮炎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客户因接受服务导致身体受损,有权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要求商家返还剩余款项。
维权途径:若与商家协商无果,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退还卡内余额及未完成的服务次卡费用,并赔偿相关损失。
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进一步帮助。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2、《娄底湘阳街上气荣威4S店买车价格没谈成不退押金》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诉求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依据的。以下是对您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一、纠纷分析
- 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销售在与您沟通时,以裸车价优惠 7000 元诱导您支付 1000 元诚意保证金。但事后却将置换补贴厂补 4000 元算入这 7000 元优惠中,改变了优惠性质和内容。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严重误导了您的消费决策。
- 合同性质与条款争议:您签署的并非正式购车合同,而是价格申请单。在签订该申请单时,销售未清晰、明确地告知您补贴包含在优惠内这一关键信息,可能导致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
二、法律依据分析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该条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者未告知您置换补贴包含在优惠内,将裸车价和落地价概念混淆,提供信息既不真实也不全面,严重侵犯了您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您在误以为 7000 元是单纯裸车价优惠的情况下签订价格申请单,对价格构成产生了重大误解,完全符合该条规定,因此您有权请求撤销该行为。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若价格申请单因重大误解被撤销,商家基于该申请单收取您的 1000 元诚意保证金,应当予以返还。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若价格申请单中存在关于保证金不退等不合理免除商家责任、限制您权利的条款,应属无效。
三、维权建议
- 收集证据
- 沟通记录:全面整理销售通过电话、微信邀请您看车以及后续关于价格协商的所有记录。具体包括通话时间、微信聊天截图等内容,重点突出销售承诺的裸车价优惠,且未提及置换补贴包含在优惠内的相关信息。
- 书面材料:妥善保存好这份价格申请单,仔细查看上面是否有关于诚意保证金退还条件、价格构成等相关条款,留意有无模糊不清或不合理之处。
- 报警记录:如果派出所介入协商,及时获取相关报警记录、出警记录以及调解过程中的笔录等材料。这些材料能够有力证明您与商家之间存在纠纷,且商家拒绝退款的事实。
- 与商家再次协商
- 发送书面通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商家发送一份书面的协商函。在函件中详细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明确指出商家销售行为存在误导,致使您对价格优惠产生重大误解。着重强调您支付的 1000 元诚意保证金,在未达成购车协议且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予以退还。同时,限定商家在一定期限内(如 5 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并退款。务必保留好寄送凭证及函件副本。
- 向相关部门投诉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商家的误导消费行为以及不合理的退款政策。提前准备好前面收集的各类证据材料,认真填写投诉表格,详细描述纠纷经过和您的具体诉求,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商家退还您的 1000 元诚意保证金。
- 考虑法律途径
- 申请仲裁(如有仲裁条款):如果价格申请单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您可以依据该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相对灵活、高效,且一裁终局。
- 提起民事诉讼:若协商和投诉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商家存在误导消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价格申请单,并判令商家退还您的 1000 元诚意保证金。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准备证据,清晰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严格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且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3、《望城区康桥悦城小区开发商请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全部购房款》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以下是对您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一、证据收集与整理
- 沟通记录:收集与开发商销售人员沟通咨询房屋相关信息的记录,无论是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重点突出销售人员未提及公共区域用作社区用房这一关键信息。
- 付款凭证:保留好向开发商缴纳购房首付款 22 万元的转账记录、收据等凭证,用以证明已支付款项的事实。
- 小区规划及变更资料:尝试获取小区原始规划文件以及公共区域变更为社区用房的相关文件,可通过向规划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等方式获取,证明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且未告知购房者。
二、法律依据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小区公共区域将用作社区用房这一与订立购房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致使您基于错误信息做出购房决策并支付首付款,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退还您的首付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您作为购房者,属于消费者,开发商有义务如实告知与所购房屋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小区公共区域规划用途的改变,其隐瞒行为侵犯了您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虽然您与开发商尚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及用途这一重要信息未如实告知,违反了商品房销售应明确相关内容的规定。
三、维权途径建议
- 再次与开发商协商:以书面形式(如通过 EMS 快递发送律师函)向开发商再次表明您要求解除认购并退还首付款的诉求,详细阐述开发商隐瞒关键信息的事实及违反的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如 7 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并退款,同时保留好寄送凭证及律师函副本。律师函可起到一定威慑作用,促使开发商重视您的诉求并积极协商解决。
- 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提交您收集的相关证据,请求其对开发商进行查处,并督促开发商退还您的首付款。住建部门有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可责令整改。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开发商侵犯您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协调退款事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处罚。
- 提起民事诉讼:若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且行政投诉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可以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需充分展示收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隐瞒重要信息的事实以及该行为对您造成的影响,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您全部购房首付款,并承担因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若有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等。民事诉讼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维权方式,通过法院的判决可以强制开发商履行退款义务。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注意证据的保存和使用,以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4、《长沙喜盈门范城商场东鹏瓷砖门店以次充好,蓄意欺诈》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以下是对您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一、证据梳理与巩固
- 合同相关:保存好与东鹏瓷砖门店签订的瓷砖订购合同,着重关注其中关于货品等级、价格、服务条款等约定内容,这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关键证据。
- 沟通记录:整理与门店销售、负责人及商场客服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短信、电话录音等。特别是涉及销售承诺、阴阳价格、诱导确认收货、货不对版及威胁恐吓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记录能够直观反映商家的不当行为。
- 交易凭证:保留线上线下的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发票、京东平台订单截图等,用以证明实际支付金额及交易模式。
- 产品证据:对收到的零 A 等级地砖进行拍照、录像,留存包装等实物证据,证明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
- 平台处理记录:获取并保存京东平台认定门店商家订单存在严重问题、撤销订单及全额退款线上款项的相关处理记录,作为商家违规的有力佐证。
- 派出所记录:向派出所获取关于东鹏门店老板诬告事件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相关文件,证明商家恶意诬告的事实。
二、法律依据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门店销售未如实告知线下私单情况、阴阳价格以及套取补贴的去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门店负责人刺探私人信息、引发冲突并 PUA 业主家人,违背诚信经营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门店以次充好、对消费者诉求故意拖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订单签订后,门店未按约定提供有效信息,严重影响施工排期,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东鹏门店老板恶意诬告、威胁恐吓消费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相应处罚。
三、维权途径建议
- 再次与商场协商:通过书面函件(如律师函)的形式向喜盈门商场发送,明确指出商场在监管方面的失职以及东鹏瓷砖门店的种种违规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场对入驻商家监管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场积极履行责任,督促东鹏瓷砖门店退还线下款项,并对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给予商场一定合理期限(如 7 个工作日)进行答复,并保留好函件副本及寄送凭证。
- 向行政部门投诉: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细投诉东鹏瓷砖门店以次充好、虚假宣传、阴阳价格等违法行为,以及喜盈门商场监管不力的情况。提交整理好的各项证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进行查处,并责令其退还线下款项,赔偿消费者损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 公安机关:针对东鹏门店老板威胁恐吓、恶意诬告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如威胁短信、通话录音、派出所诬告事件记录等,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维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 提起民事诉讼:若与商场协商无果且行政投诉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要求东鹏瓷砖门店退还线下款项、赔偿因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鉴于商家的恶劣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精神伤害)以及要求喜盈门商场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商场监管不力)。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展示收集的各类证据,清晰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按照法律程序有序推进,同时密切关注各部门的处理进度,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补充证据。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5、《投诉衡阳市电信营业员殷某》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以下是对您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收集证据:建议客户收集相关证据,如业务办理凭证、与营业员殷宇凡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营业员曾承诺可开具月结发票,以及客户多次向客服反映问题的记录,如电话录音、客服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电信公司未妥善处理问题。
依据法律法规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客户办理了电信业务并支付费用,有权要求电信公司开具相应发票,电信公司有法定开票义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营业员未告知客户已开具包年发票,却承诺可开月结发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能证明营业员存在欺诈,客户可据此要求撤销相关业务办理行为。
维权途径:可先与电信公司再次协商,明确指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其开具 199 包月套餐月结发票,或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如更换发票类型、补偿因无法报销造成的损失等。若协商无果,可向税务部门投诉,拨打 12366 税务服务热线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说明电信公司拒不开具月结发票的情况,并提供支付凭证等证据,由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还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平台申诉,根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用户需先向电信运营商投诉,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运营商 15 日内未答复,可向该平台申诉。申诉时需提供运营商投诉工单编号等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yhssglxt.miit.gov.cn/web/userAppeal,也可通过 “工信部 12300” 微信小程序或拨打 12300 热线申诉。若仍无法解决,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信公司履行开具发票义务或赔偿因无法报销导致的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66、《雨湖区九华步步高超市售卖变质粑粑柑》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非常理解你在超市购买了包装好的水果后发现“表皮发霉、果肉软烂变质”,那时的心情非常不好,感觉被骗上当了。就你提出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超市销售的水果是否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制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50条 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因此,超市所售水果属于食用农产品,其市场销售行为受到《食品安全法》的约束,超市应保障所售水果的食品安全,无毒、无害。
二、粑粑柑出现霉变,超市应承担什么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 消费者向超市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超市明知食品存在问题;二是销售的水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变质水果虽然属于不安全食品,但并不等同于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标准有着严格的定义和指标要求,通常涉及到食品添加剂使用、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等多个方面。而水果变质更多是由于储存条件、时间等因素导致的品质下降,并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另,超市出售该盒4颗粑粑柑只有一颗底部出现霉变,未出现明显的异味,较难认定超市明知该盒水果存在安全问题依然销售,故不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应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当消费者购买的水果出现变质等质量问题时,销售者应予以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超市所售水果出现霉变的现象,多属于超市经营管理不到位,对盒装水果储放不规范,未定时清理、拣选出霉变腐烂水果,存在疏忽大意,除积极为消费者办理退货,也应向消费者道歉,赔偿消费者交通费等费用,更应该举一反三,立即对水果摊位进行检查,清理不安全食品。
超市的蔬果卖场早已不是简单的“商品陈列区”,而是超市吸引客流、提升客单价的核心“流量引擎”。消费者对蔬果的需求早已明确聚焦-新鲜、美味、高性价比、丰富选择、时令属性、健康价值,而真诚对待消费者的超市(如胖东来)将更受消费者的喜爱。
267、《投诉湘江新区星之瀚霸王条款,乱收费》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你反映培训机构乱收费,拒不退还末消费课时费,还随意换老师,想上原老师的课程需补差额。根据法律规定,拒不退还预付款余额,随意更换老师、提高收费标准均属于违反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违约的行为,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行为,你可以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向执法部门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同时,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对于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对违法机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措施。你可以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268、《抖音平台永久电动车商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当商品是因质量问题而退货时,由经营者承担运费;当商品是因非质量问题退货时,退货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消费者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时,通常认为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你提到本次交易有购买运费险,经查抖音的“大件退换货运费险”规定:如果消费者选择线上寄件服务,快递揽收成功后,系统将按物流实际发生费用直接抵扣对应金额的运费(最高抵扣1000元),超出部分需消费者自行支付。如果消费者选择自行寄回,需在系统上传正确运单号,在商家收到退货且订单状态更新为“退款成功”/“换货成功”后,运费险将在72小时内自动理赔给消费者(运费险理赔最高1000元,实际赔付金额以保单页面显示为准)。其实质还是由消费者承担超出运费险之外的费用。
269、《道县珠航校车公司经常拖欠员工工资》
滕宙峰律师回复:
面对长期拖欠工资、随意克扣的困境,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从法律角度看,你所在公司的做法已经涉嫌多项违法,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你的遭遇有哪些法律问题?
长期拖欠工资:根据《劳动法》,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公司拖欠4-5个月,甚至疫情期间拖欠10个月,严重违反了“按月足额支付”的原则,属于“无故拖欠工资”。法律上,超过30天未支付工资即构成违法-。
“差三天未满一个月”就扣1000元:这个做法很可能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公司代扣工资有严格限制,仅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保等法定项目,或是有明确合同、合法规章制度依据的项目。公司以“差三天”为由扣款,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这种“无正当理由”的扣减是违法的。
二月份放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二月份的放假可能属于非因你个人原因导致的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标准全额支付;超过一个月的,若未安排工作,则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公司仅按1000元发放是否合法,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标准,但无论如何,这笔为数不多的工资也被拖欠,同样是违法的。
二、四步维权行动指南
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有条不紊地采取行动。
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证据是维权最有力的武器。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
证明欠薪事实的证据:显示工资发放异常的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工资条。
证明违法扣款的证据:显示公司“差三天未满一个月”扣1000元的工资条、通知、考勤记录或相关沟通记录。
第二步:优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是处理欠薪问题相对快捷的行政途径,尤其适合你目前的情况。你可以直接联系道县的相关部门:
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 0746-5221305。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咨询电话 0746-5223325。
现场投诉地址:道县潇水南路488号县人社局北楼。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监察协调无果,或者你还想主张克扣工资的赔偿金以及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了。
时效: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通常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地点: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也就是道县的仲裁机构。
第四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你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0、《再问北湖区玉竹园:未验收房为何能交钥匙?5万元的门槛到底是谁在设?》
滕宙峰律师回复:
你的遭遇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同时涉及违规交付和捆绑收费等多个违法问题。你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承建商(或开发商)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未验收不得交付"的法律底线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验收合格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承建商无权选择性地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也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关于消防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的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因此,在未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交房(包括"交钥匙")都是违法行为。
二、关于承建商捆绑收费5万元的性质
承建商要求你缴纳额外5万元不合理费用,否则不予交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以下违法情形:
其一,变相捆绑收费、要挟业主。你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承建商以"未验收不得交付"为由拒绝交房,实际上是利用项目混乱的局面,将房屋作为筹码进行要挟,这已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其二,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发布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明确欢迎群众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如果该5万元收费没有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属于违规收费,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关于违规交房的法律后果
承建商向部分业主违规交房(允许入住)的行为,本身已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承建商的违规交房行为不仅不能成为其"区别对待"你的理由,反而恰恰构成了其违法行为的证据。你可以就此向郴州市北湖区住建局投诉举报,要求对承建商的违规交房行为进行查处。
271、《江华县一学生撞伤人,家长推卸责任》
滕宙峰律师回复:
非常理解您作为一名孕早期准妈妈,在遭遇意外后不仅身体受伤,还要面对对方家长推诿和恶语相向所带来的委屈与无助。您没有违反任何交通法规,正常行走在人行道上,对方学生违反交规撞伤您,责任非常清晰。对方家长的态度固然令人气愤,但请您先稳住情绪,因为您的健康是第一位的。这件事在法律上您的立场非常明确且有利,以下为您系统分析应对思路。
您是孕早期,腰部和脚踝被撞伤,后续还需要持续密切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 部分损伤可能存在滞后性,出院后仍需定期复查。请务必把安心治疗、确保自身和胎儿的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维权的事一步一步来。
在住院期间,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保留好所有医疗文书:包括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等。
-
告知医生您已怀孕:确保医生在病历中完整记录您的孕早期情况,这对后续可能涉及胎儿损伤的索赔至关重要。
-
保存催缴费用记录:您提到医院让缴费时对方拒绝,请保存好相关通话记录、短信等,作为对方推诿的证据。
您在正常行走的人行道上被撞,学生违反交通规则在先,过错非常明确。该学生是六年级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孩子骑着自行车在人行道上穿行,其监护人显然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因此,学生的父母(或爷爷作为实际监护人)必须为孩子的行为买单。
特别注意:如果您在出院后复查发现任何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后续问题,一定要让医生在病历上写明与本次外伤的关联,这些后续治疗费用同样可以向对方主张。
由于当时有民警到场处理并调取了监控、有目击者作证,您已经掌握了非常有利的证据基础。但请您务必向办案民警确认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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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警部门出具正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后续一切赔偿的法律基础文件,上面会明确划分责任(预计对方应负全部责任)。
-
请民警向您提供涉事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完整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以便后续追索赔偿。
-
询问案件进展,请民警协助督促对方家长履行赔偿义务。
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尝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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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解:请求办案民警组织双方调解,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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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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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调解:也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寻求帮助。
如果调解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72、《湘江新区地宝大厦A座2002湘闪商务存在贷款砍头息》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形:助贷经理以"银行提前一次性收取提升利率的息费"为由,让您提前支付了一笔费用,但贷款到账后,您仍需按贷款合同载明的金额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这实质上就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砍头息"行为,只不过披上了"助贷服务费""银行预收息费"等外衣。
您的核心维权路径
路径一:民事起诉——认定砍头息,重新核算债务
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您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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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砍头息行为无效,确认您实际应偿还的本金为您实际到账的金额(而非合同载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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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计算利息,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重新计算应还利息;
-
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被认定为砍头息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诉讼的优势:一旦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您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债务纠纷,还能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有效防止助贷公司或银行后续骚扰催收。
路径二: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您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助贷公司的违规行为: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
-
投诉热线:12378,专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
-
如果放款方是银行系贷款公司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可通过12378热线提交举报
2. 公安机关
-
如果助贷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以"银行预收息费"为名骗取您的钱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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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各省有差异),即达到"数额较大",应立案追诉-
-
湖南省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为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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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或长沙市金融办投诉举报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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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争议不影响银行贷款合同的效力:您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原则上仍然有效,您仍应按实际到账金额向银行还本付息。砍头息争议主要解决的是您与助贷公司之间以及合同中关于预扣利息部分的约定。
-
切勿以停止还贷作为维权手段:擅自停止还贷会被银行记为逾期,影响征信记录,甚至可能被银行起诉。正确的做法是:正常还贷,同时通过诉讼向助贷公司追偿。
-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请勿拖延。
-
证据保全至关重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容易灭失,建议第一时间截图、录屏、打印保存。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此类案件涉及砍头息的司法认定、服务费合同的效力判断等专业法律问题,建议委托熟悉金融借贷纠纷的律师代理,以提高胜诉率和维权效率。
273、《洪江市兴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承担所有的社保、医保》
董盛峰律师回复: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保里面分个人缴纳不分,单位缴纳不分,不应该由个人缴纳的,个人可以不缴纳,如涉及众多劳动者的权益,建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或者人社局反映,保存好单位公告的相关内容。
274、《汝城中运物流拖欠员工工资》
董盛峰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购买社会保险,应当及时足额的给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未签 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你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议您及时维权,避免过时效。
275、《洪江市兴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承担所有的社保、医保》
董盛峰律师回复: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保里面分个人缴纳不分,单位缴纳不分,不应该由个人缴纳的,个人可以不缴纳,如涉及众多劳动者的权益,建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或者人社局反映,保存好单位公告的相关内容。
276、《汝城中运物流拖欠员工工资》
董盛峰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购买社会保险,应当及时足额的给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未签 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你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议您及时维权,避免过时效。
277、《赫山区爱协能转卖学员培训》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爱协能未披露服务由第三方提供,涉嫌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证据准备
- 核心证据:培训协议、付款凭证。
- 欺诈证据:证明签约前未告知委托第三方的沟通记录。
- 主体信息:爱协能的工商登记信息。
救济途径
- 发函:发送律师函,主张撤销合同并退款。
- 投诉:向益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投诉。
- 诉讼:若调解无效,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返还培训费。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78、《资阳区和顺家园住宅消防通道被长时间恶意堆放大量杂物》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邻居占用楼道堆放杂物,不仅违反《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更违反了《消防法》关于不得占用疏散通道的强制性规定,构成了对您通行权的侵害和公共安全的威胁。
证据准备
- 现场证据:清晰拍摄杂物(砂石、水泥、旧衣物等)占用楼道的照片和视频,最好能体现对通行的影响。
- 沟通证据:与邻居沟通无效的聊天记录、录音等。
- 主体信息:邻居的门牌号信息。
救济途径
- 发送律师函:委托律师向涉事业主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要求限期清理。
- 行政投诉与复议:若无效,拨打12345热线,向消防救援机构和街道办事处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若相关部门不作为,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履职。
- 提起诉讼:作为最后手段,可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要求邻居清理杂物、恢复原状。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79、《致道县中龙名城物业:关于小区虫害治理的诉求信》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参考以下维权建议:
一、明确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蚊虫消杀属于环境卫生维护范畴,是物业应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物业有义务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处理。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物业未履行对小区公共区域蚊虫消杀等义务,影响业主正常居住生活,可视为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各地可能有具体细化标准,以当地实际为准):一般会对小区环境卫生、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涵盖了公共区域蚊虫消杀的要求,如定期进行消杀作业、对重点区域的处理等内容。物业应按照这些标准提供服务。
二、维权建议
书面函告物业
发送正式函件:以业主联名或业主委员会(若已成立)的名义,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物业发送一份正式的函件。在函件中,详细列举上述4点诉求,并明确指出物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引用《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九百四十二条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等法律条款,表明小区公共区域蚊虫消杀是物业的法定义务,目前蚊虫问题已严重影响业主正常居住生活。
限定整改期限:要求物业在一定合理期限内(如7个工作日)给予书面回复,并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保留好函件副本及寄送凭证,作为日后可能维权的证据。
向社区、街道反映
沟通协调:若物业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有效回应或未落实整改,可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社区和街道在物业管理中具有监督和协调职责,可请求他们介入,督促物业履行义务。
提交材料:向社区、街道提交相关证据,如之前发送给物业的函件、小区蚊虫滋生的照片或视频、业主受蚊虫影响的相关说明等,以证明物业未履行义务及蚊虫问题的严重性。
拨打12345市民热线:12345市民热线是政府为方便市民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设立的平台。拨打热线后,详细说明物业未履行小区公共区域蚊虫消杀义务的情况,提供上述收集的相关证据信息,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物业整改。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物业进行整改。
法律诉讼准备(如必要)
证据收集与整理:持续收集和整理物业未履行义务的证据,除上述提到的材料外,还可包括业主因蚊虫叮咬导致身体不适的就医记录(若有)、小区内蚊虫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咨询律师或委托诉讼:若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物业履行公共区域蚊虫消杀义务,包括按照诉求进行全面消杀、固定消杀频次、清理积水及卫生死角、公示消杀时间和记录等,并要求物业赔偿因蚊虫问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如因蚊虫叮咬导致身体不适产生的医疗费用、因生活质量下降造成的适当补偿等,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运用收集的证据,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业主需保持冷静、理性,按照合法程序进行,通过合理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80、《嘉禾县中港珑熙府烂尾,交房无期》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参考以下维权建议:
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和房屋交付标准,开发商未按时交付且水电未安装,未达到交房标准,构成违约,业主可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
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若业主书面催告开发商交房,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未完成交房义务,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义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尽快完成水电安装等工程,达到交房标准后交付房屋。
主张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按约定主张;若未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损失赔偿额,业主可据此要求开发商赔偿因逾期交房导致的租房损失等。
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主管单位承诺的相关文件、房屋现状照片或视频等。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81、《洞口森博燃气的违规操作》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参考以下维权建议:
依据合同相关法律条款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户2023年缴费时,若与燃气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燃气安装合同关系,燃气公司就有义务按照合理期限和约定标准提供安装服务,无权擅自增加费用。用户可依据上述条款,要求燃气公司履行安装义务,拒绝其不合理的额外收费要求。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维权: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用户可据此向燃气公司查询收费依据,若未得到合理答复,可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水电气计量和收费专项整治明确,违规收接入费、开户费等属于乱收费行为,红线外费用一律由企业承担,不得向用户收取。燃气公司额外收取大额度工程安装费用,可能属于违规收取接入费等费用的情形,用户可根据上述规定,保留好缴费记录、与燃气公司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查处燃气公司的乱收费行为,并退还不合理费用。
提起民事诉讼:若协商、投诉等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用户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燃气公司按照最初缴费时的约定履行燃气安装义务,或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缴纳费用,同时可要求燃气公司赔偿因延迟安装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在维权过程中,用户应注意保留好燃气安装缴费凭证、与燃气公司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政策文件等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82、《在闲鱼平台购买到劣质翡翠原石,维权无门》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参考以下维权建议:
一、证据收集与强化
- 现有证据梳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务必整理好闲鱼平台上商家对原石的宣传页面截图,尤其是能体现过度美颜和滤镜效果以及“木那春带彩紫料”相关描述的内容。同时,完整保存与卖家黄英的聊天记录,突出其对原石品质的承诺以及拒绝协商退货退款的部分,这些都将作为关键证据。
- 新增证据收集:尝试获取更多业内人士对原石鉴定为“新场料”且价值低廉的书面鉴定意见或邀请他们作为证人提供证言。尽管警方以无专门鉴定机构为由未予刑事立案,但这些业内看法在民事诉讼中可增强您主张的可信度,有助于法官对原石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二、与闲鱼平台进一步交涉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再次向闲鱼平台明确指出卖家黄英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以及拒不退款的事实,要求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卖家采取限制经营、强制协商等措施,同时要求平台提供卖家更详尽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实际联系地址等,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三、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 基于欺诈的诉求主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民事诉讼中,您可凭借所掌握的证据,主张卖家黄英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其退还购买原石的20700元款项,并给予三倍赔偿。虽然原石价值难以通过专业机构精准鉴定量化,但结合宣传与实物的巨大差异、业内人士意见等证据,法院可依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欺诈事实成立。
- 确定管辖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闲鱼平台的交易,合同履行地可能根据收货地址确定。您可选择在瑞丽市(卖家所在地)或您收货地的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持续行政投诉
- 向市场监管部门补充投诉:尽管瑞丽市市场监管局此前调解未能成功,但您可补充新收集的证据,如业内人士对原石的鉴定意见等,再次向其投诉,要求重新深入调查卖家黄英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有责任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打击此类欺诈行为。
- 向行业监管部门反映:鉴于翡翠原石交易的特殊性,您可向当地珠宝玉石行业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寻求行业规范和调解机制的支持。这些部门可能具备专业知识和行业资源,有助于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关于寻求媒体关注
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求媒体关注可作为辅助维权手段。媒体的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能引发公众对该事件的关注,形成舆论压力,促使闲鱼平台、卖家以及相关部门更积极地解决问题。同时,还能揭露翡翠原石交易行业利用“非标品”特性欺诈消费者的乱象,推动行业监管完善。
切记,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存在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等情形除外。因此,向媒体提供信息时务必确保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及他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避免因不当披露引发法律纠纷。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83、《江华县龙华世纪城电梯坏了近一个月未维修》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参考以下维权建议:
1.向相关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方尽快维修电梯。此外,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对电梯故障情况进行检查,责令相关责任方整改。
2.依据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处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电梯属于住宅共用设施设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若电梯已过保修期,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第十八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若签字完成后维修仍未进行,可要求相关部门督促物业或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维修电梯。
3.根据民法典追究物业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包括电梯。电梯维修、保养、正常运行是物业的法定义务,物业以各种理由拖延维修,属于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业主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要求物业限期修好电梯,或请求减免因电梯故障期间相应的物业费。
此外,业主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电梯故障照片、维修请求记录、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84、《天心区臻源健康服务部按摩店服务员与医托诱导消费》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在消费纠纷中商家称“特价活动卡不退不换”,你主张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二十六条二款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是2026年4月18日支付的款项,依据该规定可以在4月25日前提出无理由退款,商家应全额退还你款项。如其拒不退款,你可主张商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因此,在预付式消费中,商家需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并约定预付款退还方式。如商家没有与你签合同,依据该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二款的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基于此,你可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要求依法查处该商家违法经营行为。
285、《雨花区乐盛健身恒温游泳馆虚假宣传》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你主张健身游泳卡应适用“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该规定源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但该规定仅适用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不包括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故在该消费纠纷中不适用。
但商家没有与你签订合同,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执法部门对该行为可以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另,你提出“6天后我要求退款”,实质上是主张预付式消费中的冷静期,是合法行使无理由退款的权利,商家应予以配合并退还全款。
286、《中国电信恶意乱收违约金》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广大经营者的法律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第四条规定: 国家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如你所述属实,在办理时工作人员未主动告知合约期限、退网违约规则及扣费标准,这是侵害了你的知情权。
如你认为20%违约金过高,依据《民法典》第585条,消费者有权要求调整金额,要求运营商提供具体的损失依据(比如设备折旧费、未使用服务的成本等)。
目前,国家多措并举,积极带动消费活力,电信等承担着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更应当积极、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畅通消费安全。
287、《桃源人寿保险公司和业务员合伙忽悠人买保险,要求退保时拒不处理》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如你所述属实,该事件是一起典型的、涉嫌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和信任进行的保险销售误导与欺诈。你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积极、全面、完整收集证据。包括你历次购买的保单、收入情况、经济状况、与保险业务人员交流、沟通的微信记录和通话记录,特别是健康状况证明(证明您患有中度慢阻肺的病历或诊断证明);
2、通过中国人寿官方客服电话 95519向其总部投诉;
3、通过12378热线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或携带所有证据材料,前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进行现场书面举报。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因欺诈而应撤销,要求退还全部保费。
288、《祁东县生辉物业公司私自安装梯控》
刘异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加装电梯梯控设备的问题,这属于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同时,《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双四分之三同意。电梯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未经业主表决同意私装梯控,直接侵犯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加装电梯梯控设备,实际上是控制了公用设施的使用权,直接侵犯了业主正当使用公用设施的权利;并存在滥用管理权限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风险,更可能影响电梯运行安全和应急救援,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是生活服务性公司,其与业主本应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非管理与被管控的对立关系。物业服务公司应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态度,赢得业主的认可。
289、《洞口县洞天高速征迁仅划定5米范围,紧邻房屋噪音污染无人管》
艾卓然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据此,对于不在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之内的房屋,不属于必须拆除的范围。因房屋不在案涉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且房屋亦不属于“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情形,所以当地政府没有对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法定职责。
如其房屋确因公路建设受到毁损,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向建设施工方主张权利,要求修复或赔偿损失。
回答希望您能满意,如需帮助请随时联系。
290、《湖南杏霖苑中医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保健品套路欺诈消费》
谷伟律师回复:
从抖音上30余元的小广告开始,一步步落入对方精心设计的连环圈套,最终被套走16万余元,这个遭遇让人深感痛心呐。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电信网络诈骗。从30元小广告到500元产品,再到5000元、4万元、7万元、3.2万元,对方设置了完整的分级诱导链条。他们采用“患癌”等话术进行心理恐吓,持续施压迫让你付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入库参考案例中已明确:对于出售商品价格与成本价差距悬殊,采用固定销售"话术剧本"诱使被害人反复购买,致使被害人购买商品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依法以诈骗罪论处。你的情况与该裁判规则高度吻合。 建议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三管齐下进行维权: 第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诈骗罪刑事责任。涉案金额16万余元已达"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方使用统一话术剧本、分阶段诱导、虚构专家身份、编造癌症案例进行恐吓,具有典型的"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特征,最高法已明确此类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账户,防止资金被转移,为追赃挽损争取时间。并且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可直接用于民事诉讼,大幅降低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度。 第二步,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的同时或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对方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实际产品无任何宣传功效,可直接证明欺诈事实。16万余元消费金额基数较大,如认定欺诈成立,三倍赔偿金额相当可观。 第三步,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部门投诉,涉嫌非法行医。对方冒充"健康顾问""院长"等专业身份,营造专业诊疗假象,误导消费者。虽然不能直接为您追回损失,但能对涉事公司形成多重压力,促使其主动协商解决,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你的遭遇令人痛心,但你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立即行动起来,如需律师帮助可以通过工作邮箱联系我:guwei@junzejun.com,只要证据确凿,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维护!
291、《洞口县洞天高速征迁仅划定5米范围,紧邻房屋噪音污染无人管》
艾卓然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据此,对于不在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之内的房屋,不属于必须拆除的范围。因房屋不在案涉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且房屋亦不属于“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情形,所以当地政府没有对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法定职责。
如其房屋确因公路建设受到毁损,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向建设施工方主张权利,要求修复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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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湖南杏霖苑中医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保健品套路欺诈消费》
谷伟律师回复:
从抖音上30余元的小广告开始,一步步落入对方精心设计的连环圈套,最终被套走16万余元,这个遭遇让人深感痛心呐。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电信网络诈骗。从30元小广告到500元产品,再到5000元、4万元、7万元、3.2万元,对方设置了完整的分级诱导链条。他们采用“患癌”等话术进行心理恐吓,持续施压迫让你付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入库参考案例中已明确:对于出售商品价格与成本价差距悬殊,采用固定销售"话术剧本"诱使被害人反复购买,致使被害人购买商品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依法以诈骗罪论处。你的情况与该裁判规则高度吻合。 建议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三管齐下进行维权: 第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诈骗罪刑事责任。涉案金额16万余元已达"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方使用统一话术剧本、分阶段诱导、虚构专家身份、编造癌症案例进行恐吓,具有典型的"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特征,最高法已明确此类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账户,防止资金被转移,为追赃挽损争取时间。并且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可直接用于民事诉讼,大幅降低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度。 第二步,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的同时或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对方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实际产品无任何宣传功效,可直接证明欺诈事实。16万余元消费金额基数较大,如认定欺诈成立,三倍赔偿金额相当可观。 第三步,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部门投诉,涉嫌非法行医。对方冒充"健康顾问""院长"等专业身份,营造专业诊疗假象,误导消费者。虽然不能直接为您追回损失,但能对涉事公司形成多重压力,促使其主动协商解决,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你的遭遇令人痛心,但你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立即行动起来,如需律师帮助可以通过工作邮箱联系我:guwei@junzejun.com,只要证据确凿,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维护!
293、《洞口县洞天高速征迁仅划定5米范围,紧邻房屋噪音污染无人管》
艾卓然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据此,对于不在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之内的房屋,不属于必须拆除的范围。因房屋不在案涉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且房屋亦不属于“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情形,所以当地政府没有对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法定职责。
如其房屋确因公路建设受到毁损,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向建设施工方主张权利,要求修复或赔偿损失。
回答希望您能满意,如需帮助请随时联系。
294、《湖南杏霖苑中医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保健品套路欺诈消费》
谷伟律师回复:
从抖音上30余元的小广告开始,一步步落入对方精心设计的连环圈套,最终被套走16万余元,这个遭遇让人深感痛心呐。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电信网络诈骗。从30元小广告到500元产品,再到5000元、4万元、7万元、3.2万元,对方设置了完整的分级诱导链条。他们采用“患癌”等话术进行心理恐吓,持续施压迫让你付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入库参考案例中已明确:对于出售商品价格与成本价差距悬殊,采用固定销售"话术剧本"诱使被害人反复购买,致使被害人购买商品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依法以诈骗罪论处。你的情况与该裁判规则高度吻合。 建议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三管齐下进行维权: 第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诈骗罪刑事责任。涉案金额16万余元已达"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方使用统一话术剧本、分阶段诱导、虚构专家身份、编造癌症案例进行恐吓,具有典型的"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特征,最高法已明确此类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账户,防止资金被转移,为追赃挽损争取时间。并且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可直接用于民事诉讼,大幅降低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度。 第二步,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的同时或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对方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实际产品无任何宣传功效,可直接证明欺诈事实。16万余元消费金额基数较大,如认定欺诈成立,三倍赔偿金额相当可观。 第三步,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部门投诉,涉嫌非法行医。对方冒充"健康顾问""院长"等专业身份,营造专业诊疗假象,误导消费者。虽然不能直接为您追回损失,但能对涉事公司形成多重压力,促使其主动协商解决,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你的遭遇令人痛心,但你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立即行动起来,如需律师帮助可以通过工作邮箱联系我:guwei@junzejun.com,只要证据确凿,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维护!
295、《洞口县洞天高速征迁仅划定5米范围,紧邻房屋噪音污染无人管》
艾卓然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据此,对于不在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之内的房屋,不属于必须拆除的范围。因房屋不在案涉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且房屋亦不属于“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情形,所以当地政府没有对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法定职责。
如其房屋确因公路建设受到毁损,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向建设施工方主张权利,要求修复或赔偿损失。
回答希望您能满意,如需帮助请随时联系。
296、《湖南杏霖苑中医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保健品套路欺诈消费》
谷伟律师回复:
从抖音上30余元的小广告开始,一步步落入对方精心设计的连环圈套,最终被套走16万余元,这个遭遇让人深感痛心呐。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电信网络诈骗。从30元小广告到500元产品,再到5000元、4万元、7万元、3.2万元,对方设置了完整的分级诱导链条。他们采用“患癌”等话术进行心理恐吓,持续施压迫让你付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入库参考案例中已明确:对于出售商品价格与成本价差距悬殊,采用固定销售"话术剧本"诱使被害人反复购买,致使被害人购买商品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依法以诈骗罪论处。你的情况与该裁判规则高度吻合。 建议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行政投诉三管齐下进行维权: 第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诈骗罪刑事责任。涉案金额16万余元已达"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方使用统一话术剧本、分阶段诱导、虚构专家身份、编造癌症案例进行恐吓,具有典型的"网络销售型诈骗犯罪"特征,最高法已明确此类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账户,防止资金被转移,为追赃挽损争取时间。并且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可直接用于民事诉讼,大幅降低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度。 第二步,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的同时或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一赔三。对方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实际产品无任何宣传功效,可直接证明欺诈事实。16万余元消费金额基数较大,如认定欺诈成立,三倍赔偿金额相当可观。 第三步,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部门投诉,涉嫌非法行医。对方冒充"健康顾问""院长"等专业身份,营造专业诊疗假象,误导消费者。虽然不能直接为您追回损失,但能对涉事公司形成多重压力,促使其主动协商解决,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你的遭遇令人痛心,但你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立即行动起来,如需律师帮助可以通过工作邮箱联系我:guwei@junzejun.com,只要证据确凿,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维护!
297、《湘潭大学里小区1栋2楼多处违建装修》
刘俊律师回复:
涉事业主及相关部门均涉嫌违法。
业主违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应责令停止、限期拆除。
行政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公民可提起诉讼。相关部门仅作文字回复而未采取强制措施,构成行政不作为。
递进救济策略
发律师函:向违建业主发函,要求立即停工并恢复原状。
投诉与复议:向城管、住建部门提交书面查处申请;若其不作为,向上级机关或司法局申请行政执法监督,或提起行政复议。
诉讼: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履行强制拆除职责。
证据准备
违建现场照片、视频,特别是破坏主体结构的细节。
向各部门投诉的记录及回复函。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98、《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恶意压价,恳请主持公道》
刘俊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理赔压价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行为定性
保险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定赔付义务,属于不当压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及时核定并履行赔偿义务。
定性分析:漏算误工时间、单方压低定损标准等行为,不符合法定赔偿原则。
递进救济策略
发函催告: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理赔催告函》,列明计算依据,要求限期补足差额。
投诉施压:拨打12378向金融监管局投诉,或申请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调解。
诉讼维权: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按法定标准赔偿。
证据准备
核心证据:事故认定书、完整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含工资流水)。
财产损失:电动车购买发票或重置价值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99、《鹤城区恒大御景湾C3栋房屋烟管漏烟》
刘俊律师回复:
房屋烟道质量缺陷法律分析
开发商责任定性
开发商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司法实践中,公共烟道防漏烟功能通常参照此标准执行。
定性分析:烟道存在缝隙孔洞属施工质量缺陷,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履行保修义务。
递进救济策略
发律师函:向开发商发函,要求限期修复烟道并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质监站)投诉,要求责令整改。
诉讼维权:若开发商拖延,向法院起诉,要求修复、赔偿损失。
证据准备
烟道漏烟现场照片、视频。
向物业/开发商报修的沟通记录。
购房合同及交付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0、《醴陵市壹号公馆违规堆放垃圾桶、建筑垃圾》
刘俊律师回复: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法律分析
法律定性
你看到的记录属于“封存”而非“销毁”,且本人查询通常不违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记录予以封存。封存意味着限制向社会公开(如用人单位、普通公众),但司法机关内部仍需保存档案以备办案查询。
定性分析:你在“人民法院小程序”查到记录,通常是因为该平台面向本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这属于查询本人信息,不违反封存制度中“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禁止性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第三方查询)。封存的核心是对外保密,而非对本人隐瞒。
递进救济策略
核实确认:联系原审法院或当地司法局,确认该记录是否已依法标记为“封存”状态。
投诉纠错:若发现该记录在非本人查询场景下(如他人可查、未出具无犯罪证明)泄露,向检察院或上级法院投诉。
诉讼维权:若因记录泄露导致就业歧视,可起诉侵权方。
证据准备
小程序查询记录截图(含案号、判决内容)。
本人身份证明及判决书。
若涉及第三方泄露,需保存相关证据(如单位查询回执)。
小区垃圾堆放及噪音扰民法律分析
行为定性
物业及相关部门涉嫌违法。
法律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8)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应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应当制止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定性分析:垃圾桶数量激增、露天堆放且紧邻住宅,导致噪音、异味扰民,已违反国家卫生标准及物业服务合同义务,侵犯了业主的“生活安宁权”。
递进救济策略
发函催告:向物业发送《整改告知函》,要求限期调整垃圾桶位置并规范清运。
行政投诉:拨打12345或12319(城管/环卫热线),投诉环境卫生不达标及噪音扰民,要求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诉讼维权:若行政投诉无果,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或“相邻权纠纷”起诉物业,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精神损失。
证据准备
垃圾桶位置、露天堆放、建筑垃圾扬尘的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
垃圾清运噪音的录音、录像(记录时长及分贝)。
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回执。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1、《湘潭大学里小区1栋2楼多处违建装修》
刘俊律师回复:
涉事业主及相关部门均涉嫌违法。
业主违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应责令停止、限期拆除。
行政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公民可提起诉讼。相关部门仅作文字回复而未采取强制措施,构成行政不作为。
递进救济策略
发律师函:向违建业主发函,要求立即停工并恢复原状。
投诉与复议:向城管、住建部门提交书面查处申请;若其不作为,向上级机关或司法局申请行政执法监督,或提起行政复议。
诉讼: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履行强制拆除职责。
证据准备
违建现场照片、视频,特别是破坏主体结构的细节。
向各部门投诉的记录及回复函。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2、《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恶意压价,恳请主持公道》
刘俊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理赔压价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行为定性
保险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定赔付义务,属于不当压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及时核定并履行赔偿义务。
定性分析:漏算误工时间、单方压低定损标准等行为,不符合法定赔偿原则。
递进救济策略
发函催告: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理赔催告函》,列明计算依据,要求限期补足差额。
投诉施压:拨打12378向金融监管局投诉,或申请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调解。
诉讼维权: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按法定标准赔偿。
证据准备
核心证据:事故认定书、完整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含工资流水)。
财产损失:电动车购买发票或重置价值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3、《鹤城区恒大御景湾C3栋房屋烟管漏烟》
刘俊律师回复:
房屋烟道质量缺陷法律分析
开发商责任定性
开发商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司法实践中,公共烟道防漏烟功能通常参照此标准执行。
定性分析:烟道存在缝隙孔洞属施工质量缺陷,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履行保修义务。
递进救济策略
发律师函:向开发商发函,要求限期修复烟道并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质监站)投诉,要求责令整改。
诉讼维权:若开发商拖延,向法院起诉,要求修复、赔偿损失。
证据准备
烟道漏烟现场照片、视频。
向物业/开发商报修的沟通记录。
购房合同及交付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4、《醴陵市壹号公馆违规堆放垃圾桶、建筑垃圾》
刘俊律师回复: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法律分析
法律定性
你看到的记录属于“封存”而非“销毁”,且本人查询通常不违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记录予以封存。封存意味着限制向社会公开(如用人单位、普通公众),但司法机关内部仍需保存档案以备办案查询。
定性分析:你在“人民法院小程序”查到记录,通常是因为该平台面向本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这属于查询本人信息,不违反封存制度中“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禁止性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第三方查询)。封存的核心是对外保密,而非对本人隐瞒。
递进救济策略
核实确认:联系原审法院或当地司法局,确认该记录是否已依法标记为“封存”状态。
投诉纠错:若发现该记录在非本人查询场景下(如他人可查、未出具无犯罪证明)泄露,向检察院或上级法院投诉。
诉讼维权:若因记录泄露导致就业歧视,可起诉侵权方。
证据准备
小程序查询记录截图(含案号、判决内容)。
本人身份证明及判决书。
若涉及第三方泄露,需保存相关证据(如单位查询回执)。
小区垃圾堆放及噪音扰民法律分析
行为定性
物业及相关部门涉嫌违法。
法律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8)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应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应当制止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定性分析:垃圾桶数量激增、露天堆放且紧邻住宅,导致噪音、异味扰民,已违反国家卫生标准及物业服务合同义务,侵犯了业主的“生活安宁权”。
递进救济策略
发函催告:向物业发送《整改告知函》,要求限期调整垃圾桶位置并规范清运。
行政投诉:拨打12345或12319(城管/环卫热线),投诉环境卫生不达标及噪音扰民,要求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诉讼维权:若行政投诉无果,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或“相邻权纠纷”起诉物业,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精神损失。
证据准备
垃圾桶位置、露天堆放、建筑垃圾扬尘的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
垃圾清运噪音的录音、录像(记录时长及分贝)。
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回执。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5、《湘潭大学里小区1栋2楼多处违建装修》
刘俊律师回复:
涉事业主及相关部门均涉嫌违法。
业主违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应责令停止、限期拆除。
行政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公民可提起诉讼。相关部门仅作文字回复而未采取强制措施,构成行政不作为。
递进救济策略
发律师函:向违建业主发函,要求立即停工并恢复原状。
投诉与复议:向城管、住建部门提交书面查处申请;若其不作为,向上级机关或司法局申请行政执法监督,或提起行政复议。
诉讼: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履行强制拆除职责。
证据准备
违建现场照片、视频,特别是破坏主体结构的细节。
向各部门投诉的记录及回复函。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6、《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恶意压价,恳请主持公道》
刘俊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理赔压价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行为定性
保险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定赔付义务,属于不当压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及时核定并履行赔偿义务。
定性分析:漏算误工时间、单方压低定损标准等行为,不符合法定赔偿原则。
递进救济策略
发函催告: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理赔催告函》,列明计算依据,要求限期补足差额。
投诉施压:拨打12378向金融监管局投诉,或申请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调解。
诉讼维权: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按法定标准赔偿。
证据准备
核心证据:事故认定书、完整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含工资流水)。
财产损失:电动车购买发票或重置价值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7、《鹤城区恒大御景湾C3栋房屋烟管漏烟》
刘俊律师回复:
房屋烟道质量缺陷法律分析
开发商责任定性
开发商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司法实践中,公共烟道防漏烟功能通常参照此标准执行。
定性分析:烟道存在缝隙孔洞属施工质量缺陷,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履行保修义务。
递进救济策略
发律师函:向开发商发函,要求限期修复烟道并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质监站)投诉,要求责令整改。
诉讼维权:若开发商拖延,向法院起诉,要求修复、赔偿损失。
证据准备
烟道漏烟现场照片、视频。
向物业/开发商报修的沟通记录。
购房合同及交付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8、《醴陵市壹号公馆违规堆放垃圾桶、建筑垃圾》
刘俊律师回复: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法律分析
法律定性
你看到的记录属于“封存”而非“销毁”,且本人查询通常不违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记录予以封存。封存意味着限制向社会公开(如用人单位、普通公众),但司法机关内部仍需保存档案以备办案查询。
定性分析:你在“人民法院小程序”查到记录,通常是因为该平台面向本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这属于查询本人信息,不违反封存制度中“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禁止性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第三方查询)。封存的核心是对外保密,而非对本人隐瞒。
递进救济策略
核实确认:联系原审法院或当地司法局,确认该记录是否已依法标记为“封存”状态。
投诉纠错:若发现该记录在非本人查询场景下(如他人可查、未出具无犯罪证明)泄露,向检察院或上级法院投诉。
诉讼维权:若因记录泄露导致就业歧视,可起诉侵权方。
证据准备
小程序查询记录截图(含案号、判决内容)。
本人身份证明及判决书。
若涉及第三方泄露,需保存相关证据(如单位查询回执)。
小区垃圾堆放及噪音扰民法律分析
行为定性
物业及相关部门涉嫌违法。
法律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8)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应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应当制止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定性分析:垃圾桶数量激增、露天堆放且紧邻住宅,导致噪音、异味扰民,已违反国家卫生标准及物业服务合同义务,侵犯了业主的“生活安宁权”。
递进救济策略
发函催告:向物业发送《整改告知函》,要求限期调整垃圾桶位置并规范清运。
行政投诉:拨打12345或12319(城管/环卫热线),投诉环境卫生不达标及噪音扰民,要求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诉讼维权:若行政投诉无果,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或“相邻权纠纷”起诉物业,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精神损失。
证据准备
垃圾桶位置、露天堆放、建筑垃圾扬尘的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
垃圾清运噪音的录音、录像(记录时长及分贝)。
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回执。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09、《新晃县新城南区地下119车库漏水,物业开发商推脱》
刘俊律师回复:
地下车库积水维权法律分析
责任定性
开发商与物业均涉嫌违法。
-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8.2.1条规定,地下车库必须设置排水设施。《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未按合同维护公共设施致业主受损,应依法担责。
- 定性分析:长期积水表明排水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开发商责)或维护疏通不到位(物业责),已构成违约及侵权,危及建筑安全。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催告:向开发商及物业发送《维修整改告知函》,要求限期修复排水系统并清理积水。
- 行政投诉:拨打12345或向当地**住建局(质监站)**投诉,要求核查验收文件并责令整改。
- 诉讼维权:若整改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修复设施并赔偿车辆/房屋损失。
证据准备
- 车库积水现场照片、视频(含时间水印)。
- 向物业报修及沟通的记录。
- 因积水导致的车辆受损、墙面侵蚀等损失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0、《在闲鱼平台购买到劣质翡翠原石,维权无门》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行为构成民事欺诈。
-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欺诈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 定性分析:商家利用美颜滤镜虚构“木那春带彩”品质,实物为廉价“新场料”,且收款拉黑,主观恶意明显,符合欺诈构成要件。
救济策略
诉讼维权:向被告住所地(瑞丽市)或合同履行地(你收货地)法院起诉。依据《民诉法》“高度盖然性”原则,结合宣传图与实物巨大差异主张欺诈,要求撤销合同、退一赔三。
证据准备
- 闲鱼宣传页面截图(突出“木那”等描述)、聊天记录。
- 原石实物未切割视频/照片。
- 多位业内人士的书面鉴定意见或证言。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1、《祁东县公立学校洪丰小学拖欠工资》
滕宙峰律师回复:
看到您在红网百姓呼声的求助帖了,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这种处境确实令人煎熬。学校以“财政拨款没到位”为由拖欠工资,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财政拨款没到位”属于内部资金调度问题,不能对抗您提供劳动后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具体维权步骤(建议按顺序操作)
第一步:整理证据
请立即收集并整理以下材料:
-
证明您在该小学工作的证据:劳动合同(如有)、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群截图、学生家长证言等;
-
证明被拖欠工资的证据:与学校沟通的记录、催讨工资的微信/短信/通话录音(注意不要违法取证)等;
-
证明被辞退的证据:辞退通知书(如有)、学校通知、相关文件等;
-
关键证据:您的工作起止时间(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月工资标准、被拖欠总额、工作内容等详细信息,越具体越好。
第二步:向祁东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最直接、最有效的渠道)
祁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处理欠薪问题的法定行政机关,对欠薪行为有权责令限期支付并处以罚款。
联系方式:
-
祁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734-6330578
-
祁东县人社局办公室:0734-6264547
-
祁东县信访局(现场接访地址):祁东县永安路289号玉合广场旁-
-
全国劳动保障热线:12333(拨打0734-12333可直接接通衡阳市人社部门)
建议您:
-
优先拨打0734-6330578,直接向祁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说明情况;
-
如果电话无法解决,建议亲自前往祁东县信访局现场投诉,携带身份证和所有证据材料;
-
如果祁东县劳动监察处理效果不理想,可向衡阳市劳动监察大队或湖南省人社厅逐级反映。
第三步:向祁东县教育局申诉
祁东县教育局联系方式:
-
祁东县教育局电话:0734-6259026(师德师风监督举报,也可用于投诉欠薪问题)
-
祁东县教育局邮箱:594477372@qq.com
-
祁东县教育局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57号-
注意:向教育局申诉时,建议同时抄送衡阳市教育局,以便上级部门介入督促。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适用于协商/投诉无果的情况)
如果上述渠道均无法解决,您可以向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五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种方式适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法院审查后会直接向学校发出支付令,要求限期支付
312、《怀化鹤城钟氏烧伤医院拖欠工资》
滕宙峰律师回复:
看到您的情况了,被拖欠了一年的工资,反复被以“下周”这样的借口拖延,这种处境确实令人煎熬。怀化市及鹤城区有非常明确的官方维权渠道,可以高效地帮您解决这个问题。我已经为您整理了最直接的行动方案,请务必按顺序操作。
立刻行动:您的维权三步走
第一步:立即收集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请立即收集以下材料,这是您维权的“武器”:
-
身份证明:您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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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证明:任何能证明您在此医院工作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
欠薪证明:记录下每次医院承诺发薪日期又以“下周”为借口拖延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注意获取方式应合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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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该医院的全名、详细地址。
第二步:首选高效投诉渠道(二选一或同时进行)
渠道一:【电话/现场投诉】向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最直接、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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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怀化市金海路69号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6楼16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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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5-210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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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监督电话:0745-2714293-
渠道二:【手机扫码投诉】使用“怀化人社码上办”或“湖南人社码上通”(24小时在线,无需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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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人社码上办”:用微信扫描相关二维码(可在鹤城区政府官网或下文提供的“百姓呼声”原文中找到),即可随时随地反映欠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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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社码上通”:在微信中搜索该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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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根据近期公告,2026年4月有“厅局长接访日”活动,您可关注当地人社局官网信息,这是直接与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加速问题解决的好机会-。
第三步:备用方案(如劳动监察处理效果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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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协调后医院仍不支付,您应尽快向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证据。请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务必尽快行动,不要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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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33热线:0734-12333或0745-12333,这是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热线。
再次强调:请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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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迫:您的欠薪已长达一年,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请务必尽快启动程序,不要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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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顺序:① 准备证据 → ② 优先拨打0745-2107815或使用“码上办”平台投诉 → ③ 同时关注“百姓呼声”上的进展 → ④ 如无效,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313、《邵阳市交通事故车主拒不签字、拒绝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推诿拒赔交强》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法律判断是完全正确的。交强险的赔付不以被保险人(对方车主)签字为前置条件,保险公司以车主未签字为由拒绝赔付,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保险公司以"车主未签字"为由拒赔,实质上是违规不作为。
维权步骤:
第一步 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垫付函
您可以要求处理本次事故的邵阳市大祥区交警大队,向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保险公司收到该通知后,依法应当及时垫付您的医疗费用。这是目前最快获得赔付的途径,建议您尽快联系办案交警。
第二步 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
如果保险公司在收到交警垫付函后仍拒绝赔付,您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投诉,这是非常有效的维权途径。
全国统一投诉热线: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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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专门开通的消费者维权热线,被誉为"保险界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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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需说明:保险公司全名、分公司或总公司名称、投诉事实(交强险拒赔,以车主未签字为由推诿)、您的诉求(要求依法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医疗费)
第三步 向邵阳监管分局申请局长信访接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阳监管分局设有局长信访接待日,专门处理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投诉事项。
第四步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如果您的医疗费用较高,且保险公司拒绝垫付导致您无力承担治疗费用,还可以尝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您可以向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咨询申请条件及流程。
第五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保障)
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肇事方和其交强险承保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总结(请按顺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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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联系办案交警,要求向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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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78,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该保险公司,说明保险公司名称、拒赔事由(以车主未签字为由拒绝交强险赔付),要求责令其依法赔付。12378热线15个工作日内必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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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并保管好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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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对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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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疗票据、病历、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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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公司沟通的记录(通话录音、聊天记录、拒赔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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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车主沟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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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上途径均无果,向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314、《祁东县公立学校洪丰小学拖欠工资》
刘俊律师回复:
学校拖欠工资违法,财政拨款不到位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但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其内部财政问题不能对抗劳动者的报酬请求权。
- 定性分析:你与学校构成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学校必须履行支付义务,不能以“改革辞退”或“财政未到位”为由拒付已付出劳动的对价。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催告:向学校发送《催讨工资告知函》,明确欠薪金额及支付期限。
- 行政投诉:向当地教育局及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协调,督促财政拨款或学校自筹支付。
- 诉讼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若对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
证据准备
- 劳动关系证明:聘用合同、聘书、工作证、排课表。
- 欠薪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显示未发工资)、学校关于“财政未到位”的通知或录音。
- 工作证明:考勤记录、教案、学生名单、同事证言。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5、《浏阳利通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未给职工购买社保》
刘俊律师回复:
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属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逾期未处理涉嫌行政不作为。
-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定性分析:公司欠缴社保事实清楚,你已履行投诉义务。监察大队至今未反馈,违反了法定办案期限。
递进救济策略
- 索要文书:立即联系监察大队,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口头拒绝无效,必须书面)。
- 行政救济:若其拒绝出具或逾期不处理,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
- 多管齐下:同步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社保现由税务征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追缴公积金。
证据准备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标注工资发放)、离职证明。
- 欠费证明:社保局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显示断缴月份)。
- 维权证明:向监察大队提交的投诉材料回执、通话录音(证明已投诉但未果)。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6、《请娄星区蓝圃学校依法依规给予赔偿》
刘俊律师回复:
学校单方解聘及扣发工资涉嫌违法,指控侵占公款需证据支持。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赔偿金。第85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 定性分析:合同未到期且无严重违纪实据,学校单方解聘属违法解除。补课费、奖金属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学校指控“侵占”若无司法定论,仅为民事纠纷。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催告:向学校及工作组发送《律师函》或《催款函》,要求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2N)。
- 行政投诉:向当地教育局及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调解决薪资拖欠;针对“侵占”指控,向警方提交代收费用报备记录自证清白。
- 诉讼维权: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工作8.5年按9年算,双倍工资)及补发所有拖欠薪资。
证据准备
-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聘通知书(注意落款日期与送达日期的矛盾)。
- 欠薪证明:工资条、奖金制度文件、补课费发放记录(他人已发的证据)。
- 清白证明:3月3日向龙所长报备的记录、代收费用明细及上缴凭证。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7、《永链荟永州工业馆运营方上海重器强迫员工降薪调岗》
刘俊律师回复:
公司单方调岗降薪及违法解除(或逼迫离职)均属违法。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第46条、4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N)。
- 定性分析:公司未协商一致强行调岗降薪无效,仅赔付半个月工资远低于法定标准(工作不满半年为0.5个月,满半年为1个月,以此类推),且恶意拖延属主观恶意。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催告:向公司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已离职)或《拒绝调岗降薪异议函》,明确要求补足差额及法定补偿。
- 行政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求责令限期改正。
- 诉讼维权: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足工资差额、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或经济补偿金(N)。
证据准备
- 原待遇证明:劳动合同、原岗位工资条、银行流水。
- 违法变更证明:调岗降薪通知书、公司单方面降低薪资的银行流水。
- 维权证明:拒绝签字的记录、沟通录音、异议函邮寄凭证。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8、《入职道县珠航校车公司后签不交社保声明,后悔了想补交怎么办》
刘俊律师回复:
你签署的“不交社保声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单位必须补缴。
-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定性分析: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员工“自愿放弃”而免除。你2017年9月至2019年期间未缴社保,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补缴。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催告:向单位发送《补缴社保申请书》,要求补缴2017年9月至2019年的社保。
- 行政投诉:若单位拒绝,向当地税务部门(社保费征收机构)或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补缴。
- 诉讼维权:若行政部门不作为,可提起行政诉讼;若因未补缴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养老金),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证据准备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显示工资发放)。
- 放弃声明:你签署的“不交社保声明”(如有)。
- 社保记录:社保局打印的缴费记录,显示2017-2019年未缴。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19、《祁东县公立学校洪丰小学拖欠工资》
董盛峰律师回复:
可以先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反映该情况,争取尽早拿到工资,如果效果不佳,建议您早点主张权利,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
320、《雨花区红墅湾物业管理混乱,住改商问题严重》
刘俊律师回复:
该住户“住改商”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且噪音超标严重扰民,行为违法。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6条规定,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定性分析:该住户未经邻居同意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麻将馆,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住改商”的强制性规定。其经营产生的噪音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侵犯了相邻权,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警告:向经营者发送《律师函》或《停止侵权告知函》,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消除噪音。
- 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其无证经营或虚假经营(挂羊头卖狗肉);向城管投诉违规“住改商”;夜间噪音扰民直接拨打110或12345报警。
- 诉讼维权:若行政手段无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精神损失。
证据准备
- 住改商证据:房屋产权信息、现场经营照片/视频(显示麻将桌、收费记录等)。
- 噪音证据:不同时段(特别是深夜)的录音录像、分贝仪测试数据。
- 损害证据:就医记录(失眠、焦虑诊断)、报警记录、与经营者或物业的沟通记录。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21、《邵阳市交通事故车主拒不签字、拒绝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推诿拒赔交强》
刘俊律师回复:
保险公司以“车主未签字”为由拒赔违法。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旨在保障受害人,赔付不以被保险人(车主)同意或签字为前提。
-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并履行赔付义务。
- 定性分析:只要事故责任明确(对方主责)且损失在限额内,保险公司即有法定赔付义务。车主签字并非法定前置条件,保险公司以此推脱属违规不作为。
救济策略
- 诉讼维权:若投诉无效,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车主与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
证据准备
- 责任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
- 损失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误工证明。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22、《请娄星区蓝圃学校依法依规给予赔偿》
董盛峰律师回复:
您的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您找当地的劳动法律师进行咨询或者维权处理。
323、《入职道县珠航校车公司后签不交社保声明,后悔了想补交怎么办》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所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该声明自始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请您放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即使补缴时产生了滞纳金,这笔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您无需为此担忧。
特别注意: 您入职时因工资低而不敢要求缴纳社保,因此签署了放弃声明。然而在法律上,您作为劳动者,本身并不具备法律上的过错。用人单位作为法定的社保缴纳义务人,依法负有主动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代扣代缴社保费的义务,该义务不因您签署任何声明而免除。因此,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是您维权时需要重点主张的内容。
行动建议(请按顺序执行)
优先级一: 立即整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以及您签署的放弃社保声明书(如有),越完整越好。
优先级二: 前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访大厅(北塔区资江北路)现场投诉,或拨打0739-5026173咨询。这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优先级三: 如单位以"您签了放弃声明"为由拒绝配合,可明确指出:该声明依法无效,单位作为法定的社保缴纳义务人,必须履行补缴义务。同时,补缴产生的滞纳金依法由单位自行承担,不能要求您赔偿。
优先级四: 如劳动监察处理效果不理想,尽快向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特别提醒:虽然补缴社保在法律上不受两年时效限制,但为了防止证据灭失、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建议您尽快行动,不要拖延。
324、《临武县水仙居业主暴力装修、恶意砸除承重墙 造成17层居民楼严重安全隐患》
刘俊律师回复:
13楼业主私拆承重墙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职能部门推诿涉嫌行政不作为。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72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刑法》第114条、115条规定,破坏房屋结构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定性分析:砸除承重墙属于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且已危及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递进救济策略
- 发函制止:联合全体受害业主向13楼业主及物业发送《停止侵害告知函》,要求立即停工并恢复原状。
- 行政投诉与报警:向住建局(管结构安全)和城管局(管违建)提交书面投诉;若楼体出现裂缝或倾斜,直接拨打110报警,控告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诉讼维权:若部门推诿,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13楼业主恢复原状、加固房屋并赔偿损失。
证据准备
- 侵权证据:现场砸墙照片/视频、房屋裂缝特写、物业巡查记录。
- 投诉证据:12345热线记录、向住建局/城管局提交的投诉材料及回复(或无回复证明)。
- 损害证据: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证明房屋受损及危险程度)。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25、《永链荟永州工业馆运营方上海重器强迫员工降薪调岗》
董盛峰律师回复:
调岗降薪需与劳动者书面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降薪、调岗,存在涉及违法的情况,您可以主张正常在岗时(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比如满一年补一个月,不足半年补0.5个月)依次类推,主张经济补偿。
326、《入职道县珠航校车公司后签不交社保声明,后悔了想补交怎么办》
董盛峰律师回复:
放弃社保声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您想补交,带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发放、纳税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中心去反映就行,可以进行补交。
327、《隆回花堤半岛物业擅自将我房屋钥匙交给其他业主》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所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在未经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您空置房屋的钥匙交给其他业主堆放杂物——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多重侵权行为。
(一)业主对房屋享有绝对排他性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一项与一般所有权相同的绝对性、排他性权利,即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都负有不得侵犯该权利的绝对义务-。您的房屋虽为空置,但空置状态并不导致物权消灭或减弱,您对该房屋的排他性权利依然完整存在。
(二)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物业公司在此事件中存在两个层面的侵权行为:
第一层面:擅自出借钥匙
物业公司仅负有代为保管钥匙的义务(通常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的委托),其职责是妥善保管,而非取得处分钥匙的权利。物业公司未经您同意,擅自将钥匙交给其他业主,这一行为本身即构成对您物权的侵犯。
第二层面:允许他人在您的房屋内堆放杂物
其他业主在您的房屋内堆放杂物,构成了无权占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三)物业公司与其他业主的责任划分
在此事件中,物业公司与实际堆放杂物的其他业主构成共同侵权。物业公司是侵权行为的发起者和促成者,其他业主是直接占有人。两者均应对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物业公司的责任:未履行钥匙保管义务,擅自处分钥匙,属于过错行为;同时,物业公司违反了对业主财产安全的基本保障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其他业主的责任:明知或应知该房屋非其所有,仍擅自堆放杂物,构成无权占有,应当承担返还原物、排除妨害的责任。
在维权时,您可以将物业公司和实际占用房屋的其他业主一并列为责任主体。
在此类纠纷中,部分业主可能会考虑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对抗手段。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与您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的做法是:在正常缴纳物业费的同时,积极维权。如果最终通过诉讼确认物业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相应期间的物业费,但不宜擅自单方拒交。
328、《在雨花区铖兴署光印象工地做工,农民工血汗钱索要无门》
滕宙峰律师回复:
您的材料在法律上完全能够证明欠薪事实,劳动局以"材料不足"为由不予接待,这反映出执法层面存在的问题,而非您的证据本身有问题。
一、您的材料在法律上完全有效
结算清单、欠条、承诺书,每一项在法律上都具有证明效力。您的材料是充分的,问题不在于证据本身,而在于维权路径需要调整。
二、劳动局"材料不足"可能意味着什么
劳动监察投诉需要提交的法定材料包括:投诉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欠薪事实证明材料(如欠条、结算单)、被投诉单位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如果您每次都被以"材料不足"为由拒之门外,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缺失用工单位的准确全称和工商信息。
情况二:劳动关系证明不够清晰。
情况三:劳动监察部门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管辖。
无论属于哪种情况,您手中的结算清单、欠条和承诺书都是核心证据,劳动局以"材料不足"为由拒绝接待,属于行政不作为,您可以就此提出申诉。
三、如果劳动监察不受理,您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途径一: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并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依法受理投诉,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途径二: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处理效果不理想,或者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争议,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追讨欠薪。
途径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的欠条、结算单等证据确凿,且属于与个人包工头之间的劳务关系而非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您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劳务提供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途径四:申请支付令:如果您持有公司出具的书面欠条、结算协议等直接凭证,欠薪事实清楚、金额明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15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直接发出支付令,公司收到后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速度最快、成本最低的司法途径。
除了劳动监察部门,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
长沙人社一码通: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按提示反馈欠薪问题,相关人员会详细记录并及时转办。这是长沙市专门为治理欠薪问题搭建的在线投诉平台,操作简便,建议优先使用。
向住建部门反映: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有权督促责任单位解决欠薪问题-。您可以将情况反映至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拨打12333或12345可受理欠薪投诉
329、《永链荟永州工业馆运营方上海重器强迫员工降薪调岗》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在法律上存在以下三重违法行为:
第一,单方降薪调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报酬和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任何变更都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公司在未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强制要求降薪,并强迫您签署不合理调岗协议书,这一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第二,仅赔付半个月工资——远低于法定标准。 即便按合法解除计算,经济补偿金(N)也应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仅赔付半个月工资,说明公司要么是按极短的工作年限计算,要么是按降薪后的低标准计算,无论哪种情形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恶意拖延不予处理——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公司推诿扯皮、拒不正面处理的行为,进一步加重了其违法性,也为您后续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
据上述分析,您有以下几项明确的合法权益可以主张:
(一)补足工资差额(降薪部分)
公司单方面降薪属于违法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补足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这是最基础的诉求,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无关。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核心诉求
这是您最重要的权利。公司未与您协商一致,单方面降薪调岗,并在您拒绝后以违法补偿方案变相逼您离职,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特别提示:务必按原工资标准(降薪前)计算!
公司按照降薪后的低标准来计算补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您在计算时,必须以降薪前的正常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而非降薪后的标准。这是您与公司争议的核心焦点之一。
(三)加班费(如有)
(四)未休年休假工资(如有)
根据您"多次主动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协商,对方始终推诿扯皮、恶意拖延"的描述,继续等待公司主动处理可能无望。建议优先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地点: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重要风险提示
风险一:切忌签署任何不合理协议。
风险二:警惕"口头承诺"陷阱。
330、《请娄星区蓝圃学校依法依规给予赔偿》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详细描述,这是一个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多项劳动报酬追索以及潜在刑事诬告风险的复合型劳动争议案件。法律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梳理
您在民办学校连续工作8年半,劳动合同至2026年8月31日到期,学校于2026年2月28日以落款日期2月9日的解聘通知书单方解除合同,属于典型的合同期内单方解聘情形。3月2日学校在多方在场的情况下表态给予适当补偿,但此后反悔,不仅拒绝支付各项应付款项,反而向派出所报案指控您侵占公款。
(二)核心争议焦点
-
学校单方解聘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否支付赔偿金(2N);
-
补课费、学考奖、寒假工资、高考奖等各项薪酬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学校有无义务支付;
-
您代收学生费用但尚未上缴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学校报案是否成立;
(三)总体维权思路
首先,学校的解聘行为极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您的描述,您已连续工作8年半,担任高中语文教师兼班主任,是学校的主体教学工作岗位,且学校在3月2日专题会议上曾表态给予补偿,这一表态本身就是对违法解聘的间接承认——如果是合法解聘,何来"补偿"一说?
其次,补课费属于劳动报酬,学校不得无故克扣。您提到"别人的补课费已发放到位,我的不仅不发",这是典型的差别对待,明显违反同工同酬原则。学校单独扣押您的补课费,缺乏合法依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您代收学生费用与学校应支付给您的补课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抵销。
此外,关于学考奖、高考奖等绩效奖金学校拒绝支付,缺乏法律依据。
之后,关于代收费用与"侵占公款"诬告。您的情况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原因有三,其一,您已主动向龙所长报备。明确表达了上缴意愿。这一行为是证明您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证据。其二,您多次表达愿意上缴,只是要求学校同时结清您的劳动报酬。这表明您并非意图永久占有,而是希望在双方债权债务结清的同时完成上缴。其三,代收费用是学校惯例,并非您个人擅自创设的行为。学校长期以来允许班主任代收费用,本身就存在管理漏洞。学校报案指控您侵占公款,本质上是滥用刑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属于恶意举报。
综上所述,您有权主张的不仅是"适当补偿",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即18个月的工资。要求发放补课费、学考奖、寒假工资、高考奖等学校有法定支付义务。
331、《请娄星区蓝圃学校依法依规给予赔偿》
滕宙峰律师回复:
维权路径与证据准备
(一)劳动仲裁是首选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仲裁请求事项建议列明:
-
请求裁决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XX元(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9×2);
-
请求裁决学校支付补课费XX元;
-
请求裁决学校支付2025年度学考奖XX元;
-
请求裁决学校支付寒假工资XX元;
-
请求裁决学校支付预估高考奖XX元(可注明具体金额待高考成绩公布后确定)。
申请材料:
-
仲裁申请书(载明双方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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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学校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
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键证据清单
-
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合同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
-
解聘通知书:证明学校单方解聘的事实,注意落款日期(2月9日)与实际送达日期(2月28日)的差异
-
3月2日专题会议记录或证人证言:证明学校曾表态给予补偿
-
与龙所长的报备记录:证明代收费用已报备(刑事风险防范的核心证据)
-
与其他同事的沟通记录:证明学校惯例允许代收费用
-
补课费发放记录:证明其他同事已领取,自己被区别对待
-
工资银行流水、工资条:证明前12个月工资水平
-
学考奖、高考奖方案文件:证明奖金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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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证明:证明连续工作8年半
-
与工作组、钟红的沟通记录:证明曾多次请求结算
(三)时效问题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的解聘发生在2026年2月28日,应在2027年2月28日前申请仲裁,时间充裕但不宜拖延。
(四)法律援助
如经济困难,可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或联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332、《请娄星区蓝圃学校依法依规给予赔偿》
滕宙峰律师回复:
风险提示与综合建议
(一)刑事风险防范是当务之急
学校报案一事必须高度重视,立即主动上交代收费用并保留凭证,切勿因小失大。
(二)证据为王,立即行动
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但您仍需提供基础证据。建议立即整理上述证据清单中的材料,尤其是解聘通知书、报备记录、会议记录等核心证据。
(三)关于您妻子的情况
您妻子的健康状况令人同情,但在劳动仲裁中,这一因素一般不影响赔偿金的计算标准(赔偿金按工资基数计算,与个人家庭情况无关)。如因学校恶意拖延导致您妻子病情加重,可考虑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证明因果关系,难度较大。
(四)维权策略建议
-
第一步:立即通过银行转账上交代收费用,保留凭证,同时书面告知学校。
-
第二步:收集整理全部证据,制作证据清单。
-
第三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
第四步:如仲裁裁决不理想,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步:如学校报案一事升级,及时聘请刑事律师介入。
333、《双峰县金开物业乱收费并且拒不退还业主》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之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于您所述重复缴纳的住宅装修服务费和垃圾清理费,可以向原物业公司主张返还。对此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整理好相关证据,如分别向不同物业公司就同一事项进行缴费的凭证、物业变更证明、服务证明、沟通记录等;
2.在整理好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向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或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实说明小区名称、物业名称、违规事实、诉求等;
3.若上述措施没有满足您的诉求,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物业公司返还有关款项。
以上供您参考。
334、《江华县一修脚店老板携款潜逃了》
陈金磊律师回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此,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收集充值支付记录(截图、小票)、剩余充值款项页面截图(如有)、商家宣传页面、与商家沟通记录,以及商家工商注册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2.在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您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寻求帮助,如实反馈商家名称、地址等有关情况及诉求;
3.若上述维权措施没有满足您的诉求,您可以做好司法诉讼维权的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以上供您参考,也提醒大家,预付费有风险,大家要仔细甄别,谨慎办理各类预付费充值卡,如健身、美容、修脚、洗车、培训等。
335、《开福区桔子水晶酒店(云端酒店)存在价格未公示行为》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于您遇到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整理相关证据,如身份证明、订单信息、收费凭证、沟通记录、酒店地址等;
2.整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亦可以向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
3.可以就相关情况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若上述措施没有满足您的诉求,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供您参考。
336、《零陵云星城地下停车场漏雨开裂,开发商失联,业主安全无保障》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所面临的漏雨和墙体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留存完整证据,奠定维权基础,这是维权的核心前提。首先要保存购房合同、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核心文件;其次用相机拍摄质量问题的清晰照片和视频,标注拍摄时间与具体位置,像漏雨和墙体开裂等问题都要清晰呈现;另外,和开发商、物业的微信聊天、通话录音、书面沟通函件等也要留存。
2.在收集整理好证据即基础上,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相关情况,也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投诉相关情况。
3.最后,可以做好司法诉讼维权的准备,根据购房合同有关约定,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337、《江华县龙华世纪城云顶会酒吧低频噪音扰民》
卞燕飞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你得了解和明确酒吧经营时段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你需要了解该酒吧夜间经营是否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一般情况下,可参考如下标准:(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1)居住类等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 分贝,夜间≤45 分贝; (2)商业金融类等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 分贝。
2、如酒吧确实存在违反上述标准问题,建议可请求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社区或者街道工作人员等,出面与酒吧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但切记保持理性,避免发生冲突。
3、如确实属于违法违规,且经上述部门协调后,酒吧老板仍然不听劝,建议立即报警处理。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之规定,可直接拨打 110 报警。若片警未及时处理,可向其上级部门(如派出所等)反映,或通过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投诉,要求督办。
4、您在报警之前,也可考虑向城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举报,可直接加拨区号,拨打12345即可)。
5、收集证据并联合投诉。 记录营业时间、持续时长等信息,必要时使用分贝仪测量噪声值。可联合其他受影响住户共同投诉,提高处理效率。
6、法律途径维权。若上述方式均不奏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吧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38、《湖南富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克扣本人工资,工伤事故不全额理赔》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 职业伤害:依据《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送餐途中受伤属职业伤害,平台应申请保障待遇,医疗费差额可主张。
- 工资与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即便辞职,已付出劳动应获报酬。
- 预支手续费:公司收取5%手续费无法律依据,属不当得利或违法收费,应予退还。
证据准备
- 关系证明:APP接单记录、工服照、工资流水、预支记录及扣费截图。
- 受伤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保险理赔单据。
- 沟通记录:与站长关于辞职、工资及预支费用的聊天记录或录音。
救济途径
- 发律师函:要求公司支付工资、退还手续费并配合申报职业伤害待遇。
- 投诉举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欠薪及违法收费(电话12333)。
- 申请仲裁: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工资、手续费返还及职业伤害待遇差额。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39、《湖南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证预售13栋,出示虚假备案价欺诈销售》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 无证预售违规: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未取得预售许可不得预售。开发商3月10日至4月3日收取诚意金属违规,应予退还。
- 定金合同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未取得预售许可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含定金协议)无效。4万元定金应全额返还。
- 欺诈行为:出示虚假备案价误导购房,违反《民法典》关于欺诈的规定,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赔偿。
证据准备
- 违规证据:长沙市住建局官网查询的预售证取得时间截图(4月16日)。
- 交易凭证:1万元诚意金转账记录(备注房号)、4万元定金收据、未入监管账户的证明。
- 欺诈证据:销售出示的虚假备案价照片/录音、沟通换购房源的聊天记录。
救济途径
- 发律师函:主张合同无效及欺诈,要求限期退还全部款项及利息。
- 行政投诉:向长沙市住建局及市场监管局投诉无证预售及虚假宣传,要求查处并责令退款。
- 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定金及利息,并主张惩罚性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0、《江华县龙华世纪城云顶会酒吧低频噪音扰民》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 噪声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酒吧低频噪音已造成您身体不适,构成侵权。
- 生活安宁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生活安宁权。酒吧噪音严重干扰正常休息,侵犯了您的此项人格权。
- 噪声排放标准: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否则构成违法。
证据准备
- 侵权证据:录制包含时间、分贝值的噪音视频/音频;记录噪音日志(持续日期、时长、影响)。
- 损害证据: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证明心脏问题与噪音的关联)。
- 沟通记录:向物业、相关部门投诉的记录及反馈。
救济途径
- 发律师函:要求酒吧立即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投诉举报:拨打12345或向环保、公安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整改及行政处罚。
- 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申请“禁止令”要求立即停止超标噪音,并主张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1、《湘江新区凯德壹中心噪音未解决》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 噪声污染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设备噪音持续超标,已构成侵权。
- 相邻关系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及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超市作为相邻方,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 财产损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噪音导致房屋无法出租出售,属于直接经济损失。
证据准备
- 核心证据: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机构进行噪声检测,出具正式报告(证明超标)。
- 侵权事实:录制噪音视频(含时间、分贝)、记录噪音日志、超市设备位置照片。
- 损失证明:房屋中介出具的“因噪音无法出租/出售”的书面说明、同类房屋租金/售价对比。
救济途径
- 发律师函:要求超市限期整改(如加装专业隔音减震设施)并赔偿租金损失。
- 行政投诉:向生态环境局或城管部门投诉,要求检测并责令整改。
- 提起诉讼: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房屋贬值或租金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2、《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销售误导及拖延退保问题的投诉书》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 欺诈与撤销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业务员承诺“70岁取30万”与合同不符且已承认误导,构成欺诈,您可主张撤销合同,全额退保。
- 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未对合同内容(如现金价值、退保损失)作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证据准备
- 误导证据:业务员承认误导的录音或书面记录(核心证据)。
- 合同文件:保险合同、投保单、缴费凭证。
- 沟通记录:向保险公司及12378投诉的记录、保险公司拖延回复的证据。
救济途径
- 发律师函:依据《民法典》主张撤销合同,要求限期全额退还保费及利息。
- 行政投诉: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提交书面投诉,要求查处销售误导行为并责令整改。
- 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保险合同,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返还保费并赔偿利息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3、《湘江新区九月瑜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骨折,且拒绝提供监控》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若该瑜伽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您骨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整理固定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据(如病历本、CT报告、医疗发票等)、现场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在场人员的证人证言、相关合同、缴费凭证、会员卡、与瑜伽馆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
2.在整理、固定好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向当地消保委组织寻求帮助,如何反馈相关情况及诉求;
3.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就该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运动虽能强身健体,但人身安全始终要放在首位。参与瑜伽、健身等各类运动前,既要选择正规运动场所,留意场地设施安全,听从专业指导,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出现不适及时停止,切勿硬撑;又要务必做好充分热身,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切勿盲目挑战高难度动作。时刻绷紧安全弦,在运动中守护好自身健康。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也祝您早日康复。
344、《赫山区乌金小区旁边的工业园星瑞体育馆黄色灯影响视觉》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体育中心强光直射居民楼,干扰正常生活,构成光污染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第1167条(排除妨碍)及第1229条(环境污染责任)。
核心主张: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证据准备
影像记录:拍摄夜间灯光直射室内的照片/视频,需体现时间、亮度及眩光影响。
沟通记录:保留之前沟通无果的录音、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
损害证明:如有因光照导致失眠就医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告知侵权事实,要求限期调整灯光角度或提前关闭。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城管或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履职。
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5、《湘江新区中海阅山府开发商管道设计有误导致143户型出现反臭、反水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开发商未安装通气管导致排污不畅、反味,属于房屋质量缺陷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第582条(瑕疵履行补救)及第1202条(产品责任)。
核心主张: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关于通气管的规定),致使合同目的受损,开发商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及赔偿损失责任。
证据准备
现场勘验:拍摄管道现状、反水视频,保留异味检测记录。
专业报告:申请第三方验房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确认缺失通气管。
沟通凭证:保留向开发商及物业报修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管道系统并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住建局(质监站)投诉其违规施工;若未查处,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要求整改(加装通气管)、修复受损装修并赔偿违约金。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6、《长沙县水灵珑美容造型操作用药不当、伤害消费者身体且拒不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商家服务致人损伤且拒退余款,构成侵权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损害赔偿)、第1202条(产品/服务缺陷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款退还)。
核心主张: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应赔偿医疗费;未提供服务应退还预付款。
证据准备
医疗证据:病历、诊断书(明确接触性皮炎)、医疗费票据。
消费凭证:充值记录、剩余次数截图、服务订单。
关联证明:与店经理沟通记录、陪同就医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主张解除合同、退还余款并赔偿医药费。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井湾子市监所“行政不作为”(超期未处理);若仍无果,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限期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商家要求退款及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7、《开福区上麻园岭社区291号1单元顶楼违规种植导致房屋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702号业主私自占用楼顶种植导致漏水,侵犯了你的共有权和物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71条(共有权)、第288条(相邻关系)、第1167条(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及第1184条(财产损害赔偿)。
核心主张:楼顶属全体业主共有,擅自占用致损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责任。
证据准备
侵权证据:楼顶种植现状照片/视频(需体现土壤、积水)。
损害证据:室内受损部位特写、财产损坏清单及价值证明(发票/购买记录)。
因果证明:沟通记录、物业巡查记录或第三方鉴定报告。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严正告知法律后果,要求限期清理并赔偿。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城管(查处违建/占用)及住建局投诉;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702业主(可视情况追加物业),要求排除妨害、修复防水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8、《湘江新区九月瑜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骨折,且拒绝提供监控》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教练操作不当致伤及拒供监控,构成侵权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及第1202条(服务缺陷责任)。
核心主张:教练职务行为致损由瑜伽馆担责;馆方拒供监控可主张其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
医疗证据:CT片、诊断证明(明确肋骨骨折)、医疗费票据。
关联证据:报警回执、沟通录音(证明馆方承认有监控但拒绝提供)。
消费凭证:私教课合同、支付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要求馆方承担医疗费及赔偿,并限期提供监控。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市监局投诉消费侵权;若处理不力,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瑜伽馆,主张违约或侵权赔偿,申请法院调取监控。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49、《长沙县泉塘街道天秤座酒吧噪音让居民不得安宁》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酒吧深夜重低音扰民且屡教不改,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及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94条(不得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第1229条(环境污染责任)及《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1条(超标排放处罚)。
核心主张:夜间(22:00-6:00)噪声排放需符合严格标准,酒吧行为严重侵犯居民生活安宁权。
证据准备
视听资料:夜间室内录音录像(需含分贝仪APP读数、时间戳),记录墙体震动情况。
官方记录:历次110报警回执、12345投诉工单及回复(证明行政处理无效)。
损害证明:医院关于失眠、神经衰弱的诊断书。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告知侵权,要求限期整改隔音及调整营业时间。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生态环境局(申请专业测噪)及城管投诉;若部门推诿或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酒吧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强制隔音)并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0、《赫山区乌金小区旁边的工业园星瑞体育馆黄色灯影响视觉》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体育中心强光直射居民楼,干扰正常生活,构成光污染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第1167条(排除妨碍)及第1229条(环境污染责任)。
核心主张: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证据准备
影像记录:拍摄夜间灯光直射室内的照片/视频,需体现时间、亮度及眩光影响。
沟通记录:保留之前沟通无果的录音、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
损害证明:如有因光照导致失眠就医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告知侵权事实,要求限期调整灯光角度或提前关闭。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城管或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履职。
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1、《湘江新区中海阅山府开发商管道设计有误导致143户型出现反臭、反水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开发商未安装通气管导致排污不畅、反味,属于房屋质量缺陷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第582条(瑕疵履行补救)及第1202条(产品责任)。
核心主张: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关于通气管的规定),致使合同目的受损,开发商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及赔偿损失责任。
证据准备
现场勘验:拍摄管道现状、反水视频,保留异味检测记录。
专业报告:申请第三方验房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确认缺失通气管。
沟通凭证:保留向开发商及物业报修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管道系统并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住建局(质监站)投诉其违规施工;若未查处,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要求整改(加装通气管)、修复受损装修并赔偿违约金。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2、《长沙县水灵珑美容造型操作用药不当、伤害消费者身体且拒不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商家服务致人损伤且拒退余款,构成侵权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损害赔偿)、第1202条(产品/服务缺陷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款退还)。
核心主张: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应赔偿医疗费;未提供服务应退还预付款。
证据准备
医疗证据:病历、诊断书(明确接触性皮炎)、医疗费票据。
消费凭证:充值记录、剩余次数截图、服务订单。
关联证明:与店经理沟通记录、陪同就医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主张解除合同、退还余款并赔偿医药费。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井湾子市监所“行政不作为”(超期未处理);若仍无果,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限期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商家要求退款及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3、《开福区上麻园岭社区291号1单元顶楼违规种植导致房屋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702号业主私自占用楼顶种植导致漏水,侵犯了你的共有权和物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71条(共有权)、第288条(相邻关系)、第1167条(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及第1184条(财产损害赔偿)。
核心主张:楼顶属全体业主共有,擅自占用致损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责任。
证据准备
侵权证据:楼顶种植现状照片/视频(需体现土壤、积水)。
损害证据:室内受损部位特写、财产损坏清单及价值证明(发票/购买记录)。
因果证明:沟通记录、物业巡查记录或第三方鉴定报告。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严正告知法律后果,要求限期清理并赔偿。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城管(查处违建/占用)及住建局投诉;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702业主(可视情况追加物业),要求排除妨害、修复防水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4、《湘江新区九月瑜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骨折,且拒绝提供监控》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教练操作不当致伤及拒供监控,构成侵权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及第1202条(服务缺陷责任)。
核心主张:教练职务行为致损由瑜伽馆担责;馆方拒供监控可主张其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
医疗证据:CT片、诊断证明(明确肋骨骨折)、医疗费票据。
关联证据:报警回执、沟通录音(证明馆方承认有监控但拒绝提供)。
消费凭证:私教课合同、支付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要求馆方承担医疗费及赔偿,并限期提供监控。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市监局投诉消费侵权;若处理不力,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瑜伽馆,主张违约或侵权赔偿,申请法院调取监控。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5、《长沙县泉塘街道天秤座酒吧噪音让居民不得安宁》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酒吧深夜重低音扰民且屡教不改,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及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94条(不得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第1229条(环境污染责任)及《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1条(超标排放处罚)。
核心主张:夜间(22:00-6:00)噪声排放需符合严格标准,酒吧行为严重侵犯居民生活安宁权。
证据准备
视听资料:夜间室内录音录像(需含分贝仪APP读数、时间戳),记录墙体震动情况。
官方记录:历次110报警回执、12345投诉工单及回复(证明行政处理无效)。
损害证明:医院关于失眠、神经衰弱的诊断书。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告知侵权,要求限期整改隔音及调整营业时间。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生态环境局(申请专业测噪)及城管投诉;若部门推诿或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酒吧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强制隔音)并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6、《赫山区乌金小区旁边的工业园星瑞体育馆黄色灯影响视觉》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体育中心强光直射居民楼,干扰正常生活,构成光污染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第1167条(排除妨碍)及第1229条(环境污染责任)。
核心主张: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证据准备
影像记录:拍摄夜间灯光直射室内的照片/视频,需体现时间、亮度及眩光影响。
沟通记录:保留之前沟通无果的录音、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
损害证明:如有因光照导致失眠就医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告知侵权事实,要求限期调整灯光角度或提前关闭。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城管或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履职。
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7、《湘江新区中海阅山府开发商管道设计有误导致143户型出现反臭、反水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开发商未安装通气管导致排污不畅、反味,属于房屋质量缺陷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第582条(瑕疵履行补救)及第1202条(产品责任)。
核心主张: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关于通气管的规定),致使合同目的受损,开发商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及赔偿损失责任。
证据准备
现场勘验:拍摄管道现状、反水视频,保留异味检测记录。
专业报告:申请第三方验房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确认缺失通气管。
沟通凭证:保留向开发商及物业报修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管道系统并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住建局(质监站)投诉其违规施工;若未查处,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要求整改(加装通气管)、修复受损装修并赔偿违约金。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8、《长沙县水灵珑美容造型操作用药不当、伤害消费者身体且拒不退款》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商家服务致人损伤且拒退余款,构成侵权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损害赔偿)、第1202条(产品/服务缺陷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款退还)。
核心主张: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应赔偿医疗费;未提供服务应退还预付款。
证据准备
医疗证据:病历、诊断书(明确接触性皮炎)、医疗费票据。
消费凭证:充值记录、剩余次数截图、服务订单。
关联证明:与店经理沟通记录、陪同就医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主张解除合同、退还余款并赔偿医药费。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井湾子市监所“行政不作为”(超期未处理);若仍无果,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限期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商家要求退款及赔偿。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59、《开福区上麻园岭社区291号1单元顶楼违规种植导致房屋漏水》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702号业主私自占用楼顶种植导致漏水,侵犯了你的共有权和物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71条(共有权)、第288条(相邻关系)、第1167条(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及第1184条(财产损害赔偿)。
核心主张:楼顶属全体业主共有,擅自占用致损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责任。
证据准备
侵权证据:楼顶种植现状照片/视频(需体现土壤、积水)。
损害证据:室内受损部位特写、财产损坏清单及价值证明(发票/购买记录)。
因果证明:沟通记录、物业巡查记录或第三方鉴定报告。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严正告知法律后果,要求限期清理并赔偿。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城管(查处违建/占用)及住建局投诉;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702业主(可视情况追加物业),要求排除妨害、修复防水及赔偿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60、《湘江新区九月瑜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骨折,且拒绝提供监控》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教练操作不当致伤及拒供监控,构成侵权及违约。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及第1202条(服务缺陷责任)。
核心主张:教练职务行为致损由瑜伽馆担责;馆方拒供监控可主张其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
医疗证据:CT片、诊断证明(明确肋骨骨折)、医疗费票据。
关联证据:报警回执、沟通录音(证明馆方承认有监控但拒绝提供)。
消费凭证:私教课合同、支付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要求馆方承担医疗费及赔偿,并限期提供监控。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市监局投诉消费侵权;若处理不力,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瑜伽馆,主张违约或侵权赔偿,申请法院调取监控。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61、《长沙县泉塘街道天秤座酒吧噪音让居民不得安宁》
刘俊律师回复:
⚖️ 法律分析与维权策略
法律分析
酒吧深夜重低音扰民且屡教不改,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及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294条(不得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第1229条(环境污染责任)及《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1条(超标排放处罚)。
核心主张:夜间(22:00-6:00)噪声排放需符合严格标准,酒吧行为严重侵犯居民生活安宁权。
证据准备
视听资料:夜间室内录音录像(需含分贝仪APP读数、时间戳),记录墙体震动情况。
官方记录:历次110报警回执、12345投诉工单及回复(证明行政处理无效)。
损害证明:医院关于失眠、神经衰弱的诊断书。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正式告知侵权,要求限期整改隔音及调整营业时间。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生态环境局(申请专业测噪)及城管投诉;若部门推诿或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履职。
提起诉讼:起诉酒吧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强制隔音)并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62、《湖南旧改很忙家居装修公司涉嫌装修合同欺诈》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等,该装修公司已经违反合同约定,您可以主张退还未施工款项及让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固定证据,包括装修合同原件、付款凭证、设计图纸、催工记录(微信 / 短信聊天、书面函件、现场照片视频)、损失凭证(租房合同、租金支付记录)等;
2.可以向该装修公司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其延期事实与天数、相应违约责任、限期退场退款诉求等;
3.可以整理好相关证据,同步向当地消保委组织寻求帮助,如实反馈情况及诉求;
4.若仍未达到您的诉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家装过程中时常出现的各种问题,给大家带来了不少困扰。守护自身权益的核心,在于既要做好审慎选择,挑选靠谱的装修公司;又要在签约之初明晰工期时限、违约追责等关键细则,厘清双方权责边界,履约全程妥善留存书面凭据、付款记录与沟通往来,为各类争议筑牢举证根基。
以上供您参考。
363、《湘江新区岳麓大道红星RealLaz店拒不履行合同条款,不退款》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您目前遇到的消费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优先和商家进行沟通。即携带购物凭证、合同文件等材料与商家理性沟通,客观说明问题,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协商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表达。
2.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消保委组织投诉,如实详细的描述消费经过及遇到的问题,合理表达诉求,以便于能高效调解纠纷;
3.若上述措施仍不能满足您的诉求,您也可以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额消费交易中,建议消费者应秉持审慎理性原则,最好能自我设定一个决策缓冲期。消费前务必核实经营主体资质,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明确履约标准、交付周期、违约责任等核心权责内容,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决策,杜绝冲动消费,交易全程留存书面凭证与沟通记录,依法规范主张权利,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与消费纠纷。
以上供您参考。
364、《渌口镇青龙湾村中心安置房施工不规范》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及减配问题,已构成根本违约及侵权。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第801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建筑法》第60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核心主张:房屋主体结构(梁、柱空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你有权要求修复加固、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证据准备
质量缺陷证据:梁柱空洞、墙体裂缝、漏水部位的高清照片及视频(建议保留原始载体)。
合同依据:《拆迁安置协议》、建房图纸(证明约定标准与实际交付不符)。
官方记录:住建局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检测报告(如有)。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向开发商(伟大集团/惠天然公司)发函,列明质量清单,要求限期按图施工、修复隐患。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区住建局投诉,要求责令停工整改并组织验收;若部门推诿,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诉讼:委托第三方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费用、违约金及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365、《东安县鹿马桥镇八一桥附近有人私填农田》
刘俊律师回复:
该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及破坏耕地,属于严重的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
请求权基础:
行政/刑事:《土地管理法》第75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房或堆放固体废弃物,破坏种植条件);《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毁坏耕地5亩以上即入刑)。
民事:《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核心主张:填埋渣土破坏耕作层,必须限期清除、恢复原状;若面积达标,应追究刑事责任。
证据准备
现场证据:正在填埋/平整的视频(带时间水印),重点拍摄渣土来源、倾倒车辆、破坏后的耕作层。
权属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登记信息(证明你是合法权利人)。
损失证明:被压毁的青苗(庄稼)清单、复耕成本估算。
递进救济途径
行政投诉与复议:立即拨打12345及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向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提交《查处申请书》;若部门不作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366、《湘江新区洋湖春园附近路段摩托车深夜炸街扰民》
刘俊律师回复:
警官“无法律依据”的回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摩托车“炸街”不仅涉及非法改装,更触犯噪声污染防治及治安管理相关规定。
请求权基础:
噪声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7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时不得违反规定鸣喇叭或者以其他方式发出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或罚款)。
危险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安全驾驶义务)、第42条(限速规定);若情节恶劣(追逐竞驶),可能触犯《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核心主张:即使车辆未改装,故意轰油门制造噪音仍属违法;夜间飙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警方有义务查处。
证据准备
视听资料:清晰记录摩托车炸街时间、地点、车牌号、轰鸣声的视频(最好能体现车速过快)。
报警记录:122通话记录、警官回电录音(证明曾报警但未获处理)。
损害证明:居民受干扰的证言、录音、就医记录(如有)。
递进救济途径
发投诉信: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或督察大队寄送法律意见书,指出基层执法不当,要求纠正并开展专项整治。
行政投诉与复议: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该警官“行政不作为”及“适用法律错误”;若无效,向同级政府(岳麓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责令其履行查处职责。
提起诉讼:若警方持续不作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交警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其依法查处炸街行为。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367、《蒸湘区华鑫蒸水湾小区3栋29层高层电梯房电梯坏了一个月不修》
刘俊律师回复:
物业在未公示公共收益及真实维修方案前直接要求动用维修基金,违反了法定程序,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共同决定权。
请求权基础:
知情权与收益归属:《民法典》第282条(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943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公开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民法典》第278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核心主张:维修资金是“保命钱”,使用需遵循严格程序。物业必须先公示电梯维保记录、维修报价及历年公共收益明细,优先使用公共收益维修,未经业主大会合法表决不得擅自划扣维修基金。
证据准备
程序违规证据:物业张贴的公告照片、上门诱导签字的录音/视频、虚假的台账记录。
侵权证据:长期未公示公共收益的现场照片、高于发改委标准的水费收缴凭证。
安全隐患证据:电梯故障、异响的视频,老人小孩出行受阻的记录。
递进救济途径
发律师函:向物业公司发函,严正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动用维修基金,限期公示真实账目及维修方案,优先以公共收益抵扣维修费。
行政投诉与复议:向蒸湘区住建局物业科提交书面投诉,要求查处物业违规使用资金及隐瞒收益行为;若街道办/物管办不作为,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诉讼:联合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物业动用维修基金行为无效,并主张物业公开公共收益账目,返还侵占资金。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368、《鹤城区黔锦园小区物业违规违法停掉电梯》
卞燕飞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提到的问题,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结论:物业的做法严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若物业违规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催要物业费,就存在违法问题。
2、业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证据。(首要原则) 保留物业停水停电的通知、现场照片、视频、通话录音、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证明物业存在违规行为及自身遭受的损害。
(2)与物业协商。 可尝试与物业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立即恢复供水供电,并协商解决物业费争议。
(3)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第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向怀化市鹤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投诉。可通过电话(0745-2557987)、信函、网络平台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要求主管部门责令物业整改。
(4)消费者协会:向鹤城区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消协可介入调解,促使物业恢复服务。(电话:0745-12315)
(5)市场监管部门:若物业存在违规收费、限制购电等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调查处理。(如:0745-2234207)
(6)报警处理 若物业停水停电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可拨打110报警,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7)法律诉讼(最后途径) 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赔偿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如生活费用增加、财产损失等),并可能要求物业承担诉讼费用。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69、《应届生租房被骗,中介长沙市开福区罗马寓地产服务部拒不退款》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方以“房东直租、无中介费、可短租”虚假引流,隐瞒中介身份、租期、收费等关键信息,显属欺诈。同时,依《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房屋租售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采取欺诈、误导手段服务,其行为违反该条款。此外,中介无授权委托书代签合同、合同租期擅自变更、设置霸王条款、未出具发票、房屋违法隔断且未备案等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向12315平台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若行政途径无果,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合理开支。必要时联合其他受害者共同维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70、《永兴县电信没经过同意私自把我的个人号码更改为我公司营业执照名字》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电信公司未经同意将你个人实名手机号户主变更为酒店营业执照名称的行为,已侵害你的合法权益。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提供服务应真实全面。电信工作人员未明确告知、未获你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实名信息,未尽告知与审查义务,构成欺诈与侵权。另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须如实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变更实名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并核验签字。您未到场、未签署真实过户协议,该变更程序违法、无效。
建议消费者携带身份证、原办卡资料、缴费记录等证据,向电信湖南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诉,要求限期恢复户主信息;协商不成,可拨打 12315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通信管理部门举报,或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其违规实名变更问题,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71、《长沙禾烁佳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规高额收取服务费》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属实,长沙禾烁佳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多项违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该公司以帮助征信不佳者办理贷款为诱饵,诱导他人使用微粒贷贷款,未如实披露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贷款风险,属于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同时,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金融产品经营者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微信转账记录、中介沟通记录、公司地址与人员信息等相关证据,先向该公司发送书面退款通知,协商不成则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款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
372、《长沙木华公寓恶意骗租,承诺退押金却克扣》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该公司以口头短租承诺诱骗签订长期合同,属于消费欺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聊天记录、租赁合同、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73、《株洲天元区云裕山河颂虚假宣传》
李超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如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株洲云裕山河颂楼盘开发企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该企业多次宣传2025年年底一定交房,后又多次延期且无明确交房日期、无补偿方案,涉嫌虚假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明示交房日期等事项,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迟延,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或退房。结合相关规定,该楼盘停车场等项目长期未施工,存在资金断裂风险,违背商品房开发及交付相关义务,该风险系企业自身经营问题,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建议消费者妥善留存看房宣传记录、购房合同、沟通记录、工地现状照片等证据,先与开发企业交涉,要求明确交房日期、出具补偿方案;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监管、督促企业推进施工及交房,同时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74、《怀疑常德市天润李记茶餐厅幸福湾店食品不新鲜》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等,若您确实因食用该商家食品受到损害,且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法可以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收集证据,如付款凭证、相关食品种类小票、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其他可证明您食用该商品造成身体不适或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证据,充分的证据更有利于后续维权;
2.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与商家理性进行沟通,表达您遇到的情况及诉求;
3.向当地消保委组织寻求帮助,如实反应相关情况,如店家名称、事实经过、遇到的困难、诉求等;
4.若上述措施仍未满足您的诉求,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底线不容逾越,生产经营主体须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敬畏法律、合规经营,既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是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375、《吉首市榕域国际酒店不退房间押金》
陈金磊律师回复:
依据您的描述,关于您遇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酒店作为经营者,对其提供的设施负有管理义务,主张客人损坏物品,必须承担完整举证责任,若酒店无证据证明您与物品损坏之间有因果关系时,无权扣押押金不予退还;
其次,您可以通过预定酒店的第三方平台寻求协助,向客服反馈相关情况及诉求,要求第三方平台协助退还押金;
然后,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押金凭证、支付房费凭证、预定凭证、沟通记录等,向酒店当地消保委组织投诉;
最后,若上述措施仍未满足您的诉求,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376、《中国电信服务差劲,办事拖拉》
陈金磊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对此,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拨打相应运营商的客服电话投诉相关情况,清晰说明降级套餐的意愿和理由;如果该运营商未在15日内答复或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通过工信部微信公众号或工信部官方网站进行申诉;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377、《BOSS直聘平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涉及诱导签约》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商家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相关合同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变更。 首先,关于欺诈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在招聘时以“车补”“福利”为名,隐瞒“必须租车才能上岗”这一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诱使您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可据此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租赁合同总价远超车辆通常市场价值,且租车方在您仅使用7天的情况下坚持按整月收费,拒绝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有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您的维权路径应清晰有序。第一,固定证据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第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价款为实际使用7天的租金;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款项。请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鉴于您刚步入社会,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378、《娄星区择校诈骗一案,万宝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反映的事件核心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案件性质的正确定性并维护自身权益。 该事件的核心事实是行为人向家长“虚构事实”声称可办理择校,并收取费用,导致三名学生实际丧失学籍与入学机会,财产权益与受教育权均受侵害。此情节与一般民事经济纠纷存在本质区别。 派出所认定为“经济纠纷”,可能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认为属于委托办事未成的民事违约;二是案件证据在侦查初期尚不足以清晰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诈骗罪的核心主观要件。然而,从刑法理论分析,若行为人在根本不具备办理入学的能力与渠道的情况下,虚构自身能力骗取财物,其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学生错失一学期学业,这一后果的严重性也远超普通民事纠纷。 对此,建议从以下法律路径入手: 1. 证据固定与整理:系统收集并整理所有证据,包括与行为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付款凭证、对方关于“能办成”的承诺证明,以及孩子无法入学、失去学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 申请立案监督:如认为派出所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不当,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娄星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或向同级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提交书面材料并附证据,明确阐述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的理由,要求检察机关审查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 多途径反映:同时,可就该事件中涉及的违规办理学籍问题,向娄底市及湖南省的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教育部门的查处结果可为刑事案件提供关键佐证。 此类以“择校”为名的诈骗案件,行为人往往利用了教育政策的信息差与家长的焦虑心理。从法律上明确其性质,是制止此类犯罪、避免更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的关键。
379、《BOSS直聘平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涉及诱导签约》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商家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相关合同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变更。 首先,关于欺诈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在招聘时以“车补”“福利”为名,隐瞒“必须租车才能上岗”这一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诱使您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可据此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租赁合同总价远超车辆通常市场价值,且租车方在您仅使用7天的情况下坚持按整月收费,拒绝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有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您的维权路径应清晰有序。第一,固定证据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第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价款为实际使用7天的租金;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款项。请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鉴于您刚步入社会,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380、《娄星区择校诈骗一案,万宝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反映的事件核心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案件性质的正确定性并维护自身权益。 该事件的核心事实是行为人向家长“虚构事实”声称可办理择校,并收取费用,导致三名学生实际丧失学籍与入学机会,财产权益与受教育权均受侵害。此情节与一般民事经济纠纷存在本质区别。 派出所认定为“经济纠纷”,可能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认为属于委托办事未成的民事违约;二是案件证据在侦查初期尚不足以清晰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诈骗罪的核心主观要件。然而,从刑法理论分析,若行为人在根本不具备办理入学的能力与渠道的情况下,虚构自身能力骗取财物,其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学生错失一学期学业,这一后果的严重性也远超普通民事纠纷。 对此,建议从以下法律路径入手: 1. 证据固定与整理:系统收集并整理所有证据,包括与行为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付款凭证、对方关于“能办成”的承诺证明,以及孩子无法入学、失去学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 申请立案监督:如认为派出所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不当,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娄星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或向同级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提交书面材料并附证据,明确阐述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的理由,要求检察机关审查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 多途径反映:同时,可就该事件中涉及的违规办理学籍问题,向娄底市及湖南省的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教育部门的查处结果可为刑事案件提供关键佐证。 此类以“择校”为名的诈骗案件,行为人往往利用了教育政策的信息差与家长的焦虑心理。从法律上明确其性质,是制止此类犯罪、避免更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的关键。
381、《BOSS直聘平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涉及诱导签约》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商家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相关合同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变更。 首先,关于欺诈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在招聘时以“车补”“福利”为名,隐瞒“必须租车才能上岗”这一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诱使您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可据此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租赁合同总价远超车辆通常市场价值,且租车方在您仅使用7天的情况下坚持按整月收费,拒绝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有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您的维权路径应清晰有序。第一,固定证据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第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价款为实际使用7天的租金;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款项。请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鉴于您刚步入社会,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382、《娄星区择校诈骗一案,万宝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反映的事件核心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案件性质的正确定性并维护自身权益。 该事件的核心事实是行为人向家长“虚构事实”声称可办理择校,并收取费用,导致三名学生实际丧失学籍与入学机会,财产权益与受教育权均受侵害。此情节与一般民事经济纠纷存在本质区别。 派出所认定为“经济纠纷”,可能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认为属于委托办事未成的民事违约;二是案件证据在侦查初期尚不足以清晰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诈骗罪的核心主观要件。然而,从刑法理论分析,若行为人在根本不具备办理入学的能力与渠道的情况下,虚构自身能力骗取财物,其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学生错失一学期学业,这一后果的严重性也远超普通民事纠纷。 对此,建议从以下法律路径入手: 1. 证据固定与整理:系统收集并整理所有证据,包括与行为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付款凭证、对方关于“能办成”的承诺证明,以及孩子无法入学、失去学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 申请立案监督:如认为派出所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不当,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娄星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或向同级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提交书面材料并附证据,明确阐述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的理由,要求检察机关审查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 多途径反映:同时,可就该事件中涉及的违规办理学籍问题,向娄底市及湖南省的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教育部门的查处结果可为刑事案件提供关键佐证。 此类以“择校”为名的诈骗案件,行为人往往利用了教育政策的信息差与家长的焦虑心理。从法律上明确其性质,是制止此类犯罪、避免更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的关键。
383、《BOSS直聘平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涉及诱导签约》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商家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相关合同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变更。 首先,关于欺诈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在招聘时以“车补”“福利”为名,隐瞒“必须租车才能上岗”这一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诱使您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可据此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租赁合同总价远超车辆通常市场价值,且租车方在您仅使用7天的情况下坚持按整月收费,拒绝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有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您的维权路径应清晰有序。第一,固定证据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第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价款为实际使用7天的租金;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款项。请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鉴于您刚步入社会,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384、《BOSS直聘平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涉及诱导签约》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商家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相关合同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变更。 首先,关于欺诈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在招聘时以“车补”“福利”为名,隐瞒“必须租车才能上岗”这一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诱使您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可据此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租赁合同总价远超车辆通常市场价值,且租车方在您仅使用7天的情况下坚持按整月收费,拒绝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有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您的维权路径应清晰有序。第一,固定证据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第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价款为实际使用7天的租金;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款项。请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鉴于您刚步入社会,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385、《BOSS直聘平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涉及诱导签约》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核心问题在于商家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相关合同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变更。 首先,关于欺诈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商家在招聘时以“车补”“福利”为名,隐瞒“必须租车才能上岗”这一对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诱使您签订租赁合同,该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可据此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租赁合同总价远超车辆通常市场价值,且租车方在您仅使用7天的情况下坚持按整月收费,拒绝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有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您的维权路径应清晰有序。第一,固定证据是后续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第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撤销合同或变更合同价款为实际使用7天的租金;要求对方返还多收取的款项。请注意,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鉴于您刚步入社会,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386、《娄星区择校诈骗一案,万宝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反映的事件核心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案件性质的正确定性并维护自身权益。 该事件的核心事实是行为人向家长“虚构事实”声称可办理择校,并收取费用,导致三名学生实际丧失学籍与入学机会,财产权益与受教育权均受侵害。此情节与一般民事经济纠纷存在本质区别。 派出所认定为“经济纠纷”,可能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认为属于委托办事未成的民事违约;二是案件证据在侦查初期尚不足以清晰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诈骗罪的核心主观要件。然而,从刑法理论分析,若行为人在根本不具备办理入学的能力与渠道的情况下,虚构自身能力骗取财物,其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学生错失一学期学业,这一后果的严重性也远超普通民事纠纷。 对此,建议从以下法律路径入手: 1. 证据固定与整理:系统收集并整理所有证据,包括与行为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付款凭证、对方关于“能办成”的承诺证明,以及孩子无法入学、失去学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 申请立案监督:如认为派出所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不当,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娄星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或向同级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提交书面材料并附证据,明确阐述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的理由,要求检察机关审查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 多途径反映:同时,可就该事件中涉及的违规办理学籍问题,向娄底市及湖南省的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教育部门的查处结果可为刑事案件提供关键佐证。 此类以“择校”为名的诈骗案件,行为人往往利用了教育政策的信息差与家长的焦虑心理。从法律上明确其性质,是制止此类犯罪、避免更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的关键。
387、《投诉长沙市中国水电八局施工偷工减料,房屋严重漏水漏烟》
刘俊律师回复:
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核心在于证明房屋存在质量缺陷且在保修期内。
-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 证据准备:核心是漏水/漏烟的现场照片、视频,报修记录,与开发商/物业的沟通记录,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 救济途径:
- 发函催告:向开发商发送《质量整改通知书》,明确问题与整改期限。
-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质监站)投诉,请求其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开发商整改。
- 行政复议:若住建部门不作为,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诉讼:若以上均无效,可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维修并赔偿损失。
- 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88、《长沙及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克扣押金》
刘俊律师回复:
可以主张违约金过高,要求返还部分款项。核心在于证明平台扣款远超其实际损失。
- 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证据准备:核心是《汽车租赁合同》、还车时确认车辆完好的凭证(如交接单、照片)、跑车收入及充电成本的流水截图、与平台的沟通记录。
- 救济途径:
- 发函交涉:向平台发送书面函件,明确指出违约金过高,要求重新核算。
- 行政投诉:向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 提起诉讼:若调解无效,可向平台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调减违约金。
-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389、《投诉湖南合启汽车租赁公司诱骗租车跑客运,恶意苛扣汽车维修费》
刘俊律师回复:
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并索赔。租车公司出租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已构成根本违约和欺诈。
法律分析
-
责任划分
- 公司根本违约与欺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公司明知您租车用于网约车运营,却提供车龄超标、无法办理营运证的车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和欺诈。
- 押金应予退还:因公司违约在先,其无权依据合同条款扣除押金。其单方面、无依据的扣费行为无效,您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
请求权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证据准备
- 欺诈与违约证明:租车合同、BOSS直聘沟通记录(证明租车用途)、车辆行驶证照片(证明车龄超标)。
- 损失证明:押金支付凭证、公司扣费通知或聊天记录。
- 资质证明: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查询该车辆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记录。
救济途径
- 发函交涉:向租车公司发送书面函件,指出其违约与欺诈行为,要求限期全额退还押金。
- 行政投诉: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其欺诈行为;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举报其违规出租无营运资质车辆。
- 提起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390、《德邦快递承运货物造成货物全部损坏》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核心法律关系与责任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809条、第825条,承运人德邦的核心义务是:
1.按照约定的包装要求(打木架和托盘)妥善装载、运输、保管货物;
2.安全、准时地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
3.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除非德邦能证明毁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或托运人过错导致)。
本案中,你在下单及电话沟通中已明确约定了打木架和托盘的特殊包装要求,德邦未按约定履行,直接导致货物损坏,且存在收件后滞留、运输延误等问题,德邦存在明显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维权应对建议
1.向国家邮政局(12305热线)正式申诉,邮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快递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处理赔偿;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主张德邦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3.若投诉无果,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德邦网点所在地)、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法院起诉。
391、《藁城区冰姐服装店直播间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核心法律关系与责任认定
- 商家的违法行为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商家在直播间明确宣传销售正品耐克运动鞋,并承诺“货不对板 / 非正品赔偿一万元”,实际交付的商品既与展示不符,也并非正品。
(2)《广告法》第28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 抖音平台的责任边界
抖音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直接的商品销售者,一般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履行平台监管义务,若平台明知 / 应知商家售假、虚假宣传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如下架商品、封禁账号),需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二、维权建议
1.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你目前的留言投诉是有效途径,可进一步,向商家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投诉,提交全部证据,主张商家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
2.向抖音平台主张平台责任
向抖音平台提交完整证据,明确要求平台依据履行监管义务,对商家采取封禁、下架商品等措施,并督促商家处理你的赔偿诉求;
3.若平台仍仅支持退货退款,可向12315 平台、12345 政务热线投诉平台未履行监管义务。
4.若投诉无果,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可同时起诉商家(经营者)和抖音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392、《星辰医美通过剧本杀诱导客户体验消费》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核心法律关系与责任认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机构通过安排人员冒充老顾客夸大效果、虚构案例、制造容貌焦虑,以低价体验卡诱导你升级高价项目,且术后效果与承诺严重不符,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规定的欺诈行为。你有权主张“退一赔三”,退还全部医美费用,并要求机构支付费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算)。
2.医疗服务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你与医美机构之间成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机构未按约定提供符合承诺效果的医疗美容服务,构成违约。你有权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已支付费用。
二、当前维权关键问题与应对建议
1.向监管部门投诉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主张机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要求查处并督促退款赔偿;拨打 12315、12345 政务热线,同步提交投诉。
2.协商
与机构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欺诈、违约事实,以及你方的退款、赔偿主张。
3.诉讼维权
若投诉、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393、《藁城区冰姐服装店直播间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
卞燕飞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提到的这个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性维权: 1、首先,一定要先行固定好相关证据。 (1)保存直播录屏,包含主播宣传话术、功效承诺、价格信息等,确保录屏包含直播间名称、商家账号、直播时间等关键信息。 (2)截图商品详情页、订单页面、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保留与商家或客服的沟通记录(文字聊天、电话录音等)。 2、与商家协商,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收货后7日内,通过平台聊天工具或客服渠道联系商家,明确提出退款、换货或赔偿诉求,并保留沟通记录。 3、申请平台介入。 若商家拒绝协商或拖延处理,立即在购物平台申请“官方介入”,提交订单信息、商品问题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平台履行审核、调解和先行赔付义务。 4、行政投诉。 协商和平台介入无果后,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详细说明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提交完整证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 5、法律诉讼。 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可整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6、若商家涉嫌诈骗(如收款不发货、泄露个人信息导致盗刷、侵犯注册商标等),或者涉嫌侵犯其他商品的相关权益,可考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94、《腾讯公司游戏管理混乱,致未成年人充值未公平退款》
卞燕飞律师回复:
家长朋友,你好。针对你提到的问题,分析如下: 首先,请求全额返还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4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充值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且充值金额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认知范围(如大额充值数千元甚至数万元),该充值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监护人可要求游戏平台全额退款。其次,若游戏平台未落实实名制、未设置合理充值限额或未采取有效防沉迷措施,导致未成年人擅自充值,平台需承担主要责任,通常也会支持全额退款。 但注意有例外,若充值金额较小(如几十元至几百元),结合频次、用途综合判断且与15岁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如购买普通游戏道具),可能被认定为有效消费,一般不支持全额退款。若监护人存在明显过错(如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放任未成年人频繁充值),法院可能根据过错比例划分责任,部分减少退款金额。 最后,如确实属于“无效充值”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如下途径维权: 1、固定证据:保存充值记录、打赏截图、支付流水、账号信息、沟通记录; 2. 平台投诉:直接向游戏、直播平台提交未成年人退款申请,要求核实并退款; 3. 行政举报:拨打12315或向网信、文旅部门投诉,督促平台整改退款; 4. 司法救济:平台拒不退款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行为无效、全额返还钱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95、《藁城区冰姐服装店直播间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
卞燕飞律师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提到的这个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性维权: 1、首先,一定要先行固定好相关证据。 (1)保存直播录屏,包含主播宣传话术、功效承诺、价格信息等,确保录屏包含直播间名称、商家账号、直播时间等关键信息。 (2)截图商品详情页、订单页面、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保留与商家或客服的沟通记录(文字聊天、电话录音等)。 2、与商家协商,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收货后7日内,通过平台聊天工具或客服渠道联系商家,明确提出退款、换货或赔偿诉求,并保留沟通记录。 3、申请平台介入。 若商家拒绝协商或拖延处理,立即在购物平台申请“官方介入”,提交订单信息、商品问题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平台履行审核、调解和先行赔付义务。 4、行政投诉。 协商和平台介入无果后,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详细说明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提交完整证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 5、法律诉讼。 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可整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6、若商家涉嫌诈骗(如收款不发货、泄露个人信息导致盗刷、侵犯注册商标等),或者涉嫌侵犯其他商品的相关权益,可考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96、《腾讯公司游戏管理混乱,致未成年人充值未公平退款》
卞燕飞律师回复:
家长朋友,你好。针对你提到的问题,分析如下: 首先,请求全额返还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4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充值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且充值金额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认知范围(如大额充值数千元甚至数万元),该充值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监护人可要求游戏平台全额退款。其次,若游戏平台未落实实名制、未设置合理充值限额或未采取有效防沉迷措施,导致未成年人擅自充值,平台需承担主要责任,通常也会支持全额退款。 但注意有例外,若充值金额较小(如几十元至几百元),结合频次、用途综合判断且与15岁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如购买普通游戏道具),可能被认定为有效消费,一般不支持全额退款。若监护人存在明显过错(如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放任未成年人频繁充值),法院可能根据过错比例划分责任,部分减少退款金额。 最后,如确实属于“无效充值”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如下途径维权: 1、固定证据:保存充值记录、打赏截图、支付流水、账号信息、沟通记录; 2. 平台投诉:直接向游戏、直播平台提交未成年人退款申请,要求核实并退款; 3. 行政举报:拨打12315或向网信、文旅部门投诉,督促平台整改退款; 4. 司法救济:平台拒不退款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行为无效、全额返还钱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97、《京东货不对版,拒不处理》
李璐律师回复:
一、事实依据
1.您在京东二手拍拍自营店购买华为 Mate30 RS,实际收到红米手机,属于买卖合同根本违约,同时涉嫌消费欺诈
商家行为定性:下单商品与实际交付商品完全不符,构成违约;商家明知错误仍拒绝退货、补发、退款,主观恶意明显,涉嫌消费欺诈。
2.消费平台的责任边界
京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直接的商品销售者,一般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履行平台监管义务,若平台明知 / 应知商家售假、虚假宣传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如下架商品、封禁账号),需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消费者维权三步走,证据先行是关键
1.留证据:下单前截图保存商品宣传页、与商家 / 平台的聊天记录;收货后及时拍摄产品实物、检测报告等,全方位固定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2.走对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无果,向电商平台申请介入处理→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通过 12315 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投诉→仍无法解决的,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知权益:商家行为构成欺诈的,可依法主张 “退一赔三”(最低赔偿 500 元);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可主张 “退一赔十”
作为消费者,遇到“货不对板”的情况,要保留好维权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可以先行找商家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8、《资阳区青藤艺术影像虚假宣传》
李璐律师回复:
一、核心法律关系与责任认定
(一)虚假宣传与服务不符的法律定性
商家宣传 “首席、高级摄影化妆师”,实际服务与成片显著低于约定标准,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构成服务合同根本违约。
依据2025 年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本法将虚假宣传明确区分为虚假的商业宣传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两类,并将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帮助行为一并规制。结合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 16、17 条 ,对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质量、资质等级产生错误认知的,依法认定为虚假宣传、引人误解宣传;商家以 “首席 / 高级” 等资质承诺招揽客户,实际未按标准提供服务,属于典型虚假宣传行为。
依据《民法典》第 577 条,消费者有权要求重作、减价或全额退款。
(二)恶意克扣退款属霸王条款无效
订单载明 “随时退、过期退”,系商家事先作出的有效承诺。商家因自身服务严重不符,单方将应退 799 元降至 500 元,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单方扣款行为无效,不具有约束力。
(三)利用军人身份施压构成违法不当施压
商家明知消费者配偶为军人,仍以 “特殊职业、来一趟不容易” 进行道德绑架、胁迫接受不合理方案,违背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四)举证责任规则
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原告就宣传内容虚假、引人误解及因果关系完成初步举证后,由经营者就宣传真实性、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本案订单快照、服务对比、沟通记录等足以完成初步举证,商家无法举证服务达标则承担不利后果。
二、维权关键问题与应对建议
(一)核心诉求
- 全额退还服务费799 元(或 699 元);
- 拒绝商家单方克扣、拒绝不合理折价方案。
(二)关键证据固定
订单快照(含服务承诺、随时退条款);
宣传截图、成片与样片对比、沟通记录;
商家利用军人身份施压的完整聊天 / 录音。
(三)维权路径
- 平台投诉:以 “虚假宣传、服务不达标、单方违约” 申请平台裁决,支持全额退款;
- 12315 投诉: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禁止性规定,要求责令全额退款并查处虚假宣传;
- 法律函告:明确指出商家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违法,限期全额退款,否则启动诉讼与行政处罚举报。
399、《顺德区乐从经华家具在产品中以假充真》
李璐律师回复:
一、核心法律关系与责任认定
-
合同违约 你与顺德区乐从经华家具成立家具买卖合同。商家承诺提供半青皮家具,实际交付重度修饰头层皮,属于以假充真、货不对板,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第 577 条,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并由商家承担运费、安装费等全部实际损失。
-
虚假宣传(2025《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 依据 2025 年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法将虚假宣传分为虚假的商业宣传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两类,并明确组织虚假交易等帮助行为亦受规制。 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 16、17 条,商家对皮料等级、材质质量作虚假介绍,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加价购买,依法认定为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 18 条,你已完成初步举证,商家应对皮料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承担不利后果。
-
消费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 商家明知皮料等级不符,仍故意隐瞒、虚假介绍、诱导加价,构成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你支付货款 8000 元,依法可主张退还 8000 元 以及三倍赔偿 24000 元。
-
克扣与拒退违法 商家沟通无果、拒绝退换、拒绝承担损失,属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二、维权关键问题与应对建议
(一)合法诉求
- 全额退货退款:退还货款8000 元;
- 赔偿实际损失:支付运费、安装费等1000 元;
- 合计主张 9000 元;
- 保留追加 “退一赔三” 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二)必须固定的证据
- 商家承诺半青皮的聊天、录音、宣传内容;
- 到货皮料为重度修饰头层皮的照片、视频、对比说明;
- 商家拒绝退换货的沟通记录;
- 付款记录、收据、店铺地址与商家信息;
- 运费、安装费支付凭证。
(三)维权路径
-
向监督管理局投诉 事由: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依据:2025《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 要求:责令退货退款、赔偿损失、行政处罚。
-
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主张:退货退款 、赔偿运费安装费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00、《双峰县比亚迪王朝店定金不退》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你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对您最有利的情况,对方退了4000元,又留了1000元未退。
第一步:固定证据(最重要)
您现在最大的劣势是没有票据,但可以补救:
- 通话录音:打电话给4S店,引导对方承认"当时收了5000元""退了4000元""还欠1000元没退""当时把条子收回去了"等关键事实;
- 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的支付记录,能证明付款5000元、退款4000元的事实;
- 聊天记录:与销售员的微信聊天,任何涉及金额的对话都截图保存;
- 县长热线回复记录:保留工单号和回复内容。
第二步:书面投诉
向以下渠道书面投诉(可同时):
- 12315(市场监管热线):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由投诉,要求4S店说明扣款依据、提供收据;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上次回复不满意可以申请二次督办,指出对方"退了4000元"的行为自相矛盾;
- 4S店品牌厂家客服:投诉该经销商违规经营,厂家会对授权经销商有管理压力。
投诉的核心诉求:要求4S店提供1000元扣款的合法依据,以及当初收取5000元的书面凭证。
第三步:法律途径
如果投诉无果:
- 向法院起诉:案由为不当得利或合同纠纷。诉讼金额仅1000元,属于小额诉讼,诉讼费减半收取仅25元,无需律师,自己去基层法院(法庭)立案即可。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85条(不当得利)+ 第587条(定金规则适用不当)——4S店既不能证明是"定金"(已退款行为自相矛盾),又不能说明扣1000元的合法依据,属于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401、《湘乡市美林春风里项目违规交房,拒不履行承诺赔付违约金》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建议您按如下步骤实施维权:
1. 向住建局投诉,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依据已有文书(湘乡建房监责停(改)通字(2025)1号),开发商被责令改正但至今未取得竣工验收仍试图交房,业主可以:
- 书面要求住建局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整改等),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 要求住建局对项目竣工验收进度进行公示,明确告知业主何时能达到合法交付条件;
- 向湘潭市住建局投诉湘乡市住建局监管不力,倒逼下级履职。
2. 向信访局反映新情况
上次信访后开发商仍未解决问题,且出现了新的违约事实(拒付承诺书标准的违约金、捆绑办证与收房),可以就新情况再次信访。
3. 向市场监管局拨打12315热线投诉
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为条件变相胁迫业主收房,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
第二阶段:发送律师函
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送正式律师函,内容应包括:
- 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日万分之一)及法律依据(承诺书);
- 明确违约金计算截止日(实际合法交付之日);
- 指出9月30日交房行为违法(附住建局责令通知书作为证据);
- 给出合理期限(如15日内),逾期将提起诉讼。
律师函成本不高(通常1000-3000元),但威慑力远大于口头协商。
第三阶段:提起诉讼
如果行政投诉和律师函均无效果,建议起诉。
402、《举报长沙鲜记开心湘乡银丝粉:未备案加盟+虚假宣传致我血本无归》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建议您按如下步骤依法维权:
第一步:行政投诉,同时向两个部门投诉:
(1)向长沙市商务局投诉
- 投诉事由:未备案 + 不满足"两店一年" + 虚假宣传
- 要求:行政处罚(罚款+公告)+ 调解退费
- 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8、22、24、25条
- 证据:特许经营管理系统查询截图、合同、聊天记录
(2)向长沙市/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 投诉事由:虚假宣传、强制捆绑交易、夸大收益承诺
- 要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查处 + 调解退费
- 证据:招商人员微信聊天记录(收益承诺截图)、电话录音、推广费支出记录
第二步:发送律师函
在行政投诉的同时或之后,委托律师发送正式律师函:
- 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多项条款;
- 列举虚假宣传的具体事实;
- 给出最后期限(如7-15日),要求全额退还加盟费及桌椅费;
- 表明如不解决将提起诉讼+向行政机关举报的意图。
第三步:提起诉讼
案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长沙市)或合同履行地(汨罗市)法院
特别提示:
1、关于"冷静期"的时效
您2025年12月31日签约,现在是2026年4月27日,已经过了约4个月。如果门店已经实际营业并使用了品牌标识,法院可能认定您已经实际使用了特许经营资源,冷静期解除的主张可能不被支持。但虚假宣传和未备案仍然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2、 不要单方自行关闭门店而未保留证据
门店关闭前,建议:
- 拍照留存门店现状(品牌标识、装修等);
- 保存完整的经营数据;
- 如果决定闭店,通过书面通知(微信、短信均可,对方能收到即可)告知公司,并说明原因是公司未履行承诺。
403、《吉首市榕域国际酒店不退房间押金》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建议您按如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您通过美团下单,支付记录、以及入住前房屋设施是否拍照(如果有)等。
第二步:向美团平台投诉。
- 打开美团APP → 找到该订单 → 申请售后/投诉
- 投诉内容要点:
- "酒店在我退房时未提出任何异议,事后无证据指控我损坏物品并扣押金"
- "要求酒店提供损坏证据、入住前检查记录、以及监控录像"
- "如无法提供证据,要求立即退还全部押金"
- 美团平台一般会介入协调,酒店在平台压力下往往愿意退款
第三步:拨打12315投诉
如美团协调无果,拨打吉首市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小程序投诉:
- 被投诉方:吉首市榕域国际酒店
- 投诉事由:无证据扣押消费者押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公平交易权)、第26条(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 诉求:退还全部押金
第四步:书面通知(增加压力)
如果以上方式效果不佳,向酒店发送书面/微信通知,内容建议:
本人于4月18-19日入住贵酒店,退房时前台未提出任何异议。事后贵酒店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电话通知本人损坏电视并扣押押金1500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贵酒店应就电视损坏的成因、时间、责任人承担举证责任。如贵酒店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系本人造成损坏,请在收到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押金。否则本人将通过12315投诉、向文旅部门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
404、《投诉鹤城区弘医教育银成医考培训机构拒退费》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建议您:
第一步:固定证据
这一步最关键,别等机构有所准备后再收集:
| 1、缴费凭证: | 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注意看收款方是个人还是机构账户) |
| 2、收据照片: | 机构给您开具的收据(即便是个人名头的也要拍下来) |
| 3、聊天记录: | 与"向老师""陈军校长"的所有微信聊天截图(特别是催费、发资料、通知中医无法报西医的那段对话) |
| 4、培训资料: | 机构发放的西医资料照片(封面、内页,证明是西医内容) |
| 5、毕业证: | 您的毕业证照片(证明专业为中医类) |
| 6:报名记录: | 您在卫健部门报名系统的截图 |
特别提醒:不要删除任何与机构的聊天记录,不要清理转账记录。如果有可能,对关键对话录屏保留。
第二步:行政投诉(三管齐下)
同时向以下三个部门投诉:
(1)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 投诉事由: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或超范围经营
- 要求:调查该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教育局备案
- 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举办民办学校应当经审批机关审批)
- "银成医考"如果是加盟品牌,总部可能在北京或武汉,但实际办学行为发生在怀化,本地教育局有管辖权
(2)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投诉事由:
- 以个人名义收费、拒绝开具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 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未审核即招生)
- 消费者权益受损要求退款
- 要求:责令退还费用 + 查处发票违法行为
- 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小程序提交
(3)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
- 投诉事由:培训机构以个人名义收取费用,未依法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 要求:责令补开发票 + 依法查处
-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第三步:书面退费通知
向培训机构发送正式的退费通知(建议微信发送+短信发送+当面递交),内容要点:
本人于2025年12月31日在贵机构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并缴纳费用。贵机构在未核实本人学历专业的情况下即收取费用并发放西医培训资料,后于2026年2月9日通知本人中医毕业证无法报考西医。
贵机构存在以下过错:①未履行基本审核义务;②提供的培训内容(西医)与本人报考类别(中医)严重不符,构成根本违约;③以个人名义收款、拒绝开具发票。
现正式通知贵机构:本人要求解除培训服务关系,退还全部费用。请在收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款项。如逾期未退,本人将向教育、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投诉,并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诉讼(最终手段)
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效果,可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05、《芙蓉区凯达通讯器材商行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以“手机已激活”为由拒绝处理出厂瑕疵,该行为违法。摄像头进灰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受激活状态限制,您有权要求退换。
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产品存在性能故障(如摄像头进灰影响成像),销售者应负责退货、换货或修理。
责任分析
摄像头内部灰尘属于出厂质量瑕疵,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商家强制激活属于其单方行为,不能以此免除法定的“三包”责任。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证据准备
- 交易凭证:购机收据、支付记录。
- 瑕疵证据:手机后置摄像头进灰的清晰照片/视频(需展示灰尘在内部)。
- 沟通记录:与商家交涉的录音或聊天记录(证明商家以“已激活”为由拒赔)。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责令商家履行三包义务。
- 平台介入:若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申请平台客服介入处理。
- 司法诉讼: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货退款。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06、《物业公司未和小区签订合同,是否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
刘俊律师回复:
物业公司无权在没有任何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收费。但需注意,若有事实服务或前期合同,业主仍可能需缴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责任分析
- 无权收费情形:若无业委会、无前期合同、无事实服务,物业强行收费无法律依据。
- 需缴费情形:若存在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未到期),或物业虽未签合同但实际提供了保洁、安保等服务(形成事实服务关系),业主需按合理标准缴纳物业费。
证据准备
- 合同文件:购房合同(查看是否有前期物业约定)。
- 现场证据:拍摄小区安保、清洁等服务现状的照片/视频。
- 沟通记录:物业发布的收费通知、群聊记录。
救济途径
- 核查与协商:要求物业出示收费依据(合同或备案文件),若无依据可拒绝缴纳。
- 行政投诉:向茶陵县住建局(房管局)投诉物业违规收费,要求核查其资质与合同备案情况。
- 司法诉讼:若被起诉,可主张不存在合同关系或服务严重不达标进行抗辩。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07、《慈利县金慈世家小区楼顶公共平台开发商是否可以买卖?》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出售“外平台”并约定“永久使用权”的行为,通常因侵犯全体业主共有权而无效。即便有街道办等部门的签字盖章,若缺乏规划依据,也难以改变其违法性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露台等要被认定为专有部分,必须同时满足“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和“销售时已列入买卖合同”两个条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共用部位,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责任分析
- 权属判定:若该平台在原始规划上属于公共区域(非特定房屋专属),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其出售给个人,该处分行为无效。
- 审批效力:街道办或住建局的签字若仅是对合同形式的备案,未核实规划属性,不能对抗《民法典》关于共有权的强制性规定。
- 违建风险:若该平台属于未计入容积率的公共空间,擅自封闭或独占使用可能涉嫌违章搭建。
证据准备
- 核心证据:向城建档案馆调取小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核实平台在规划图中是否为公共区域)。
- 交易证据:开发商与个人的买卖合同、收款收据、所谓“永久使用权”协议。
- 现场证据:平台现状照片/视频(证明其连通公共区域或属于公共空间)。
救济途径
- 行政查处:向住建局及自然资源局举报,要求认定该平台为共有部分,撤销违规审批,责令恢复原状。
- 民事诉讼:以业主身份向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与个人的处分行为无效,要求恢复平台共有状态。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08、《长沙臻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异常等名义乱收费》
刘俊律师回复:
该行为涉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及违规收费,属于严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湖南省关于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议》:向企业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和收费依据,使用统一票据。
责任分析
- 身份存疑:正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应在法定办公地点履职,非辖区人员异地执法且不在编制地址办公,极大概率为假冒。
- 程序违法:以“异常”名义收费若无法律依据、无正规财政票据,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证据准备
- 现场证据:拍摄现场工作人员外貌、工牌、办公环境、收费公告等。
- 交易证据:索要并保留收费单据(若是个人转账或非财政票据,为关键证据)、录音录像。
- 核实记录:致电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该办公点及人员身份。
救济途径
- 立即报警:拨打110,举报有人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 拒绝支付:在核实清楚前,坚决拒绝缴纳任何费用。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09、《芙蓉区凯达通讯器材商行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
刘俊律师回复:
商家以“手机已激活”为由拒绝处理出厂瑕疵,该行为违法。摄像头进灰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受激活状态限制,您有权要求退换。
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产品存在性能故障(如摄像头进灰影响成像),销售者应负责退货、换货或修理。
责任分析
摄像头内部灰尘属于出厂质量瑕疵,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商家强制激活属于其单方行为,不能以此免除法定的“三包”责任。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证据准备
- 交易凭证:购机收据、支付记录。
- 瑕疵证据:手机后置摄像头进灰的清晰照片/视频(需展示灰尘在内部)。
- 沟通记录:与商家交涉的录音或聊天记录(证明商家以“已激活”为由拒赔)。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责令商家履行三包义务。
- 平台介入:若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申请平台客服介入处理。
- 司法诉讼: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货退款。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10、《物业公司未和小区签订合同,是否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
刘俊律师回复:
物业公司无权在没有任何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收费。但需注意,若有事实服务或前期合同,业主仍可能需缴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责任分析
- 无权收费情形:若无业委会、无前期合同、无事实服务,物业强行收费无法律依据。
- 需缴费情形:若存在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未到期),或物业虽未签合同但实际提供了保洁、安保等服务(形成事实服务关系),业主需按合理标准缴纳物业费。
证据准备
- 合同文件:购房合同(查看是否有前期物业约定)。
- 现场证据:拍摄小区安保、清洁等服务现状的照片/视频。
- 沟通记录:物业发布的收费通知、群聊记录。
救济途径
- 核查与协商:要求物业出示收费依据(合同或备案文件),若无依据可拒绝缴纳。
- 行政投诉:向茶陵县住建局(房管局)投诉物业违规收费,要求核查其资质与合同备案情况。
- 司法诉讼:若被起诉,可主张不存在合同关系或服务严重不达标进行抗辩。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11、《慈利县金慈世家小区楼顶公共平台开发商是否可以买卖?》
刘俊律师回复:
开发商出售“外平台”并约定“永久使用权”的行为,通常因侵犯全体业主共有权而无效。即便有街道办等部门的签字盖章,若缺乏规划依据,也难以改变其违法性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露台等要被认定为专有部分,必须同时满足“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和“销售时已列入买卖合同”两个条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共用部位,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责任分析
- 权属判定:若该平台在原始规划上属于公共区域(非特定房屋专属),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其出售给个人,该处分行为无效。
- 审批效力:街道办或住建局的签字若仅是对合同形式的备案,未核实规划属性,不能对抗《民法典》关于共有权的强制性规定。
- 违建风险:若该平台属于未计入容积率的公共空间,擅自封闭或独占使用可能涉嫌违章搭建。
证据准备
- 核心证据:向城建档案馆调取小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核实平台在规划图中是否为公共区域)。
- 交易证据:开发商与个人的买卖合同、收款收据、所谓“永久使用权”协议。
- 现场证据:平台现状照片/视频(证明其连通公共区域或属于公共空间)。
救济途径
- 行政查处:向住建局及自然资源局举报,要求认定该平台为共有部分,撤销违规审批,责令恢复原状。
- 民事诉讼:以业主身份向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与个人的处分行为无效,要求恢复平台共有状态。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12、《长沙臻嵘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异常等名义乱收费》
刘俊律师回复:
该行为涉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及违规收费,属于严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湖南省关于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议》:向企业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和收费依据,使用统一票据。
责任分析
- 身份存疑:正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应在法定办公地点履职,非辖区人员异地执法且不在编制地址办公,极大概率为假冒。
- 程序违法:以“异常”名义收费若无法律依据、无正规财政票据,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证据准备
- 现场证据:拍摄现场工作人员外貌、工牌、办公环境、收费公告等。
- 交易证据:索要并保留收费单据(若是个人转账或非财政票据,为关键证据)、录音录像。
- 核实记录:致电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管局核实该办公点及人员身份。
救济途径
- 立即报警:拨打110,举报有人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 拒绝支付:在核实清楚前,坚决拒绝缴纳任何费用。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13、《新宁县一学生闯入班马线撞飞行人致骨折,拒付医药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侵权致人损害案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您方有权依法维权。
(一)侵权人王某负全部责任,事实清晰
新宁县交警部门已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非机动车的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是本案最重要的权利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责任由王某的父母(监护人)承担,而非王某本人
本案最关键的法律要点在于:王某是未成年人(学生),其侵权赔偿责任应当由其父母承担,受害人应当直接向王某的父母主张赔偿,而非向王某本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这意味着:王某的父母拒绝支付医药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赔偿义务人是王某的父母,受害人无需等待王某本人成年后再追讨。
事发至今已12天,王某父母拒绝支付医药费,您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方法一:申请交警部门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您方可以向新宁县交警部门申请调解,由交警出面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不收取费用,是目前最便捷的初步解决方式。
方法二: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对方拒付时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这是本案最为重要的维权手段,特别适合"急等钱救命"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方法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调解无效,且先予执行后仍有争议,您方可以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的父母赔偿全部损失。
特别提示:上述费用中,先予执行通常只覆盖医疗费,其余项目需待治疗终结后通过诉讼一并主张。此外,如果伤情严重,还需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另行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14、《新宁县一学生闯入班马线撞飞行人致骨折,拒付医药费》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侵权致人损害案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您方有权依法维权。
(一)侵权人王某负全部责任,事实清晰
新宁县交警部门已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非机动车的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是本案最重要的权利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责任由王某的父母(监护人)承担,而非王某本人
本案最关键的法律要点在于:王某是未成年人(学生),其侵权赔偿责任应当由其父母承担,受害人应当直接向王某的父母主张赔偿,而非向王某本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这意味着:王某的父母拒绝支付医药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赔偿义务人是王某的父母,受害人无需等待王某本人成年后再追讨。
事发至今已12天,王某父母拒绝支付医药费,您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方法一:申请交警部门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您方可以向新宁县交警部门申请调解,由交警出面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不收取费用,是目前最便捷的初步解决方式。
方法二: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对方拒付时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这是本案最为重要的维权手段,特别适合"急等钱救命"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方法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调解无效,且先予执行后仍有争议,您方可以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的父母赔偿全部损失。
特别提示:上述费用中,先予执行通常只覆盖医疗费,其余项目需待治疗终结后通过诉讼一并主张。此外,如果伤情严重,还需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另行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15、《望城区丁字湾合能湘江公馆房屋延期交房严重》
李璐律师回复:
一、先明确您的核心合法权利
您已全额履行购房付款义务,开发商多次承诺交房均未兑现、逾期远超合理期限,已构成根本违约,您依法享有以下权利:有权要求开发商立即完成施工、通电验收、正式交房;有权全额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实际租房损失相关损失;经合法催告后仍未交房的,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还全部已付房款、贷款利息、违约金;
二、履行催告义务,固定维权核心证据
业主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先履行书面催告义务
向开发商工商注册地址、项目售楼处同步发送《书面交房催告函》
函件必须明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至今逾期时长、已多次承诺交房均未兑现的事实、要求开发商在 15-30 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强电验收、正式交房
明确书面主张:要求开发商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您租房、子女就学延误的全部实际损失
明确告知:逾期仍不交房,您将依法解除合同、提起诉讼、投诉举报,追究开发商全部法律责任
务必完整留存证据:催告函原件,全程留痕,后续投诉、诉讼
三、全面固定完整证据链,维权全程 “证据为王”
所有维权动作,必须先筑牢证据,您需整理留存以下全部材料:
核心合同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重点标注约定交房日期、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条款
付款凭证:全部首付款发票、银行转账流水、贷款合同、还款流水,证明您已完全履行付款义务
违约证据:开发商历次延期交房公告、短信、微信通知、社区 / 街道告知的交房承诺记录、与销售 / 开发商的全部沟通记录、通话录音
实际损失证据: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因无法入住产生的全部额外开支相关的证明材料
进展证据:社区、街道、保交楼专班告知的通电、验收、交房时间的全部记录,证实项目多次承诺均未兑现。
四、精准核算赔偿,明确您的合法诉求
您依法可主张的赔偿受法律保护:
逾期交房违约金: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合同未约定的,可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主张损失
实际损失赔偿:因逾期交房产生的全部租房费用、装修溢价损失的相关损失,均可要求开发商全额赔偿
合同解除权:开发商逾期远超约定期限,经您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的,您有权单方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偿还全部银行贷款利息,同时支付全部违约金,赔偿全部损失。
五、同步行政投诉,借官方力量加速保交楼落地
投诉核心内容:
合能湘江公馆 16 栋仅剩主电未通,多次承诺通电、验收、交房均无故落空,至今未兑现
业主全款购房,毕生积蓄投入,购房核心目的为子女就近入学,现逾期交房已严重影响子女入学、家庭基本居住民生
请求专班明确通电、验收、交房的最终时限,全程督办,兜底保障业主居住权益
六、终极法律保障,做好诉讼全准备
若催告、投诉后,开发商仍拒不履行交房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您无需拖延,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可明确:
判令开发商立即完成项目施工、强电验收,限期向您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
判令开发商向您支付全部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若开发商仍无法履约,请求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贷款利息,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16、《反映零陵山水新城小区交房的问题》
李璐律师回复:
房企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该条款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已构成逾期交房违约。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开发商无故延期交房,全体业主依法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交房、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依法申请解除购房合同、追责索赔。
专业维权提醒:
开发商一旦出现逾期交房,业主应第一时间通过 EMS 向开发商寄送书面交房催告函,依法履行催告义务,固定违约事实与维权证据。催告函需写明合同约定交房日期、逾期时长、要求开发商在 15—30 日内完成整改并交房,同时明确主张逾期违约金及各项损失赔偿。务必留存邮寄底单、物流记录、签收回执,作为后续协商、投诉、诉讼的关键凭证。
维权过程中需完整留存证据链:保管好购房合同、房款支付凭证、发票、贷款资料;留存开发商延期通知、口头及书面交房承诺、工作人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整理因延期交房产生的租房支出、生活额外开支等损失材料,全方位固定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若开发商持续拖延、拒不履约,除依法协商索赔外,可向属地住建部门、保交楼专班、街道社区提交书面投诉,借助行政监管力量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交房、赔付违约金,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追回已付房款及利息损失。
417、《湘江新区梅溪正荣府物业不作为,只催费不服务》
李璐律师回复:
418、《苏仙区兴康云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
李璐律师回复: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在本小区中,小区充电桩数量严重不足,业主反映多次,至今未解决,导致业主经常因抢桩充电产生矛盾,未充满电就被别人拔掉充电器的事常有发生。小区门口长期车辆乱停乱放,致业主出行不便。小区车库及电动车入口没有保安,导致非本小区人员都能随意进出,给小区住户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小区大门和车库管控缺失,保安未履行应尽职责,这些情况表明物业显然未能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小区基本秩序,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一旦因物业的失职导致业主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物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物业责任的前提是先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小区门禁管理混乱的照片、视频,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建议您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将这些问题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反映,要求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督促物业尽快改善管理状况,加强门禁管理,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合理安排保安巡逻等,以保障小区的安全秩序。
2.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可向当地的住建部门投诉物业的不作为,其有权对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整改。
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物业的不作为持续存在,严重影响到业主的权益,业主可以考虑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如加强安保力量、完善门禁设施等;若业主因物业的失职遭受了实际损失,还可要求物业进行赔偿。此外,如果小区业主共同决定,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聘现有的物业公司,重新选聘能够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小区安全的物业服务企业。
419、《宁远舜峰驾校霸王扣费》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核心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分析
学员与宁远舜峰驾校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学员仅完成科目一考试,未接受任何实操培训,驾校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如建档、安排科目一考试),后续核心服务义务(实操培训、后续考试安排)未履行,学员因工作调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学员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发生服务对应的费用。
二、驾校扣费行为的法律评价
《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驾校单方主张扣除2000元(占学费的 80%),若该扣费标准未在合同中以显著方式提示,或未就扣费依据向学员进行明确说明,属于格式条款无效情形,此类条款依法无效,对学员不具有约束力。
三、维权路径
1.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投诉,同时通过 12345 政务服务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进行线上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并责令驾校依法退费。
2.向驾校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20、《反映长沙奥创佰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退费问题》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机构行为的法律评价
1.单方变更合同约定,已构成根本违约
《民法典》第 543 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双方最初的服务合同,核心内容是“5800元包含学费、报名费及托管费,由机构统一办理”,学员的付款义务已完成,机构应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2024年机构以“学校改革”为由,要求学员自行缴纳学费,并单方提出 “扣 1000 元后分批退费”,属于单方变更合同主要条款。
2.退费承诺不履行,构成合同义务的不履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3 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合理费用。机构虽提出了退费方案,但仅退还 980 元后拒绝继续履行,且以“费用交给学校”为由推诿,属于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后续义务,机构与学校的内部资金往来,属于其自身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此对抗学员的退费请求,也不能免除其合同义务。
二、维权途径
1.市场监管投诉:通过 12315 平台、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2.提起民事诉讼,可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421、《关于株洲云裕山河颂虚假宣传的投诉》
李璐律师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一、涉事开发商行为法律评价
株洲云裕置业有限公司在云裕山河颂项目销售阶段,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开发商对外宣传一期房源 2025 年底交付、最迟 2026 年春节后交房,以准现房作为核心卖点,该交房时间属于影响购房者购房决策的关键核心条件。但签订购房合同时,刻意将交房时间约定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面对购房者质疑,又以合同为固定模板为由,虚假承诺实际 2026 年 3 月前提前交房,属于故意隐瞒关键交易信息、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承诺。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发商缔约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虚构交房预期,构成缔约过错。同时,其销售宣传内容与实际履约计划严重不符,违反《广告法》中房地产宣传应当真实、准确的强制性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现阶段项目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交房期限无限延后,开发商无法兑现宣传及口头承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购房者合法财产权益与居住权益。
二、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法维权途径
- 第一,行政投诉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行为,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向住建部门反映项目施工停滞、延期交房问题,监管预售资金使用,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建设。
- 第二,政务渠道维权。通过 12345 政务服务平台提交诉求,请求政府部门介入协调,督促开发商公示施工计划与明确交房时间。
- 第三,司法救济途径。保留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据,依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通过诉讼主张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租房等实际损失,必要时依法解除合同、要求退款赔付。
422、《衡阳石鼓欧亚协合口腔门诊部冒充口腔医院欺骗消费者》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涉及法律法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8 条【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适用要点:机构冒用 “口腔医院” 名义、隐瞒资质降级事实,且拒不告知种植体品牌、材质、手术风险,严重侵犯患者的知情权。
第 10 条【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适用要点:机构对高龄老人实施过度拔牙、捆绑式种植牙收费,属于不公平交易,侵犯患者公平交易权。
第 20 条【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适用要点:机构以 “医院” 名义宣传、收费,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本条规定。
第 26 条【格式条款与不公平约定禁止】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适用要点:机构单方制定的笼统报价、不告知风险的格式条款,属于不公平约定,依法无效。
第 53 条【预收款退还义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适用要点:患者支付的 10000 元预交款属于预收款,机构未按约定提供合法合规的诊疗服务,患者有权要求全额退还。
第 55 条【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适用要点:机构冒用医院名义、虚假承诺手术效果、隐瞒风险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患者可主张服务费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二、维权路径与实务建议
1.卫健部门投诉:向卫健委提交举报材料。
2.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12315 平台提交投诉,形成监管压力,推动部门依法查处。
3.若投诉调解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23、《资阳区青藤艺术影像虚假宣传》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支持全额退款主张。
-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退款等违约责任。商家“货不对板”构成违约,若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
- 霸王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商家单方面将应退金额从799元降至500元,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证据准备
订单快照(含“首席、高级”承诺及“随时退”条款)、实际服务照片/视频、沟通记录、付款凭证。
救济途径
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24、《反映江永县同创世纪新城房屋漏水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可向物业主张赔偿责任,同时可视情况向开发商追责。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妥善维修、养护业主共有部分(如外墙)。若物业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损失扩大,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若漏水在保修期内已发生且持续存在,开发商仍需担责。
- 责任划分:物业作为管理人,若未尽到维护义务(如未及时排查、未协助联系开发商或申请维修基金),需对扩大的损失负责。
证据准备
漏水现场照片/视频、多年报修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自行维修费用票据、物业费缴纳凭证。
救济途径
向住建局或12345热线投诉;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物业及开发商。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25、《衡阳县台源中学家属房长期遭受楼上漏水侵害》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您的诉求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楼上住户是直接侵权人,学校作为管理方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避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楼上住户作为漏水源头的所有权人,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导致您家受损,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 学校责任:学校作为家属房的管理单位,在接到您的反映后,有义务进行协调和处理。若其未尽到合理的管理职责,导致损失扩大,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证据准备
漏水现场照片/视频、与楼上住户及学校的沟通记录(聊天记录、录音)、损失清单及维修报价单。
救济途径
可再次请求学校或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楼上住户列为被告,学校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26、《雨花区金地·格林公馆住房违规改群租房》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2408房的改造行为涉嫌违法,您有权要求其整改。
-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该户将房屋改成多个隔间及卫生间,明显违反了此项规定。
- 相邻权保护:《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及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制造噪音等,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其违规行为已对您的正常生活造成侵害。
证据准备
拍摄2408房违规改造的照片、视频(如人员进出频繁、隔间痕迹等),记录噪音、异味等扰民情况的时间与频率,并保留与物业或该户业主的沟通记录。
救济途径
-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委)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 民事诉讼: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27、《投诉湘乡市湘军嘉苑二期临窗停车位》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该改建行为涉嫌多重违法,您的诉求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建,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
- 消防法规:《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停车位紧邻住宅门窗,不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构成消防安全隐患。
证据准备
改建前后的现场对比照片/视频、停车位与住宅门窗的距离测量记录、向物业或相关部门的投诉记录、小区原始规划图纸(如有)。
救济途径
- 行政举报:向消防救援机构(拨打96119或12345)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 民事诉讼:若行政途径无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28、《投诉长沙市乐家物业有限公司辞退员工未做经济补偿》
刘俊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您的诉求存在法律风险,核心在于“超龄”是否导致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关键点:若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司以“超龄”为由终止合同,可能无需支付补偿。若未享受,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
证据准备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工资银行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辞退通知或相关沟通记录、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救济途径
向长沙市天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429、《芙蓉区凯达通讯器材商行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涉及法律法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8 条【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适用要点:商家以 “必须当场激活” 为由强制操作,未向你说明激活的法律后果,侵犯了你的知情权。
第 10 条【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适用要点:你购买的手机存在出厂瑕疵,商家却拒绝履行三包义务,属于未提供质量保障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第 22 条【经营者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适用要点:商家收取 8100 元货款后,仅提供收据而拒开发票,违反了本条强制义务。
第 24 条【三包义务的直接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适用要点:手机摄像头存在出厂质量瑕疵,属于 “不符合质量要求”,你在收到商品当日提出退换货,完全符合 “七日内退货” 的法定条件,商家以 “已激活” 为由拒绝退换,直接违反本条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 3 条【三包责任主体】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适用要点:作为销售者的凯达通讯商行,必须直接向你承担三包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509 条【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适用要点:你支付了全额货款,商家有义务交付质量合格的手机,其交付瑕疵商品的行为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第 577 条【违约责任承担】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适用要点:你可以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解除合同)、更换新机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 610 条【标的物质量瑕疵的处理】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适用要点:手机存在质量瑕疵,无法实现你购买全新手机的合同目的,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二、维权途径
1.与商家协商:携带证据再次与商家协商,明确告知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的法律后果,要求按规定退换货并开具发票。
2.行政投诉:向 12315 平台、市场监管局投诉,主张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销售不合格商品。
3.第三方调解: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由消协出面协调解决纠纷。
4.民事诉讼: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430、《关于常宁市新时代自助洗车房拒绝退还预付费余额的投诉》
郑波律师回复:
您 好,您的情况已知悉。建议您:
非诉讼救济途径(推荐优先尝试)
途径一:12315平台投诉
| 投诉渠道 | : 全国12315平台(网站或APP)、拨打12315热线 |
| 投诉对象 | :常宁市新时代自助洗车房(个体工商户) |
| 投诉理由 | :经营者拒绝退还预付式消费余额,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
| 所需材料 | : 充值记录截图、消费记录截图、与客服沟通记录(拒绝退款的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营业执照信息 |
| 处理时限 |
: 市场监管部门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45日内结案
⚠️ 提示:个体工商户由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投诉时注意选择正确的行政区划。
途径二:消费者协会调解
- 向常宁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 消协作为公益性组织,可居中协调,效率往往高于诉讼
- 配合12315投诉同时进行,效果更佳
途径三:向商务部门举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预付式消费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可向常宁市商务局举报该店收取预付款未向消费者提供退款渠道的违规行为。
431、《投诉浙江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 您的情况已知悉。根据您的描述,您遇到的问题可以分解为两个层面,也对应着两种救济方式:
-
针对卖家(被投诉人2):不退还运费,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退货产生的必要费用)的违约行为,并涉嫌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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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平台(被投诉人1):未履行其公示的规则和监管责任,属于不作为。
针对这两个主体,您的救济路径如下,建议您多线并行,同步推进:
一、 针对闲鱼平台(被投诉人1):升级投诉,施加压力
这是目前最直接、最可能快速见效的途径。您需要向平台的上级监管部门投诉其“履职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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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思路:举报闲鱼平台不落实其自身规则,不处理用户纠纷,纵容违规卖家,侵害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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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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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材料:将您上面写的1-6点情况,用更精炼的语言整理成一份投诉信。务必附上关键证据截图:订单详情、卖家承诺尺寸的聊天记录、您提醒核对尺寸的记录、实物测量对比图、退货物流签收凭证、您申请退运费的记录、卖家“不退”“你去举报”的回复截图、以及您与平台客服沟通(如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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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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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向闲鱼所属公司的注册地或您所在地的“12315”平台/热线投诉。这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在投诉时,明确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闲鱼运营主体)列为被投诉方。陈述事实时,重点指出平台规则形同虚设,在卖家签收退货后,平台未履行“联系卖家还款”的承诺,导致您的损失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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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阿里总部所在地)进行书面或电话投诉,效率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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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要求:明确提出您的诉求:要求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卖家立即支付64.20元退货运费,并依据平台规则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虚假宣传、拒绝履行承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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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针对卖家(被投诉人2):法律与信用途径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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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途径(最后手段,但具有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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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卖家出售的货物与约定严重不符,构成违约。因卖家违约导致的退货必要费用(运费),理应由违约方(卖家)承担。其明确拒绝支付,您有权通过诉讼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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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金额虽小,但您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您的收货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诉讼费很低,且流程相对简易。您的证据链非常完整,胜诉概率极高。在起诉前,可以向卖家发送一份正式的《律师函》或措辞严厉的《最后催告函》,告知其若不支付将诉诸法律,并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时能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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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与社会评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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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欺诈:在闲鱼平台内,对卖家的该笔订单和其店铺进行举报,选择“商品与描述不符”、“卖家拒不履行承诺”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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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评价:在交易评价中,客观、详细地陈述事情经过(注意用词,避免纯情绪化辱骂),并附上关键证据截图。这会影响卖家的信用,警示其他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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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长沙语牙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我进行教育贷款》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知悉。这属于典型的“在线教育/培训贷”消费纠纷,结合了虚假宣传、课程质量不符、诱导分期贷款、霸王条款、无证经营等多个违规行为。您的描述中,“无教育培训资质”是关键突破口。
请按以下步骤,有序、有力地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这是所有行动的基础)
请立即系统性地整理并保存好所有证据,建议分类打包:
宣传承诺证据:对方承诺“名师、保过、无理由退费”的直播录屏、微信聊天记录、宣传海报截图。
合同/协议证据:您签署的任何电子协议、课程服务合同。重点查看其中关于退费、违约金的条款(这些就是霸王条款)。
付款与分期证据:
定金497.79元的支付记录。
分期贷款合同(查看贷款方是谁,是金融机构还是平台自有分期)。
已支付4480元的全部还款记录。
课程质量不符证据:录播课内容与宣传不符的对比、答疑敷衍的聊天记录、服务缺失的证明。
沟通与拒退证据:您提出退费的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对方提出“天价退课费”“继续缴费才退”等要求的记录。
机构主体信息:尽可能查明该机构的企业全称(从合同、付款凭证中查找),用于后续投诉。
第二步:多途径同步投诉举报(核心行动)
针对此类“无证经营+诱导消费+霸王条款”的复合型问题,必须依靠行政监管力量。建议按优先级同时进行:
渠道一:全国12315平台/12345热线(最直接有效)
投诉对象:该机构的运营公司主体(如果查不到,就用“语牙牙在线声乐课堂”及其收款方名称)。
投诉事由:虚假宣传、商品(服务)与描述不符、拒不退款、设置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霸王条款)。
举报事由:涉嫌无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超范围经营。这是其“死穴”,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对此查处力度大。
操作:通过“全国12315”网站、APP、小程序或拨打机构所在地的12345热线,详细提交情况和证据。
渠道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针对“培训贷”)
如果分期贷款的合作方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您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的投诉热线(12378)或地方分局投诉,举报其合作的教育机构存在欺诈诱导贷款行为,要求终止还款或协调处理。
渠道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向该机构注册地或经营地的市/区教育局举报其“无证办学”、“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无证办学是严重违规,教育局有权查处、责令关停并清退费用。
渠道四:税务部门
如果对方拒绝开发票,或您怀疑其偷税漏税,可向12366税务服务热线举报,要求查处。
433、《反映长沙奥创佰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退费问题》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 ,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建议您按如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立即系统性地收集并整理证
合同协议:与机构签订的任何报名合同、协议。
付款凭证:5800元的支付记录(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截图),以及后续980元退款的记录。
沟通记录:所有与客服、老师关于“学校改革”、“费用退还”、“自己找学习中心”等关键承诺和推诿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或邮件。
机构信息:公司的全称、原地址、客服联系方式。
身份信息:尽可能获取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西长”的信息。
第二步:多途径同步投诉与举报(核心行动)
由于公司可能已无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依靠行政和司法力量施压。
渠道一:全国12315平台 / 12345热线(最直接)
投诉对象:“长沙奥创佰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虚假宣传(承诺包含全部费用后变卦)、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未按承诺退还剩余费用)、售后服务问题。
举报事由: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可举报其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且涉嫌在明知无法履约的情况下继续收取费用。
操作:通过“全国12315”网站、APP或微信小程序提交,详细陈述经过并上传所有证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查处并协调退款。
渠道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向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公司注册地)或长沙市教育局举报该公司违规开展学历提升培训。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的风险提示,对“教育咨询”名义开展的无证办学行为可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
渠道三:公安机关报案(如涉及人数多、金额大)
如果该公司在明知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以“分批退款”为幌子拖延,并最终失联,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操作:整理好证据,联合其他有相同遭遇的学员(可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寻找),到公司注册地(长沙市芙蓉区)或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
434、《长沙县三一云谷开发商承诺2期3栋架空层2楼有独立排水,受诱导欺诈买房》
张家荣律师回复:
根据网友提供的材料,本案中,三一云谷开发商可能存在虚假承诺、故意隐瞒不利因素、违反法定及约定义务三重违法情形,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应依法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
一、独立排水承诺构成合同义务,未兑现属欺诈违约。销售人员明确承诺 3 栋架空层 2 楼有独立排水,该承诺对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即便未写入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结合 2020 年 3 月实施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底层 / 架空层二层未设独立排水或防反水措施,不符合规范中 “底层排水横支管应单独排出或采取防反压措施” 的强制性要求,开发商所谓 “无法整改” 实质是前期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未按规范设置止水槽或独立排水系统。
二、隐瞒垃圾房规划,违反不利因素告知义务。3 栋与 8 栋间规划垃圾房属于影响居住体验的重大不利因素,开发商销售时未如实告知,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缔约过失今日头条。该隐瞒行为直接影响购房决策,与虚假排水承诺共同构成欺诈性销售。
三、开发商拒绝整改、拒赔、拒担风险的意见无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开发商应承担整改、赔偿损失并承诺反水风险责任。其仅致歉而无实质担责的方案,明显不合理且不公平。
律师建议:消费者可向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整改、查处虚假宣传;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主张违约责任、房屋贬值损失及反水风险担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请合理维权,祝顺利!
435、《湖南一公司虚假宣传、恶意加价》
张家荣律师回复:
根据网友提供的材料,本案中,商家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及违约,已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应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亦应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首先,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违法。其在今日头条平台以“全屋整装、全包无增项、送大额补贴”为噱头引流,结合同类投诉案例可知,该公司此类宣传属于典型的低价诱骗手段,与实际履行情况严重不符,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并责令消除影响。
其次,签订的《城市共享展厅合作合同》名为“合作”,实为装修服务合同,公司存在合同欺诈与违约。从合同履行实质来看,消费者支付固定款项、公司提供装修服务,无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合作特征,应按装修服务合同定性。公司口头承诺的全包、费用报销、补贴等内容,对购房装修决策有重大影响,即便未写入合同,也应视为合同组成部分,其无故不认账、故意断供材料、恶意加价、停工甩锅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与合同欺诈。
最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应得到支持。该公司以“材料超预算”为由要求额外加价无法律依据,其虚高材料价格、故意设陷阱的套路,与同类被投诉行为高度一致,应依法承担责任。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其虚假宣传、合同欺诈行为;协商不成可凭合同、转账记录、聊天录音等证据起诉,主张公司兑现补贴、完成装修,或退还全部款项、赔偿垫付费用及相关损失。
律师提醒:维权时应妥善留存全部证据,通过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切勿滥用投诉权或采取非法手段,共同维护健康的消费维权环境。祝顺利!
436、《长沙语牙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我进行教育贷款》
张家荣律师回复:
根据网友提供的材料,本案商家长沙语牙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可能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教育贷款、设置霸王条款、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拒不履行退款义务等多项违法行为。
首先,该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贷款的行为违法。其在小红书平台以“名师授课、量身定制、包过保过、随时可退无附加条件”为噱头引流,诱导消费者办理教育分期贷款,全程未告知退款需支付违约金、利息等附加条件,与实际履行的录播网课、师资不符、服务缺失的情况严重脱节。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第8条规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同时诱导教育贷款的行为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涉嫌消费欺诈。
其次,该公司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属严重违规。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仅包含教育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等,无教育培训相关许可资质,却擅自开展声乐培训课程,违反《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同时违反《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属超范围经营,监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依法处以罚款。
最后,霸王条款无效,公司应履行退款义务。该公司以“天价退课费、继续缴费方可退课”为由拒绝退款,该约定违反《民法典》第497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已支付4480元学费,因公司违约及违规办学,有权要求退还已付费用、拒绝支付剩余分期款项,并主张相应损失。
建议消费者妥善留存合同、转账记录、聊天录音、宣传截图等全部证据,向长沙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该公司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行为;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维权过程中应理性克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不滥用投诉权,共同维护规范的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437、《沅江市何某等人合同诈骗我50万》
彭毅律师回复:
针对您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继续推进。
第一,您可以就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其上一级检察机关即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在申请中,应明确指出下级检察院未依法出具书面通知的程序问题,并提交全部证据材料,请求上级院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审查,监督下级院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重新考量立案必要性。
第二,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是当前最直接有效的维权方式。刑事程序受阻不影响您通过民事途径主张债权。您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以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为由,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返还50万元款项及相应利息。您所持有的转账凭证、合同及沟通记录等,在民事诉讼中已构成证明借贷或款项支付事实的较强证据,成功追回款项的可能性较高。 综合建议是,立即着手准备民事诉讼材料,并可同步提交检察监督申请。鉴于案件涉及专业法律问题与较大金额,携带全部证据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是保障您权益的最优选择。
438、《邵东市桃园路178号胡某某安装多个摄像头侵犯我家隐私权》
安金龙律师回复:
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隐私权,一是安装位置是否公共区域,二是是否非法用途。
439、《关于常宁市新时代自助洗车房拒绝退还预付费余额的投诉》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10 条【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适用要点:洗车房设置 “只进不出、余额不退” 的预付费规则,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属于不公平交易条件,侵犯你的公平交易权。
第 26 条【格式条款的禁止性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适用要点:洗车房通过系统设置、客服告知等方式单方作出 “余额不予退还” 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无效霸王条款,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 53 条【预收款服务的退款义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适用要点:这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依据。你支付的 80 元预付费,仅消费了 19.9 元,剩余 60.1 元属于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洗车房应当按你的要求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496 条【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适用要点:如果洗车房在你充值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 “余额不予退还” 的规则,你可以直接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第 497 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适用要点:“余额不予退还” 的条款,本质上是排除了你作为消费者的退款请求权,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
第 509 条【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适用要点:你支付了预付款,洗车房应按约定提供服务,你未消费的部分,洗车房无权占有,应予以退还。
二、维权途径
1.与商家协商:明确告知其拒退行为的法律后果,限期要求退还余额。
2.行政投诉:通过 12315 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主张商家预收款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3.若行政调解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格式条款无效、要求退还预付费余额。
440、《湖南一公司虚假宣传、恶意加价》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20 条【经营者真实宣传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适用要点:公司以 “全屋整装、全包无增项、送高额补贴” 为噱头吸引签约,实际却恶意加价、拒不兑现承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
第 26 条【格式条款与不公平约定禁止】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适用要点:若公司提供的《城市共享展厅合作合同》存在模糊责任、免除自身义务的格式条款,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第 55 条【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适用要点:公司以虚假宣传诱使你签约付款,事后恶意加价、拒不兑现承诺,已构成消费欺诈,你有权主张装修费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509 条【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适用要点:双方合同明确约定 “185000 元全包整装”,公司中途要求加价、拒不兑现补贴,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第 577 条【违约责任承担】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适用要点:你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装修,或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第 496 条【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适用要点:若公司的合同条款未对 “加价条件”“补贴兑现方式” 等进行显著提示,你可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
第 497 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适用要点:若合同存在 “公司有权单方加价”“补贴不予兑现” 等不公平条款,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二、维权途径
1.协商:与公司协商,要求限期履行合同义务、兑现补贴,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保留送达凭证。
2.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查处。
3.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讼。
441、《湘江新区黄金园街道金桥市场集群民生工程交付后质量问题未整改好》
伍飞辉律师回复:
一、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10 条【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适用要点:这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依据。房屋漏水、开裂已严重影响装修施工与居住安全,开发商拖延整改,你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修复,并要求其承担全部费用及损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 40 条【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适用要点:你 2023 年 4 月收房,目前外墙防渗漏仍在 5 年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履行保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509 条【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适用要点:开发商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并履行保修义务,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核心义务,其拖延整改已构成违约。
第 577 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适用要点:你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整改义务,或赔偿你因此产生的装修延误、返工、整改等全部损失。
《物业管理条例》
第 35 条【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适用要点:物业公司收取了全额物业费,却未有效协调开发商整改、排除安全隐患,仅以 “关电” 敷衍,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 46 条【安全防范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适用要点:面对漏水至插座的安全隐患,物业有义务采取排水、断电、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而非仅口头告知。
二、维权途径
1.向住建部门投诉: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要求责令开发商限期履行保修义务,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行为依法查处。
2.市场监管与 12345 投诉:通过 12315、12345 平台投诉开发商交付不合格房屋、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3.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442、《怀化湖天中西医结合医院拖欠工资》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医院从2026年2月起拖欠工资至今,本就偏低的工资被长期拖欠,让生活雪上加霜。这种情况是完全有法可依、有路可走的,请先不要灰心。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无故拖欠都是违法的。
给你几个实用的维权渠道
行政投诉(劳动监察):最快捷的初步途径,适合事实清晰的案件。建议你优先选择这个渠道。
投诉渠道:可以线上通过“12333”热线、扫描“湖南人社码上通”或“怀化人社码上办”也可以直接去现场: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在金海路69号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6楼1627室,可以拨打0745-2107815电话咨询。
准备材料: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等,以及医院的准确全称和地址-。
法律途径(劳动仲裁 → 法院诉讼):一道更正式、能解决复杂争议的坚实保障。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行政投诉未能解决,可以走此途径。特别注意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即工资被拖欠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及劳动关系及欠薪金额的证明材料。请将材料提交至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欠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一个快速通道。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医院若15天内不支付又不提异议,你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天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援助:工会热线 12351也能提供有效的援助。
无论你最终选择哪种途径,都需要尽快行动。建议你先整理好现有证据,从行政投诉开始。如果你在准备仲裁申请书等材料时需要模版,可以随时提出。
443、《怀化湖天中西医结合医院拖欠工资》
滕宙峰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医院从2026年2月起拖欠工资至今,本就偏低的工资被长期拖欠,让生活雪上加霜。这种情况是完全有法可依、有路可走的,请先不要灰心。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无故拖欠都是违法的。
给你几个实用的维权渠道
行政投诉(劳动监察):最快捷的初步途径,适合事实清晰的案件。建议你优先选择这个渠道。
投诉渠道:可以线上通过“12333”热线、扫描“湖南人社码上通”或“怀化人社码上办”也可以直接去现场: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在金海路69号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6楼1627室,可以拨打0745-2107815电话咨询。
准备材料: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等,以及医院的准确全称和地址-。
法律途径(劳动仲裁 → 法院诉讼):一道更正式、能解决复杂争议的坚实保障。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行政投诉未能解决,可以走此途径。特别注意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即工资被拖欠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及劳动关系及欠薪金额的证明材料。请将材料提交至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欠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一个快速通道。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医院若15天内不支付又不提异议,你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天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援助:工会热线 12351也能提供有效的援助。
无论你最终选择哪种途径,都需要尽快行动。建议你先整理好现有证据,从行政投诉开始。如果你在准备仲裁申请书等材料时需要模版,可以随时提出。
444、《深圳市启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驾校,违规招生》
李璐律师回复:
一、主体与事实梳理
核心事实:
假借港深通驾校名义对外宣传,谎称就近本地学车;
派人驾车到你住处楼下上门诱导,收取3680 元驾照报考费;
实际并非港深通授权合作,擅自将学员转卖到湖南异地考试;
二、法律定性
1. 构成消费者欺诈—— 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方故意虚构是港深通驾校、本地就近学车的虚假事实;
故意隐瞒无正规驾培资质、要转卖到湖南异地考试的真实情况;
以欺骗、上门诱导方式让你交费,属于故意欺诈。
法律后果: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欺诈消费者应赔三倍价款,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可赔实际损失并要求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
你付款 3680 元,可主张全额退费 3680 元 以及三倍赔偿。
2. 构成虚假宣传违法—— 适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家公司并非港深通官方及授权机构,擅自冒用品牌名义招生、虚构服务地点与培训安排,属于: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冒用他人品牌商誉招揽业务。
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列入经营异常、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
3. 民事合同层面:合同可撤销,对方应全额退款
依据《民法典》第 148 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你是被虚假宣传、冒用驾校名义欺骗才交的费,有权请求撤销服务合同,要求对方全额返还 3680 元报名费,因对方过错产生的损失也可一并主张赔偿。
445、《长沙左盟优佳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到期不退押金》
李璐律师回复:
押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一方或双方提供的一定数额的资金或其他物品,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在租赁合同中,押金是保障房东权益的一种方式。进行房屋租赁时,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如果产生纠纷,应该及时进行沟通,无法协商解决的,要及时保留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押金条款的法律效力认定
1、什么时候“租房押金不退”属于有效情形:
当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时有效。例如租客严重违约(如故意损坏房屋、拖欠租金),房东依据合同约定不退押金属于合法救济。
2、什么时候“租房押金不退”属于无效情形:
①格式条款:若合同由房东单方制定,未与租客协商,且存在显失公平(如租客无违约仍扣押金),可能被认定无效。
②违反公平原则:如租客正常履约,房东以“墙面污渍”等非重大理由拒退押金,法院可能判决退还。
二、结合事实分析
你方:已完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无任何违约行为,按期付费、到期退租、房屋完好无欠费,已尽到承租人全部法定及约定义务,依法依约享有押金返还请求权。
租赁公司:无正当理由拒退押金,构成根本违约。无房屋损坏、无欠费、无合同约定可扣押金的情形,无故截留押金,属于无故侵占承租人财产、违反租赁合同附随义务。对方作为专业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使用预先拟定的格式租赁合同,利用行业及信息优势,无故克扣押金,违背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三、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维权途径:
协商:留存合同、支付凭证、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据。
投诉:向住建部门、12345热线举报违规行为。
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押金返还及利息
446、《常宁市青阳南路创富大厦8楼美生堂养生会所诱导消费,诈骗式推销拒不退款》
李璐律师回复:
一、事实经过梳理
位于常宁市青阳南路创富大厦 8 楼的美生堂养生会所,以美容养生、专业护理为宣传噱头,通过刻意话术引导、变相洗脑推
销、刻意隐瞒消费项目及价格等方式,实施刻意诱导消费和欺诈营销行为,您在商家层层诱导的情形下,先后累计向该会所支
付消费款项共计 62800 元;付款过后商家服务管理混乱,服务项目随意安排、质量严重不达标,既不主动提供具体消费项目清
单、收费明细台账,也拒不依法开具正规消费发票,您事后意识到被诱导消费,多次主动与商家沟通协商退款事宜,商家均以
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刻意回避问题,明确拒绝办理退款,全程存在明显刻意套路消费者、侵占消费者财产权益的客观事实。
二、法律定性分析
该养生会所的系列行为已严重违反多项法律法规规定,其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刻意诱导消费者非理性高额消
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欺诈的认定情形;商家拒不提供消
费明细,剥夺消费者对账核实的法定权利;同时作为经营性服务机构,若存在超范围经营、缺少卫生许可及相关从业资质等情
形,还违反市场经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其利用信息优势和营销套路套路消费者高额付费,事后拒绝退款、拒绝配
合消费者合理诉求,违背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基本原则,依法应当承担全额退款、接受行政查处的法律责任。
三、维权诉求与途径
基于以上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建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常宁市青阳南路创富大厦 8 楼美生堂养生会所的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卫生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全部经营备案手续,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情形;责令该养生会所立即
停止违规营销行为,全额退还被诱导消费的款项 62800 元;监管部门对其诱导消费、欺诈推销、拒不提供消费明细、拒开发票
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您可以留存转账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现场相关凭证等全部证据,可配
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同时保留后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维权赔偿的合法权利。
447、《双清区乾道地产虚假宣传买顶层买一层送一层!》
王飞鹏律师回复:
根据您所述上述情况,开发商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空间,宣传为“买一层送一层”赠送给您,这属于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当然,这需要您保留了相关证据。同时,开发商这个核心承诺无法兑现,直接导致您“获得赠送面积”的合同目的落空。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开发商以欺诈手段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您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如果您选择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法律要求您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开发商欺骗您这件事(比如收到违建认定通知书那天)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民法典》第563条,您也可选择主张合同解除,以开发商无法交付“赠送面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合同被撤销或解除后,您可以要求:1.返还购房款:全额返还84万元。2.利息损失:从付款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3.实际损失:装修费用、税费、中介费等所有因购房产生的实际支出。您是否还可以主张其他损失或者违约责任等,还需要看您的合同约定。此外,您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开发商虚假宣传,向住建部门投诉其违规销售等。
448、《我在宁远文庙香港黄金门店购买吊坠后发现质量问题,店员推脱不让退款》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
商家声称“是你拉扯的”属于推卸责任,法律并不支持这种说辞。
一、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黄金饰品虽然通常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但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不受时间限制。你购买于2月20日,至今仅2个月,且一直未佩戴,属于合理期限内发现的质量瑕疵。
-
举证责任倒置(你的王牌):根据《消法》第二十三条,对于耐用品,消费者在购买后6个月内发现瑕疵并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商家如果认为是“你拉扯坏的”,他们需要拿出证据(如监控、鉴定报告)来证明,而不是让你自证清白。如果他们拿不出,法律上就推定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
-
格式条款无效:店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属于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能作为拒赔的理由。
二、如何 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
实物证据:对吊坠的“大孔”进行多角度高清拍照和视频,重点展示焊接点的断裂痕迹,证明是工艺瑕疵而非人为拉扯。
凭证证据:找出购买票据、质保单、付款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如果票据丢失,尝试调取当晚的支付记录,这是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关键。
沟通证据:保存好你与店员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对方推脱说是“拉扯”的内容,这能证明他们试图推卸责任。
第二步:行政投诉(最有效的途径)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直接管辖部门,处理效率通常较高。
电话投诉:拨打 0746-7326813(宁远县市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或 0746-7223262(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说明情况:在文庙街香港黄金店购买吊坠,发现出厂焊接孔洞,商家拒绝退货。
线上投诉: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选择“我要投诉”,填写商家信息(宁远县文庙街香港黄金店)及诉求(退货退款)。平台会将工单直接派发给宁远县市监局处理。
现场投诉:如果方便,可携带实物和证据直接前往宁远县九嶷中路28号(市监局)进行现场投诉。
449、《湘潭市口腔医院河东分院漏诊蛀牙、隐瞒地包天,延误孩子治疗》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知悉。
一、 法律依据:
-
违反诊疗义务(漏诊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21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必须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儿童口腔常规检查本就应包括龋齿筛查与咬合发育评估。医生长期只盯着外伤牙,忽略肉眼可见的“地包天”和多颗蛀牙,属于未尽到注意义务。
-
侵犯知情同意权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生明知有“地包天”和蛀牙却长期不告知,剥夺了你为孩子选择早期干预的机会。关于“地包天早晚治费用一样”的说法,严重违背医学常识,属于误导。
-
病历书写违规
医生将“因不信任转院”篡改为“拒绝治疗”,涉嫌伪造、篡改病历。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隐匿、伪造、篡改病历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二、 维权途径
第一步:固定证据
(1)封存病历:这是最重要的一步。立即前往湘潭市口腔医院河东分院医务科,书面要求封存并复制全部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影像片、检查记录)。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封存时医患双方需在场,防止医院事后修改。
(2)整理证据包:将2022-2026年的复诊记录、外院诊断证明(特别是关于地包天干预时机的描述)、与医生的沟通录音(整理成文字稿)、费用票据整理成PDF。
第二步:行政投诉
(1)去岳塘区卫健局当面投诉:拨打 0731-55568274(医疗纠纷投诉专线),或前往岳塘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重点举报:①长期漏诊地包天及龋齿;②篡改病历(将“转院”写为“拒治”);③医生推卸责任的误导言论。
(2)拨打12345/12320:通过湘潭市12345热线或卫生热线12320转办,要求卫健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整改。
第三步:协商与调解
(1)医院内部协商:在卫健局介入后,与医院医务科谈判。明确提出你的4项诉求(道歉、承担额外费用、整改流程、更正病历)。不要单独与涉事医生纠缠,直接找管理部门。
(2)去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湘潭市医调委进行第三方调解。调解结果可作为后续诉讼的依据。
450、《鹤城区电信营业厅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办理携号转网和保号套餐业务》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知悉。作为普通消费者,你完全有权拒绝签字,并依据国家法规要求立即办理且按天计费。
一、法律依据:
(1)《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月末、月初等时间限制均属违规。
(2)《电信条例》第三十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宽带拆机与手机携转是两个独立业务,不得捆绑限制。费用应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强制收取整月费用侵犯公平交易权。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该“签字”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维权步骤:
第一步:证据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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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自查:用父亲手机编辑短信 CXXZ#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 10001。截图保存回复结果(若显示“有合约”,要求对方明确告知合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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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整理:保存好4.16和4.28的业务受理单(或签字文件照片)、监控时间点(4.28 10:00-11:00)、通话记录。这些是证明对方“胁迫签字”和“设置门槛”的关键。
第二步:内部投诉
渠道:拨打 10000 转人工。
话术要点:明确告知“我已查阅工信部规定,城北茅谷冲营业厅以‘次月8号’为由拖延携转并强收整月费用属于违规。请省公司投诉部门在24小时内介入,要求按天计费并立即办理。若拖延,我将向工信部申诉。”
第三步:行政投诉
如果10000号回复仍坚持“内部规定”,立即启动以下渠道(通常3个工作日内解决):
工信部申诉平台(首选王牌)
电话:拨打 12381(工信部公共服务热线)或 12300(电信用户申诉中心)。
微信:搜索“工信部12300”或“电信用户申诉”小程序。
填写要点:选择“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怀化分公司”,详细描述城北茅谷冲营业厅设置“次月8号”人为门槛、强制收费、误导老人签字的过程。上传短信截图、票据等证据。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属地管辖)
通过 12345 热线转接,或直接搜索“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在线提交。湖南管局对省内运营商约束力极强。
市场监督管理局
拨打 12315,投诉其利用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查处强制交易行为。
451、《全友家居怀化河西店欺瞒顾客,将展品以原价卖给消费者,以次充好》
郑波律师回复: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知悉。你遇到的“以展充新”且“拒不认错”的情况,商家不仅是违约,更涉嫌消费欺诈。你4月26日已投诉12315是非常正确的第一步,面对商家4月29日的强硬态度,您可以进一步维权。
一、法律依据:
(1)合同约定应为“新餐桌”,交付物不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你可要求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
(2)商家未事先告知且低价处理的展品按新品原价卖,属于“以次充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
二、维权步骤:
鉴于4月29日协商已破裂,请考虑依据以下步骤进一步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抗“死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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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餐桌严重划痕、无包装状态的高清照片/视频(特写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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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证据:与销售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你从未同意更换展品,以及对方推诿的录音/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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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证据:订单合同、付款记录、4月26日12315投诉的回执或记录。
第二步:升级投诉
您已向12315投诉,现在需要将投诉性质从“普通纠纷”升级为“举报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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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登录全国12315平台(APP/小程序),找到之前的投诉单,补充提交商家负责人4月29日“展品按原价卖”的录音/记录,并明确修改诉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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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交付展品冒充新品,构成欺诈,要求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并承担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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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部门对欺诈行为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吊销执照),这会给商家带来巨大压力。
第三步:品牌总部投诉(釜底抽薪)
全友家居作为知名品牌,非常在意总部管控下的品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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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搜索“全友家居官方客服电话”或通过官方公众号联系总部售后。
452、《长沙卓伯根夜市呆呆卤味螺蛳粉店主态度恶劣》
李璐律师回复:
一、事件法律定性
本案中,呆呆卤味螺蛳粉店主行为已同时构成根本违约(收款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餐饮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交易、不得辱骂顾客;消费者询问 “是否免辣” 属于正常履约磋商 ,店主无权呵斥、更无权收款后拒供服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投诉请求
责令店主书面 / 公开赔礼道歉;
退还全部餐费(三份螺蛳粉款项);
赔偿维权合理开支(可根据调解情况调整);
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服务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
四、证据固定清单
付款记录:微信 / 支付宝订单截图(时间、商户名称、金额);
证人:同行朋友证言 + 联系方式;
沟通记录:后续与店家 / 市场监管的聊天记录;
视听(如有):现场录音 / 监控申请(可向夜市管理方申请调取公共区域监控)。
五、维权路径
同步向 12315(市场监管局)举报
渠道:12315 平台 / 小程序 / 电话;
提交:付款截图、证人信息、投诉链接
453、《大祥区宸美医美隆胸致严重后遗症,请求核查资质并依法处理》
李璐律师回复:
一、案件事实专业分析
你在涉案医美机构接受假体隆胸医疗美容手术,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同时受医疗侵权法律关系调整。
术后两年持续出现重度包膜挛缩、胸部形态畸形、创口大面积疤痕增生、长期放射性疼痛,已超出正常合理术后反应,
机构事后态度敷衍、推诿责任、拒绝承担修复及赔偿义务,违背医美机构法定售后及诊疗善后义务。
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后未获公正处理,存在履职核查不到位、处置敷衍、疑似偏袒包庇情形,你有权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申请督办,必要时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维权。
二、核心法律依据
1. 医疗资质与行医规范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2.消费者权益保护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民法典侵权与合同责任类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编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人格权编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分步维权路径
固定全套证据
- 医美缴费记录、手术预约单、聊天沟通记录;
- 全部病历、手术知情同意书、术后诊断记录、检查报告;
- 胸部现状照片、视频、就医复诊记录、门诊票据;
- 与机构协商推诿的录音、文字记录;
- 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登记记录、回复截图。
多渠道同步投诉举报
- 卫健局:投诉核查医师执业资质、麻醉资质、手术签名真实性、超范围行医、诊疗不规范;
- 市场监管局: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
- 信访局、红网问政、12345 政务热线:提交书面投诉,申请上级督办,纠正基层部门偏袒、不作为问题;
- 12315 平台:提交消费维权举报,要求退费、赔偿、责令整改。
申请医疗评估 / 司法鉴定
可申请医疗损害过错司法鉴定,明确:手术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包膜挛缩 / 畸形 / 疼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后续修复费用、误工及伤残关联评定,作为索赔核心依据。
法律诉讼兜底
-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向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全额赔偿;
- 若行政部门存在不作为、包庇偏袒,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履职、追责相关失职人员。
454、《怀化全友家居河西舞阳大道店欺诈消费者,以次充好》
李璐律师回复:
一、事实梳理
3 月 25 日,你与怀化全友家居河西舞阳大道店订立买卖合同,标的为全新 1.4 米餐桌 + 餐椅,价款对应全新正品,合同成立。4 月 12 日送货,因物流致台面受损,商家承诺更换全新台面,双方合意继续履行,4 月 26 日送货为门店展品(样品),无原厂包装、裸运、桌身严重划痕,与 “全新正品” 约定严重不符;销售谎称你同意换样品,属故意虚构事实。4 月 29 日店长明确表示 “展品常原价出售”,全盘否认欺诈与以次充好,主观欺诈故意明显,无整改诚意。
二、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三、维权路径
(一)证据固定
合同 / 订单、付款凭证、聊天记录(承诺换全新台面)、4 月 26 日收货视频 / 照片(样品、划痕、无包装)、4 月 29 日店长通话录音(承认展品原价出售、否认欺诈)、门店展品现状照片。
(二)行政投诉
- 拨打12315或通过 12315 平台投诉,诉求:①认定欺诈与以次充好;②责令退款 + 三倍赔偿;③行政处罚。
- 向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投诉,附全部证据,要求核查并书面答复。
(三)司法诉讼
- 向法院起诉,案由:消费欺诈责任纠纷。
- 诉讼请求:①撤销买卖合同;②全额退款;③按价款三倍赔偿;④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
- 关键证据:上述全部证据,尤其通话录音 + 样品收货视频,可证明欺诈故意与违约事实
455、《我在常宁市圣安娜煲仔饭莲花车站店吃出虫子》
李璐律师回复: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了违反上述条款的法律责任,即“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这为行政处罚提供了直接依据。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这是消费者维权索赔的“尚方宝剑”。
餐馆提供混有异物的食品,首先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构成了行政违法,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经营者对消费者构成了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维权指南:证据、协商、投诉、起诉
第一步:固定证据
拍摄含异物的食品原物(视频更佳);
保存订单截图、支付凭证、聊天记录;
有条件可公证证据或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查验。
第二步:主动协商
联系商家时明确引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退费+1000元赔偿。
第三步:官方投诉
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
通过12345信箱、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同步举报;
第四步:法院起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商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1000元赔偿、检测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开支;若造成健康损害或严重精神伤害,可追加医疗费、精神抚慰金。
456、《江华县哺乳假集中折算标准是什么?》
滕宙峰律师回复:
问题一: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能否按8小时标准工时折算为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明确,折算有据可循。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距离用人单位较远无法回家哺乳的,经本人申请,产假后的哺乳时间可以折算成一定天数,与产假合并使用或者单独使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也明确表示,该条款的立法目的是"为方便女职工哺乳和考虑用人单位用工的实际需要"-。但折算具体公式(如是否严格按8小时折1天)在省级层面尚无统一明文规定,实践中参照标准工时制度(每日8小时)进行折算是常见做法,亦有实际案例支持。
问题二:教师哺乳假折算是否剔除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仅计算实际在校工作日?
存在争议空间,建议争取剔除。 目前湖南省层面尚无针对教师哺乳假折算基数的专门规定。由于折算的是"哺乳时间",其性质是劳动时间内的特殊保护措施,理论上应与实际工作日挂钩。教育部《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明确"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说明寒暑假与法定劳动时间在政策上已有区分,可援引这一逻辑争取仅以在校工作日为折算基数。但最终结果存在一定协商空间,建议与学校协商并向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申请政策答复。
综合判断:您的哺乳假折算天数 = 在校工作日数 × 1小时 ÷ 8小时,这一计算方式在逻辑和法理上具有合理性,但具体折算方案需与学校协商确定,必要时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政策答复。
457、《大祥区宸美医美隆胸致严重后遗症,请求核查资质并依法处理》
滕宙峰律师回复:
建议您按以下顺序推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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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优先级: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这是决定您后续维权成败的核心基础。切勿在未完成鉴定的情况下拖延过久,以免因鉴定材料灭失或身体恢复导致鉴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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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优先级: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涉事医师资质信息(执业证、主诊医师备案、执业范围),截图保存查询结果,作为举报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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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优先级:整理举报材料,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电话:0731-84822002)正式提交投诉举报,明确要求核查涉事医师执业资质、麻醉资质及手术签名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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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优先级:如鉴定意见认定机构存在过错,且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据此向机构主张赔偿。如机构拒绝赔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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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优先级:若举报或诉讼过程中发现涉事医师存在无证行医情形,向公安机关补充举报。
458、《会同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强制摩托车用户多买保险》
彭毅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反映的保险公司强制搭售行为属于明显的违规操作,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交强险是国家法定的强制保险,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具有强烈的社会公益属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不得利用其在承保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投保人购买不需要的商业保险产品。将驾驶员意外险与交强险强行捆绑,违背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其次,该行为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何种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以“不购买意外险就不予出单”为由,迫使消费者接受不需要的附加险种,构成了典型的强制搭售和霸王条款。这种做法排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破坏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此外,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金融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保险机构通过违规搭售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此类违规行为不仅会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相关保险公司还可能面临声誉风险。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立即停止违规操作,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监管部门也应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律师回复简报》2026年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