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简报》(2026年1月)
2026-02-10 17:01:38

今天,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推出2026年第1期《律师回复简报》(2026年1月),是律师对各位网友所发帖子回复以及点评的汇总。在此衷心感谢律师们对本栏目的重视以及网友们的热心。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律师的跟帖点评,并从中得到帮助。

2026年1月,有108位网友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律师的回复和点评:

1、《关于天心区鼎泰坤苑27栋108小花猪艺术机构住改商噪音扰民的再次举报信

唐敏律师回复:

您好,建议对该培训机构未依法关停行为,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对于噪音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城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反映噪音问题。详细说明噪音的具体情况(如播放时间、音量大小、对生活的影响等)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

如果多次投诉、多次沟通无果,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附上证据和联系方式,要求书面回复处理结果。如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同时若对行政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或遭遇行政不作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双清区中公教育培训机构骗钱

唐敏律师回复:

您好,您这种情况属于预付款退费。如果消费者身体健康等合同基础条件发生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此外,如果对方收款后,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建议您与机构沟通退费,也可以考虑请求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此外,也可以拨打12345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相关法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消费者请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

(二)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三)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消费者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其他情形。

预付式消费合同成立后,消费者身体健康等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消费者明显不公平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消费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长沙IFS店)“AOJO”眼镜店拒不解决眼镜质量问题

唐敏律师回复:

您好,您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般处理流程,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会调查处理。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消保委投诉,协助解决纠纷。若多次协商、投诉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好证据(如购买凭证、商品问题证明、沟通记录等),明确诉讼请求,如赔偿损失、退货退款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雨花区摄影师兰某某涉嫌消费欺诈

唐敏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陈述的情况,对方收取费用后,未依约履行自身义务,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建议您拨打1234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出面调解处理。如调解未成,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湘潭十里风荷二期虚假宣传

曾卓娟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真实信息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真实性原则】“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向购房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若其宣传内容与实际交付的“入户大堂”和“活动中心”状况不符,则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您可以携带宣传资料、合同文件、费用凭证等相关资料与开发商正式交涉、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6、《湘潭市湘江富力城楼盘实质烂尾,交房无望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预售条件】“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根据上述规定,若开发商全面停工、交房无望,已构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严重违约,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您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或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开发商存在违规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导致项目烂尾,您还可据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

7、《反映南县南洲镇班嘴村36组拆迁安置问题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您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首先,针对安置标准低于《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问题,可就补偿决定或安置方案向上一级政府(如区政府或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复议维持或逾期未决,可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安置行为违法并责令按法定标准重新安置。其次,对“逾期不签视为已签”“停发过渡费”等胁迫签约行为,可主张程序违法、违反自愿原则,请求撤销相关通知。同时,保留拆迁协议、沟通记录、安置房质量问题证据等,作为履职依据。

以上为律师(益阳)意见,仅供参考。

8、《安化县平口镇平口人民广场广场舞扰民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您可依法多途径维权:首先,向平口镇政府、安化县生态环境分局或公安部门书面投诉噪声扰民(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2条,公共场所娱乐噪声不得超过限值),要求查处并责令整改;若行政机关不作为,可在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安化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其未履职违法并责令处理。

以上为律师(益阳)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反映益阳裕敬鞋厂养老社保问题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您可依法维权:首先,向益阳市或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或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责令裕敬鞋厂补缴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等)。若社保部门不受理或逾期未处理,可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不决的,可在15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确认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并判令其履行征缴职责。同时,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证据。注意:社保征缴属行政强制范畴,个人无需先仲裁,可直接请求行政机关履职。

以上为律师(益阳)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0、《沅江市新时空低楼层漏水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刘俊律师回复:

您可依法提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维权。首先,固定证据:保存渗水照片、视频、维修沟通记录、物业费缴纳凭证及他人已整改的证明。其次,向法院诉请:1)判令物业公司履行维修义务,修复主管道设计缺陷;2)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家具等财产损失;3)若长期无法居住,可主张租金或临时安置费用。依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有义务维护共有设施。若其怠于履职,构成违约。

以上为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11、《桃江县5岁女童从滑滑梯摔下来导致左大腿骨开放性骨折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首先,固定证据(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病历、医疗费票据、证人信息等);其次,依据《民法典》第1199条,幼儿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过错推定责任,若其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赔偿。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将幼儿园列为被告,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12、《零陵区车辆停在小区未开动,ETC自行扣费是何缘由?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您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若ETC运营方在未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扣费,其行为侵犯了您的知情权,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退还费用。您可以向其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热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同者协会进行书面或在线投诉,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3、《武陵区顺丰快递,你们把我的月饼送给谁吃了?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1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快递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以上规定,您因接受服务而受到财产损害,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顺丰快递公司是本次服务的提供者,其员工(快递员)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运输和交付,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赔偿。如顺丰快递公司未积极回应您的投诉,您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12305)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4、《湘潭市恒大御景半岛车位返款违约

曾卓娟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如恒大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车位款,已构成违约,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及赔偿损失。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5、《湖南松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赵某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上述规定,您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湖南松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欺骗消费者情况属实,您有权要求其退还商品价款并主张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您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消协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6、《湖南松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赵某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谭海涛律师回复:

从该网友的描述来看,这是一起以“办理信用卡”为名,通过虚假承诺、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段,高价搭售低值电子产品,并设置不合理退款条件的消费纠纷。此类销售商品行为属于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和急于办理信用卡的心理,实施的诱导性、捆绑性销售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涉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商家未告知消费者返还钱款的具体平台、消费提现方式等,则属于侵犯了知情权。根据该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该商家将价值数百元的产品以2087元售出,远高于市场价格,且无质保无发票等,侵犯了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还违反了该法第二十条关于真实信息告知义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公司关于“赠送产品”、返还条件等的描述,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嫌疑。

另若网友的这种“消费被骗经历”描述属实,则该商家这种销售行为还可能涉及欺诈,作为消费者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鉴于公安机关排除刑事诈骗以经济纠纷为由未予处理,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途径或者司法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识别和防范此类消费陷阱的能力。

17、《反映芙蓉区美的云璟交房问题

谭海涛律师回复:

关于您作为业主在小区收房及装修过程中遇到的物业收费与服务问题,这也是当前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交房、装修环节中可能存在单方设定不合理条件、变相强制消费的不良现象。

一、物业公司无权禁止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

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禁止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也无权强制业主付费由其所谓

统一清运,除非双方之间另有约定。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权进行装修并自行处理产生的装修垃圾,前提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主要在于对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护,保障公共秩序和环境整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业主自行清运垃圾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如使用合规车辆、在规定时间运输、不影响公共环境等)应当被允许,若物业公司为赚取差价以“统一管理”为由禁止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将构成妨碍业主合法权益,实质上是利用其在小区管理中的便利地位,设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还将构成违反市场交易的自愿、公平原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物业公司在此类交易中,应被视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其强制收费行为侵犯了业主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故物业公司无权禁止业主在合规前提下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尤其是若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付费由其统一清运并赚取差价的行为,涉及侵犯业主的财产权和自主选择权。

二、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预交物业费才给办理收房。

小区开发商与业主交接房屋与物业费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业主办理收房手续,是基于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履行该合同项下开发商交付房屋、业主接收房屋的义务。收房的核心是查验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与是否缴纳物业费无直接关联。缴纳物业费是基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该关系通常在房屋交付后,业主实际入住或受到物业服务时。物业公司将办理收房手续与预交物业费进行“捆绑搭售”,实质上是附加了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利用其协助开发商办理交房的便利地位,迫使业主接受其单方提出的预交一年物业费的要求。涉及构成对业主合法权益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单方面设定的“先预交一年物业费后才能收房”的条款,属于此类限制业主主要权利(即接收房屋)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综上,建议业主首先与物业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必要时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指出该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纠正;其次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收费通知、缴费票据。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若物业公司拒不纠正,协商无果,可向小区所在的区县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或者依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18、《要求湖南华妃医美退费,还我血汗钱

谭海涛律师回复:

从网友的上述描述来看,该医疗美容机构未明码标价、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服务内容与效果约定不明引发消费纠纷、未提供正式票据,以及通过诱导性销售使消费者在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高额价款的消费决定。在医美效果与宣传或合理预期方面存在显著差距,并可能因此造成了对消费者皮肤可见的不良后果(针眼斑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等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必须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并应依规出具相关凭证。若该医美商家行为被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认定为欺诈,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其次,该机构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此外,作为医疗美容机构,其服务行为应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中有关规范操作、消费者知情同意的要求。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第一步,系统整理所有证据,包括微信支付记录、与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特别是涉及诱导消费、效果承诺的内容)、服务前后对比照片、斑点照片以及机构名称、地址信息等。第二步,携带证据与该医美机构进行协谈交涉,明确提出全额退费的要求并保留交涉记录。第三步,若协商无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医疗美容纠纷按照医疗纠纷进行处理,除双方自愿协商外,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申请行政调解,由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款或者赔偿。

19、《中国移动私自乱扣话费十几年,多次致电不退费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0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您在购买服务时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若中国移动公司未经确认持续乱扣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同时侵犯您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您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您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投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速贷

谭海涛律师回复:

您发帖的“光速贷”使用额度被单方取消一事,我们作为“消费答疑律师"对此进行解答分析。您作为银行与客户之间金融服务的接受者,对于银行突然调整客户使用额度,对银行的行为产生困惑与不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法律角度来看,银行能否单方突然调整或取消客户使用额度,取决于“光速贷款”合同的约束力,当然银行应在合理通知客户的前提下进行单方调整。客户与银行之间建立了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贷款合同及银行公示的业务规则(如《光速贷服务协议》等)来约定。在此类业务合同中,通常会明确银行有权根据您的信用状况、风险变化、银行政策调整等因素,单方面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银行通常会将此作为格式条款在协议中载明。但银行应充分提醒客户并确认客户己知悉。若在合同中明确赋予了银行根据客户的使用情况(如“随借随还”频率、资金流向、账户活动等)动态评估并调整额度的权利,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银行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额度可能就不构成违约。因此客户在申请光速贷等银行业务时,应仔细查阅相关电子协议条款,明确知晓双方的权利义务。

您说到“由于我资金周转快,使用贷款的时间不长,不符合银行的利益”以及“银行以反洗钱的名义没收额度”,这属于客户(消费者)基于自身情况的一种推测,但尚不足以认为银行该调整行为不当或者违规操作。在实践中银行采取此类业务行为措施,往往基于贷款潜在风险防控的综合评估。

近年来,为配合国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等监管要求,银行被赋予了更严格的风险监测要求。如果银行系统监测到账户交易动态存在异常(例如短期内频繁借贷、资金快进快出等),即使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涉及相关活动,银行出于审慎风控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考虑,也可能主动采取限制措施(如暂停额度),并要求客户重新进行身份核实或提供补充材料。

总之,尽管银行可能有格式条款约定或政策要求,但其业务行为也应当依法依规遵循诚信原则,并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因此,建议您通过银行客服热线或前往银行网点与银行沟通协商,明确提出诉求,例如要求银行书面说明额度被取消的具体原因(基于何种风险防范、合同约定或监管规定等),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记录(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如不能与银行有效协商,又认为银行擅自取消客户使用额度其解释理由不成立,侵犯了客户(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要求银行恢复额度或者提出相应合理赔偿诉求。

21、《安化县格力中央空调安装不合理,漏水导致木地板、衣柜、房门等装修损坏

谭海涛律师回复:

该网友反映,空调商家派出的售后维修人员在现场口头判断为“安装不当”引发的空调漏水,但空调商家在后续赔偿沟通中却反复推诿,先要求难以齐备的装修发票,后又失联,导致消费者的合理索赔陷入停滞,这反映出商家经营者试图回避承担责任。

从法律层面分析,此为购物纠纷,核心争议为责任认定与损失确定两个环节。首先,关于漏水原因,虽然商家售后维修人员的现场口头判断是定责的重要因素,但不一定就能够完全代表空调商家的意见或构成最终定责的依据。若双方对“安装不当”这一原因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通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漏水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以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意见。其次,关于损失金额,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您因部分装修票据缺失导致举证困难,属于常见情况,但这也不意味着损失无法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18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通过财产损失价值评估来确定具体数额。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或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此外,若漏水发生后若未及时采取合理止损措施(如关闭空调电源、清理积水等),一般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主张权利。

综上,建议按以下步骤维权:第一,全面取证。整理好现场漏水视频和照片、与售后人员沟通的记录(微信、录音)、商家失联的相关证据、装修花费的票据及损失估算依据等。第二,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或平台)投诉该空调商家安装服务不当造成损失且拒赔。第三,司法途径。若投诉后仍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中国电信在业务推广及服务过程中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据以上规定,您在购买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如中国电信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您开通业务,其行为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通过与该公司协商赔偿损失退费,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3、《湖南联通刻意为难用户,区别对待用户

曾卓娟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0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或者抄送。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您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若湖南联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处理您的套餐变更请求,已侵犯您的自主选择权,您有权要求其立即处理您的请求。您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4、《永州市城鑫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赔偿方案不合理

曾卓娟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以上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房,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您在整理好相关证据后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请求协调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5、《蒸湘区星笙力驾校培训中心骗学员学费

谭海涛律师回复:

学员因驾校破产而遭受学费损失,从法律角度看,学员与驾校之间构成培训服务合同关系,驾校因破产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承担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学员己支付的2880元学费属于学员的合法债权,有权要求驾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驾校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财产将构成破产财产,由依法成立的破产管理人统一接管、处置,并按法定顺序向债权人进行分配。学员作为债权人,有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至于法人个人名下财产(如车辆等)与公司财产在法律上通常相互独立,原则上不能直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但是,如果存在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形,则其个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其在公司濒临破产时仍有不合理的大额消费或财产转移行为,可能涉及损害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有权依法追回相关财产。 关于行政投诉“踢皮球”的说法,因12345热线作为综合服务平台,其主要职责是分流转办,具体监管职责在于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因此,在驾校出现经营异常、损害学员权益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有法定的监管职责,包括协调、调查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

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步骤:首先,务必关注并积极参与驾校的破产程序,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是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清偿的首要步骤。其次,关于反映部门推诿的问题,可以整理好与12345及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记录,向其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进行反映,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另外,如果发现法人存在前述的财产混同、恶意转移资产等证据,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线索或通过诉讼途径追究其个人责任。维权过程可能较长,仍务必保持耐心,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缴费凭证、合同、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理性维权。

26、《未成年人在超能下蛋鸭游戏内充值,恳请退款

谭海涛律师回复:

家长反映的情况属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问题核心是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进行的大额充值网络游戏行为是否有效,以及游戏公司以“核实到有不符合未成年特征”这一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从法律角度看,8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若家长反映属实,即在一天内充值游戏近万元,从正常情况来看这显然超出一个8岁儿童的认知能力和日常消费范畴,且家长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因此该充值行为在法律上应属无效或可撤销民事行为,该小孩的家长有权要求游戏公司返还相应费用。

游戏公司在答复中以“核实到有不符合未成年特征的数据”为由拒绝退款,这一说法在法律和事实上都难以成立。首先,何谓“不符合未成年人消费特征的数据”不能是游戏公司单方面设定的判定规则(如连续游戏时长、特定操作模式或社交行为),往往具有单身有利主观性,且未向用户充分公示,其合理性与公平性存疑。其次,账号数据显示的所谓“成人特征”(例如深夜登录、复杂操作)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实际充值行为由成年人完成。未成年人完全可能使用家长设备、知晓支付密码,甚至模仿成人行为的模式进行游戏和充值。游戏公司若要有效抗辩,其举证责任不应止于数据特征的片面解读,而应提供更直接的证据,例如充值账户是否通过严格的实名认证及人脸识别等生物验证,以证明当时操作者确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此外,国家相关部门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消费,已出台规定要求游戏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注册、设置消费限额等防沉迷措施。若游戏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这些审查与防范义务,也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家长在已提供充值时间高度集中、金额巨大、孩子年龄仅8岁等基本证据的情况下,游戏公司仅以泛泛而谈的“数据不符合特征”为由拒绝退款,理由难以成立。建议家长进一步整理和保存所有充值记录、以及与平台沟通的完整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或网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行政介入调解或者查处。若仍无法解决,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该充值行为无效或者依法撤销,判令退还充值费用。司法实践中,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原则,在家长已尽到初步举证责任后,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通常会要求游戏公司承担较为严格的举证责任,相比而言此类未成年人诉求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27、《北湖区御泉城市花园停车费不合理

谭海涛律师回复:

网友反映的小区停车收费模式,涉及“单次计时累加”与“单日累计封顶”两种不同计算模式相冲突的问题,从您的描述来看,该停车场对外来车辆或未包月的临时车辆,可能采用了“单次进入即重新计时”的方式,导致在同一天内多次进出需重复支付起步价或阶梯费用,单日总支出停车费远超“20元/24小时”封顶线。

根据新修订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建设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制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过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

然而,这种“自主制定”并非毫无约束的制定,自主定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合理、诚信”的原则,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优惠,并提倡对进入住宅小区探亲访友等临时车辆实行优惠。网友反映所在小区“阶梯最高20元/24小时”的公示价格,单独来看或许未明显超出市场参考范围,但问题是“单次计时、重复收费”的模式,使得“20元/24小时”的封顶承诺对于多次进出车辆形同虚设,构成了对同一车辆在同一自然日内停车服务的不合理拆分计价,未能充分考虑小区内各类业主(短期往返、探亲访友等)的停车需求,特别是对于“长期在外、不定期回来”的小区业主,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虽然现行法规可能未明确禁止此种计费方式,但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来看,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物业或停车管理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对此建议采取理性、逐级的步骤进行维权。首先整理好单日停车缴费超出20元的记录(票据、线上支付截图等),然后书面致函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或者停车场管理方,明确指出其计费规则导致超出“单日封顶价”,违反公平合理原则,要求优化计费系统,实现同一车辆在自然日(0点至24点)内的停车时长累计计算,总费用不超过所公示的24小时最高封顶价格(20元)。

附法规依据:

《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5〕723号

第六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机场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市(州)、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所辖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住建、财政、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对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以及机动车停放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建立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信用记录,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8、《茶颜悦色积点过期前后说法不一

谭海涛律师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是商家单方面变更会员积分(积点)规则,且未充分提示与提前通知消费者,涉及违反诚信履约与告知义务。导致积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期作废。

关于积分规则变更与“永久有效”承诺的法律后果:商家最初承诺积点(积分)“永久有效”,作为消费者基于商家承诺而持续消费累积积分,是双方购物合同的组成部分。此后商家单方面将积分规则变更为“积点会失效”,属于对购物合同内容(即积分规则)的重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从网友的描述,该商家单方变更积分规则,若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也未通过显著方式告知并取得同意(或者法律规定的默示同意),则对消费者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故商家最初的“永久有效”承诺(应有证据支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关于积分提示义务与“未告知”的责任认定:网友陈述其特意到店咨询,店员仅告知“小程序会提示”,却未明确告知需要“手动勾选”这一关键操作步骤。因此如果“未告知”的事实属实,导致消费者未能采取有效行动,误判积分为安全状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如积分有效期及到期前的特殊操作要求),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该商家未能清晰、完整地履行此项告知和说明义务,构成了对知情权的侵害。

关于损失与维权诉求的合理性: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即2.55个积点的财产性权益价值——是由于经营者单方变更积分规则且未尽提示义务直接造成的。消费者要求“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请求市场监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督导商家合法经营,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是维护多数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公平秩序,具有正当性。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请求介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营者恢复积分或者赔偿相应损失。

29、《VIVO手机质量差,服务更差

谭海涛律师回复:

据网友(消费者)描述,其购买的品牌手机在10个月内先后出现屏幕中框溢胶和闪屏故障,经售后维修后问题复发,厂家要求用户配合抓取日志分析原因,消费者则主张更换(主机)。如果所购手机在短期内连续出现屏幕溢胶和闪屏等故障,那么可能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对于多次故障经多次维修仍不能修复的手机,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手机在维修后短时间内再仍次出现闪屏故障,可能构成“维修后问题未解决”的情形,故要求更换主机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附表图)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第十二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附表图)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以及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附表图)所列性能故障的,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产品出现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综上,消费者要求更换主机的诉求,是基于多次维修无效的举措,具备正当性。建议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第一,与销售者或厂家协商沟通,要求更换;第二,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第三,保留好购买凭证、维修记录和故障证据,必要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司法裁决处理。另应理性维权,依法主张,以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0、《永州市恒洁冷水滩分店店长周某涉嫌诈骗顾客资金50余万元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据您所述涉案金额已达50余万元,符合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金额标准。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办理。据您所述,如相关人员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建议您个人或者联合已知的受害者在固定好相应证据材料后向涉事分店所在地公安机关举报控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行为,以便公安机关能尽快打击犯罪并追回各位受害者损失。

31、《启辰T70突发火灾,现在不了了之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据您所述,自己购买的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起火,并经消防出具证明认定是油路出问题着火,造成你财产损失。虽经保险公司理赔车辆直接损失,但因车辆着火导致的非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向4S店主张赔偿。您可以向4S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4S店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如均无法解决你的合理诉求,也可整理好证据后向法院起诉维权。

32、《长沙县敏捷珑玥府房屋质量有问题,水泥沙化严重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房屋质量问题涉及到购房者生命安全及财产的核心权益,也关乎购房者安居乐业,不可不重视。为保障销售的商品房房屋质量,单就网友反馈的混凝土和砌体部分国家从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上都颁布了国家强制标准,比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号:GB50204-20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号:GB50203-2011)、《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编号:GB 55032-2022),这些国家强制标准,既是确保商品房质量的硬性要求与规定,同时也是界定商品房质量争议的判断标准。而具住建部门体负有监督各项标准落实的法定职责,同时也是我国房屋质量监管的职能部门。鉴于您所述为准,请您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可相应选择性如下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或者连同其同样权益受损的购房者一同专门投诉至房屋所在地的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合理诉求,申请住建部门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混凝土和砌体施工部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质量标准进行专业鉴定,并由住建部门组织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协商,让开发商关切购房者的正当诉求,以期各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或者经投诉后(也可不经投诉而直接选择),如相关关切未能妥善解决,也可整理好相应证据材料,可自行或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以开发商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向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按照司法实践来分析,如果协商过程中未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过程中也会需要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就房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进行专业鉴定做出专业判断】,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3、《请长城宽带退还剩余费用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馈的问题,据您所述属实,则您可以:1.拨打长城宽带全国服务热线95079进行反馈投诉;2.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寻求帮助解决;3.拨打“工信部政务服务 申诉热线12381”进行反馈寻求帮助解决。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34、《望城区富兴悦府入住不到五年,水表坏了无法使用

安金龙律师回复:

水表问题由供水公司负责,更换维修都是供水公司负责,就是谁收水费,谁负责水表。类似的买水果的不买秤,卖东西自带秤。 如果是物业收水费,说明水没有移交,水表费用由物业承担。同时,业主也可以投诉,要求水移交。

35、《投诉金美集虚假宣传,调理三个月无改善还长结节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馈的信息,可能涉嫌如下几个问题:一、相关人员是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亦即有无行医资格)?二、相关机构是否有行医资质?三、如相关人员和机构无行医资质应承担哪些责任?四、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他人再遭该机构人员侵权?

医疗行为不单单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是消费者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进行的消费行为,关于生命健康,因此马虎不得!对此《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治疗选择权以及隐私权。医疗机构除实施紧急抢救的外,应当事先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需要进行的检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需要使用药品的作用及价格;应当允许患者或者其家属依法查阅、复印检验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处方等有关医疗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收费,列出医疗收费明细项目,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定期提供收费清单;使用贵重药品或者特殊器械,应当事先征得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但对于网友您反馈的问题,因您进行相关医疗行为的人员及场所并非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进场,因此对于您反馈的问题需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可知在我国只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医师证并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的人员才能从事医疗行为。不仅如此,对于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从事医师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实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的法律规定可知,也需要通过医师定期考核才能实施医疗行为。国家法律不仅对从事医疗行为的医师有严格法律规定,同时对于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可知,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或者个人方能从事医疗行为。因此,在我国不论是个人还是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之前均需具备严格的执业资格才能从事医疗行为!

如果相关人员和机构不具备我国法律规定的行医资格资质,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不具备医疗资质从事医疗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因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其次,从行政责任角度分析,《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因相关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从事医疗行为的,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再次,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相关人员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行为(亦即行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鉴于您的遭遇,您本人可以整理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依法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如此,因您反馈的问题疑点与不合理的地方太多,可能涉及相关人员机构无资质进行医疗行为(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议您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就自己遭遇的情况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投诉,因可能存在同时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避免更多人员遭受不法侵害。

36、《慈利县碧水馨城小区物业公司对房子装修不管不问,严重扰民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小区物业对于公共环境有管理的职责,应当对扰民的装修行为进行约束管理。对于物业公司的管理与约束,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通常设有物业管理科室对口管理辖区物业公司,鉴于您反映的情况可向小区所在地的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投诉反映,通过主管部门的监管约束督促物业公司承担起应付的管理职责,以期解决您反馈的问题。

37、《平江县天岳壹璟维权之路

王卫郴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

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可能涉及居住小区的其他业主而并非个案,因您反馈的问题与购买的房屋质量及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建议您和遇到同样问题的其他业主一道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后,供他们向负责房屋建筑质量管理与小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投诉反映。通过住建局出面组织开发商与业主直接对话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38、《投诉汉寿县豪门空间木门延迟发货安装

王磊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建议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无法协商解决,可要求对方退还已付款项、承担违约责任等。

39、《长沙金空间装饰公司偷工减料,欺骗消费者

王磊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对方公司在提供装修服务过程中与合同约定的服务、货品不符并有质量问题,建议您搜集相关证据进行诉讼,要求对方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等。

40、《常德市文化宫举行的家博家商家雷特芬妮家具收了定金跑路

王磊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合其他消费者固定相应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41、《我要求长沙县松雅湖新年跑举办方退还报名费

王磊律师回复: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您报名的核心目的是参与18.8公里里程的赛事,主办方单方面大幅缩减里程,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主办方未与您协商即变更核心条款,您有权拒绝接受该变更并解除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您线上操作取消未果后,通过主办方工作人员指引,向“星辰之旅”微信发送取消参赛及退费申请,该行为属于向主办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星辰之旅”作为主办方职务代理人接收该通知后,即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已到达主办方,双方的赛事服务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双方合同因主办方根本违约而解除,且赛事尚未举办,您未实际享受赛事服务,主办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义务,即全额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主办方工作人员拒不回应退费事宜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合同解除后的法定义务,构成违约。

4、若主办方仍拒不回应或拒绝退费,可向赛事举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主张主办方存在违约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可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如体育局、体育总会)反映情况,请求其对赛事组织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纠正。

5、若投诉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为赛事主办方,管辖法院一般为赛事举办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要求主办方全额退还报名费,并可主张逾期退费的利息损失。

42、《衡南县清竹村有人搞净水器传销诈骗

王磊律师回复: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经营者需遵循公平原则,对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应以显著方式(如加粗、弹窗提示)向消费者提示并说明;未履行提示义务的,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若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该条款直接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通过强化经营者义务,间接否定此类“霸王条款”的效力。

2、经营者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提供商品或服务,或销售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可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若无法提供经营者真实信息,或为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亦间接强化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此处“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

4、首先可协商和解:与经营者直接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其次,可进行 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最后,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愿通过前述途径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3、《长沙招商序扣5万订金不退还强制收取产权代办费用

王磊律师回复: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销售人员张驰作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其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就订金退还事宜作出的口头承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应由开发商承担。您与开发商就“更换房屋后退还原5万元订金”达成的口头合意,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您支付的“5万元订金”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定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结合您因房屋存在不利因素换房的事实,该5万元系原购房意向的预付款,因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原购房合意并更换房屋,且无证据证明您存在违约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精神,开发商理应全额返还该笔款项。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房屋产权登记代办服务并非购房的法定必要附属服务,您有权自主选择自行办理或委托其他主体办理,开发商无权强制要求您购买其指定的代办服务并支付费用。其以“不交会处罚十几万”相威胁的强制收费行为,直接侵犯了您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

3、首先,可行政投诉: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违法销售行为(拖延退还订金、强制捆绑代办服务),住建部门作为商品房销售的监管主体,有权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整改;同时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介入调解;其次,可协商沟通:在固定证据后,向开发商正式发函(可通过EMS邮寄,注明“关于要求返还订金、停止强制收费等),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3个工作日)返还订金、并停止强制收费要求;最后,可民事起诉:若开发商拒不配合,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订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44、《桔多多非法获取个人银行卡进行违规划扣

彭震律师回复:

对于您反映的桔多多非法获取银行卡并进行违规划扣问题,以下维权步骤供您参考。

第一步:紧急止损与证据保全

1、立即冻结银行卡   通过手机银行或致电银行客服,对涉事银行卡进行挂失/冻结,或设置交易限额,防止资金被继续划扣。

2、取消代扣授权   在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App中,检查并解除与“桔多多”相关的所有自动扣款、快捷支付授权。

3、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   这是后续维权的基础,务必完整保留:

银行流水:前往柜台打印扣款当日的明细,并拍照或扫描。

平台记录:桔多多的借款记录、还款计划、放款及扣款截图。

授权记录: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自动还款授权页面及解约失败截图。

沟通凭证:与银行、平台客服的通话录音、在线聊天记录、工单号等。

第二步:查明扣款路径

联系银行客服,问清以下关键信息,并保留通话录音或记录:

扣款方:是“桔多多”直接扣款,还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扣款?

扣款通道:是“快捷支付”、“代扣协议”还是“POS消费”?

授权记录:银行系统中是否存在您签署过的相关授权协议?

第三步:与平台交涉并要求退款

1、联系桔多多平台 通过官方App或客服电话,明确提出以下诉求:

说明从未授权从当前银行卡扣款,要求立即全额退款。

要求平台永久停止从该卡及名下所有银行卡进行任何扣款。

要求对方提供本次扣款的合同或授权依据。

2、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如适用) 如果扣款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完成,需同时向这些平台投诉:

要求立即解除与桔多多的自动还款授权。

要求支付平台对违规扣款承担相应责任。

沟通要点:沟通时保持冷静,只陈述事实。尽量要求对方通过短信或App内信确认处理结果,避免仅接受口头承诺。

第四步: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银行或支付机构在代扣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投诉时,请清晰说明情况,并附上您收集的证据材料。

第五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提起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或侵权责任为案由,将桔多多(及有过错的支付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赔偿利息及维权费用。

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您有证据表明平台存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盗刷等犯罪行为,应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45、《嘉禾县美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面积差异退费问题

彭震律师回复:

从您反映的开发商不退面积差问题看, 住建部门已介入处理,您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后续进展,请求其督促开发商落实解决。仍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46、《长沙县农业银行专项分期等本等息未提前告知,不允许提前还款

谷伟律师回复:

遇事不要急,结合你目前所述的情况,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固定证据。赶紧找找当时4S店承诺“半年提前还款无违约金”的聊天记录、宣传材料,或者录音。如果有,这就是你的王牌。同时,审查贷款合同有效性​,重点查看贷款合同中关于提前还款的条款,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标注违约金比例或者仅写明“按银行规定”,可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第二步法律施压。拿着证据,通过律师直接给银行发律师函,要求按4S店承诺执行,否则投诉到银保监会。 第三步沟通协商。如果银行坚持收违约金,可以要求他们减免部分利息来对冲,或者分期付违约金。同步向4S店追责,其员工承诺构成要约,可要求补偿违约金差额。如协商无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直接起诉银行+4S店。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具体实施请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

47、《武陵区公安局和丹阳派出所不予立案

余金律师回复:

(1)刑事案件有案不立的问题: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被害人(含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有案不立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立案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被害人提出的刑事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2)被人打伤医保不报销的问题:参保人依法享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部分,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常为当地医保局)无合法理由拒不履行先行支付的职能和职责,参保人可以起诉请求责令社会保险机构予以先行支付。

48、《苏仙区美的仁大铂悦府乱收物业费

彭震律师回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应合理且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停车位需要人员巡视、保洁等管理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如果地面停车位的卫生费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收取,且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那么这种收费是合理的。

是否需要缴纳卫生服务费,还需查看您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中是否有将车位的管理纳入合同中。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且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可以不交。

物业收取费用应当有公示收费标准,如果没有公示,业主有权质疑收费的合理性。

49、《拼多多oppo耳机寄出前跟商家拿到后不一致,商家不退款

彭震律师回复:

您可以先与平台内商家协商和解,尝试解决退款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拼多多平台申请介入处理,要求退货退款。若金额较大或商家多次违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若超过平台退款期限或有其他复杂情况,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您应保留商品照片、视频证据以及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便在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建议您始终在平台内完成交易和沟通,避免平台外私下交易或转账,以免增加维权难度。

50、《北湖区岭秀福城12栋2单元10楼1007地板开裂

彭震律师回复:

先要判断地板开裂的原因,是建筑质量问题、装修施工不当还是自身使用不当,以确定责任主体。

拍摄地板裂缝的清晰照片、视频,记录裂缝的位置、大小、形状等情况。保存好房屋的相关资料,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验收报告等。如有维修记录、与物业或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也一并留存。

可以先与物业联系,告知情况并要求其协助解决,督促物业协调开发商或其他责任方。若协商无果,再直接与开发商沟通,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修复地板裂缝、给予经济补偿等。

若对责任认定有争议,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地板开裂的原因和责任归属,鉴定报告将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如果开发商或装修公司不同意修复,你可以寻求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地板开裂的原因和修复的费用。如果他们仍然拒绝修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承担修复的责任和费用。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提供你收集的证据和专业评估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若地板开裂发生在房屋保修期届满后,且开裂原因并非开发商施工或材料的潜在缺陷,开发商可能拒绝承担修复责任,业主需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若业主装修时擅自拆除地面找平层或改动荷载,导致地板开裂,开发商或装修方可能以业主自身过错为由抗辩,业主需自行承担责任。

51、《双清区香山道楼盘开发商逾期交房2年

彭震律师回复:

仔细阅读购房合同,特别是交房时间、违约金比例和免责条款等关键内容。确保交房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而非模糊表述。

邮寄书面催告函给开发商,要求限期交房并赔偿。催告函应明确指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同时,保留工地停工现状、延期通知等的照片和视频证据,必要时进行公证。

尝试与开发商直接沟通,说明延期交房的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协商一致,应书面确认和解内容。

若以上方法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延期交房的证据、实际损失的凭证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或比例过低,可以要求调高,并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如租房费用、贷款利息等)。

52、《拼多多oppo耳机寄出前跟商家拿到后不一致,商家不退款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陈述属实,商家行为涉嫌违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而本案中消费者所购买的耳机,明显不属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除外范围。因此商家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否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予以投诉,要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3、《湖南盘子女人坊科技拒不退款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你如果投诉情况属实,则需要根据你们双方当时所签订的协议予以判断双方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商家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核销后的提示义务,也存在有损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也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4、《芦淞区肯姿服装店衣服有质量问题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陈述属实,商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则涉嫌违法。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还明确了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因此如果是生产运输保管过程中一些误差,产生的偶然性质量问题,希望商家还是及时予以妥善解决。但若是大量的存在严重产品瑕疵,就希望商家马上予以加强自查自纠,从根源上把控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己商誉负责。

55、《双清区香山道楼盘开发商逾期交房2年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本事件中开发商逾期交房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违法,因此购房人可以联合起来,依据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提起集体诉讼,要求予以索赔支付违约金和交房。

此外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且实践中开发商的合同范本对违约金的设置都比较低,法律也明确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56、《资兴市翰宁府邸开发商公示3栋18楼关于承重墙拆除修复的验收报告

彭震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承重墙被拆除,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如果不影响整栋楼和住户的使用和安全,才可能被要求修复或者加固承重墙,并由建筑设计机构或者由评估鉴定机构出具相应的补救措施。

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授意装修公司或者装修工人拆除承重墙或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尺寸等造成房屋损坏,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修复、重建、加固)、赔偿损失等。此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如果其行为让楼房变危楼,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装修公司或者装修工人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如果装修公司或装修工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承重墙拆除,业主可以向装修公司索赔。如果业主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7、《手不抖麻糍在常德柳湖医院门口无证经营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如果你陈述属实,商家依法应当予以整改。

58、《娄星区顾家家居收款后拒不退款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是线下进行交易,签约后再主张合同解除,理论上还是处于不利法律地位。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建议你还是与商家妥善协商,此外一般即使违约,违约金一般也不超过总金额30%。并且间隔时间较短,商家损失有限,因此希望商家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让步,妥善解决纠纷。

59、《湖南鸿运达驾校不退报名费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即使你单方解约,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但机构的扣费也明显偏高。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返还相关费用。

60、《有人自称知道国际黄金涨势,我被骗15万

彭毅律师回复:

民警所说的“破案手段有限暂时无法查到诈骗犯身份信息”,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初期的常见情况,这并不意味着案件被搁置,而是此类案件有几个特点:比如诈骗分子使用的身份、社交账号、电话号码甚至“财政港通”软件,都是专门用于犯罪的虚假外壳。资金通常通过多级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快速流转、洗白,最终取现地可能在境外。服务器、团伙窝点常在境外,给侦查、取证和抓捕带来很大难度。 但是你还是可以主动、定期地与办案民警保持沟通,明确案件的主办民警或负责人是谁,并留下其联系方式。提供一些线索,比如除了卡号、手机号,仔细回忆并整理出所有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虚假APP的下载渠道、充值转账的所有截图、对方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哪怕可能是假的)。如果曾有过语音或视频,也请告知民警。将受骗过程按照时间顺序,清晰地写成一份书面材料,与您整理好的所有电子证据一并提交给办案单位。这能极大地方便民警将您的案件信息录入系统。 同时调整心态,管理预期,保护自己。电信诈骗案件侦查周期通常较长,从数月到数年不等,需保持耐心。追赃难度极大,即便破案,被骗资金也可能已被挥霍或转移。但警方可以依法冻结涉案账户,并尽可能追缴赃款。请务必警惕声称“有内部关系”、“黑客技术”能帮您追回钱款的“二次诈骗”!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您可就此问题咨询办案民警或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61、《邵阳市创盛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下面为您梳理了明确的维权步骤、法律依据与关键要点。

首先,清晰界定公司的违法行为是维权基础。公司行为已构成多重违法:1. 拖欠工资:工资应依法按月支付,拖欠两个月以上已属违法。2. 违法克扣工资:公司单方面强制放假,却仅按出勤天数发薪,属于变相克扣。3. 未足额缴纳社保:仅缴纳“三险”而漏缴医疗保险等,是典型的未依法足额缴纳。4. 违规扣款:多扣社保个人部分款项,无任何法律依据。5. 制度违法: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且内容不合法(如随意废除月薪制),未和劳动者协商,不能作为管理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你可以通过以下路径维权,这些路径可同时或先后进行:

一、高效行政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规定必须及时支付工资、足额缴纳社保,这是处理拖欠工资及社保缴纳等问题最直接的行政途径。携带整理好的证据,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现场投诉,或拨打12333热线在线提交。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效率较高。注意,该投诉有2年的时效限制。

二、主张全面权利: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则劳动仲裁可一揽子解决所有劳动争议,包括追索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差额等。这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核心途径。你应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鉴于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严重过错,你可以主动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即申请仲裁。这样不仅可要回欠薪,还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据。请务必系统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工牌、打卡记录;证明工资标准和欠薪的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违法放假的通知、聊天记录;证明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官方缴费记录;以及与公司协商的录音、微信记录等。

给你的具体行动建议是:1.协商优先,保存证据。2.前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最快可能见效的方式。3.如果准备解除劳动关系,同步准备材料,立即启动劳动仲裁程序。4.就社保问题可单独向税务机关举报。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62、《衡阳奔驰4S店黑恶势力坑蒙拐骗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您可以参考以下回答:

一、法律关系定性

您与4S店成立的合同是“预付式服务合同”,4S店更名但未注销,主体具备同一性,合同权利义务随营业一并转让,新店必须继续履行,否则构成违约。

二、关键证据固定

该店仅变更对外经营名称,主体没变的证据;

盖红章的《剩余套餐承接说明》照片+原件;

原/现店同一售后主管发出的“权益不变”微信/短信;

付款凭证、保养系统剩余次数截图;

现场被拒的录音录像。

三、操作步骤

书面催告:EMS邮寄《继续履行通知书》给现店及集团公司,限期7日内安排首次保养并书面回复,留存签收单。

行政投诉:同步向市场监管局(12315)提交“预付卡不退、擅自附加条件”投诉,要求依据《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第22条责令改正。

媒体同步:将公示栏红章文件、主管聊天记录一并抄送当地电视台“维权栏目”,形成舆论压力。

诉讼准备:若7日届满仍拒绝,直接以“服务合同纠纷”案由起诉现店(被告一)、集团公司(被告二),诉讼请求:①继续履行剩余次数或退还未履行部分款项;②赔偿因维权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③承担诉讼费用。

管辖: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63、《常德市文化宫举行的家博家商家雷特芬妮家具收了定金跑路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法律定性

1. 你与“雷特芬妮家具”成立的是买卖合同。商家失联、拒绝发货,已构成根本违约;金额较大、人数众多,涉嫌合同诈骗。

2. 家博会主办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所称“展销会举办者”,在展会结束后仍负赔偿义务,不能以“只租场地”为由一推了之。

二、证据清单(务必一次性固定)

1. 微信支付截图、POS 签购单、收据(盖有“雷特芬妮”或展位号章);

2. 合同/订货单(载明品名、总价14900、定金10000、交货期限12月底);

3. 商家展位号、现场照片、宣传彩页、名片;

4. 主办方名称、招展公告、展位租赁协议(可向常德市会展办或市场监管局调取);

5. 微信群或维权群名单(证明群体受害,人数、金额);

6. 催货通话录音、微信聊天、快递退信等“失联”佐证。

三、维权路径(四步并行,时间越短越好)

1. 行政投诉

12315 平台同步投诉“雷特芬妮”和主办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 条先行赔付;

2. 民事保全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主办方及商家银行账户、展车、库存家具,防止“二次跑路”。

3. 起诉

被告一:雷特芬妮实际经营者(写清个体户字号或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告二:家博会主办方(营业执照上的会展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连带赔偿。

诉讼请求:①双倍返还定金(14900×20%=2980 元可双倍,其余7010 元单倍)合计12980 元;或②解除合同退还10000 元并赔偿同期贷款利息;③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64、《永州市博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疏于管理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小区的问题,也可以向社区、街道主管物业公司的反映,协商协调处理。

关于使用维修资金,需要大多数业主投票同意才可以使用,这需要业主、物业和社区等多方组织才能完成。

65、《湖南鸿运达驾校不退报名费

安金龙律师回复:

关于退驾考学费的问题,可以向驾考中心反映驾校退费问题。

已经使用花掉的不退,剩余的应该退。

66、《苏仙区盛世华亭小区物业收取的车位卫生服务费不公平

安金龙律师回复:

买了车位的,只有卫生服务费。

没有买车位的,有车位计时使用费。

是不同的收费和使用模式。

67、《娄星区顾家家居收款后拒不退款

彭毅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请注意,该条款主要适用于“远程购物”,您如果在实体店购买家具,通常不直接适用“七日无理由”规定,除非商家自行承诺。 您在实体店下单,与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成立后,单方面解除需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或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仅因“不想要了”而退款,在法律上属于您单方希望解除合同,需要与商家协商,或依据合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商家声称退款需收取1万元手续费,此金额是否合理,取决于该费用是否为商家因您解除合同而实际产生的直接、必要损失。如果该金额远超出实际损失,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高额违约金。

68、《投诉众安车保服务骗局

彭毅律师回复:

您遇到的情况核心在于,所购买的可能并非由持牌保险公司发行的、受严格监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商业车险,而是一种概念较为模糊的“车保服务”或“交通安全统筹险”。这类服务通常由非保险机构提供,其理赔能力和稳定性与正规保险公司有显著差异,因此在出险后容易发生纠纷 。您的维权目标应主要集中于确认产品性质、追究销售误导责任、要求对方履行服务协议中的承诺。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69、《江华县一方泷台违规收取天然气安装费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投诉内容属实,物业机构行为则涉嫌违法违约,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物业机构无法律依据的乱收费,则明显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有权予以拒绝,或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主张返还。

70、《常德梦之健健身房单方面关闭恒温泳池,涉嫌虚假宣传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属实,商家已经明显涉嫌侵权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为你们办理的是全年通用的年卡,因此商家理论上必须保证一年之中消费者有相应的消费场地,去行使相应的合同权利。而无法提供,可能有各种隐情,但是法理上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商家拒不退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予以维权!

71、《长沙金美集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欺骗消费者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的称述属实,你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投诉。此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你可以收集相关宣传资料和个人陈述作为证据,依法向商家主张退费和赔偿。

72、《赫山区开元汽车城销售有质量问题大众,店家一直不解决问题

彭震律师回复:

购车第二天就出问题且拖了近一年,这种经历确实让人非常困扰。建议:

第一步:系统整理证据

基础材料:购车发票、车辆三包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维修记录:历次进店维修的工单(上面应有故障描述、维修项目、日期和车辆占用时间);

故障证据:仪表盘故障码的清晰照片或视频;

沟通记录:与销售、售后沟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特别是其中“答应申请无条件退换车”的承诺。

第二步:提交正式书面函告

向经销商(开元汽车城)和大众厂家同时发送一份《关于要求依据汽车三包规定退换车的函》。清晰陈述购车时间、故障始末、维修次数与时长,明确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三包规定,要求限期(如7个工作日)办理退换车手续。邮寄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第三步:向监管部门投诉

如果书面函告后对方仍拖延,立即向行政机关投诉。投诉时明确主张经销商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拒绝履行法定退换车义务。详细陈述情况并附上全部证据材料。同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映车辆可能存在批次性质量问题。

第四步:准备法律诉讼

若经销商在限期内未回应或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立即启动诉讼程序,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确保维修记录与故障数据不被篡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三包规定,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

73、《投诉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该事故涉及公共设施设置不当致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施工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指示牌高度违规、边角锋利且无警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建议:1)立即固定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疗病历、现场照片(含拆除前影像)、目击证人信息;2)向益阳市住建局、城管局及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书面投诉,要求查明责任主体并赔偿;3)若仍推诿,可将施工单位(湖南省城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向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74、《反映资阳区新桥河镇南岳庙村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您所述情形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争议,若认为镇政府或村委支付的补偿款远低于法定或同区域统一标准,可依法维权。首先,应向作出补偿决定或组织实施征收的行政机关(通常为区/县政府)书面申请公开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及标准依据。如确认补偿明显偏低,可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原补偿决定并责令重新依法补偿;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注意:村委非行政机关,其行为若受政府委托,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建议尽快收集补偿协议、付款凭证、周边同类补偿证据等,依法主张权利。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75、《强烈投诉安化县双胞胎集团施工造成严重扬尘污染

刘俊师律律师回复:

您可依法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向安化县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或住建局(如属建筑施工)书面投诉,要求查处双胞胎集团施工车辆未采取洒水降尘、带泥上路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行为,并责令其清洗道路、赔偿损失。若相关部门不作为,可在60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其未履职违法并责令处理;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若污染造成农作物减产或健康损害,可收集证据(照片、视频、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另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索赔。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76、《赫山区开元汽车城销售有质量问题大众,店家一直不解决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针对您所述情况,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权。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车辆若在保修期内反复出现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且经多次维修未果,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车。您已配合维修五次以上、厂家两次介入仍未解决,符合法定退换条件。其次,销售商承诺退车却拖延八个月,涉嫌违约与欺诈。建议:1)收集购车合同、维修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2)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

以上为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77、《亚太财产保险公司拖延一个半月不按保险合同理赔

刘俊律师回复:

根据《保险法》及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保险金额系投保时双方协商确定的车辆实际价值,发生全损时应以此为限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以“市场价”为由仅赔24000元,若低于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30559.2元且无合法依据,涉嫌违反合同约定。您有权要求其按保险金额理赔。建议:1)书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定损依据及计算明细;2)向其上级部门正式投诉;3)如仍不解决,可向当地银保监局(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投诉或申请保险纠纷调解;4)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按合同约定赔付并追究拖延责任。保留好保单、事故认定书、沟通记录等证据,依法维权。

78、《益阳市领秀资江小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刘俊律师回复:

楼板开裂、外墙开裂、外窗玻璃无“3C”认证、地面钢筋外露及外墙缺失保温层等问题,可能涉及主体结构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依法不受普通保修期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十三条,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要求修复。即便超过一般保修期(如墙面空鼓等),但属施工缺陷且影响安全或功能的,开发商仍应担责。建议:1)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2)收集购房合同、沟通记录、现场影像等证据;3)向住建部门投诉并申请调取竣工验收资料;4)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开发商履行修复义务或赔偿损失。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79、《益阳湘北物流园小鹏汽车质量问题不予处理,还要报警抓维权者

刘俊律师回复:

您所购电动车存在多项严重影响安全与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且售后已承认属“出厂bug”,说明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合同约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维修两次未解决,或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故障(如方向盘卡死),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车。建议:1)立即固定证据,包括视频、维修记录、沟通录音等;2)书面致函4S店及厂家,明确提出退车或换车要求;3)若遭拒绝,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投诉,并同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除购车合同、退还车款并赔偿损失。涉及安全缺陷的,还可向工信部或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举报。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80、《安化县格力中央空调安装不合理,漏水导致木地板、衣柜、房门等装修损坏

刘俊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空调安装不当造成财产损害,安装方或品牌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售后已确认“排水管安装不当”为事故原因,构成过错认定。即便装修无完整发票,您仍可凭现场照片、视频、施工记录、市场评估价等证据证明损失。建议:1)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受损装修进行损失鉴定;2)书面催告品牌方限期答复并保留送达证据;3)若仍拒赔,向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主张修复费用或折价赔偿(如21900元);4)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施压。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损害发生日起算。

律师意见仅供参考。

81、《湖南电信营业厅乱改套餐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同时法律还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因此如果你投诉属实,商家行为已经明显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你有权向市场监督部门予以投诉举报,要求给予纠正。

82、《邵阳市森鸿全屋整装有限公司定制家具违约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投诉属实,商家行为则构成违约违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此外也提醒市民,在日常选择类似定制服务时,一定要将相应规格,尺寸,颜色进行精准约定,发生纠纷时才能顺利予以维权!

83、《投诉佛山市蝶与花信息技术公司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行为

李健律师回复:

你好,依据《广告法》》第三条明文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同时法律还要求了,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因此商家如果存在故意通过虚假照片信息进行婚介宣传,骗取中介费用,其行为已经构成宣传欺诈,若经查实,依法可以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84、《江永县八宝湾小区路口出狗夜间扰民

朱祚正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情况属于典型的“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 我们可以这么做: 第一步:收集证据,清晰录制包含狗吠声、录制时间(精确到分钟)和地点的视频。可辅助使用手机分贝测试APP记录噪声值。 第二步:沟通协商或者说投诉,向小区物业公司或所属社区居委会/街道综治中心提交书面投诉,要求他们出面调解,保留相应的沟通记录。确定养狗人身份和确保自身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也可以和对方直接进行沟通协商。 第三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基层调解无效,可携带全部证据前往属地派出所报案,或直接拨打110。向警方明确指出该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并出示基层调解无效的证据。 提示:如果有多户居民受影响,可以联合维权。集体投诉能更有效地证明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关键在于系统取证、先调解后报警,逐级推进。 如有疑问,可以和朱律师进一步沟通,很高兴能帮到家乡的父老乡亲。

85、《长沙同远摄影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充值,未使用不予全额退费

彭震律师回复:

对于您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强制推销并要求预存款才能获取应得的服务内容,我能理解您此刻的困惑与不满。

一、商家行为的违法性分析

商家以“赠送”底片和花絮视频为名,要求您预存款4000元,其核心目的在于诱使您进行二次消费,而非向您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您2020年已支付1888元购买了摄影套餐,该套餐中应包含的拍摄成果(如底片、花絮视频等)属于您已付费的服务内容,商家无权以此为由另行向您收取费用。您在选片时被商家强制推销和要求预存款,这种行为直接限制了您是否接受额外服务、是否预存款项的自由,属于侵犯您自主选择权的行为。商家以“赠送拍摄底片和花絮视频”为条件,要求您必须“预存款4000元”,实质上是将本应作为服务一部分的底片等作为“赠品”进行捆绑销售,构成了强制交易,侵犯了您的公平交易权。

1、预存款的性质与退款问题

您预存的4000元属于对尚未发生的未来服务的预付费用。由于您并未使用该预存款项进行任何实际消费,这笔款项的性质属于您的财产。商家无权将该款项与您已支付1888元套餐中的服务成果(底片等)混为一谈。因此,商家要求扣除2800元“赠品费用”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其只同意退还1200元的主张是不合理的。

2、关于“赠品费用”的认定

商家所称的“赠品费用”是其强制交易的产物,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您支付的1888元已经包含了底片等成果的费用,商家无权再就该部分成果另行收费。因此,其提出的扣除2800元“赠品费用”的要求,本质上是对您合法权利的侵害。

二、维权建议

商家的行为涉嫌侵犯您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其要求扣除“赠品费用”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您有权要求其全额退还4000元预存款。

1、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请务必整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文件:2020年购买1888元摄影套餐的合同、订单等;

付款凭证:1888元套餐的支付记录、4000元预存款的支付记录;

沟通记录:与商家协商退款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或通话录音;

商家信息:长沙同远摄影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酷好摄影工作室”的准确全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其他证据:商家提出的“赠品费用”2800元的计算依据或说明(如有)。

2、行政投诉:携带上述证据,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中清晰陈述商家强制预存款、捆绑销售等违法事实,并明确要求其全额退款4000元。

3、提起诉讼:如果行政投诉后,商家仍拒不退款,您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商家全额退还4000元预存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86、《长沙阳光城溪山悦购房被强制捆绑装修,合同含多项霸王条款

彭震律师回复:

从您的描述来看,该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侵害了您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一、案件情况分析

关于捆绑式消费:销售人员以只有选择装修才能享受购房优惠,实质上是将购房与装修服务进行捆绑,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购房紧迫感,迫使您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签订装修合同,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赋予您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关于合同条款:装修合同中违约责任全部向消费者倾斜、商家可单方面解释条款等内容,明显减轻了商家的责任、加重了您的责任,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格式条款,可主张该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关于销售过程:销售人员未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解释,未主动提醒不利条款,导致您在仓促中签订合同,其行为涉嫌利用优势地位和信息优势,对您进行误导和诱导,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赋予的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关于商家态度:商家在事后沟通中拒不承认诱导行为,拒绝退款,其行为进一步证明其利用强势地位侵害您的合法权益,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

二、维权路径建议

1、全面收集并整理证据

购房合同:证明您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关系;

装修合同:证明您与贝壳圣都装饰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付款凭证:定金支付记录(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截图等),证明您已支付款项;

沟通记录:与销售人员、贝壳圣都装饰工作人员沟通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特别是能证明其强制搭售、诱导签约、拒绝退款等关键事实的内容;

宣传资料:营销中心或贝壳圣都装饰发布的宣传单、广告等,可能包含其捆绑销售的承诺;

往来材料:您与开发商、贝壳圣都装饰的往来函件、邮件等。

2、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可就其捆绑销售、强制搭售、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投诉。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地产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可对其销售环节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如果行政投诉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装修合同中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无效,并判决解除该装修合同,要求贝壳圣都装饰返还您已支付的10000元定金。

87、《宁远县水利局挪用国家专项国债资金、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

朱祚正律师回复:

这个属于政府机关拖欠民工工资和供应商合同款的问题, 建议可以做以下几步。

第一主要是证据问题: 确认民工工资和供应商合同款项是否已经结算确认?如果没有确认,需要尽快形成核算数据和水利局进行结算。 (1)民工主要需要准备《欠薪明细清单》,列明每位务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工作起止时间、约定日薪/月薪、被拖欠工资金额等核心信息,并尽量附上记工单、工作证、带有签字确认的欠条等原始凭证。 (2)供应商《购销合同》、经对方签收的《送货单》或《验收单》、已开具的《发票》、以及记载欠款数额的《对账单》或往来函件等。

第二步沟通、投诉、信访: (1)民工可以带上证据向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同时向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州市水利局、宁远县信访局同步提交资料,通过各个可能的部门给与宁远县水利局一定的压力。 (2)供货商同样可以向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州市水利局、宁远县信访局举报反映,同时可以通过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投诉。 无论民工还是供应商都可以通过 12345 政府热线多反映问题。

第三步评估进展并准备启动法律程序: 行政途径在合理期限内未能促成问题实质性解决,则应考虑启动司法程序。 料供应商可依据买卖合同关系,民工(尤其是包工头或班组负责人)可依据确切的债权凭证,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远县水利局支付欠款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总之沟通协商、投诉举报在先,实在不能解决建议通过诉讼维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朱律师。

88、《很多司机被湖南高速收费站罚款了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表述,律师回复如下,仅供参考:

如果您在拉货时,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货主私自放了非绿通产品导致您在走绿通时被处罚,则可以根据您和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以其违约要求他赔偿您因处罚导致的损失。

如果您在拉货时,明知货主为了运输便利而同意货主混放了非绿通产品,则您是对违规明知的,这种情况下,应当接受处罚。

绿通优惠通行的政策条件为:车辆装载货物确属《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的范围,且车辆核定装载重量或者容积达到80%以上,可绿色同行。如果您同意货主前述混放非绿通物品为了达到80%以上而享受绿通优惠同行,则主观目的上存在违规,且客观上实施了违规的行为,则应当接受处罚。

89、《广州开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办职称评审业务不退费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退费确认书,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对方要退钱给你但是对方未退钱,则您可以根据退费确认书中第5点的规定,依法向乙方也即广州开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一并申请财产保全。

90、《长沙市松博商业甘某以办信用卡为名套取客户押金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律师回复如下,仅供参考:

首先,和您联系办理信用卡的人是松博商业甘某,而您的4080是刷给了李夜青,李某与甘某之间是否有关联,根据您自己现有的能力是无法查明的,其次“里面用返红包的方式10个月内只要我每月刷卡6000元就每月返现到支付宝,直到刷满10个月就全部返现到账”这个政策是否存在,应当插卡POS 的官网,或者信用卡APP、或支付宝APP确认是否有此活动存在,您可以与官网客服联系确认,若却无此活动,则建议您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可能存在被诈骗的情况。如果有此活动,则目前无法明确是否存在诈骗。

91、《慈利一鸣中学学生放学路上被狗咬了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根据《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和查处犬只扰民、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行为,建立养犬信息管理系统。您所碰到的该类纠纷一般来说属于公安部门管理的范畴,但是由于目前无法查清该户的行为是否构成“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故公安也无法对该问题进行直接处理。您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尝试解决您的问题:

第一步:系统性收集与组织证据

有效的证据是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关键。请围绕以下重点进行收集:

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拍摄该犬只在养马踏四巷公共区域未拴绳自由活动、追逐或狂吠的清晰视频或照片,特别注意体现时间、地点。

证明危害持续性的证据:整理您此前两次报警的记录(最好有接警回执或记录下报警时间、出警人员信息),以及您与狗主人沟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

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记录您孩子因此事产生的恐惧、焦虑、失眠等心理影响,如有必要可进行心理咨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二步:向法定主管部门正式提出诉求

此类事件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但公安机关是处理此类治安违法行为的核心与首要责任部门。

向公安机关正式举报。携带全部证据前往属地派出所,或通过公安局的督查、信访渠道进行书面举报。明确要求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狗主人“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外,根据《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若案涉犬只不符合《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可以就该问题向公安机关反馈举报。

若该行为持续对孩子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咨询律师,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或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八条 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犬只的品种目录由公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92、《湖南鸿运达驾校不退报名费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从法律角度看,驾校的行为涉及未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及可能存在的格式条款无效问题,您完全有理由要求更为合理的退款。

一、核心法律点分析

合同根本目的未实现:您支付费用是为了接受驾驶培训服务。自2020年11月报名至今,驾校除协助注册外,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培训课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高额扣费条款可能无效:驾校单方提出扣除76%的费用,若事先未向您显著提示或说明,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消费的预付款,法院通常不支持过高的扣费比例。若驾校提出其以为您报名考试等行为支付了相应费用,您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凭证。

二、您的关键证据:缴费前驾校方和教练并未事前告知您其退费制度,您有证据证明,是反驳其扣费规则的重要依据。此外,四年间仅联系两次、未安排培训的记录,能直接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

三、具体维权步骤建议

您可以按以下顺序推进,这些步骤可以同时或依次进行:

第一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最直接、快速的途径)

驾校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这是处理此类纠纷的首选途径。

怎么做:整理您的合同、缴费凭证(3280元记录)、微信沟通记录(特别是对方承认未上课及拖延退费的记录),以及能证明其未告知退费规则的证据。

向哪里投诉:拨打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12328 进行投诉,或直接前往驾校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局) 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清晰陈述:缴费时间、从未接受培训的事实、对方提出的不合理扣费方案。

第二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您也可以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驾校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拨打 12315 热线。

整理并复印好所有证据,形成清晰的时间线说明。与驾校沟通时,尽量使用微信文字或录音,固定其推诿、拒绝合理退款的证据。

第三步: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的法律保障)

如果行政投诉后,驾校仍拒绝合理退款,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核心:您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解除培训合同,并返还大部分报名费。您需要向法庭强调,对方在长达四年间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合同目的完全未实现,因此其提出的高额扣费没有事实基础。

费用计算参考:您可以主张,扣除已发生的、实际为您服务的合理费用(如已代缴的考试注册费,需其提供凭证)后,余款应退还。对于违约金,司法实践中有参考标准。

以上内容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3、《慈利一鸣中学学生放学路上被狗咬了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根据《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和查处犬只扰民、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行为,建立养犬信息管理系统。您所碰到的该类纠纷一般来说属于公安部门管理的范畴,但是由于目前无法查清该户的行为是否构成“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故公安也无法对该问题进行直接处理。您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尝试解决您的问题:

第一步:系统性收集与组织证据

有效的证据是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关键。请围绕以下重点进行收集:

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拍摄该犬只在养马踏四巷公共区域未拴绳自由活动、追逐或狂吠的清晰视频或照片,特别注意体现时间、地点。

证明危害持续性的证据:整理您此前两次报警的记录(最好有接警回执或记录下报警时间、出警人员信息),以及您与狗主人沟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

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记录您孩子因此事产生的恐惧、焦虑、失眠等心理影响,如有必要可进行心理咨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二步:向法定主管部门正式提出诉求

此类事件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但公安机关是处理此类治安违法行为的核心与首要责任部门。

向公安机关正式举报。携带全部证据前往属地派出所,或通过公安局的督查、信访渠道进行书面举报。明确要求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狗主人“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外,根据《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若案涉犬只不符合《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可以就该问题向公安机关反馈举报。

若该行为持续对孩子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咨询律师,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或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八条 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犬只的品种目录由公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94、《湖南鸿运达驾校不退报名费

尹兰英律师回复:

网友您好,从法律角度看,驾校的行为涉及未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及可能存在的格式条款无效问题,您完全有理由要求更为合理的退款。

一、核心法律点分析

合同根本目的未实现:您支付费用是为了接受驾驶培训服务。自2020年11月报名至今,驾校除协助注册外,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培训课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高额扣费条款可能无效:驾校单方提出扣除76%的费用,若事先未向您显著提示或说明,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消费的预付款,法院通常不支持过高的扣费比例。若驾校提出其以为您报名考试等行为支付了相应费用,您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凭证。

二、您的关键证据:缴费前驾校方和教练并未事前告知您其退费制度,您有证据证明,是反驳其扣费规则的重要依据。此外,四年间仅联系两次、未安排培训的记录,能直接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

三、具体维权步骤建议

您可以按以下顺序推进,这些步骤可以同时或依次进行:

第一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最直接、快速的途径)

驾校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这是处理此类纠纷的首选途径。

怎么做:整理您的合同、缴费凭证(3280元记录)、微信沟通记录(特别是对方承认未上课及拖延退费的记录),以及能证明其未告知退费规则的证据。

向哪里投诉:拨打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12328 进行投诉,或直接前往驾校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局(或道路运输管理局) 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清晰陈述:缴费时间、从未接受培训的事实、对方提出的不合理扣费方案。

第二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您也可以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驾校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拨打 12315 热线。

整理并复印好所有证据,形成清晰的时间线说明。与驾校沟通时,尽量使用微信文字或录音,固定其推诿、拒绝合理退款的证据。

第三步:提起民事诉讼(最终的法律保障)

如果行政投诉后,驾校仍拒绝合理退款,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核心:您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解除培训合同,并返还大部分报名费。您需要向法庭强调,对方在长达四年间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合同目的完全未实现,因此其提出的高额扣费没有事实基础。

费用计算参考:您可以主张,扣除已发生的、实际为您服务的合理费用(如已代缴的考试注册费,需其提供凭证)后,余款应退还。对于违约金,司法实践中有参考标准。

以上内容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95、《雨花区正霖驾校收取培训费不提供任何服务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律师做以下答复,仅供参考:

根据您向正霖驾校的支付记录来看,您购买了他们的驾照培训服务,则驾校应当为您安排考驾照需要的基础服务,例如:引导您在网上报考科目一(或由驾校统一为您报名科目一)并指导您对科目一的题目进行训练。科目一通过后,安排教练车辆培训实操,以此类推,一步步培训至您拿到驾照。由于您未签订书面的驾校培训协议,目前还无法明确3280元是包含四个科目一次性通过,不包含补考费,还是包含了未来您可能的补考费、场地费等费用。但从您和驾校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他们是没有提供实质性的培训服务,且您多次催问,依然未有回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实质上已经达到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但由于您是和驾校形成的服务关系,为能更好的维权成功,建议您向驾校正式提交催告文件,催告其在确定的期限内向您提供科目一的服务以及按驾考要求培训后续服务,若其未回复或虽回复但依然未提供的,则您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6、《通程电器岳阳步行街店空调质量问题退机退款只退70%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律师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治疗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角度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根据您提供的噪音监测记录、内机漏水问题,已经属于质量不符合交付要求,对方已经够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您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以及第五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经营者的行政责任】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97、《我在宁远县金利鑫二手车购买到事故车

徐玉莲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反馈的情况,金利鑫二手车购买的这台北京现代汽车,购买时商家并没有告知全部车况,并且有意隐瞒车辆信息,签订合同时,合同也明确了,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但实际上车子为事故车。商家存在一定的欺骗行为,你可以完善相关证据资料,向法院起诉撤销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你有权要求商家退还你的购车款并进行赔偿。

98、《娄底网友反映在惠民家博会购买沙发被骗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律师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根据您提供的描述,该商家已经逾期,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您可以要求退货并承担赔偿责任。

99、《桑植县永和k歌沐足拖欠工资

徐玉莲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律师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故您可以收集您和该门店的劳动关系的证据资料 ,确定双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您可以向单位发因被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告知书,最后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工资和补偿金。

100、《湖南鸿运达驾校不退报名费

余金律师回复:

驾校与学员之间形成的是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遵从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本案中,学员提出要求退费,本质上是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费,故该诉求应遵循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进行处理。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鉴于驾校目前只进行了报名注册,只履行了部分服务义务,尚未实际向学员提供驾驶培训服务,尚未实际产生培训课时,所以建议学员,在协商阶段应端正态度,与驾校友好沟通,争取最大限度的多退回一些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01、《芙蓉区长筝艺术培训机构珠心算课时费退费未达一致

唐为律师回复:

你咨询的问题是关于某机构珠心算部在孩子未上完课时费退费问题上与家长未达成一致,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这是一个涉及教育机构收费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行政调解的诉求性问题。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2022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明确非学科类机构(含珠心算)需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接受监管,退费应按实际课时结算,且不得诱导一次性缴纳超5000元或超60课时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未提供服务的预付款应退还。您可以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在线提交请求,也可以通过拨打12315反映这个问题。

102、《外地来长务工人员遭遇信贷诈骗

彭毅律师回复:

看到您关于信贷诈骗的投诉,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这种以低息贷款为诱饵、收取手续费后消失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必须依法追究。虽然警方初步回应“无能为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维权。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行动步骤,希望能帮助您推动问题解决:

第一步:立即整理证据 包括贷款协议、手续费收据、手续费转账记录、对方公司的任何宣传材料、与对方公司联系的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对方公司当时接待人员的姓名及身份信息、详细写下从接电话到办理协议交费再到发现人去楼空的整个经过。

第二步:再次报警,并明确案件性质 建议您与其他受害者一同,携带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到诈骗行为发生地或您居住地的派出所正式报案。强调这是有预谋的“合同诈骗”或“诈骗”,而非普通经济纠纷。指出诈骗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低息贷款业务,骗取多人手续费后逃匿,涉嫌刑事犯罪。

第三步:向多部门举报投诉 警方处理需时间,同步向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举报其涉嫌虚假宣传、无证经营。 第四步:考虑民事诉讼 如果刑事立案进展缓慢,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手续费并赔偿损失。虽然对方可能已逃匿且已经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发现对方财产即可执行,同时还可以考虑追究其变更前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治社会绝不会容忍此类诈骗行径。警方的“无能为力”可能源于证据不足或初查困难,但通过您系统、持续的维权行动,完全有可能推动立案侦查。请勿放弃,您的坚持不仅是为自己挽回损失,也是为防止更多人受害贡献力量。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祝您维权顺利!

103、《汨罗市唯爱宠物医院大众北路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唐为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情况来看:该宠物医院的行为不但存在消费侵权,还可能涉嫌骗保。

首先,以“医保报销”为诱饵诱导支付1500元,伪造诊疗记录、虚假承诺、拖延发票、诱导提供支付截图等行为,已形成完整欺诈行为闭环。该宠物医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其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您可以按照该条规定要求该宠物医院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国家及湖南省目前‌无官方宠物医保制度‌,所谓“医保全覆盖”是医院虚构的骗局。所有宠物医疗费用均属商业保险或自费范畴,不存在政府医保报销机制,更不可能“报销两次才能全覆盖”——该说法是典型的诱导性谎言。且该宠物医院采用虚构治疗记录等行为很可能涉嫌骗取商业保险犯罪。

建议:收集证据后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请求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可以将相关证据向辖区公安机关移送,举报其存在的违法行为。

104、《湖南慧康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唐为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健康管理公司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首先,根据查询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该公司并不具备开展医疗行为以及销售药品的资质。该公司所销售的属于保健食品类产品。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将食品以药品的名义进行销售并夸大使用效果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以及消费欺诈。

其次,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书面举报并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也可以通过12315进行电话投诉进行处理。消费者如果认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时,亦可通过行政诉讼方式对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监督。

105、《天猫线上下单支付服务费,线下强加收服务费

唐为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情况,分析如下:

一、价格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在进行价格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之一。如果维修服务在线上销售时事先未明确告知消费者除维修费外还需额外支付实体店服务费,而在服务完成后突然加收此费用,可能构成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从而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消费者在接受维修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清晰、明确的费用明细,包括维修费、上门服务费等各项费用。

如果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例如,可以拨打12358(现已整合为12315)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已经收取了维修费还另收取实体店服务费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合理性。如果经营者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或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相关费用,那么这种收费方式可能是违法的。因此,建议消费者在接受维修服务前,务必与经营者明确各项费用,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6、《华帝热水器未使用出现质量问题致全屋损坏,事后拒绝赔偿

唐为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情况,分析如下:

产品存在缺陷‌:热水器在未使用状态下因低温冻裂,说明‌防冻设计或防护措施缺失‌,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未尽告知义务‌:安装时未告知防冻注意事项(如低温天气需排空水),存在服务过失。

损害后果‌:导致你装修损失及潜在邻居赔偿责任,可向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主张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的损失因由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携带证据与华帝益阳资阳门店及售后负责人交涉,要求承担维修、赔偿损失。

‌行政投诉‌:若协商无果,向‌益阳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 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提供证据要求调解。

107、《抖音“卤师兄”旗舰店售卖问题食品致幼儿急性肠胃炎,售后推诿引众怒

唐为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情况,建议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果确属因为商家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了损伤,商家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其次,建议在医院就诊时查明导致疾病的原因,从而能够在向商家索赔时提供充足的证据。

再有,您可以选择向生产厂家货销售方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从而对商家产品进行抽查。

108、《长沙玛珂酒店强制买卖,欺诈消费者

唐为律师回复:

这种“酒店预订后不可取消、概不退款”的所谓规则,曾被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遇到“不可取消”条款,或者单方规定“不可取消”的规则,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有悖公平交易的原则,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此外,消费者在签订预订酒店合同时,如果酒店没有以明确方式告知消费者“不可取消”的规则,或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接受了这一规则,这种合同条款可能被确认无效。

建议:通过12315进行投诉或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书面反映,由消委进行调解处理;或通过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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