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坑洼无人修复,骑车摔伤该谁负责?卢宇璋律师支招维权
2026-03-15 12:14:34
近日,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反映自己在雨天骑摩托车经过某段公路时,因路面存在大坑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导致避让不及摔伤。针对这一情况下的责任认定与维权问题,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卢宇璋律师(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作出了专业解答。
  • 路面有坑无人管,骑车摔伤到底该找谁索赔?

可以找 “道路管理者”索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第七条的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骑行者可以找道路管理者赔偿。这个“管理者”通常是公路局、交通事务中心、市政部门或特定的养护公司。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路面坑洼长期存在且无警示标志,管理者会被认定为未尽到养护义务,需承担责任。如果是施工留下的坑,则直接找施工单位。

  • 骑行者自己有没有责任?会不会影响赔偿?

骑行者自身是否有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例如,在雨天路滑的情况下,是否控制了车速、注意观察路面状况等。如果骑行者在驾驶过程中存在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过错(如分心驾驶、车速过快等),则可能被认定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

如果骑行者被认定存在过错,根据 “过失相抵” 规则,其过错将减轻道路管理者的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在类似案例中,有法院会认定骑行者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如20%-40%),道路管理者就只要承担80%-60%的责任了。

  •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 该找谁索赔?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步,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

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出警处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要求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文书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此外,当事人可自行收集证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清晰记录路面坑洼的位置、大小、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特别是有无警示标志)。同时,保留好医疗记录、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所有因伤产生的费用凭证。

第二步,确定责任主体并协商。

通过查询当地政府网站、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交警部门咨询,确定该路段的具体管理养护单位(如公路局、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将整理好的证据材料(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提交给责任单位,并提出书面的赔偿请求。

第三步,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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