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隆回县教育局、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隆回县一名扎根农村一线的校级管理人员,现如实反映我县中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当中针对基层校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规定,恳请主管部门核查核实、公开政策、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我县原来设有乡镇中心校,当时出台一条配套规则:只有当本乡镇年度副高职称下达名额达到三个及三个以上时,中心校管理人员才可以参加乡镇层面统一参评计分;管理人员参与计分排名后,在管理人员内部最多录取一人。如果本乡镇当年副高名额不足三个,中心校管理人员就直接丧失在乡镇参评计分的资格,不能进入镇内评审排名。
今年上半年,我县完成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原乡镇中心校正式撤销,统一设立乡镇中心学校。机构体制已经发生重大调整,但这条原本针对原中心校管理人员制定的旧条款没有同步废止和修订,现在直接平移套用到各个法人学校现任校长、副校长、副书记身上,用来限制当前法人单位校级领导参评副高。机构已经撤销,旧条款却继续沿用、平移约束新体制下的校级管理人员,我们认为这样执行不合理,与本次机构改革精神不相匹配。
加上近年来农村生源持续减少,我县各乡镇每年分配到的副高职称名额整体偏少,绝大多数乡镇每年很难达到3个及以上副高指标。按照这条规则执行下来,绝大多数农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副书记等校级管理人员,每一年直接被挡在乡镇评审门外,没有参评计分机会。
作为农村基层校级管理人员,我们实行教学、管理双线履职。一方面和普通教师一样承担课堂教学、教研等教学任务;另一方面还要承担校园安全、师德师风建设、迎检督导、家校沟通、后勤管理等大量繁重的行政管理工作,责任重、压力大,长期坚守乡村教育一线。
在这里,我们郑重表明态度:我们不要求特殊指标,不要求绿色通道,不寻求任何政策倾斜照顾。我们唯一诉求,就是取消这条针对管理人员的前置限制条件,把我们作为普通在岗教师对待,和全镇其他教师一道,统一报名、统一计分、统一排名,平等参与副高职称竞争。
目前这条规则,等于给校级管理人员单独设置了一道门槛。普通教师不受名额数量限制,可以正常参评;唯独管理人员要看当年乡镇副高名额数量来决定能不能参评。这样区别对待,挫伤了农村基层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乡村教师队伍稳定。
与此同时,这条限制性规定,基层教职工至今没有见到正式公开的文件原文,政策来源不明,严重违背省、市相关最新职称评审文件精神。恳请隆回县教育局、人社局把该政策对应的正式文件予以公示公开,不要与上级文件背道而驰,做到政策透明有据。
为此提出三点诉求:
一、公开公示政策文件。请公开“乡镇副高名额达到三个及以上,管理人员方可参加乡镇参评计分;名额不足三个,管理人员不得参评计分”这条规定对应的正式文件原文;
二、取消这一前置门槛。废除这条诞生于原中心校体制之下的限制性条款;中心校已于今年上半年撤销,不应继续将旧条款套用于现有法人学校校级领导;
三、实行同等评审。乡镇学校校级管理人员纳入普通教师评审序列,和全体一线教师执行同一套申报条件、同一套计分细则,公开公平竞争,不设置特殊限制。
乡镇校级管理员也是人,我们不求优待,只求平等。恳请主管部门充分调研农村学校管理人员现状,进一步完善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打通基层管理人员公平参评通道,如没有得到合理的诉求,我们将继续上上级部门进行申诉!
一群隆回县基层农村教育校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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