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患者,在衡阳县中医院住院部内七科住院治疗,于2026年9月4日出院,在开具医疗疾病诊断证明时,医生罗莎死板教条,医嘱时拒写"建议患者休息一个礼拜"这句话,致使我在单位上请不到病假,对我的身体和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请问,这样的医生,医德何在?责任心何在?人民医院能开具确定时间的医嘱建议,为何中医院不能呢?这样的医生留在医院会给患者带来不安全因素,以后还有谁敢来这样的科室治疗?希望相关部门领导严肃处理,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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