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的凌晨两点到3点,在楼下喊人名字,骂人,扰民,还踹楼梯,踹门,多次到小区楼下大声喧哗,严重影响本小区的居民休息,希望相关部门处理,里面有几位小孩子的名字:何宇勋,何郭鑫,邓程帅 根据民法典扰民: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5‑10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部门不处理,那我们全部小区业主将向上举报,必须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地点:汝城县教师新村光辉楼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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