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素芳,妹妹周慧芳,郴州市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坪田村周家村民小组村民。
本户户主为母亲李凤钗,父亲周保财(已故),案涉土地属于本户家庭共同承包。
事件1
2025年4月17日,桂东至新田高速八面山段,开展地块、青苗实地测绘。因家母李凤钗肺癌病情进展,时值其住院治疗,客观上无法亲自到场,委托姑父作为亲属代为到场指界、核对地块信息。测绘全程有本组村民代表现场见证,测绘底单、青苗调查表经委托代理人、测量人员、记录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完整登记我户全部承包地块,现场不存在面积、权属纠纷,有签字底单作为有效证据留存。家母住院病历可佐证当日无法到场的客观事实,本次委托测绘流程合法有效。
然而,2025年6月18日,资兴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发布《桂东至新田高速资兴段八面山坪田村周家组青苗情况公示》,公示名单直接删除我户一户全部地块信息,原本归属我户的承包土地被违规标注为集体土地。
发现公示信息错误后,本人多次依流程当面、电话联系村支书、村民小组周家组组长出示原始测绘签字单据等,要求更正公示信息、恢复地块权属登记。但村支书长期推诿,不调取、不核实原始测绘资料,拒不撤销错误公示。现我户的青苗补偿、征地确权全部停滞,土地财产收益权遭受严重损害。
事件2
2026年7月2日下午,本人在村微信群咨询土地延包登记事宜,村支书通知信访人私聊查询线上登记小程序。当日下午查询页面显示,我户名下共有3块承包地块,总面积8.41亩,地块位置、四至界限信息完整,与二轮延包原始台账记载一致。
同日晚间22点左右,本人再次登录延包小程序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已被私自修改:原有地块拆分调整、新增无关地块条目,承包总面积由8.41亩直接缩减为7.17亩。两次查询间隔仅数小时,期间无政策调整通知、无现场复核通知,也未向本人作出任何变更告知。
村干部在没有组织现场核实、未取得农户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直接在二轮土地延包业务系统改动承包地块面积与地块条目。该行为严重违反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变更法定程序,剥夺农户的知情权、确认权。
注:被修改的地块正是事件1中涉及的征收地块。
诉求:
1. 我户被征地地块所在区域已进场施工,从我户角度,征地款未落实到位,请求该地块暂停施工,以保障我户土地权益。
2. 在本案中周家村民小组的个人征地部分只涉及我户,我户势单力薄,难以对抗庞大的村民小组,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核查本案全部事实,纠正违规变更的土地数据,恢复我户合法土地权益,依法落实对应的征地青苗补偿待遇。
3.恳请主管部门查清涉及我户土地延保及征地过程中全部违规操作,依规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并就调查处置情况向本人出具正式书面答复。
事情已持续1年多,建高速本是好事,然而因为征地,土地延包土地权益受损问题,已让我跟妹妹在照顾家人之余,耗费了大量时间、心力。我们俩姐妹,还有家母户口都在原籍,我们也在当地生活,土地是作为农民的根本权益,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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