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百姓呼声》栏目组、湘乡市人民法院:
今天发声,是因为我在湘乡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中,遭遇了一笔让人看不懂的“糊涂账”!
事实如下,请大家评评理:
一、法院回复“自认”扣钱,结案文书却“装傻”
湘乡市人民法院在最新的官方回复中,白纸黑字承认:“上述案款共计扣划133244.31元”。可是,请大家看看我手里这份盖着湘乡市人民法院大红公章的最新《执行结案通知书》((2026)湘0381执恢369号),上面明明写着:“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共计40808.25元”。
我就想问一句:那中间的92436.06元9万多元去哪了?算术题不会做吗?133244.31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贰佰肆拾肆元叁角壹分)-40808.25元(执行文书写款)=92436.06元(9万多)。这9万2千多块钱是凭空蒸发了吗?如果是湘乡市人民法院扣了,为什么不敢写在结案通知书里?难道这9万多元是“隐形”的?还是说这笔钱进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口袋,所以不能见光?
二、明细总和,湘乡市人民法院自认:连总数都算错!
我手中掌握的银行扣款明细单据,经过逐一累加:(62243.31+12734+13364+1672+260+10479+819+106+111+335+344+221+469+1516+3607+24470+301+1393)实际总和为134444.31元(大写:壹拾叁万肆仟肆佰肆拾肆元叁角壹分)。
然而,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官方回复中却声称:“上述案款共计扣划133244.31元”。我在此质问:为什么湘乡市人民法院自认的金额比我手里的明细总和还少了1200元?连总金额都核实不清楚,就敢随意回复当事人?!
三、执行款变成“玄学”,公信力何在?
账目极度混乱:之前我就质疑过账目里有“凭空消失的1200元”和“时间穿越”的问题,现在又冒出个“消失的9万多元”。算账靠嘴说,文书靠编造?湘乡市人民法院回复是一套数字(13万多),出具的法律文书又是另一套数字(4万多)。这种“双重标准”的操作,是在办案,还是在变魔术?《结案通知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公文,代表国家公权力,如此随意漏写、瞒报近9万多元金额,是把法律严肃性当儿戏,是对法律的亵渎,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漠视!
四、我的诉求
请湘乡市人民法院不要试图用“继续执行”来掩盖之前的违规操作,我要求:
一是公开透明:对消失的92436.06元(9万多元)以及相差的1200元,给出明确的资金流向说明,每一分钱都要有对应的凭证!
二是纠正错误:撤销或更正这份数据失实的《执行结案通知书》,重新出具一份实事求是的法律文书。
三是追责问责:查清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账目漏洞,给老百姓一个清晰的交代!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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