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区领导:
本人房屋位于湘潭恒大翡翠华庭 12 栋 28 楼 105 室。项目推进保交楼阶段,房屋就出现全屋漏水问题,后续由中建五局到场完成水管更换维修,但客厅空调位积水的隐患并未同步处置到位。
2025 年 6 月,我已就客厅空调位积水问题向小区物业管家进行书面反馈,该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整改。近期湘潭降雨天气多发,房屋客厅空调位积水深度已接近 20 厘米,存在雨水倒灌进室内、损坏装修及家电的重大风险。我再次向开发商反映该安全隐患,开发商却以房屋已经过质保期为由,拒绝开展维修处理。
该积水问题根源产生于保交楼建设施工阶段,并非后期业主使用造成,属于遗留工程质量问题,不应简单以质保到期推卸责任。现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介入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对客厅空调位积水隐患开展排查整改,消除房屋漏水风险,维护业主合法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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