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湖南牧远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缴纳3280元报名C1驾驶证,本人没有参加任何科目考试,没有接受任何练车、培训服务,申请退学退费。驾校要求扣除1900元高额费用,该扣费不合理。本人只愿意承担实际产生的建档、体检工本费300‑400元,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督促驾校退还剩余学费。
第一,根据您的描述,首先需要确定您退费的原因,是个人原因,例如没有时间去学车、报名后改变想法不愿意再学、或者有其他更优惠的驾校想退费转去其他驾校等个人原因,还是因驾校原因,例如驾校未安排教练教课等,从退费原因中确定双方之间的驾考服务合同违约过错方是谁。
第二,您是否有签订过书面的驾校服务合同,该合同基本为格式合同,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正确使用格式条款的义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以及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如果书面合同中有关于退费扣费的情况,但未进行标粗、加黑、下划线等合理方式书面或口头告知您的,则书面合同中的退费扣款条款无效。
第三,但根据实际的合同履约情况,若违约过错方是您,则驾校有权要求扣除其基本运营成本等为了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必要损失,但其需证明1900元的具体组成情况,同时根据司法实践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也即3280*30%=984元。若过错方是驾校,则您可以要求驾校向您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也不超过30%。
第四,鉴于您提出希望行政部门条件,这个可以直接向驾校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调解。
唯有搏击 唯有飞舞 才能达到梦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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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您的描述,首先需要确定您退费的原因,是个人原因,例如没有时间去学车、报名后改变想法不愿意再学、或者有其他更优惠的驾校想退费转去其他驾校等个人原因,还是因驾校原因,例如驾校未安排教练教课等,从退费原因中确定双方之间的驾考服务合同违约过错方是谁。
第二,您是否有签订过书面的驾校服务合同,该合同基本为格式合同,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正确使用格式条款的义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以及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如果书面合同中有关于退费扣费的情况,但未进行标粗、加黑、下划线等合理方式书面或口头告知您的,则书面合同中的退费扣款条款无效。
第三,但根据实际的合同履约情况,若违约过错方是您,则驾校有权要求扣除其基本运营成本等为了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必要损失,但其需证明1900元的具体组成情况,同时根据司法实践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也即3280*30%=984元。若过错方是驾校,则您可以要求驾校向您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也不超过30%。
第四,鉴于您提出希望行政部门条件,这个可以直接向驾校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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