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新东村集中供水工程四议两公开
尊敬的上级领导:
这份来自相关部门的回复,是针对网友关于“新东村东岗山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的疑问进行的官方说明。 以下是回复的核心内容总结:
1. 项目基本情况
性质: 这是一个村级民生实事项目。 起因: 周边村民缺水问题突出。 实施主体: 由村集体自主实施。建设内容: 包括一口深水井、一个蓄水池、一栋水泵房以及3500米的供水管网。 我是衡东县甘溪镇新东村东岗山村民。此前,我们已就“新东村17-20组小集中饮水工程”存在的违规操作、虚假报账及康某某 等人暴力威胁村民等问题进行了举报。然而,于2026年8月20日作出的回复,不仅未正面回应核心质疑,反而避重就轻。
一、回复避重就轻,对核心证据视而不见 我们在举报中明确指出,该工程实际施工内容与《甘溪镇项目资金建设承包合同书》严重不符。合同明确约定工程内容为“打大口深井15米、建蓄水池、安装饮水管,管网3500米到组到户、管道填埋”,且总造价为35万元。但实际情况是,深口井只有12.2米有承包人做事人陈正秋录音证据该工程项目包含人工材料及其他费用更具做事人多年经验跟现场施工情况而定大概费用只有10万左右用到此项目,到底该项目工程开支费用多少还需要相关部门审计核查,但是申报的费用有35万元整,所以相当于有25万元左右进入了个人口袋,现场铺设的水管竟是村民此前自行布置的旧管道,所谓的“新井”被村民指认为摆设,根本未解决饮水难题。 所谓的回复仅笼统声称“设施运行正常”、“村民反映有水可用”,却未提供任何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实质性证据(如水质检测报告、管道新旧鉴定、深井出水量实测数据等)。这种仅凭“走访30户”得出的表面结论,完全无法掩盖“新瓶装旧酒”、套取国家资金的实质嫌疑。镇政府作为监管方,未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核查,
二、程序合规性存疑,“四议两公开”流于形式 针对我们提出的“未召开村民大会、私自决定承包人”的质疑,回复称“全过程留存有‘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然而,相关会议记录怀疑可能存在事后补造、签名造假的可能,且从未向全体村民真实公示过项目细节与资金预算。 真正的“四议两公开”应当是透明的,而不是仅存在于档案盒里的纸面文章。仅以“资料存档备查”为由搪塞,拒绝公开具体的决策过程与资金流向明细,试图用程序的“外壳”来掩盖实体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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