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娄底家福房地产未核查未告知房屋真实结构、房龄重大信息
娄底市娄星区
网友potjshi
2026-09-04 15:00:24

本人李廷,于2026年7月1日通过湖南家福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月塘分公司中介吴某,购买娄星区商业局家属楼二手房,并支付中介服务费5000元。

该房屋顶面做过吊顶、刷腻子粉处理,外观看起来是水泥顶面。收房后本人装修动工拆除吊顶才发现,顶楼为木质承重梁板,并非水泥地板或预制板。中介带看房屋过程中,全程未告知房屋真实结构及实际房龄,导致我误以为楼顶是水泥地板或预制板。中介曾口头向我及住建部门表示:“该房子房产证登记为‘砖混结构’,就算房子实际情况为混木结构,那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是不动产中心的错误,与中介无关。”之后我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房产证实际登记为混合结构,登记内容准确无误,足以证明中介对该房屋真实结构完全不了解,完全未核验房屋真实情况。

房屋的建筑结构、真实建造年代是直接决定房屋价值、居住安全、后期改造费用的关键因素,属于影响我是否购买这套房屋的重大核心信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产中介机构负有勤勉尽责、如实核查、如实向购房人报告房屋重要信息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所见即所得”为由粗暴推脱应履行的义务。我此前已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此事,娄底住建部门答复称,中介无义务拆开房屋给买家查看,若房产证登记和实际房屋不符,应当找不动产登记中心追责,中介没有责任。我对此答复无法认同,不动产登记信息并无偏差,是房产中介机构自身未尽到居间核查、如实告知的义务。

现向平台求助,恳请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调查涉事中介是否存在未尽勤勉核查义务、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2、调解由中介承担该套房屋的安全鉴定费用,以及顶楼木梁结构改造产生的相应损失。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房产证复印件、与中介的沟通记录、中介费付款凭证(附件将在受理后线下提交)。盼予以督办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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