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我们近百位是怀化市金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达公司”)的物权人,因金瑞达公司的临时管理人王建辉不尊重事实、弄虚作假、知法违法、选择执法、主观臆断,强行错误地对我们的物权(有的还是经过诉讼确认了物权的)“暂缓确认”!为此,我们先后分批向贵院提起了诉讼,诉讼材料已提交1-2个月,但贵院迟迟未能逐一开庭审理,有的甚至还没收到立案通知!我们也不清楚贵院是否迫于某种行政压力而只能往后拖?因为这类案件贵院近几年(包括2025年8月22日金瑞达公司向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后)都开庭审理过,性质完全一样,审理结果也不可能有争议!这么简单的案件为什么摆着?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在此,我们强烈恳请:
1、排除以权代法阻力,维护司法独立。
2、立即按提交材料立案的先后顺序有序依次开庭,不循私情随意调整立案和开庭时间。
3、依法裁决,与贵院以前同类案件保持一致,不搞选择性执法。
此致
金瑞达公司近百位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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