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衡阳市金钟君悦城小区的业主,该楼盘自建房交房后,各位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衡阳市住建局不动产中心总是敷衍业主称正在办理,但我们打听后发现相关工作并无实质进展,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们业主并不清楚。
我们业主已经缴清了相关税费,无法办证是开发商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据悉监管部门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因监管不到位造成无法办证的问题,已给各位业主造成了达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公职人员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达10万元的,可追究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的刑事责任!
恳请省市巡查组针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巡查,还守法老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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