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桂金,住址:双峰县洪山殿镇雷峰山村肖家组,联系电话:137****7826。
被申请单位:双峰县水利局
申请事项:依法对彭卫文、彭希文填埋集体水塘、堵塞水渠、硬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进行完整处置;责令彭卫文、彭希文清理填埋渣土,疏通原有水渠,恢复水塘蓄水功能,将永久基本农田恢复原有耕作土层,完整恢复地块原状(仅敲除表面水泥不符合整改要求);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彭卫文、彭希文未经审批,擅自填埋集体水塘、堵塞水渠,硬化永久基本农田拓宽地坪。贵单位此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土地原状,目前仅铲除表层硬化水泥,未清理内部填埋土方,没有复原水塘、水渠与农田耕作层,整改未达标,违法占地状态持续存在。案涉地块包含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填埋、硬化、改变用途,违法占用应当拆除设施、清理渣土、恢复耕种及水利原貌。现特申请贵单位依法全面履职,落实完整整改。如逾期不予处理,本人将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附件材料(复印件):
1. 整改通知书复印件
2. 现场整改不到位照片、视频截图
3. 地块属于水塘、水渠、永久基本农田相关佐证
此致
双峰县水利局
申请人:黄桂金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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