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8月24日发言,主题为“涟源市法院执行局违规扣划患病担保人退休金,未先处置抵押房产”一案,涟源市法院于2026年8月7日予以回复并显示“已办理”。当我满心欢喜打开留言,看到的言辞让我再次失望地跌入谷底。针对连源市人民法院本次回复,我实在难以接受。
对于“抵押房屋因土地性质相关问题暂无法处置”这一说法,六年前我就得到过此答复,且多次沟通得到的结论也是一样。这么多年,抵押物始终没有实质启动评估,拍卖处置程序、仅仅停留在口头沟通协商层面,六年了仍无法处置,请问何时才能处置?总不能以土地协调存在难度为借口,无限期搁置债务人自有抵押物的执行处置,将全部债务风险转嫁到保证人身上,持续扣划我作为患病老人赖以生存看病的退休金吧?
法律明确“物保优先于人保”,债务人本人提供抵押财产,就应优先处置抵押物来清偿债务。划拨土地房产处置有流程难点,但并非法律上绝对不能处置。恳请法院不要只停留在书面回复,请求拿出实实在在的处置行动:
1、公开说明与自然资源局协调的具体时间节点工作进展;
2、立即落实对抵押房屋的评估处置程序
3、依法解冻工资卡,退换所扣全部工资(62万余元)。
4、召集三方协商,房屋暂由我出租,收缴原有出租租金或与租方协商好,以后房屋所有租金归我方,由法院出示一份文书。
我愿意依法承担我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但绝不接受跳过法定执行顺序,把全部债务风险压到保证人身上。总请监督部门跟进,督促本案落地实质处理,维护普通群众的生存权与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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