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育贤中学
投诉内容:
本人系祁东县育贤中学高中二年级一名学生的姐姐(监护人代表)。现将该校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反映如下:
一、基本事实
1. 本人弟弟系该校高中二年级学生,走读审批手续已通过学校批准,弟弟一直随本人在校外租房居住,从未在校住宿,也从未占用学校任何床位。
2. 2025年上学期,学校在未提供任何住宿服务的情况下,仍收取了“普通高中住宿费”360元(见附件缴费截图)。
3. 本学期(2026年下学期),学校缴费系统中住宿费与学费、教材费等费用捆绑收取,导致走读生无法单独缴纳学费,实际上形成了“不交住宿费就无法交学费”的强制局面。
二、沟通情况
本人曾致电学校相关负责人沟通退费事宜,刚提到“贵校2018年曾在红网公开回复——对符合通学条件且不在校住宿的学生一律免收住宿费”,话未说完,对方即多次打断本人陈述,并要求本人自行“找文件证明”,态度强硬,导致沟通无法继续,退费问题至今未得到任何解决。
三、政策依据
1. 湖南省明确规定:严禁学校强迫学生在校住宿并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只能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不住宿,不得收费。
2. 育贤中学2018年公开承诺:“对符合通学条件且不在校住宿的学生,一律免收住宿费”。学校自身承诺与现行做法完全矛盾。
四、投诉请求
恳请祁东县教育局介入调查,责令祁东县育贤中学:
1. 退还2025年上学期住宿费360元;
2. 整改本学期捆绑收费问题,允许走读生单独缴纳学费,不得以住宿费捆绑为由阻碍学生正常缴费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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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走读都批了,就证明学校已经认可我弟不住校。一个不住校的学生,怎么会‘占用床位资源’?请解释这个矛盾
贵校2018年公开承诺‘对符合通学条件且不在校住宿的学生,一律免收住宿费’。我弟‘不在校住宿’这一条完全符合,凭什么还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