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渌口区G4高速拆迁,村民求助拆迁款分配纠纷
株洲市渌口区
网友n8tswqg
2026-09-02 17:22:36

我是株洲的一名普通市民,也是即将被拆迁的这栋老房子(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洪塘村,G4京港澳高速项目范围内)的现房主周某某的家属。今天,我含着泪、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写下这封信,不是为了无理取闹,而是因为我们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真的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生死存亡的边缘。

一纸契约守了22年,拆迁之际却等来一纸诉状

我们家与这套房子的缘分,始于2004年1月30日。那时候,我们东拼西凑,与原房主曾某某签下了房屋买卖契约。虽然那时候法律意识不强,知道这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我们觉得,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钱款两清,这房子就是我们的家了。

从2004年到现在,整整22年,八千多个日日夜夜,我们一家老小一直住在这里。村里的邻居们可以作证,村委会也认可我们是这房子的实际居住人。我们修缮了屋顶、改造了水电、装修了房子、修建了马路,把这个原本破旧的地方当成了安身立命的根。在这22年里,原房主曾某某从未对房子提出过任何异议,从未问过我们住得好不好,更没说过这契约不算数。

直到今年,政府征收的红线划到了这里,眼看着84万拆迁款要下来了——实际上,这次拆迁从入户调查到面积丈量,政府征收部门和拆迁办都认可我们现房主周某某才是这套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所有拆迁文件、入户登记、补偿核算,从头到尾都是由我们现房主签字确认,拆迁款本来都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打款流程,我们本以为能改善一下窘迫的生活,谁知那位消失了22年的原房主突然“跳”了出来,一纸诉状将我们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索要一半的拆迁费。

法院判了合同无效,我们认法,但心不服

法院最终认定合同无效。我们是普通老百姓,尊重法律,虽然觉得委屈,但我们认判。可是,法律上判了合同无效,难道情理上、道义上,这22年的诚信和居住事实也要一笔勾销吗?

更让我们绝望的是,原房主开口就要一半的拆迁费!面对这笔巨款,不是我们不想给,而是我们这个家,真的拿不出,也扛不住了。

各位网友,这一半的拆迁费对于有钱人来说或许只是一次旅行的开销,但对于我们家,这是买命钱,是续命钱,是一根绝对不能松手的稻草。最让我们心寒的是,曾某某他们家除了当年卖给我们的这套宅基地,在村里还有另一套宅基地房产,他们一家早就不住村里了,在城里过着滋润的日子,女儿开着奔驰车,穿戴名牌,日子红红火火;而我们家呢,全家人挤在这套住了22年的老房子里,靠着互相打气勉强度日。各位网友,请大家评评理:一个家里有两套宅基地、市里有房子、女儿开奔驰的人,现在要来抢我们这唯一一套住了22年的房子的拆迁款;而我们一家三口,夫妻双双重病、儿子打零工,一旦拆迁后拿到手的钱被分走一半,我们在村里将再无片瓦,在城里也买不起一间厕所——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承受病痛的折磨,还要在年老体弱之时被彻底赶出这片生活了半辈子的土地,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啊!

我们的家,是一艘在风雨中飘摇的破船!

如果红网的记者和网友愿意了解,请看一看我们这个家的真实状况——这不是卖惨,这是我们每天睁眼就要面对的现实:

· 我(现房主本人):身患严重的糖尿病,每天靠吃药维持,并发症已经导致我视力模糊,手脚时常麻木,干不了重活;曾经因车祸致双腿残疾,至今留有后遗症;

· 我的妻子:同样被糖尿病折磨,药不离口,因为严重贫血,身体极度虚弱,经常需要住院,别说上班,连上下楼都需要人搀扶;

· 我的儿子:因为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只能靠打零工、搬货、送散货赚点生活费,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接济家里。

全家三口人,没有一个人有正常的收入来源,我们每个月的药费就是一笔沉重的开支。这84万的拆迁款,在别人家或许是一笔横财,但对我们来说,那是未来的救命钱、买药钱、还债钱,甚至是家里准备身后事的钱。

一半的拆迁费,对别人可能是一套房的首付,对我们却是掐断氧气的管子!

原房主曾某某,您拿着22年前早就付清的房款,现在又要拿走一半的拆迁费。您知道这一半的拆迁费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家人下半年的康复费没了;意味着我家人晕倒时叫救护车的钱没了;意味着我和妻子可能因为断药引发尿毒症、心脏病发作时的抢救费没了!

这22年里,房价涨了,地价涨了,可我们的诚信没有变。难道就因为当年的一纸契约在法律上有瑕疵,您就要把我们这一家子病残老弱逼上绝路吗?您拿走这一半的拆迁费或许能生活得更好,可这一半的拆迁费,却是抽干我们一家人血槽的最后一把刀。

恳请社会关注,恳请领导体恤民情

各位网友,我们不是想抗法,我们只是恳求能在法理之外,讲讲情理。我们认可法院的判决,但在拆迁款的具体分配上,我们恳请政府、拆迁办、街道办事处和法院的法官们,能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困难,考虑到我们实际居住22年的事实,考虑到这22年来我们对房屋的维护和对村集体的融入。

我们愿意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原房主一定的补偿(毕竟是当年的房屋买卖),但一半的拆迁费实在是漫天要价,足以让我们这个家瞬间崩塌。

我们不想做老赖,我们只想活下去。

恳请红网的记者能来我们村里走访,问问左右邻居,看看我们家的药罐子和身体状况,听听村委会的评价。我们相信,法律是严肃的,但人心是温热的。

跪谢各位好心人,愿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团圆。因为只有失去了健康和经济来源,才知道“活着”两个字有多重。

求助人:现房主周某某及全家 2026年9月1日

0
收藏
株洲市委网信办
2026-09-04 07:59:05
2
网友t0algbm
我是求助人的朋友,清楚他们家的实际处境。二十多年前买下房子,一大家子扎根在此生活,房屋修缮打理都是他们在出钱出力。如今家中两人重病,经济十分困难。
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判定无效,但不能忽略二十多年的事实居住和投入。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体谅他们家庭的难处,调解处理拆迁补偿分配,兼顾法理与人情,不要让老实人最后落得无依无靠。
2026-09-03 12:32:43
30
网友w5rtqg1
原房主22年前早已收钱交房、两清无涉,二十多年从未过问房屋。如今见拆迁有利可图,立刻翻脸起诉。自家房产富足、生活优渥,却趁现房主重病多难、走投无路之时,钻法律空子,狠心抢夺救命安家钱,见利忘义、落井下石,毫无良知与人情底线。
2026-09-03 18:20:53
3
网友zhbio37

真心看完全程经过,心里特别难受!2004年全款买房、白纸黑字契约在手,一家老老实实居住、修缮房屋、维护家园整整22年,全村皆知、事实清晰。原房主卖房收钱二十余年不闻不问,早已默认交易事实,偏偏等到拆迁有补偿就突然反悔起诉,违背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认可合同无效我们完全尊重、理解,但合同无效≠拆迁款对半分割!全国同类司法判例统一遵循一个原则:谁长期居住、谁投入维护、谁承担生活风险、谁无其他居所,谁就应当分得绝大部分拆迁权益。

这户人家一家三口全员重病、无稳定收入、无其他房产,拆迁款是治病钱、救命钱、安家钱;反观原房主另有宅基地、家境优渥、生活富足,如今索要一半补偿,完全是坐享22年别人的房屋增值和劳动成果,极度不合情理、也违背公平原则。

法理有尺度,人情有温度。恳请法院、各级调解部门充分结合22年实际居住事实、房屋全部修缮投入、家庭重大疾病特困情况、一方背信获利、一方无家可归的现实,依法合理分配拆迁款,驳回对方高额无理诉求,给重病弱势家庭一条生路!公道自在人心,全力声援这户老实人家!

2026-09-03 18:25:09
3
网友w5rtqg1
原房主22年前早已收钱交房、两清无涉,二十多年从未过问房屋。如今见拆迁有利可图,立刻翻脸起诉。自家房产富足、生活优渥,却趁人家重病多难、走投无路之时,钻法律空子,狠心抢夺弱势群体的救命安家钱,见利忘义、落井下石,毫无良知与人情底线。
2026-09-03 20:02:34
4
网友yj4ipwa

我是求助人的朋友,清楚他们家的实际处境。二十多年前买下房子,一大家子扎根在此生活,房屋修缮打理都是他们在出钱出力。如今家中两人重病,经济十分困难。面对对方的无赖之举求助人依旧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相信当地父母官谁知父母官不积极努力帮助协调反倒说最后一次给当事人协调如果不满足对方条件便收回房屋让当事人家里一分钱得不到住的地方都没有

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判定无效,但不能忽略二十多年的事实居住和投入。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体谅他们家庭的难处,调解处理拆迁补偿分配,兼顾法理与人情,不要让老实人最后落得无依无靠。

2026-09-03 20:09:46
4
网友f8b3kqv
22年居住、官方认可,拆迁款眼看要到手,却因一纸法律瑕疵被横刀夺爱。诚信若被辜负,法律之外的公序良俗谁来守护?
2026-09-04 10:34:40
1
网友m0yvw2p

22年,八千多个日夜,对一个家庭来说就是一辈子。白纸黑字的契约守了22年,原房主不闻不问,一到拆迁就跳出来要分一半,这吃相确实难看了点。

法律判合同无效,咱们尊重。但法律之上还有天理人情。现房主一家双双重病,住在这房子里22年,这是他们唯一的家,是救命钱,是活命的根。原房主家不差这套房,女儿开奔驰,城里有房;这边却是吃了上顿愁下顿,药都吃不起。

法院判合同无效,不代表支持对半分。

22年的居住事实、修缮投入、全家病残的困境,这些不该被忽视。希望相关部门能综合考量,不要让诚信的人寒了心,不要让守法的人活不下去。也希望大家帮忙扩散,给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一点希望。

2026-09-04 15:33:00
1
上传文件
单张图片不超过10M,最多上传5张
上传文件
最多上传3个视频,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 200MB。
确认评论
×
时刻新闻APP
百姓呼声公众号
我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