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回龙江村排洪沟被占,恳请督办查处及问责
娄底市涟源市
网友lw32hc8
2026-09-02 14:53:14

本人是涟源市石马山镇回龙江村村民,现实名反映:本村一条由国家财政拨款硬化建设的公共排洪抗旱沟渠,当事人违建房屋被职能部门责令拆除之后,又原地占用沟渠硬化私人车坪,顶风违法侵占水利设施。石马山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不但不依法制止,还以无河长制公示牌推卸监管责任,甚至以沟渠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变相支持当事人违规占用,重大洪涝、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化解,恳请市政府予以督办彻查。

一、事件基本事实

该沟渠是国家财政出资修建的公益水利设施,承担回龙组、土地组以及上游桅子村全部雨水排涝、山洪排泄功能,同时是村内几十亩农田的灌溉水源。村庄两侧环山,村民依山而居,村内没有配置消防设施,这条沟渠也是发生火情时全村唯一天然应急取水点,直接关系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早年李二喜就在该沟渠关键壶腹位置违规建房,侵占渠体,造成渠内天然泉眼堵塞,过水断面被压缩。该违建房屋已经建筑相关部门勒令拆除。

房屋拆除之后,当事人没有退还被侵占的公共沟渠,反而继续顶风违法,在原先侵占的沟渠范围内浇筑混凝土地基,硬化为私人停车坪,持续挤占行洪通道,造成渠内泥沙淤积,排水通行受阻。

现状危害:

1、暴雨天气沟渠泄洪能力不足,村内极易出现路面积水、房屋受淹的内涝风险;

2、泉眼遭封堵,农田无法引水,农户只能使用自家自来水浇灌耕地;

3、一旦发生民居、山林火灾,该段沟渠被硬化占用,村民没有就近取水灭火条件,消防安全完全没有保障。

二、基层部门履职缺位情况

村民多次向石马山镇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该顶风侵占沟渠问题。

1、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未完整踏勘整条沟渠实际状况,仅仅以该沟渠没有设置河长制公示牌,就声称不属于水利局管辖,拒绝开展处置工作。

2、石马山镇工作人员到场之后,非但没有制止该违法行为,反而以沟渠存在安全隐患作为理由,变相认可、支持当事人占用公共沟渠修建车坪,对群众的安全诉求置之不理。

3、自然资源局、乡镇未对拆后复占的硬化构筑物进行清理,违建车坪至今完整保留,重大安全隐患持续存在。

河长制公示牌只是对外公示载体,有没有设置公示牌,并不能改变该沟渠属于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的排洪水利工程的法定属性,更不能免除职能部门法定监管执法义务。明知侵占沟渠会放大洪涝风险,反而以此为借口默许违规占用,属于履职错位。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农田水利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封堵排洪沟渠,禁止在行洪范围内修建阻水构筑物。原有违建拆除后,不得再次原地建设硬化设施侵占水利行洪空间,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清除阻水障碍,恢复沟渠原有功能。

四、村民诉求

1、责成职能部门依法彻底拆除侵占沟渠的私人车坪、混凝土地基,清除全部阻水硬化构筑物;

2、对整条排洪沟渠开展清淤疏浚,恢复沟渠原始过水断面,恢复排洪、农田灌溉、消防应急取水功能,彻底消除洪涝、消防安全隐患;

3、核查石马山镇、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履职问题:一是以无河长公示牌推诿拒办;二是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反而以此为由变相支持群众违规占用公共水利设施的问题;

4、对当事人拆后再次顶风侵占国家财政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5、请将核查、处置的办理结果向实名举报人予以反馈。

0
收藏
涟源市委网信办
2026-09-04 16:35:42
0
上传文件
单张图片不超过10M,最多上传5张
上传文件
最多上传3个视频,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 200MB。
确认评论
×
时刻新闻APP
百姓呼声公众号
我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