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是桃江县伟达广告经营部经营者。2024年1月29日,我方与鲊埠回族乡车门塅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正式《广告制作合同》,合同盖有村委会公章,承接该村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263718元。
该广告项目已经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并交付村集体使用。按照合同约定,完工之后10日内应当支付100%全款。项目完工之后,我多次向村委会对接催要该笔工程款。
现任班子以现在查账、没钱为由,一直没有处理该笔集体合同欠款。合同是村委会公章签订,属于村集体债务,不能免除付款义务。我是个体经营户,这笔款项长期拖欠,已经造成我被银行起诉。
现恳请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经管站介入核实该笔合同债务,督促车门塅村村委会:
1、核实这份盖有村委会公章广告制作合同的真实性,将该笔欠款纳入村级应付账款;
2、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尽快支付263718元广告制作工程款;如暂时资金困难,请出具书面还款计划,明确兑付时间节点。
我手上持有完整合同原件,可随时配合乡镇部门核查。望领导予以协调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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