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桃源县漳江镇黄花中路19号机电中专小区匿名业主,帖子2026‑07‑06提交,数月仅收到“正在办理中”,未作出实质书面处置意见,恳请常德市级予以督办,监督桃源县各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处置。
事实依据:
案涉宗地原为桃源县机电中专国有划拨教育用地。小区业主合法购房,持有政府颁发的商品房产权证,但公摊仅包含830㎡建筑占地;院落、小区唯一通行道路及消防通道仍然登记在开发商孙习君个人名下,业主出单元门必须借用该地块通行。该院落系政府财政出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公共配套区域。
开发商私设双侧升降道闸管控小区唯一出入口,张贴告知书驱赶业主车辆,每年收取1500元停车费,收取门卫费500/年。该通道同时属于小区消防车通道,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障碍,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开发商私自设置收费道闸,一旦发生火情,将会阻碍消防车通行,存在生命安全隐患。
明确诉求:
1、请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履职,责令开发商立即拆除私设道闸,恢复通道无条件自由通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若经核查认为该道闸可以不予拆除,请消防救援大队向发帖人书面说明道闸设置的合理性、法律依据以及审批手续,在本平台以线上文字形式予以答复。
2、请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划拨宗地历史登记问题,厘清经政府财政出资改造的院落区域归全体业主共有。
3、要求撤销开发商驱赶业主车辆的告知书,保障全体业主正常使用公共场地,并出具完整书面处理答复。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请明确告知本事项调查处置办结截止时间,请勿仅以“正在办理中”作出程序性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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