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保局:
感谢贵局于8月31日的答复,现仍有几事不明,仍请不吝赐教:
1、贵局情况核实中有:“李家冲弃渣场为法定合规洞渣处置场地,手续完备”。既然手续完备,请问:该弃渣场的临时用地许可经哪个机关批准?批准文号多少?如无许可,贵局又是如何认定其法定合规,手续完备的?
2、湖南省林业局针对该项目使用林地,于8月14日核发湘林地临许准(2026)30号林业许可,该许可在原有红线范围核减了30亩,其中包含本人承包的20亩。也就是说,本人的20亩林地,完全不在省局的林业许可范围内。请问:贵局有没有核实并掌握此信息?
3、贵局称:“该项目部转运洞渣,属于场内合规调配,不存在跨区域,跨地块非法倾倒行为”。不巧的是,该弃渣场内也有本人承包的5亩林地,自4月到7月间,该5亩林地被项目部转运的洞渣堆积,累计堆高达10米。请问:既然项目部5月即批复了林业许可并掌握了红线范围,为什么依然将洞渣转运至本人不在红线内的5亩林地?此情况贵局有没有掌握?有没有调查核实?如没有,请问贵局将如何处之?
4、贵局查实,”该标段(C1)不存在未按规定剥离,单独保存林地表土,违反土壤保护法规的违法行为“。既如此,请提供:施工单位表土剥离台账(含时间、方量、厚度等);堆存点坐标图和现场照片(含时间及坐标水印);已剥离表土存放区标示牌照片(含坐标和时间水印)。
5、本人20亩林地现状:原砂石加工系统场内13亩(3#),目前堆满骨料;原存料场内2亩(2#),目前洞渣已转走,已清表未覆土植被;原弃渣场5亩(1#),目前被新转运洞渣堆满。截止9月2日,此20亩林地处于无许可、无协议、无补偿、未复垦的状态,请问贵局将如何处之?
以上请尽快答复为感!
请教人:粟朝辉(邵阳县食里槐香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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