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我在湖南省信访软件上提交了一条《请求更新林权证》的诉求。2026年6月12日,安化县林业局在网页上作出了回复,但未向我邮寄纸质书面答复。
我对该网页答复不服,因无纸质书面答复,无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下级机关未依法出具书面文书的,上级机关有权责令改正、督办追责。现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督促安化县林业局尽快向我邮寄纸质书面答复。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
确定要提交回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