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何望,户籍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杨林乡西沅村高塘组12号。我是本村土生土长村民,户口自出生一直在本村从未迁出,婚后也未在男方户籍地享受任何土地、征收、集体分红福利,完全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平等的征收补偿分配权利。
在本次村组征收款分配中,相关部门仅凭“外嫁女”陈旧偏见,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与平等权益原则,恶意剥夺我的合法征收补偿份额。我已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法院已依法判决我享有征收款分配权益,判决真实有效、具备强制执行力。
但目前乡镇经管站、村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拖延、拒绝发放我的合法征收款,公然对抗司法判决,漠视群众合法权益。
“嫁出去不是泼出去的水”,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明确保护,任何村规民约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遵纪守法、依规维权,坚决拒绝歧视对待。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介入监督,督促落实法院判决,依法足额发放我的征收补偿款,维护司法公正与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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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金龙
根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执行法官出面处理此事。
2026-09-03 09: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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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金龙
根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执行法官出面处理此事。
2026-09-03 09: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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