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天台山风电场项目一期(在建)未批先建,请依法处置
1.邵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面没有天台山风电场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根据建设方递交至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报告,该项目永久性用地共计1.05公顷,等于15.75亩,相当于10500平方米(用地明细详见附图)。
4.项目尚且在建,请自然资源局立刻予以制止,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划许可资质下发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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