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外来务工人员投诉燃气项目工资未足额发放等问题
邵阳市邵阳县
网友9sldu84
2026-09-01 12:20:13

尊敬的鑫昆燃气公司老板及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们五名来自四川的天然气施工工人,于今年5月5日抵达湖南邵阳县岩口铺镇油麻井村务工,所属项目部名为兵搏,项目经理姓田,大老板叫王兵,另有幕后老板海哥,小老板叫赵子兵。

截至9月1日,我们通过劳动监察部门领取了务工工资,核算时段为6月9日至8月8日,其中我易中平领到2000元,其余四名工友各领到4230.5元。而本次务工期间,公司还涉及我们一千多公里往返路费约5000元、三个半月生活费9000多元、施工期间购置工具费1万多元、房租水电费3000多元等相关费用。想请问鑫昆燃气公司的老板和领导,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在此务工三个半月,领到的这点工资能覆盖什么?

另外要反映相关负责人的态度问题:起初我们根本不认可这个工资金额,不愿签字领取,后来找了多个部门,都劝说我们先把这笔钱拿着,我们才同意。8月27日我们去项目部领工资时,对方要求我们签署一份协议,后续我会把协议图片发出来,请问这样的协议合理吗?当天晚上,王兵通过微信给我发了一张图片,他的表述是什么用意?我想请问各位领导,我们为鑫昆燃气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却拿不到足额工资,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

再和大家说明本次工资的核算情况:第一次去劳动监察部门时,给出的协调方案是只要我们能通过微信记录证明在岗上班,就可核算对应工时,基于这个前提,三方在场协商务工工天。燃气公司对此也很重视,先后两次派陈总出面协调,但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后续我会把老板记录的工天以照片形式发出来。我们实际核对出的工天比老板记录的多出10至20天,老板对此不予认可,不认的理由是我们只有上午的拍照记录,下午没有拍照就不算出勤。由于燃气公司和项目部没有最终拍板,就形成了“老板记录的工天我们不认可、我们记录的工天老板不认可”的矛盾,且核对出来的实际工天必然多于老板记录的工天。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没有购买保险,相关部门已经要求停工,但老板仍要求我们继续上班,此事当地林站长已经查实。我想请问燃气公司的老板,赵老板记录的工天存在误差,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项目部和燃气公司是否存在监管失职?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我们五人的态度很明确,此事不会就此结束,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肯定会通过上访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我的联系电话:173****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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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委网信办
2026-09-02 1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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