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安乡县补发2025、2026年被扣地力补贴,履行调解协议
常德市安乡县
时刻网友20180330213529
2026-09-01 11:23:23

诉求:请求履行2018年8月29日土地矛盾调解协议,保障10亩承包地权益,补发2025、2026年被扣地力补贴

2018年7月17日,我到湖南省信访局上访反映土地纠纷问题。省信访局交办安乡县人民政府,县政府转交大湖口镇政府办理,大湖口镇政府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后潭子口村委会与我签订2018年8月29日《土地矛盾调解协议》。

2019年4月29日,安乡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书面答复:经县经管局、大湖口镇政府、村委会三级协调,此前一切权属纠纷以此份《调解协议》为终结,协议及收款收据复印件均已保存,纠纷以该协议为准。

协议约定:

1、乙方诉求的10亩面积,2018年1月至2024年内不予确权。

2、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肆佰伍拾元整,补偿时段为2018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计7年。在此期间乙方无权主张该面积的经营权。

3、付款方式:一年一付,每年12月30日付清当年应付款项。

4、协议签订后,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有关土地的诉求,更不得出现上访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讨已发放的所有经济费用及补偿款。

5、协议期满后,甲方将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政策执行处理。如协议到期时土地政策不变,乙方继续享受该10亩面积的承包经营权;如到期开展土地分配,乙方有权享有对应土地分配权利;如乙方未分到土地,甲方长期按每亩450元标准向乙方付款,乙方需履行对应各项义务。

协议履行期间,村里按约定每年支付补偿款。协议到期后,2025年、2026年我的地力补贴被扣留停发。

今年5月18日,省巡视组受理我的诉求,交由大湖口镇纪委办理。镇纪委以“查不到档案”为由,否定已经三级确认的调解协议,到期拒不履行协议约定,还停发我的地力补贴。

国家不允许剥夺农民承包地与补贴权益,我一家六口没有一分承包地。县仲裁委已确认协议存档,另有信访材料、协议原件、收款凭证作为佐证,不能仅凭查不到档案就不执行生效的调解协议。

恳请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核查调取2018年信访存档资料,按照仲裁委意见,严格履行2018年8月29日调解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我10亩承包地的合法权益,补发2025、2026年被扣的地力补贴。

反映人:周远红

联系电话:173****3921

住址: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湖口镇潭子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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