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株洲市荷塘区新凤凰高级中学2026届单招毕业生,单招录取后仅到校一周,之后没有到校就读,未享受课堂教学、住宿、教材等在校服务。
学校以不缴纳8000元学费为条件扣押我的高中毕业证与学籍档案,将缴费和发证强制捆绑,已经影响我大专院校报到入学。
本人已经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高中毕业条件。我已经向荷塘区教育局反映该问题,区教育局仅要求双方自行协商,没有责令学校纠正扣押档案证件的违规行为。
根据《教育法》《档案法》以及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相关规定,学费民事纠纷不得扣押毕业证、学籍档案。
请求主管部门督办,责令学校先行发放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学费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另行处理。本人愿意承担合理的学籍管理成本,不接受13800元高额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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