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控制室仅安排普通保安在岗值守,未落实持证特种岗位值班制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问题
消防控制室是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全小区消防设施的核心枢纽,值班岗位不是简单“找个保安坐着看机器”,而是法定特种岗位,值班人员是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神经中枢”,直接决定能否抓住火灾扑救黄金处置时间。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5 号)第 26 条明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等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整套程序;该规章第 47 条第四项明确,未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条件人员值班属于消防违法行为,经营性单位可处 2000‑10000 元罚款。
湖南省内多地已有同类小区查处先例:湘潭、岳阳、长沙多个高层住宅小区,仅仅是存在消防控制室无证保安值班、单人值班情形,就被消防救援机构立案处罚,分别处以数千元不等行政处罚;吉首曾发生工贸城火灾事故,就是因为消防控制室由无证书保安值班、夜间脱岗,报警信号出现后无人处置,错失初起火灾扑救时机,造成上千万元经济损失,相关物业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责任。
江华新城南区属于高层住宅集群,本小区 “江华新城物业服务中心” 长期仅安排普通保安在消防控制室值守,值班人员不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不熟悉火警核实、主机操作、报警联动处置流程;同时未严格落实每班不少于 2 人 24 小时值班的法定要求,存在单人值守隐患。一旦发生火情,在岗保安没有专业处置能力,无法同步完成火警确认、上报 119、启动消防联动设备,极易延误火情处置,扩大火灾伤亡与财产损失风险。恳请主管部门核查:
①赴小区现场核查消防控制室实际排班、在岗人员资质,调取值班台账、人员证书;核实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单人值班、脱岗睡岗等违法行为;
②对照湖南省同类案件执法标准,对查实的消防违法情形依法处置,下达整改文书;
③责令涉事代管主体立即配齐取得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值班人员,严格执行 24 小时每班不少于 2 人值班制度,规范完整留存值班运行记录;
④全面排查小区消防设施现状(前期业主反馈消防栓损坏缺失、灭火器过期、管网无压力、应急指示灯损坏),推动全部消防隐患闭环整改,向全体业主公开核查与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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