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洪江市玉皇阁社区外来居民谢冬梅。2021年7月20日起被本地村霸联合本地居民举报本人侵占本人在2003年合法经洪江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给本人的国有出让土地宅基地及附展设施用地,导致本人家于2003年合法建设的附属设施,挡土墙及安全防护墙垛被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2023年10月及2024年8月8日实施了两次破坏性强拆。发生此强拆事件后本人才知道本人受让的宅基地在2003年洪江市自然资源局给本人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面积和本人历史实际建设使用的用地面积严重不符,并且该宅基地块四至边界不清。为此在2026年5月6号起对本人这块宅基地四至边界不清,土地面积需要纠错的事进行调处,目前正在调处中。
本人于2026年7月3日收到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洪城责停(改)通字[广告2026]第1号通知书及2026年8月27日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局下发的:洪城罚先告字[广告2026]第1号告知书,该告知书中:现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10月份在洪江市黔城镇玉皇阁安置区旁未经批准擅自新建围墙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予以拆除。本人在自家历史用地范围内修缮了被你局趁本人不在家时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破坏性强拆的附属设施。2026年8月27日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又是以什么事实来作为定案依据予以拆除。
综上,请上级相关领导责令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撒销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滥用职权,乱作为,乱执法,于2026年8月27日对本人谢冬梅下发的洪城罚先告字[广告2026]第1号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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