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市双清区缇香郡小区1号楼楼顶违建雨棚造成屋面漏水,恳请不予动用应急维修资金的举报报告
尊敬的政府、住建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我们是邵阳市双清区缇香郡小区1栋一单元、二单元全体业主。本小区建成于2013年,1号楼共18层(含架空层),住宅17层,两梯三户,合计102户,入住率100%,属于人员密集高层楼栋。
现实名反映:2026年4月,本栋楼顶三户业主,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未征得全体楼栋业主同意,擅自在屋面公共消防平台违法搭建雨棚。该违建行为直接破坏楼顶原有屋面防水层,造成楼顶屋面多处渗水漏水,已经导致楼下多户住户屋内墙面渗水、墙皮发霉受损。
依据《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因人为损坏共用部位产生的修复费用,不得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当中列支,应当由侵权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本次屋面漏水根源,是楼顶业主私自搭建违建雨棚破坏防水造成,不属于房屋自然老化损耗,不符合应急维修资金使用条件,不应动用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来为违建行为买单。
该楼顶违建同时存在多重重大安全隐患:
1、占用、堵塞楼顶消防疏散平台,发生火情时阻碍人员逃生,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2、雨棚构件抗风能力不足,大风暴雨天气极易脱落,高空坠物威胁楼下全体居民生命安全;
3、构筑物改变楼顶防护环境,老人、孩童上楼顶,存在绊倒、坠楼的重大人身风险;
4、私自施工扰动屋面结构,破坏屋面排水系统,持续加剧漏水问题。
业主前期多次向社区、街道反映违建问题,至今未完成拆除整改。现得知相关方面拟针对该漏水问题申请动用应急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全体业主坚决反对该申请。
现提出几点诉求:
1、恳请相关部门现场勘查,查清漏水直接原因,对该项目不予批准使用应急维修资金,不得列支全体业主维修基金;
2、请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认定楼顶雨棚属于违法建设,责令违建业主限期全部拆除,恢复屋面原始建筑、防水原貌;
3、屋面防水修复、住户屋内渗水受损产生的全部费用,依法由实施违建的三户业主全额承担,不得转嫁给本栋全体业主;
4、请将核查、处置结果向全体业主书面反馈。
附件:违建现场照片、漏水现场照片、业主签名表
举报人:缇香郡小区1栋一单元、二单元全体业主
2026年8月29日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