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冷水江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不作为、服务态度差的举报
本人姜超,联系电话155****3266,于2026年8月26日收到冷水江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意见书》(冷街答复〔2026〕29号)。
本人诉求: 要求撤销该答复意见书中关于“无证据证明本人2019年曾申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的认定,责令街道办重新调查处理,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证明。
事实与理由:
1. 事实认定不清:本人确实曾在2019年生育二孩前,到街道计生办(或社区)现场申请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但被工作人员口头拒绝。街道办仅以“信息系统无记录”就否定本人申请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2. 程序违法:根据当时有效的《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理由。但街道办工作人员仅口头拒绝,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件,程序严重违法。
3. 处理不公:现本人二孩已出生多年,因当年未能及时登记,导致后续医保报销等权益受损,街道办未实质解决问题。
综上,本人对该答复意见书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不服,请求上级部门责令冷水江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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