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攸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我要反映攸县中燃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违规收费的问题。
依据湖南省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文件明确规定:建筑区划红线内到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费用,由燃气企业承担。燃气表之前的入户管道因自然老化、锈蚀进行维修更换,不得向居民收取维修费、管材费、上门费。
我家中燃气表前入户管道属于自然老化锈蚀,攸县中燃上门维修时,向我收取维修费240元。我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政策,对方答复“表前管道维修都是这么收费”。
目前很多攸县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晓该省级政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同类费用,该问题具有普遍性。
现提出几点诉求:
1. 请求责令攸县中燃全额退还向我违规收取的维修费240元。
2. 请主管部门对攸县中燃开展核查,制止今后继续发生表前管道维修向居民收费的违规行为。
3. 要求企业开展内部全员政策培训,纠正一线工作人员错误收费口径。
4. 责令企业在营业厅、上门工单上公示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相关政策;对过往被违规收费的用户,告知其可以自行申请退费。
5. 如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人手上持有缴费转账记录、收费凭证等证据,已上传附件。恳请主管部门电话向我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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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xopy1b
没有解决问题,就打了个电话给我,没有结论
2026-09-02 15: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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