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一中新教学楼完成整体装修,刚完工便安排全体学生进入上课,使学生出现头晕等不适状况。
根据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学校教室属Ⅰ类民用建筑,装修完工后须静置至少7天,经CMA资质第三方机构空气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仅隔一天便启用,既未完成规范检测流程,也无足够通风时间,甲醛、苯、TVOC等有害物质必然处于高浓度释放期。青少年身体尚在发育,长期处于此类环境,极易引发咳嗽、咽痛、头晕、皮肤过敏等健康问题。
恳请主管部门介入核实,督促学校整改,切实守护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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