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垅小学地块早年为长垅村3队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由本村村民无偿出地、投工投劳建设为村小学校舍,绝大多数村民不清楚该地块后续权属变更流程与手续。
现该废弃小学校舍及场地,被用于对外租赁开办丝瓜络大批量浸泡水洗加工作坊。据村民核实,该作坊租赁合同仅由村委会单方签订。
近期有职能部门人员现场口头告知村民:该作坊属于村镇农产品简单扶持加工项目,无需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无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可正常排放。
本人对此结论存在重大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株洲市株教发〔2021〕1号文件、湖南省闲置校园校舍盘活政策、湖南省农产品初加工环保管理规定,现正式提出书面合规质询,请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芦淞区教育局、芦淞区财政局(国资)直接答复,请勿转派生态环境局:
一、土地权属历史核查质询
1. 请自然资源局公开该宗土地完整不动产历史档案:该地块原始权属是否为长垅村3队(三组)集体土地?
2. 若地块变更为国有教育用地,请公开:征地审批年份、征地手续、是否对原3队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土地补偿、是否公示、是否经村民小组表决。
3. 请书面明确:当前地块权属性质(国有/集体)、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土地使用类型。
二、租赁合同合法性质询(村委签约效力)
1. 若该地块、校舍属于教育局国有资产:村委会并非产权所有人、无国资处置权限,请问村委会私自签订的加工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属于无权处置国有资产?
2. 若该地块仍属于3队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本次出租是否履行3队村民小组会议表决、“四议两公开”、公示备案法定流程?未经过村民小组同意的租赁合同是否合规?
三、国有校舍出租合规性质询
依据株洲市株教发〔2021〕1号国有校园资产管理规定:国有闲置校舍原则上不对外出租,确需出租必须经过资产评估、公开招租公示、教育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合同备案流程。
请书面答复:本次出租给水洗浸泡加工企业,是否完成以上全部法定流程?是否有合规备案合同、审批资料?
四、业态准入合规质询(国有校舍严禁污染业态)
湖南省、株洲市明确规定:闲置国有校园校舍仅允许盘活用于公益、仓储、烘干、包装等无废水无污染业态。
请明确答复:国有教育划拨校舍,是否允许出租给开展大批量水浸浸泡、产生大量高浓度有机废水、存在水土污染风险的水洗加工作坊?
五、环保政策核心质询(针对近期现场口头答复的异议)
近期工作人员现场口头告知:该作坊属于村镇农产品简单加工、农业扶持项目,不用办理环保手续、不用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废水可直排。本人依据湖南省、株洲市官方农产品初加工环保政策提出正式书面异议,请求逐条对照政策答复:
1. 国家及湖南省环评豁免的“农产品简单加工”,仅限烘干、分拣、包装、晾晒等无废水、无浸泡、无发酵工艺。请问:丝瓜络大批量水泡浸泡、果肉腐烂脱胶、持续产生高COD有机废水的湿法加工,是否属于政策豁免的简单初加工范围?请列出具体政策条款依据。
2. 即便认定为小型农产品初加工,是否可以豁免环评登记、豁免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是否可以完全免除环保备案义务?
3. 湖南省、株洲市所有涉农扶持政策,仅扶持产业发展,从未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相关责任。请官方明确答复:村镇农业扶持项目,是否允许将大批量浸泡生产废水,不经任何处理、无沉淀池、无防渗设施,直接通过明敷管道横穿村道、村民农田、菜地直排外环境?该行为是否合法?
补充风险提示:该丝瓜络浸泡加工工艺,存在生产过程私自添加碱、漂白类等化学助剂的风险。若偷偷添加化学药剂,废水污染性质将发生重大变化。特此质询:
1. 该作坊生产工艺是否允许使用碱、漂白类化学助剂;如果使用化学药剂,是否还适用村镇农产品简单加工的环保简化政策,是否需要升级环评等级、配套专业废水处理设施。
2. 针对企业夜间、检查过后间歇性偷排、私下违规添加化学品这类隐蔽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后续将采取什么常态化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现场检查时停工,检查一走就恢复偷排偷生产”的情况。
3. 如果群众发现排水出现泡沫、异味、水体变色等疑似添加化学药剂的迹象,群众该通过什么渠道反馈,职能部门是否可以接到线索后突击到场开展现场采样检测。
六、现场实际违法事实(有据可查)
该丝瓜络作坊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 无环评手续、无排污登记、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
2. 私设排污管道,横穿村道、村民承包菜地农田;
3. 采取迎检停机、夜间凌晨偷排的方式,间歇性大量排放浸泡有机废水;
4. 废水直排农田沟渠,存在土壤、农作物、水体污染隐患。
**最终正式诉求**
1. 依法核查该宗土地权属历史、征地手续、补偿情况并书面公开;
2. 依法认定本次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属于违规处置集体/国有资产;
3. 核查国有校舍出租全套审批流程,若无合法手续则认定出租无效;
4. 官方书面明确:水洗浸泡湿法加工是否豁免环保手续、是否允许废水直排,并附政策原文依据;
5. 针对企业夜间偷排、私下违规添加化学药剂的风险,落实常态化突击监管措施;
6. 依法终止本次违规租赁、清退污染水洗加工作坊、整改追责。
本人持有大量白天、夜间偷排的原始视频、排污管道、污染现场照片等完整证据链,可随时提交核查。请主管部门逐条书面正式回复、盖章归档,请勿口头答复、请勿模糊结案。
本质询请芦淞区教育局、芦淞区财政局(国资)、芦淞区自然资源局直接办理答复,请勿转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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