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汨罗市弼时镇新农商业街3栋409住房,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房屋早已实际入住。
2026年8月25日本人到汨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回执显示这套房屋产权仍然登记在开发商公司名下,没有过户登记至我个人名下。同楼栋同批次其他业主已经完成分户办证。
开发商现在以旧电子系统已经没有、当初我没有到场办理为理由拒绝办理过户,还提出要额外收费才愿意处理。同一批别的业主可以办证,说明项目纸质档案是存在的,历史遗留业务可以线下纸质受理,不是只能网上申报。
当初我已经把契税款交给开发商代为缴纳,现在纸质收据遗失,正在税务窗口核实缴税记录。
房屋一直挂在开发商名下,存在开发商负债导致房屋被查封的风险,我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诉求:
1、恳请职能部门介入,制止开发商以系统问题为由推诿、变相加价的行为。
2、督促开发商提交纸质档案资料,完成弼时镇新农商业街3栋409转移登记,过户登记到我本人名下,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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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tpc7d0x
感谢弼时镇政府、汨罗市住建局出面协调,现在不动产权证已经成功办理。证办下来这件事圆满了结。至于开发商提出补缴物业费的问题,后续我再另行和物业协商处理。感谢政府部门为民解忧。
2026-09-03 17: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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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tpc7d0x
非常感谢弼时镇政府、汨罗市住建局的协调帮助,目前不动产权证已经顺利办理完成,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感谢各部门为民办实事!
2026-09-03 17: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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