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晃州镇本次红网回复,我提出严肃异议:
违建查处与宅基地权属纠纷属于两件独立事项,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宅基地争议回避违建查处。违建现状现场可勘查取证,查处违建本是政府法定履职义务,不应把举证责任全部转嫁给举报人。
收到《限期提交举证材料通知书》后,我已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明确请求镇政府协助调取个人无权查阅的宅基地档案,该申请政府已签收,我留存签字存档原件。但部门签收后置之不理,未落实调档诉求,我电话联系分管领导沟通也无任何回复。现在回复称我到期未提交任何证据,属于片面截取事实,存在推卸法定调查取证职责的情况。
回复所称8月7日已拆除整改到位,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请工作人员再次实地复核现场。
恳请分开处置两件事:违建按行政执法办理,宅基地纠纷另行走调解确权程序,落实我的调档申请,实事求是处置问题。本人持有申请凭证、现场影像,可配合调查。
如本次依旧得不到公正处理,针对履职不作为、推卸责任的情况,我将依法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通过法定途径继续维权。
期待客观公正的处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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