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株洲市荷塘区新凤凰高级中学2026届高三毕业生,现就该校违规扣押高中毕业证、强迫补交高三下学期全额学费一事,向株洲市教育局、荷塘区教育局投诉,恳请依法督办。
一、毕业条件已达标,学校自认证已制作
1. 本人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全部合格,满足《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毕业法定条件。
2. 班主任微信明确告知"马上发毕业证",学校已制作完成本人高中毕业证。
3. 2026年7月16日,学校要求本人手写《情况说明》:"现已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申请领取高中毕业证",由学校收存。
二、学校违规捆绑收费、诱导缴费(附微信截图证据)
• 3月25日:班主任微信催"你要毕业证的话把照片送过来",紧接着要求"你让你妈帮你交一下学费"——此时本人未返校、未接受高三下学期教学服务,学校已将"交学费"与"领取/制作毕业证"绑定,属提前捆绑收费、诱导返校缴费。
• 4-5月:班主任多次催"送毕业证照片""今天要贴了、上交了"——学校主动推进毕业流程,默认本人符合毕业资格。
• 6月17日:班主任微信:"你要毕业证不……需正常交学费才能毕业……马上发毕业证"——明确将毕业证发放与缴费捆绑,且自认证已制作完毕。
• 母亲曾表示"不要毕业证",班主任回复"没关系,先把照片交过来,到时候再看"——证制作与缴费无关,事后拿做好的证要钱属出尔反尔。
• 近期沟通:班主任称"没有退的说法……有困难可以申请……学费还是一样的"——学校内部存在退费申请机制,但"学费还是一样的"属模糊表述,不明确具体金额及收费依据。
三、高三上非私自离校,应退8280元
高三上学期本人实交学费13800元,实际在校约2个月,后母亲多次向班主任请假、老师均回复同意,属准假离校,不适用"私自离校不予清退"条款。按《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第十二条,学生提前结束学业学费按月计退(学期5个月),应退3个月即8280元。
四、高三下未交费、未在校,无补缴义务
高三下学期本人未参加单招、未交学费、未返校(走读生,无住宿),学校未提供任何课程教学、教材、住宿等服务,不存在"欠费"基数,不应要求补缴13800元。
五、同校同案已有退费先例
2026年7月红网百姓呼声有多位新凤凰高中家长投诉同类问题(编号4681112等),株洲市教育局回函承认应按规处理,且有家长反映同情况已退6800元。本人未单招、高三下零在校,反而被要求补交13800元,属区别对待。
六、诉求
1. 责令新凤凰高中立即停止以缴费为由扣押毕业证及学籍档案,5个工作日内核发;
2. 按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第十二条,对高三上学费按月结算,退还应退部分8280元;
3. 不得要求本人补缴高三下学期13800元学费;
4. 对退费差额如学校有异议,请书面列明扣费明细及文件依据,双方协商结算。
请株洲市教育局、荷塘区教育局依法履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感谢红网平台和各位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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