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永和乡有人无证违建损毁祖宅
衡阳市衡山县
网友vhub513
2026-08-21 13:35:45

本人秦衡,现居长沙,电话156****3575。衡山县永和乡金冲村五组祖宅产权登记在奶奶名下,我与父亲户口虽迁出本村,但长期使用该房屋,依法享有不动产相邻权,有权维权、举报违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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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2026-08-31 1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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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vhub513
1、答复中提到“村委前期协调双方口头同意建设厨房”,本人从未口头应允对方在村集体公共空地新建厨房,制止无效,该表述与事实不符,自始至终我对该厨房、围墙的建设持有异议。
2、我愿意作出阶段性让步,同意部分围墙适度后移,初衷仅为缓和邻里矛盾、避免冲突进一步激化,该让步绝不代表我放弃对围墙及厨房违建问题的全部异议,厨房整体拆除、恢复集体空地原貌仍是我的最终诉求。乡镇提出“部分围墙后移一个半的砖、厨房保留”的完整处置方案,本人不予认可。围墙移位只能缩小侵占距离,无法消除占用集体土地、未批先建的违法属性,排水淤积、外墙修缮无施工空间等相邻权隐患依旧存在。
3、对方私自新开排污口,污水直排我方地坪,已经造成排污侵权。明确要求排污口不得朝向我家地坪排水,必须封堵整改。同时围墙上设有大门,严禁对方通过此处向我方区域泼洒污水、脏物,避免人为制造新的矛盾。
4、邻里纠纷至此矛盾激化,他方三人殴打我爸一人,恳请对方当事人就本次排污侵权、冲突激化一事,向我父亲作出诚恳道歉。
5、再次报备重大风险:对方当事人曾表态,若围墙拆除将伺机新建偏房,恳请执法部门持续跟进监管,严防二次违建。
6.另外针对调解过程中提及“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可以扩建厨房”这一说法,本人提出异议:
宅基地建设面积不超200平方米的管控规定,适用范围仅限权利人确权的宅基地红线范围之内。
涉案厨房修建于村集体公共空地,不在其宅基地确权红线内,不在该政策适用范畴,不存在面积不超标即可建设的依据。
目前本人未查询到任何正式文件,允许村民在宅基地红线以外集体土地私自新建厨房、附属用房。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若存在此类可在集体公地建设附属用房的政策文件,请以纸质版本向社会公示出示。
2026-08-31 12: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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