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就茶陵县第一中学严重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违规组织集体补课一事,向贵局进行举报,恳请贵局依法予以查处。
一、基本事实
据本人了解及多方核实,茶陵县第一中学存在以下违规办学行为:
1.
2026年8月12日,该校要求新高三年级学生返校,进行集体补课;
2.
2026年8月16日,该校进一步要求新高二年级优班学生返校,同样进行集体补课。
上述行为发生在暑假期间,明显属于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违规行为。更为严重的是,校方对外宣称上述活动为"自主学习",试图以此掩盖集体补课的实质,属于刻意隐瞒违规事实的行为。
二、政策法规依据
茶陵县第一中学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系列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要求保障学生休息时间,不得挤占学生假期。
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课后服务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变相强制,更不得将课后服务异化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教育部上述禁令具有明确性和强制性,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规避执行。
三、违规性质及危害
茶陵县第一中学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教育法规,却公然违背教育部明确禁令,其性质恶劣,危害明显:
1.
直接违反国家禁令:在暑假期间分批次组织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集体补课,触碰政策红线;
2.
弄虚作假、刻意隐瞒:以"自主学习"之名行集体补课之实,规避监管,性质尤为严重;
3.
加重学生负担:剥夺学生法定休息权利,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4.
破坏教育公平:违规补课行为若不及时制止,易引发区域内学校间的恶性竞争,损害教育生态。
四、举报诉求
为维护国家教育法规的严肃性,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本人恳请贵局:
1.
立即责令茶陵县第一中学停止上述违规补课行为,确保新高二、新高三年级学生依法享有暑假休息权利;
2.
对茶陵县第一中学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追究其违规组织补课、刻意隐瞒事实的责任;
3.
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常态化监管,坚决杜绝假期违规补课现象反弹;
4.
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回应公众关切。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暑假是学生身心恢复的重要时段,任何以“升学率”为名透支学生健康、漠视国家禁令的行为,都不应被纵容。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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