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峰区清水塘街道办事处白马村村民袁爱如的唯一住房是D级危房,提出建房申请半年多了,却因房子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街道不批,理由是:规划不符合。
2.2026.7.2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局针对石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土地上村民建房,明确回复: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土地上村民建房,须依法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但街道,农业农村局还是不批,不认可株洲市自然资源局的回复。
3.农业农村局/街道部门推诿,迟迟不推进审批,损害群众利益,侵害了老百姓合法权益。
4. 明明合规,反复对照建房政策,自身条件全部满足建房要求,眼看危房日渐破败,刚需住房问题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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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528gpb
此问题已解决。
2026-08-18 1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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