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淞区董家塅街道道田村村民委员会光伏电站”违法强拆事宜举报信
尊敬的株洲政府相关领导,您们好:
我公司(湖南创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注册于株洲市芦淞区的一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公司,为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株洲的代理商,为其在区域内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维护工作。公司在2024年8月22日以资方(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分公司)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道田村村民委员会签署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同》,租赁其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该电站建设规模为45.36KW,于2024年9月5日取得了芦淞区发改局出具的立项批文,并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了电站的并网发电。
我公司于2025年3月接到房屋业主(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道田村村民委员会)要求我们拆除该电站的信息,鉴于我公司对该电站资金的投入,我们提出了“按照合同造价予以征拆赔偿或者由征收方提供合适场地出资将该光伏电站移装”的诉求,均未得到同意,我们一再的表达愿意配合项目的相关征拆工作,仅需要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未得到征拆方合理补偿方案的情况下,我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了湖南低空产业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三(二)征地拆迁指挥部下达的《关于限期拆除光伏设备的函》,要求我公司在2025年6月20日自行拆除该电站,否则他们将于2025年6月21日进行强拆。我们于2025年6月20日从郴州赶到株洲该电站处时为晚上7点左右,发现此电站已被强拆了。
我公司坚决反对这种侵害我们权益的违法行为,我们仅仅是“按照合同造价予以征拆赔偿或者由征收方提供合适场地出资将该光伏电站重新建设”的要求,我们愿意配合指挥部的工作,不影响“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进程,但我们只需要成本的赔偿,不需要多余赔偿,这种合理的要求也可以漠视、践踏?我们建设的合法、合规、签字合同的电站最基本的权益都不能够得到保护?
基于以上情况及事实,我公司恳请相关领导:
1、鉴于董家塅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相关领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对、冷硬横推、效率底下,损害群总利益,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
3、严肃执法,加强对拆迁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
我们迫切期待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能及时核实、处理、沟通、回复此事宜。
特此举报!
湖南创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振涛182****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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