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网友租房被违规预收全年物业费
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网友ng35wvi
2026-07-23 17:37:38

本人向曹玉清租赁房屋时,对方刻意隐瞒收费规则,在未提前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强制预收一整年物业费,合计收取1800元,转账1600元,其中包含事先让我交的所谓的500元诚信金去抵扣部分物业费,加上300元预存水电费。

租房沟通阶段我明确仅打算短期租住,对方却诱导签订长期租房合同,捆绑收取整年物业费;该收费没有合理依据,物业费本应按月/按实际租住周期缴纳,一次性预收全年大幅加重租客负担,属于不合理收费,且拒不提供物业费收据单。

后续我和对方协商退还该笔费用,对方拒不配合退款。现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核查,督促商家曹玉清退回违规收取的1800元物业费。

0
收藏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6-07-29 15:55:43
0

网友您好,根据您的陈述作如下法律分析,供参考:

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合同关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因此,物业费的交纳期限、方式取决于您与房东之间的约定。如您与房东的租房合同已经明确约定物业费交纳期限为一年,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如果租房合同未明确约定物业费交纳期限的,物业费交纳期限应当根据房屋租赁期限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交纳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房东单方面要求租户预交纳一年物业费缺乏合同依据。为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收集保存租房合同、租金以及物业费支付凭证、沟通交流记录等相关证据。针对您与房东的租赁合同纠纷,您可与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您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2026-07-27 11:15:13
0
上传文件
单张图片不超过10M,最多上传5张
上传文件
最多上传3个视频,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 200MB。
确认评论
×
时刻新闻APP
百姓呼声公众号
我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