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峰县甘棠镇双峰县伟业砖厂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举报信
被举报企业名称:双峰县伟业砖厂,负责人:邹继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21051650855W,住址:双峰县甘棠镇潭江村。
我们是居住在双峰县甘棠镇潭江村砖厂周边(三塘铺镇九房头村)的村民,该砖厂长期在生产经营中无视环保法规,排放大量污染物,严重破坏了本村的生态环境,并已对我们村民身体健康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现将该厂主要环境污染及相关部门履职问题举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严重,粉尘与恶臭弥漫
该砖厂烟囱长期排放未经有效处理的煤烟废气,并伴有刺鼻异味。空气中常年弥漫黑色粉尘与黑色浓烟,导致村民家中窗沿、晾晒衣物上堆积大量黑色煤烟颗粒。同时,厂区内道路扬尘严重,原料及废渣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风起时灰尘漫天,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二、伴晚或周六周日排放黑色浓烟
该厂为规避执法检查,其烟囱经常在周六、周日或者下午6点后排放黑色浓烟,导致附近周围几里地附近的村民经常看见天空都是黑色,并且排放的黑色浓烟明显未经任何处置,有严重的刺鼻异味,明显是对人体是有毒有害的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相关部门履职问题
环保部门存在形式主义未认真履职的情况,例如2025年12月29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因其排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通用裁量表二相关文,对其仅作出了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这种仅只在形式上作出了较轻的处罚。
综上所述,该砖厂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 我们的诉求
恳请上级部门对双峰县伟业砖厂的排污情况开展突击监测,查处违法排放有毒有害气体行为,责令砖厂停止生产,确保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举报人:杜良慧
日期: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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