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16本人办理南县建国驾校学车,没有签订合同,只有交费票据照片!随后工作原因在外地,三年后回到南县,本人从未参与过驾校的任何培训,科目一都没有考,驾校最多的损失,仅仅是档案建立及工本费!今天去驾校退学费,驾校工作人员不予退费,态度非常强硬,爱搭不理,故意找借口说我手指了一下她,百般刁难!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建国驾校其霸王条款,法律上是不承认其效力。
《民法典》第585条及司法解释,违约金不得超过损失的30%。
建国驾校霸王条款是否有其不可言说的保护伞?如果背后没有保护伞,为何如此嚣张跋扈?当地交通局能否责令驾校整改?市监局可否对其霸王条款进行处罚?如果仅仅做个传声筒,是工作失责,还是畏惧驾校其背后的保护伞?本人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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