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永州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为一名学生家长,选择匿名举报永州市宏桦高级中学高三年级违规组织暑期补课、违规乱收费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事实
2026年7月,该校高三班主任在班级家长微信群发布收费通知,内容为:收取暑期培训费+住宿水电费合计1600元/人,要求家长添加班主任私人微信进行转账缴费,不通过学校对公账户收款,未公示教育局审批文件,也未承诺开具正规收费票据。通知借升学名义进行引导施压,大部分家长迫于学业压力不得不准备缴费,属于变相强制开展暑期集中授课补课。本次收费包含明确“培训费”项目,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全程无监管、无票据。
二、政策依据
根据《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湘教发〔2024〕39号)及湖南省教育厅收费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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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普通高中寒暑假严禁组织全年级统一文化课授课、补课,确需补课必须提前向教育局书面审批备案,并且严禁收取任何培训费、补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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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仅可在规定时段开放纯自愿留校自习,教师仅做值守管理,不得集中授课、讲评试卷,自习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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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水电费等服务性收费,必须对公收取、事前公示备案,严禁教师个人账户代收费用,禁止将补课费与住宿费捆绑打包变相收费。
该校7月份就收取暑期培训费,同时私人收款,两项均属于明显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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