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镇朱溪村独户至今未通公路、镇政府承诺未兑现一事
受理单位:溆浦县人民政府 溆浦县交通局 / 三江镇人民政府 / 溆浦县信访局
举报人信息:
姓 名:刘登早
联系电话:157****5652
身份证号:4312241989070*****
住 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三江镇朱溪村二十五组
被反映单位/责任人: 三江镇人民政府
正 文
本人系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三江镇朱溪村二十五组村民。现依据事实,就本人(及邻近独户)居住地至今未通达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失,且镇政府曾承诺解决但至今未兑现的问题,向贵单位提出举报与诉求,恳请予以核查解决。
一、问题事实
本人户居住地位于朱溪村二十五组,距离最近的通组公路(未硬化)约2000米。自国家推行“村村通”“组组通”“户户通”工程以来,周边绝大多数农户均已通达公路,但唯独本人户至今仍无正式公路连通,日常通行仅靠狭窄崎岖的山路。该山路崎岖不平、雨天泥涕湿滑,宽度不足0.6米,农用车、急救车、殓葬车等均无法通行,已严重违背农村公路建设“最后一公里”的普惠原则。
二、镇政府承诺未兑现的事实
本村曾经是湖南省体育局对点扶贫村,扶贫期间本村除我户以外基本已实现户户通,本人自2016年开始向上级各部门反映情况,恳请解决实际问题,此后多次催促,均以“等待计划”“资金不足”“无指标”等理由敷衍推诿,2025年12月三江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姓肖)答复一定及时解决,并组织组员开会,明确承诺只要我户规划好路线并取得相关山林承包人同意就马上施工,我积极奔走,避开矛盾规划路线并征得村民同意,然而截至2026年7月,承诺期限已过大半年,镇政府既未组织施工修路,也未就延迟原因作出任何让人信服的书面解释说明,并刻意刁难:要我去和有私人矛盾的村民沟通协商,属于典型的行政承诺失信与履职不作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基本出行权益与对政府的信赖利益。
三、造成的影响
1. 生产生活受阻:家中农产品(如粮食、畜禽)无法用车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全靠人力肩挑背扯,成本极高;
2. 安全隐患突出:去年家中有老人疾病因交通不便延误治疗而离世,急救车辆无法到达家门口,需人力抬出数百米,存在致命安全隐患;
3. 政策落实不公:同村其他组别均已硬化到户,唯独本人户被遗漏,疑似存在规划不公或资金分配不透明问题;
4. 政府公信力受损:镇政府公开承诺后又长期不兑现,严重损害基层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四、诉求与依据
根据《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关于“十四五”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的相关政策精神,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出行保障权利。同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其作出的行政承诺,保护公民对政府的信赖利益。现恳请贵单位:
1. 派员实地勘查本人户道路现状,核实镇政府承诺未兑现的事实;
2. 责令三江镇人民政府限期履行修路承诺,将本人户入户路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3. 对镇政府相关责任人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问责调查;
4. 明确通车时间表,从根本上解决独户不通公路的民生困境。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贵单位在收到信件后依规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书面或电话反馈处理结果。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刘登早
联系电话:157****5652
日 期:2026 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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