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徳景园销售中心无视我办理不动产证工本费缴费发票,要求我再次交80元工本费,捆绑业主签订放弃追究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权益的承诺书才愿意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而且态度恶劣,其员工黄某萍在业主离开时出言侮辱业主身为教师的职业。请问:1、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缴纳两次工本费吗?2、是否放弃追究的权力和办理不动产证有直接关联吗?3、作为教师维护公民自身合法权益的资格也没有吗?请徳景园尊重事实,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开发商职责,为业主办完所有售后;也请提高员工素质,责成出言侮辱教师职业的员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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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收费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开发商负有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合同义务,不得违规重复收取登记工本费,不得将放弃房屋面积索赔权利作为办证前置条件;经营者工作人员公然侮辱业主,属于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侵权行为,业主无论何种职业,均平等享有维权权利。开发商重复收费、捆绑弃权、员工言语侮辱是否构成违规侵权,需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取证后综合认定。
理性维权建议
1. 先行固定全部证据:工本费缴费发票、开发商要求二次收费、强制签署弃权承诺书的沟通记录、员工黄某萍侮辱言论录音/视频、购房合同面积相关条款;
2. 通过12345政务热线,同步向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投诉,核查开发商重复收取办证工本费、设置办证附加条件的违规行为,要求责令整改并督促配合办证;针对员工侮辱行为同步反馈,要求开发商责令涉事员工赔礼道歉;
3. 业主联合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列明不动产收费政策、合同约定,要求停止捆绑弃权条款、退还重复收取的80元工本费,规范售后接待服务;
4. 若行政调解无法达成一致,业主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还多收费用、确认弃权承诺书无效,并要求开发商就员工侮辱行为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